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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世为妖 (完)作者:炉子 np耽美第15部分阅读

      再世为妖 (完)作者:炉子 np耽美 作者:肉书屋

    再世为妖 (完)作者:炉子 np耽美第15部分阅读

    “青萝,大家都喜欢嫂子,你该骄傲才对嘛。”

    对于生活在草原上的民族来说,拥有一个让人眼红的漂亮老婆,是非常值得炫耀的事情。

    嗯,有这个聪明的小麦当死党,臭蛮子真是好运啊。小麦肯定知道石晶和南霄是父子关系,却能装作不知道,的确有政治头脑。

    青萝是个迟钝的家伙啊。

    看来豪门恩怨一类的电视剧看得太少。

    一般来说,他们的儿女都不是亲生的嘛,演着演着就会冒个生父出来。

    (电视剧看得少者,可以参考《天龙八部》中小段他们家的情况。)

    嗯,很滥的情节啊。

    十八年前,石晶在莎瑞国遇到蝶语,当然就是一番干柴烈火,然后天意弄人,蝶语成为莎瑞王的床上人,南霄就以莎瑞王儿子的名义出生。

    。。。

    啊,你问我秀女都是经过验身的,蝶语肚子里都有孩子啦,怎么可能通过检查?

    笨啊,谁说当王的床上人就一定要通过采选的程序啊?那是主要渠道,还有次要渠道嘛。

    。。。

    还不明白啊。给你举例说明。莎瑞王那老家伙(啊,那时他还不太老)出游,见花下一美人含泪(当然是正在思念石晶),立刻兽性大发扑上去。。。嗯,把她给那个啦。。。然后带回宫中,蝶语在合理的时间后生下儿子。。。

    。。。

    靠,你真是se情狂啊。什么chu女与非chu女有很大区别,你睡过几个chu女、非chu女?

    次数很少的非chu女,其紧窄的程度和chu女几乎没法区别。老家伙正兽性大发呢,哪里顾得上研究身子下面那个拼命挣扎的美人到底有没有那道膜。

    。。。

    你有完没完啊,还有什么问题,去问那个死鬼莎瑞王吧。

    。。。

    直到若干年后,事情败露,蝶语被杀(或者是自己哀怨地病死,或是被别的女人害死,总之是身败名裂地死掉)。

    莎瑞王就把复仇的怒火全部发泄到南霄身上,当然把这个小美人。。。

    再后来,纹狄来到莎瑞国当质子,当然也难逃厄运。。。

    在 p大战中,两个小受结下深厚的战斗友谊。。。

    石晶卧薪尝胆多年之后,终于机缘巧合,冒出我这个大可利用的棋子。他立即意识到机不可失,派南霄夜探深宫,确认那个胆大包天的秀女就是我。一般的秀女见到采花贼,吓都吓傻啦,哪有我这么强悍的。

    后面就好办啦。死毒蛇设下圈套,把我陷进去。

    自以为聪明一世的我被他算计得好苦啊,一步一步地替他完成复仇大业。

    当然,这一切的种种,聪明的小麦多少会猜中一些啊。

    那个木头脑袋的臭蛮子,肯定说了也听不懂,还是省得自找麻烦吧。

    这种王室秘密,还是不要流传出去为好。告诉臭蛮子,说不定会从他嘴里漏出去啊。

    南霄以后还要当莎瑞王呢,要是被人怀疑他的血统有问题,就危险啦。

    所以,这件事情的知情者,当然是越少越好。

    就连我这个同盟者,都担心会被灭口呢。

    只是。。。

    唉,我现在是南霄的侧妃啊。

    死毒蛇当然不肯放我走。

    刚才他临走时,阴测测地笑道:“静儿,你是聪明人,我们以后会有很多合作的机会。帮我把戏演完,才能离开哦。”然后用毒蛇之眼看看臭蛮子,笑呵呵地走啦。

    气得我差点儿吐血。

    这次被他算计,是因为没有猜到他与南霄的关系。现在他的狰狞面目已经被我了解,下次想算计我,可就不那么容易啦。

    可是,臭蛮子是个笨蛋,死毒蛇要想算计他,用小脚趾想想就够啦。

    我以后要去对付小p孩,不可能时刻跟在臭蛮子身边。而小麦的智慧尚需磨练,哪里能对抗死毒蛇这种级别的阴人。

    所以,尽管我有能力带着这两个蛮子展翅飞走,也不敢啊。

    只好当个受气的妖怪,被死毒蛇要挟。

    星语

    一般来说,政变发生之后,无论成败如何,发布全城戒严令总是必不可少的程序。

    所以,青萝想去逛街的打算肯定是行不通的。

    好在还有更吸引他的事情。。。那就是上床。

    “好老婆,不许喜欢石晶啊。”

