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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我会奇门遁

      万水在小倌院?

    是不是说,化名为“楚忆”的寿王,也在?

    程曦说神捕习萧颇有手段,为了寻找私出封地的寿王,几乎将黎阳城的地皮给翻了好几遍。可任他想破脑袋,怕也不相信,天潢贵胄的寿王,居然躲在小倌院这种地方吧?

    方子笙的目光太过灼热,万水似乎发现了她,认没认出来,方子笙不知道。万水倒是关了窗,再无动静。

    这时那个伺候韩明瑜的伙计,急赤白脸地跑来:“小公子,快去看看吧,同您一起来的公子闹起来了!”

    方子笙撇下惴惴不安的春暖,独自走进偌大的房间。

    房间暖意融融,雾气蒙蒙。

    不大的温泉池里丢着几件薄纱,红的耀眼。远处的水池里,两个高鼻深目的西域男子,争先恐后往外爬,水洒了一地。

    他们身后,韩明瑜正捉住一人的脚丫,使劲挠,那人边笑出眼泪,边告饶。

    一见到雾气里出现的方子笙,韩明瑜怪叫一声潜下水去,他一丝未挂,不想被那小丫头给占了便宜。

    方子笙从袖里摸出两块金子,约摸三四两,丢给两个西域大汉。他们打着赤膊,穿着胡裤,领了金子,捞起温泉池里的红纱,披上,匆匆逃去。

    韩明瑜离得远远的,将脑袋露出来:“你来做什么,快出去,出去……”

    方子笙居高临下望着他,皱眉。

    雾气蒙蒙里,韩明瑜越发觉得方子笙的脸模糊。可那模糊之中另外一张女子的脸,在脑海中浮现。

    不知为何,韩明瑜忽觉心痛。.

    他别扭地解释:“你说有美人,可那是两个男人……男人……”

    “这里是汤池,来的是男人,搓澡的自然也是男人。要找女人,去隔壁,要多少有多少。”听出他话里的尴尬,方子笙叹口气,“快些出来,我饿了!”

    韩明瑜看看汤池旁的小桌上摆的酒食,没吭声,潜下水去。

    方子笙往外走了几步,就着一个蒲团,背对韩明瑜坐下。

    身后水声不断。

    方子笙想起当年,韩明瑜很喜欢拉着她一起洗澡,她总是推三阻四,惹得韩明瑜总是怀疑她身体有暗疾。

    后来,当韩明瑜知晓她是女子后,尴尬了半年,才敢从边关回来看她。

    “男人怎么了?又不是没跟男人一起洗过!”方子笙嘟囔。

    军营里,大家一起跳河洗澡,一起拎水洗澡,谁没给谁擦过背。都是赤身相见,这西域男人怎么就不能擦背?

    过了许久,身后水声稍停。

    “喂,你生气了?”韩明瑜小心翼翼地从水池里出来,穿上备好的新衣袍。

    “没有!”方子笙刚说完,被肩头忽然冒出的脑袋吓了一跳。

    熟悉的眉眼,英挺的鼻子,还有……等等,他右脸一道半指长的刀疤是怎么回事?

    “做什么?”望着方子笙伸向自己的魔爪,韩明瑜戒备地拢紧衣袍,后退一步。

    “你的脸,怎会受伤?”

    韩明瑜松口气:“我忘了!……咦,你不是说,你以前认得我,你不知道?”

    “不知道……”方子笙喃喃。

    韩明瑜最重容貌,却在失忆后变得如此邋遢,这一切会不会和脸上那道伤疤有关?

    “老子是个男人,又不是女人,一道疤算什么,老子身上多的是!”韩明瑜咧嘴,露出白牙,“老子总觉得自己是个将军,要不怎么有那么多刀伤和箭伤……”

    方子笙不语,看起来有些不高兴。

    洗干净,韩明瑜觉得神清气爽,踢踢地上坐的方子笙:“走吧,你不是饿了,我带你吃好吃的去……”

    韩明瑜所谓好吃的,乃是东街一家卖的羊肉汤。

    冬日里,喝一碗辣辣的羊肉汤,暖心暖肺。

    春暖默默坐在方子笙身边,她喝不惯那个味儿。

    方子笙喝的兴致勃勃,抓过一把葱花,再拌上一勺辣椒,吃的鼻尖冒汗,双眼发亮。

    春暖无语。

    自方子笙病重苏醒,郑骏就吩咐小厨房,给二小姐做饭时,一定要少油清淡,生怕大鱼大肉加重小姐的毒发。人参燕窝,府里倒是不少,银耳莲子汤羹之类的,根本不曾断过。

    二小姐从未说过她想吃什么,每顿饭她都吃的很少。

    所以一众下人,包括郑骏,都自以为二小姐只是胃口小,原来其实不是的。二小姐只是不喜欢清淡,而喜欢味重油厚的饭菜。

    春暖忽然发觉,收拾好后的韩明瑜在看她,立刻垂下头。

    韩明瑜焕然一新后,整个人的气质如一把出鞘的剑,冷厉之中带着几分痞气。

    他眨眨眼,凑近方子笙:“你出门,怎么还带个小尾巴?”

    春暖脸红,脑袋快到贴在桌子上。

    方子笙低声道:“今日有事要她去做,所以就带出来了。稍后,我要去个地方,你与我一道可好?”

    韩明瑜想说不好,话到嘴边又咽回去。

    连他自己都不知为何对这个小丫头一见如故,居然连反驳都说不出口。

    韩明瑜叹口气。

    不说就不说,有酒喝,有肉吃,他就跟着走。

    反正——

    他闲着也是闲着。

    三人刚要起身,不大的饭馆里,忽然踏进一只脚。

    脚上套着做工精致的狐皮靴,一伸脚,脚踝上露出一串铃铛,随着主人动作起伏,翩然作响。

    一众人都看过去。

    那是个梳着双环髻的小姑娘,生的雪白可爱,围着一件白狐裘,手上套着细细的金环,环上有拇指肚大的珍珠七八颗。

    这样的小姑娘,出现在破旧普通的羊肉汤店铺,当真让人匪夷所思。

    “好冷……”小姑娘唇红齿白,笑眯眯看向发呆的店家,“店家,我要一碗羊肉汤,不放葱,多放肉!”

    她环顾一圈,见只有方子笙的桌案还有空座,欢快地跑来坐下,弯弯的眼眸朝方子笙三人溜了一圈。

    “小哥哥,我的钱袋丢了,你可不可以帮我付钱?”小姑娘笑眯眯,从怀里掏出三枚铜钱,“作为回报,我为你起一卦?”

    方子笙摸摸鼻子。

    她身上随便一件首饰当了,就够普通人家过上三五年,还用得着别人资助?

    “学会奇门遁,天下事无需问。我的卦很准的!”小姑娘小手一扬,三枚铜钱滴溜溜在桌上转起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