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 幸运?(第二更)
拿到晋级资格后,张凡凡便回了水灵峰,没有过多关注其他比赛。
倒是花姑,因为赢得了晋级资格,整天都高兴的不得了,所以又跑去了演武广场,观看其他擂台的比赛。
按她的话来说,就是多看多学,尽快赶上张凡凡的步伐,争取下次切磋的时候,能赢张凡凡一次。
花姑也算没白跑一趟,从她嘴里,张凡凡也知道了有哪些队伍晋级。
而最后一天,十号擂台晋级的,正是卢大脚所在的木灵峰战队。
这在张凡凡的意料之中。
如此一来,三十强的队伍便已全部产生。
按照晋级的顺序,张凡凡组合被重新编了号018。
也就是说,她们是第十八个晋级的队伍。
休息两天后,大比拉开了三十强淘汰赛的序幕。
此轮为一对一淘汰赛。
由门派高层现场抽签来决定三十组选手各自的对手,赢的人可以晋级下一轮,输的人则将遭到淘汰。
如此一来,经过五轮方可决出最后冠军。
淘汰赛当天,观众远比擂台赛多。
演武广场这两天重新被改造了一番。
十个擂台已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由法宝化成的巨大斗法台。
半空中,更是架起了一排排坐席,仙云浮动,气派非凡。
云端早已坐满了各峰长老。
张凡凡眼尖,发现了金婆婆也在其中,而且她的位置还十分靠前,与四峰峰主齐平。
张凡凡是知道金婆婆以前身份的,但那些不知道金婆婆身份的人,却很是诧异。
不解为何一个筑基期的老妪能坐在四峰峰主身边,且瞧那模样,四峰峰主对她还颇为和善。
比赛很快就开始了。
第一组登场的,正是夺冠第一,火灵峰的易炳天。
易炳天作为火灵峰主卓耀阳的新徒,如今已是练气十二层的修士。
且在卓耀阳的调教下,其体内那丝先天阳气越发壮大,个人实力在练气期的弟子中名列前茅。
之前的擂台赛,他被分配到了八个种子选手挤在一起的死亡之组。
但硬生生凭借着强大的实力,第一个拿到了晋级名额。
所以他为001号选手,今天第一个登场。
他也是在场所有人最不想遇到的对手。
此次大比由火灵峰峰主卓耀阳抽签。
卓耀阳抽出了一个“三”,意味着易炳天的对手将是编号003号的队伍。
“诸位弟子,你们皆是我派未来希望,本座希望你们点到为止即可,切不可伤人性命。”
卓耀阳手一挥,三十强淘汰赛正式开始。
易炳天率先上台,他所带领的队伍由五人组成。
除他之外,其他几人的修为皆不是很高,均在练气七八层左右,不过都是些平日里最忠心的跟班。
张胡全便在其中。
这张胡全能以外门弟子的身份随同易炳天进入三十强,可见其深得易炳天重用,想必平日拍马屁的功夫也是不俗的。
至少张凡凡是如此认为的。
张胡全显然也在人群中发现了张凡凡,所以他上到台后,第一时间就朝张凡凡投去一道挑衅目光,脸色嘚瑟。
见此,张凡凡嘴角凝起一丝冷笑,直接无视。
张胡全气得牙痒痒,只能阴恻恻地瞪了眼张凡凡,这才收回目光。
易炳天的对手同样也是一对五人组合。
不过比起易炳天来说,这对组合的名气显然没有这么大。
而比斗的场面的也没有像众人想的那样激烈。
易炳天只用了一招《焚天决》里的“焚天煮海”,便重创了这只队伍的主力。
受了伤的其他几人,便交由他的跟班处理,轻轻松松便晋级到了十五强。
接下来的几场比斗,却没有这一场那么轻松。
毕竟不是谁都拥有易炳天这种实力,所以好几场比斗都斗得天昏地暗,才决出最后的胜利者。
如此,终于轮到了张凡凡。
不得不说,一直以来运气都不怎么好的张凡凡,这次居然遇到了一支好签。
与她对上的,乃是三十强里实力较弱的一支队伍。
这支队伍的晋级过程比张凡凡的晋级之路还要奇葩,他们原本对于晋级是不抱任何希望的,因为他们所在的小组有八队种子选手,恰是易炳天那个擂台。
可谁能想到,最后一天,因为竞争太过激烈,最有希望晋级的两对种子选手竟在台上互相重创,白白便宜了这对组合。
结果可想而知,这对组合刚上台,就被张凡凡满天铺下的荆棘大网兜下了台。
张凡凡也是赢得莫名其妙。
而更令人意外的,是接下来的抽签分组。
因为晋级组合有十五支,多出的一支便已轮空做算。
火灵峰主卓耀阳手一挥,张凡凡所在的018号,便成了这个幸运数。
如此,第一天的比赛便全部结束,众人也都尽数散去。
而在云雾搭成的高层坐席上,一向受人敬重的火灵峰主卓耀阳此刻却对一个老妇人笑道:“师姐对这结果可还满意。”
原来这签表竟是卓耀阳暗中做了手脚的,目的竟是为了讨好金婆婆。
说出去又有谁会相信呢。
然对于卓耀阳特意地讨好,金婆婆却面无表情道:“卓峰主煞费苦心了。”
说完,也不待卓耀阳回答,便径直离去。
见此,卓耀阳身边跟着的几位长老却有些忿忿不平道:“峰主,您何必如此讨好她,我看她也不会领你的情。”
“哎~”卓耀阳却是叹了一声气,打断道:“这是我欠她的,当年要不是我放走那人,她如今也不至于沦落如此……”
“峰主,那事都已经过去三百年多年了,您还放在心上……”
“过去多少年,那都是我的不对,既然这女娃是她新收的弟子,我在签上做点手脚也不算什么,只是……”说着,他不由摇了摇头:“只是也只能帮她到此了,毕竟决出的人选,是要代表门派去那个地方的,即便我为五峰首座,也不能徇私……好了,我们走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