    哪有啊, “害怕还来不及呢。”

    “那为什么听他的话呢?他看来笑咪咪的,不吓人啊。”

    那是因为你太笨啊。笑咪咪的毒蛇才可怕呀。他用你来要挟我,我能不怕吗?

    可是,这种事情,以青萝的智力水平是无法理解的,只好笑道:“他现在需要我帮助他,大家做个朋友,以后他也会帮助我们的。”

    “老婆啊,你要记住,帮助别人是因为人家需要帮助,不是为了让人家报答。”

    我当然知道,你就是一个活雷锋啊。雷锋帮助别人,是因为有崇高理想,你呢,是因为蠢不可及。

    “喂,为什么又给我涂润滑剂啊?我现在是女人啊!”

    “嗯,好老婆,人家喜欢从后面来嘛。”他用漫不经心的口气把最重要的那句话很含糊地一掠而过,“前面的留给那个人。”

    于是两个人默然良久。

    其实我心里是这样打算的,却没有勇气说出来。因为说出来,会伤害到青萝。

    这就是有两个男人的麻烦啊。

    臭蛮子呆了一会儿,忽然笑起来,说道:“我想明白啦,知道你为什么会害怕石晶。”

    我也愿意转移话题啊,问道:“那是什么原因呢?”

    “因为他见一个爱一个啊,你如果喜欢他,有无穷无尽的醋得吃。”

    这样也好啊,至少有个似是而非的原因。

    “为什么忽然把胡子刮掉呢?”

    这个问题让我迷惑不解好几天,可惜一直没有时间问他。

    对于一个草原上的勇士来说,乱七八糟的络腮胡子最能显示英雄气概啊。

    “因为好老婆不喜欢胡子啊。你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才离开屠龙王吗?”

    我当初是这么说过,可那是骗你的嘛。

    看来以后还真得少跟他说谎啊。欺骗这么单纯的人,让我有犯罪感。

    一念及此,心中不禁涌起万缕柔情,伸手搂住他,把身体贴上去。

    今天时间充裕,让你这个傻乎乎的家伙享受一下吧。

    认认真真地开展全套服务。

    。。。

    “天啊,老婆你的舌头。。。”

    。。。

    “求你,老婆,我还要嘛。”

    。。。

    臭蛮子的身体真是不一般的强壮,折腾到第三个回合,才把他彻底摆平。

    看着他沉睡时脸上带笑的样子,终于确定,他就是我在异世界要寻找的那一半。

    虽然他永远不可能了解的思想,永远不可能跟上我的脚步,但是却是我心灵的支撑。

    能够让我从此摆脱那种人妖殊途的恐惧与孤独。

    。。。

    为他盖好被子,蹑手蹑脚地离开房间。

    小麦果然还在灯下沉思。

    轻轻地敲门进去。

    “嫂子。。。”他欲言又止,把想要说的话咽下去,另外换上轻松的话题,“我们总得买些东西带回草原吧,让那些家伙也尝尝闻所未闻的美食啊。”

    呵呵。。。本质上,我就是小麦的情敌吧。

    那个他守望多年而不敢告白的人,轻易地就被我骗走。

    慢慢地坐在桌边,严肃地说道:“小麦,为什么不能和我坦诚相待呢?你想问我的问题,不是这个吧。。。放心,答应送给你的,肯定会送给你。”

    他年轻的面孔渐渐地蒙上阴影,叹息道:“我原本不知道,看到他和别人在一起时,心会痛到这个样子。。。”

    轻轻地拍拍他的肩膀,笑道:“可是青萝需要你,那个能够守护他一生的人,是你。”

    他抬起眼睛,眼里是盈盈的泪光,“我不要你送给我,我要他自己愿意接受我。”

    “你的意思是说,不需要我搞个神的指示出来?”

