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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玻璃夕阳(4)

      我心里害怕,便再也不敢动了。

    结果,一直到我高中毕业,家里的大小事情都没插过几次手。

    冻疮就这样好了,慢慢的疤也没了。整个手养的细皮嫩肉的,像个女孩子。

    国庆的时候,我给刘邦打电话,基本上都是我说他听。

    我问,你最近好么?

    刘邦敲一下不锈钢碗。

    然后我一直说一直说,恨不得将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事无巨细的告诉他。

    等我终于意识到自己说的时间过长时,问,老爸,你还在听么?

    刘邦关门回去基本都到半夜了,我特意挑的这个时间。按摩店人多手杂,他怕手机被偷,就一直放在家里。

    长久没有得到回应,我终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沉默。

    过了一会儿,传来了迟疑的一下敲击声。

    这个问题,是我们没有约定的。

    刘邦之所以迟疑,大概是想应该怎么回答。

    想至此,我心里的难受更加排山倒海。

    我说,很晚了,你早些睡吧。自己要照顾好自己,等过一阵,我回来看你。

    那边传来了清晰的拉窗声。

    没过一会儿,手机上显出短信提示音。

    我翻开一看,是一串数字:629。

    这是我的生日,刘邦说,他想我了。

    我握着手机,在秋天的阳台,点燃了一根烟。

    十一过后,乔乔很长一段时间没理我。

    我也没去找她。

    公选课上,乔乔的身影也没出现。

    上完课,在楼道里,乔乔的朋友波波问我,小北,你为什么骗乔乔?

    什么?我惊讶。

    就是兼职的事。和你一起兼职的人告诉乔乔,你十一没有排班。乔乔听说以后,别提有多伤心了。你要是真喜欢乔乔,就快些去解释吧。乔乔最近憔悴了许多。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波波的话。

    没想到,真相被戳穿的一天,来的这么快。

    我自己都不清楚理由,还如何去向别人解释。

    波波看我的样子,也没多说什么。

    她走了几步,又回头对我说,乔乔是真心的,你要什么都给不了她的话,还是趁早结束吧。不要让我们都恨你。

    我和乔乔他们朋友都混的不错,她们也都看好我和乔乔。

    实际上,我和几乎所有认识的人关系都很不错。

    这一点能力的磨练,来自于刘邦。

    刘邦不能说话,在最初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们沟通困难,没办法,我只能通过他的表情和眼神来揣摩他的情绪。

    以至于,后来我与人交往,都会十分认真的盯着人家的脸,观察他们说话时的面部表情。

    这个细微的动作,能让我猜出他们隐藏在话语里的真实情绪,从而决定我将要说什么或是不说什么。

    没想到,这一技能,为我赢得了很多人的好感。

    我再三想了想,还是没有去找乔乔坦白。波波说的对,乔乔是个好女孩。而我什么都给不了她。

    既然如此,那就在避免伤害更深的时候,提前结束吧。

    想起刘邦对乔乔的期待,还有那未知的前途,我心里一阵空。

    等帝都冬天第三次到来的时候,我再一次感受到了入骨的寂寞。

    生日那天,我坐在图书馆门前的台阶上,握着手机看着不远处的食堂发呆。

    手机里是乔乔的短信。

    祝小北,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我会在初遇的桌子那里坐着等你,直到你来。

    一年前的场景,在我脑海中翻涌不休。

    那是除了刘邦以外的第一个人,陪我过生日。

    想起那个纯洁的女孩,我差点按耐不住。

    但最终,我迈出的脚步还是收了回来。

    在我收回脚步,毅然决然的从图书馆门口离开时,我知道,我这辈子的初恋结束了。

    乔乔等到了食堂关门还不肯离去,一个人哭的一塌糊涂。

    在周围吵嚷驱赶声中,乔乔打电话骂我,祝小北你个混蛋!没良心的混蛋!

    她哭的一塌糊涂,却只是翻来覆去的骂一个没什么杀伤力的词。

    那个词里,还有缠绵的情谊。

    我听懂了,却沉默的挂了电话。

    在我十二岁以前,我几乎在谩骂中过活。

    什么狗|娘养的、吃白饭的、畜生、疯子......

    我几乎领略过所有恶毒的词儿。

    但从没一个,比混蛋这个词更刺痛我的心。

    可我却不能回头。

    我的心揪紧了。

    乔乔终是死了心,有了新的男朋友。

    他们出双入对的时候,我偶然碰到过几次。

    乔乔还是那么单纯快乐,一点也看不见那晚痛哭的影子。

    我稍稍得到了些安慰:看来,她的新男朋友对她很好,那就好,那就好。

    安慰之后,也有点心酸和嫉妒。

    很快,帝都的第一场雪来了。

    刘邦来接我,比划道,你瘦了。

    我说没瘦,长高了而已。

    刘邦走过来,用手掌从他的头顶划过来,手掌停在我的眉间。

    他憨憨的笑了,长高些好,男子汉就该这样。

    然后,他拍了拍我的胸脯,摇了摇头。

    我懂他的意思,他还是觉得我不够壮实。

    新年的时候,我拿出在帝都买的茅台。

    刘邦瞪大了眼睛。

    你哪来这么多钱?刘邦问。

    自己挣得。我笑,来尝尝,这酒可是全中国最好的。

    刘邦迟疑的望着我,那表情分明在说,不相信。

    刘邦好酒,自然知道茅台不便宜,我不过是个在校读书的穷书生,怎么会有这样一大笔钱。

    刘邦动也不动的看着我,眼睛里的疑惑呼之欲出。

    那样子,明确表示,若是拿不出能说服他的证据,他是绝不会喝的。

    我曾将我兼职的事告诉过刘邦,刘邦也曾问我,价怎么样?

    我说六块钱一个小时,虽然不多,但工作很轻松,就是教人读书。

    刘邦听了点了点头,比划道,这个正好,你读书本就是这个!

    说着,刘邦竖起了大拇指。那脸上,是与有荣焉的自豪感。

    刘邦清楚的知道,光靠我那点兼职,是不可能买下这么昂贵的一瓶酒的。想到另外一种可能,刘邦看着我的眼神严厉了些许。

    没偷没抢。我凭自己本事挣得。我对刘邦坦白。我能考上最好的大学,当然也能靠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赚钱。

    刘邦仍旧心存疑虑,但脸上紧绷的肌肉却放松了些许。

    你不能骗我,我养你,很不容易。沉默了一会儿,刘邦打着手势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