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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孙丽

      “啊?哦。”女孩没大反应过来,却下意识松开怀里的吉他,连茫然都带着邻家女孩的温暖、可爱。

    “孙丽?”因为光线和距离的缘故,许默一直未看清女孩长相,接过吉他这会儿也是面色诧异。

    “你认识我?”女孩身着一件黑色小衬衫,立领、袖口都镶着金色花案,浅蓝色牛仔裤,双辫,齐刘海,清澈的双眸充满疑惑。

    不怪孙丽疑惑,她祖辈都生活在上沪及周边,从不记得有什么京城亲戚。何况这次退伍后,为报考电影学院,她还是一个人背着父母偷跑来京城的,很奇怪会有人认识她。

    “呃......”许默噎住,再想到对方应该还未出道,也不是公众人物。许默一时真不知如何解释,无奈,只好找了个连自己都深觉蹩脚的理由,“不好意思,我认错人了。”

    认错人?

    鬼才信!

    明明有叫对她的名字!孙丽瘪瘪嘴,低着头,明亮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煞是好看。可紧接就想偏了味,嘀咕着,“不会是被人贩子团伙盯上了吧?”

    孙丽瞥了眼旁边的男人,又细细瞧了瞧许默,脑补着自己被两人拐骗的情景......

    虽说出身部队,但毕竟是个还不满二十周岁的小姑娘,又只身一人,孙丽一时颇有些紧张,脚下更是本能挪远了与两人的距离。

    孙丽距酒吧的出口已经不远,很想趁此离开,可她实在舍不得那把下午才买的吉他。

    早知就不来酒吧啦!

    站在门边,孙丽十分后悔。

    过去总听别人讲酒吧如何好玩,她就一直想见识一下,只是苦于没什么机会。这次偷跑来京城,正好可以趁母亲不在身边,没那么多约束。所以考试一结束,她就一个人兴冲冲的跑来京城最富名气的酒吧聚集地,什刹海。

    什刹海不愧是古代皇家的后花园,一点也没让孙丽失望。不说碧水高杨、古宅翠柳的景致,只烤鸭、门钉肉饼、褡裢火烧这些老京城的特色小吃就已经让她应接不暇。走街串巷,在花样百出的纪念品小店里,她还买了一把蓝色的吉他。

    沿着后海游览大半天,唯一失望的就是酒吧。

    在一家又一家酒吧门前走过,那些乌烟瘴气、灯红酒绿的小店她实在不喜欢,当然也是没敢进去,直到发现这家名叫“初见”的静吧。

    只是它也太安静了,那么漂亮的舞台上连个唱歌的人都没有,实在可惜,所以她忍不住就抱着新买的吉他走上舞台。可她怎也没成想竟会遇上两个“人贩子”。

    就在孙丽纠结要不要离开时,许默已经走上舞台,坐到了她刚刚坐过的那张高脚凳上,如此情景却也让店里的一个胖子变得彻底不高兴起来。

    说到这个带眼镜的胖子,来过初见的没人不认识,因为他就是这家静吧的歌手,也是老板。

    胖子名叫宋东业,他开这家静吧并不纯是为赚钱,主要还是因为他喜欢民谣音乐。也因此,小店自打开张后,他还没雇佣过歌手,当然酒吧也不是就只有他这么一个歌手,偶尔他的一些朋友也会过来玩玩。

    只是他没想到,刚刚因有事接个电话,竟然有人在私自跑上台唱歌。

    原本他是想阻止孙丽的,不过那首民谣《恋恋风尘》还蛮对他胃口,当然还有个无法忽视的原因,对方是美女。

    但许默不是,而且让他最不满的,许默还比他帅!

    真把他这里当ktv了!宋东业很生气,只是还没等他气冲冲的走上台,轻轻坐下的许默已经完成试音,酝酿,平缓出声:“一首老街。”

    一张褪色的照片

    好像带给我一点点怀念

    巷尾老爷爷卖的热汤面

    味道弥漫过旧日的后院......

    许默沙哑的声色缓缓道来,那股淡淡的忧伤令宋东业哑然,呆住。如果说孙丽那首《恋恋风尘》会让他怀念青春的话,那么许默这首《老街》让他回味的同时,却又不禁多了些感慨。

    在场被歌曲吸引的也只宋东业一人,《老街》简单朴实的旋律也让孙丽纠结的心安静下来,眼角渐渐湿润。模糊中眼前又一次浮现儿时记忆,想起老家的那条旧胡同,还有外婆的煮的面糊糊,葱花、香菜、胡椒粉那些忘不掉的味道。那时,一家四口,外婆还在,爸妈也未离婚。

    不说他人,许默自己也沉浸在歌曲里,不久前分开的那道紫色身影,还有父母的苍老的面容一一在他脑海闪过。

    简单的旋律似是一种似水流年的伤感情绪,又一次重复。

    记不得那年的那一天,很漫长又很短暂的岁月

    现在已经回不去,早已流逝的光阴

    手里的哪一张渐渐模糊不清的车票,成了回忆的信号

    忘不掉的是什么我也不知道,想不起当年模样

    看也看不到去也去不了的地方......

    歌声落下,汤面、明信片、炊烟、车票这些词汇也构成一组组伤感的画面,让人不自居沉入回忆,甚至几个刚从门外走进的人,连拍扫掉身上雨水都一时忘记,站在门边出神,任由雨滴由发梢落下,打湿肩头。

    是的,谁没有童年、青春!

    谁的心底没有一个柔软的地方,珍藏着一个短暂的岁月,一些永远忘不掉的点点滴滴。

    宋东业也是一样,很多人都觉得他色色的,殊不知他的专情,只是没多少人能懂。

    过去的宋东业也没有如今这么胖,还是蛮帅的。

    他曾经有个相处六年的女友,两人感情很好,却不想因老街上的一场意外车祸去世。后来他就再没谈过恋爱,在这个两人初见的地方开了这间酒吧,自饮一杯苦涩。

    整个酒吧,所有人的目光都望着许默,这个三米见方舞台上的清秀身影,听着他唱的歌。

    嘴角那点微笑越来越勉强,放不下熟悉片段

    回头望一眼,已经很多年的时间

    透过手指间看着天,我又回到那老街

    靠在你们身边渐行渐远......

    歌近尾声,许默音调也渐高起来,所有人都能感觉到他似乎在宣泄着什么,却没有一个人知道。他回想到刚刚在街边,将袋子递给她的时候,他多想道一句。

    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