    他坚定地点头:“是的。这几天我已经想明白啦。不管怎么样,我不要因为其他的原因而让他接受我。”

    可是,这是一条漫长而坎坷的道路。

    青萝是个迟钝的家伙,会始终把小麦当作生死兄弟,不会知道小麦渴望做他的情人。

    即使知道,青萝也未必肯把已经全部送给我的心,再分出来一半给他。

    人生苦短、生死无常,谁知道能不能有守得云开的那一天。

    我一般不会选择太曲折的道路,而是用最简捷的办法达到目标。

    但是,这是小麦的选择。

    当然,这种选择最符合我的利益。

    有这样一个人不求报偿地守护着他,青萝的人生会顺利很多。

    笑着转移话题,问道:“像他这么单纯幼稚的家伙,怎么会成为你们草原上的英雄呢?”

    “那是因为他的单纯,无人可及,所以就成为英雄。”

    这是什么意思?

    “小时候,嗯,青萝那时十岁,我才六岁。我们一群孩子在河边发现树上有蜂窝,不是马蜂,是蜜蜂啊。大家都很馋,可是没有人敢去摘。我们就跑去找青萝。啊,一般出来放羊时,都是把羊群合在一起,让青萝守着,我们去玩。。。他二话不说就去啦,被蜇了一头包。”

    “不论是谁闯祸,最后都是青萝站出来承认,替那个闯祸的孩子接受处罚。”

    “需要打张狼皮送给姑娘时,都是由青萝去打狼。。。他这十几年间,打过至少三百头狼,皮子全送人啦。”

    “各族间比武,我们族都是由青萝出战。。。”

    “撤退时断后,都是青萝留下。。。”

    所以臭蛮子身上,有那么多的伤痕。因为他太单纯,完全不知道什么叫危险。

    或者他知道危险,却愿意代替别人去冒险。

    “开始大家都说他是傻瓜,后来,大家开始真心佩服他,称赞他。因为他能够做到的事情,别人做不到。”

    当一次傻瓜容易,当一生傻瓜则需要天赋。而青萝就是那个有天赋的人。

    “可是,当雄狮大王格萨,光需要勇敢并不够。他还需要合法性。。。嗯,小麦,你们草原上有没有巫师什么的?”有这样的家伙,可以为青萝的统治蒙上神圣的外衣。

    “当然啦,他们是天神的使者,代表着天神的意愿。”

    “最有名的那个是谁?怎么可以让他支持青萝?”

    “最著名的,当然是大师自水嘛。但是,他已经退隐。另外名声比他差一些的,有四大神使。他们的名声都差不多,让我想想,找谁最好呢。。。”

    “不用想啦。如果四个人差不多,除非是全找来,否则没有什么用处。最好是可以让自水重新出来支持青萝。”

    “可是,自水大师已经明确说过,只有真正的草原之王出现时,他才会离开珞月山去辅佐他。。。”

    靠,这种关键情报,怎么不早说呢。有这样的狗屁流言,当然只有让自水出面支持青萝。

    正在苦苦思索如何让自水。。。

    一个熟悉的声音在窗外响起:“我可以让自水那老家伙跳出来演戏。”

    导演

    就知道他会出现。

    小麦乖巧地站起来:“我去。。。”

    一把按住他,笑道:“不用回避。看清毒蛇的牙齿,以后可以更好地保护青萝。”

    石晶笑着走进来:“静儿怎么总是这么敌视我呢?人家可是真心实意地想帮你啊。”

    估计从得知我在落雁城中开始,他就没有睡过觉吧。

    虽然仪表仍旧整齐,但眼中血丝赫然,疲惫之色已经遮掩不住。

    他坐在桌前,看着桌子上的东西,轻笑道:“为我准备的?”

    是啊。虽然现在有点儿恨你,但毕竟是盟友,你要突然过劳死啦,我的利益会有损失嘛。

    微笑着把保温套打开,为他盛上热粥。对于一个忙碌至无暇吃饭的人来说,两碟小菜、一碗肉粥,是最好的食物。

    他边吃边含糊不清地说:“自水从前被我搭救过,有信物在我这里。你拿着去找他就行。”

    轻轻地挑眉问道:“条件呢?”

    “呵呵。。。静儿以为我是什么人哪。人家是无条件帮助你啊。”

    我当然不会相信他。

    所谓无条件帮助我,只能说明他对我的帮助小于要我付出的代价。

    可是。。。为了青萝,我愿意付出较大的代价。

    “你应该可以支撑五年吧。五年后,我培养出来的人才可以保证南霄的地位稳定。”

    南霄成为新王的合法性来源于他的血统,但这个血统的真实性实际上是不堪一击的。所以这个定时炸弹随时会把南霄的王位炸飞。唯一的办法,就是及时更换朝中重臣。新人要绝对忠实于南霄本人,而不是忠实于他的血统。

    人才培养的工作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石晶这几年要替南霄打点,没有精力同时进行。

    所以,要有一个可以信任的、具有同样智慧的人,来完成这件艰巨的工作。

    这个条件,当然要比说服自水支持青萝困难得多。

    即使没有自水的支持,我也可以在一年内为青萝打造出无敌的骑兵,重现成吉思汗的铁骑雄风。

    当然,通过战争征服的方式会慢一点儿。嗯,也得五年。

    可是,我需要尽快地把青萝扶植起来对抗思恒,自水的支持当然是捷径。

    石晶的方案就像分期付款吧。先享受商品,然后慢慢地支付代价。

    “呵呵。。。静儿说话时咬牙切齿的样子好可爱啊。”

    然后就低头吃饭,却不把那传说中的信物拿出来交给我。

    正好利用这个机会提升小麦的分析能力,回头问道:“小麦,你认为石晶非要我留下,是怎么演戏呢?”

    “可能是要利用嫂子与屠龙国、东宛国的关系,维护南霄的地位吧。”

    “你的意思是说,在南霄称王时,把我封为王后?”

    “是的。来自两国的支持要比国内某个权臣的支持重要。”

    “如果南霄可能顺利称王,这倒是一个可行的选择。但是,南霄凭什么可以名正言顺地成为新王呢?”

    “这倒是一个问题。他是最小的儿子,虽然老王很宠爱他,但并没有当众宣布由他继位。他前面还有许多哥哥。有十二个吧?”

    石晶边吃边说:“活着的还有六个。其中有两个名声较好,最有竞争力。”

    “毒蛇的意思是说,这两位王子警惕性很高,手里也有实力,他想暗杀他们却做不到。”

    小麦轻轻皱起眉毛,思索一会儿,说道:“可以由朝中元老级的人物出面,坚决支持南霄。另外可以找个老王的亲信跳出来,一口咬死就说老王临终前有口谕,要传位给南霄。另外可以想办法搞点儿神迹出来,说南霄才是天命眷顾的那个人。天神之所以要给南霄绝世的容貌,就是喜欢他的证明。”

    石晶略感惊讶地抬起头,打量一下小麦,笑道:“静儿,你要向我示威吗?”

    “呵呵,想不到青萝的死党有如此智慧吧。告诉你,这样的人物还有五、六个呢。有他们死心塌地跟在青萝身边,你想出手对付青萝,要付出代价的。”

    我其实在拿小麦的生命作赌注嘛。

    如果石晶是个具有冒险倾向的人,嗯,就像我一样,说不定会认为那所谓的五、六个人并不存在,在对付青萝前直接除掉小麦。

    小麦傲然一笑:“哪有啊。他们都不如我聪明。所以都隐姓埋名去拜师学艺啦。”

    嗯,这个小麦真有培养前途嘛。居然知道使用这种招数。

    石晶大笑:“静儿啊,你真的把我当作劲敌啊。想不到你这么重视我嘛。”

    根本不理他,继续问小麦:“如何对老王的突然死亡作出交待呢?”

    “找个凶手出来,咬死是受那两个王子之一的指使,先趁机除掉一个。”

    轻声笑着揭开迷底:“在毒蛇的计划中,我就是那个凶手。”

    妖言

    今天是第二次来到莎瑞国的大殿。

    上次的身份,是被选阅的秀女,当然要表现出战战兢兢的模样,才不会在一群战战兢兢的秀女中特立独行。

    今天则不同啦。现在我是杀害老王的凶手,有权利表现得趾高气扬。

    全身披挂着“叮当叮当”的铁链,嘴角边挂着几缕鲜血,脸上是不屑一顾的神情。

    嗯,这不是我的血,还没有开始审判呢。

    这血,是那个死鬼莎瑞王的。

    刚才他们在行凶现场,也就是南霄的卧室之中,亲眼目睹我趴在老家伙的脖子上吸血。

    虽然只是装个样子,但还是沾上几缕血迹。

    被身后的侍卫按倒在地,跪在大殿中央。周围是亮闪闪的长刀。

    莎瑞国的一众权贵,远远地站在安全的地方。嗯,南霄不在大殿上,他还在“昏迷”中。

    一个看起来老得快要断气的家伙,坐在一把高椅上,拄着拐杖,一边咳着一边问道:“妖女晓白,你为什么要行刺王?”

    “我没有行刺他啊,我只是需要他的血。”

    不出所料,大家都倒抽一口凉气。

    “要王的血。。。有什么用?”

    于是我耐心地向大家介绍妖怪进化的必备程序。

    当然,为显示权威性,我大量引用专家论述和专业语言,足足演说一个小时。

    简单地讲,作为修炼千年已经获得人形的我,必须要得到纯正的王者之血才能继续升级,经过妖王指点之后,确定我这种血型的妖怪必须要莎瑞国王室的血液才行。本来我还需要十年的时间炼制某种丹药,可是有个恩人愿意为我提供帮助,让我利用选阅的机会进入王宫当个默默无闻的宫女,然后就可以趁机。。。想不到南霄突然跳出来打乱我们的计划,只有临时改变计划引诱莎瑞王前来。不想昨天吸血时被意外事件打扰,影响到血液的质量。所以。。。

    在大家期待的目光中,我轻轻地笑着,说出令他们耸然动容的话语:“所以事情变得更加麻烦,现在还需要再吸两位莎瑞王的血液才可以补偿损失。你们快点儿选出新王,举行神佑仪式后我就可以。。。呵呵。。。”

    按照莎瑞国的传统,新王正式继位之前要举行神佑仪式。

    听到我的宏伟计划,在场的五位王子都神色微变。

    刚刚还对他们充满吸引力的王位,现在突然变得危险。

    老头子咳了几声,问道:“你的同谋是谁?”

    我当然拒绝回答。

    如果由凶手自己供出同谋,当然有可能是栽赃陷害嘛。嫌疑人的辩解会多少有些效果。

    但是,如果凶手本人咬死不招,通过一系列的证据找出这个同谋来,那他就百口莫辩啦。

    当然,审判凶手时,刑讯是不可缺少的步骤。

    行刑者“刷”地一声撕开我的上衣,露出白嫩的肌肤。

    在场的人齐齐低呼一声。

    倒不是春色迷人的缘故,而是因为他们看到的,是男人的胸部。

    行刑者接着撕去全部衣物,让大家欣赏标准的裸男身体。

    看到我居然会变成男人,大家应该相信我就是妖怪吧。

    靠,为了给臭蛮子筹建军队,只好出卖肉体给这帮人看。

    然后,烧红的烙铁印上我赤裸的胸膛,发出皮肉焦糊的声音与味道。

    当然很疼啊。

    虽然是妖怪,但我也有痛觉神经嘛。

    只不过,这种痛,比起两个月前身体被改造时所接受的折磨,轻微得多啊。

    臭味消散的过程足有五分钟。

    但在三分钟内,被损坏的胸部就恢复到白晰无痕的状态。

    行刑者其实是最迷信的一种人,吓得昏倒。

    惊呼声此起彼伏地响起。

    有几个视力不太好的家伙,甚至凑到近前细细观察。

    老家伙咳得喘不过气来,指着我,说不出话来。他的脸上,当然都是惊骇。

    好啦,这出戏演到这里,基本就算完成。难道非得被他们送上斩妖台火烧么。

    趁着他们惊惶的机会,迅速地变身。

    铁链于是纷纷落地。

    抖抖身上的毛,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跳到老家伙的膝盖上,笑道:“你们最好立南霄为王,他的血我已经尝过,味道上佳,我很喜欢哦。”

    老家伙惊骇欲绝的表情,真是逼真嘛。

    明明知道剧本,还演得这么真实,是一位天才演员啊。

    然后目光扫过五位眉清目秀的王子,笑道:“你们几个的味道估计也不会差吧。”

    大笑着,展翅飞出大殿。

    琴挑

    当然直接飞回南霄府中。

    臭蛮子正站在屋顶上翘首企盼呢。

    轻轻巧巧地减速、下降,准确地落在他的怀里。

    “老婆,你也不告诉我一声,就跑去演妖怪,多危险啊。”

    “呵呵。。。我本来就是妖怪嘛。我不去演,谁去?”

    他慢慢地坐在屋顶上,轻轻地搂着怀里白色的小猫,叹息道:“我很笨,是不是?”

    是笨啊,这正是你的可爱之处嘛。

    “老婆,你何必一定要和那个石晶合作呢。我靠自己的努力,也能对抗屠龙王嘛。”

    “青萝,你想过没有,为什么瑗珩山之战,你们会大败涂地呢?”

    “那是因为屠龙王有先进的武器,嗯,他的新阵型也很厉害。”

    “所以呢,如果你们的武器装备不改进,永远没有机会对抗他。石晶手里掌握着好几个铁矿,只有与他合作,才有足够的武器装备啊。”

    草原上向来缺少金属。贫苦的牧民甚至连铁锅也没有。是用石煮法做饭的。

    啊,石煮法嘛,很简单啦。

    用树皮折起容器的模样,装上生水和肉片。

    架堆火烧红石子丢进水里就行啦。

    当然不能直接把树皮的锅放在火上嘛。

    啊,你说这种方式不卫生?那你给变个金属锅出来用吧。

    “可是,老婆你看起来有点儿喜欢他,让我不放心嘛。”

    懒得跟这个笨蛋解释我其实是畏惧石晶。

    青萝理解不了的东西,最好还是不要自寻烦恼地去给他说明。

    用前爪轻轻地拍拍他的大手,答道:“放心吧。两个男人,已经是我的极限。我不会再去招惹第三个啦。”

    两个男人已经突破我的道德底线,让我辗转反侧,无论如何是没有勇气再去接受新的感情。以前看np文,羡慕那种左拥右抱的逍遥,等到自己身临其境之时,却是弄得一团糟。

    不得不绞尽脑汁地在两个男人之间保持平衡。

    因此而放弃其他的道德准则。

    “嗯,那我就放心啦。本来人家刚答应让老婆你去陪石晶睡觉时,还担心你会。。。”

    我一惊,抬起毛茸茸的脑袋,瞪着他,问道:“你答应什么?”

    “是这样的。刚才纹狄来对我说,石晶最近几天操劳过度,精神紧张至无法入睡。。。”

    所以,你就答应他。。。

    “大家都是朋友啦。只要老婆你不喜欢他,去陪他睡觉也无所谓嘛。”

    天啊,我忘记这个臭蛮子的来历啦。在他们草原上,老婆是可以用来招待客人的。

    不错,自己的老婆,是不可以喜欢别人。

    但是,如果有客人来借宿,让老婆去陪陪则是完全符合风俗习惯的。

    怪不得臭蛮子可以轻易突破心理障碍,允许我去接受思恒。

    一念及此,不由得抱着脑袋呻吟一声。

    要是以后我和他住在草原上,而家里经常来客人。。。

    靠,让我当个免费的。。。

    “老婆你不用担心。你只是去陪着他睡觉而已。再说你现在是男人的身体,不会吃亏啊。”

    你怎么知道我不会吃亏?那些热心帮助别人的小受,都是前车之鉴啊。

    “可是,我已经答应纹狄啦。老婆你就帮石晶一次嘛。”

    闷闷不乐地答道:“这种变态的事情,不能有下次啊。以后你要是再敢答应让我去陪别人睡觉,我就。。。”嗯,说出哪种威胁比较管用呢,“我就阉掉那个家伙,让他以后当不成男人。”

    这个威胁果然把臭蛮子吓一大跳,叫道:“老婆你不可以这样啊。在我们草原上,陪着客人睡觉是很正常的。长得漂亮,人家客人才有兴趣嘛。这是很光荣的事情啊。”

    恶狠狠地回答他:“我不仅要阉掉那个家伙,而且立刻离开你去找小p孩。有我一心一意地帮他,你想抢走他的老婆,做梦去吧。”

    这个终极威胁果然奏效。

    “嗯,好老婆,你别扔下我啊。行,听你的,我去买个漂亮的女奴养着,就行啦。”

    正说着呢,纹狄跳上屋顶,笑嘻嘻地说道:“小猫,你回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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