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大小高加索
三个哥萨克人也是豁达,就感觉到乐呵,也没有觉得浪费了食物。
实际上,在野外,很小量的食物,都是补充能量的关键所在,别说半锅兔子了,这些足够四个人分了,只不过是不能吃那么饱而已。
定向越野中的长距离徒步中,肯定是更适合那些身体壮硕但是有部分脂肪存储的人的,因为脂肪存储在野外能救命,真的健身房里面炼出来,脂肪含量低的不行的人,并不适合做这种运动。
试想一下,野外进餐有一顿没一顿的,而且健身房练出来的肌肉耐力差,过这种日子很恼火。
对于习惯了野外生存的人来说,一颗苹果,或者一只老鼠,就可以对付一整天。
高加索虽然是老鼠密布的区域,但是说实话,没人想吃老鼠。
特别在欧洲,曾经的鼠疫横行,更加没人吃老鼠。
四人进餐后,哥萨克人迅速开始布置庇护所。
“枪哥,你在高加索,要穿过这一片区域,不是要办很多个国家的签证?”
方宏愣了一下,然后自己都乐了:“不是的,可能没说清楚,我是在黑海和里海之间的高加索,也就是小高加索。”
高加索并不是向昆仑山脉啊,喜马拉雅山脉啊这种条形的山脉,而是一大片山脉。
从地理上分成了大小高加索,其中大高加索的南面就已经属于伊朗等国了,而小高加索主要属于格鲁吉亚,亚美尼亚和阿塞拜疆,小高加索的这一区域也叫做外高加索,而小高加索的北麓,叫做北高加索,完全属于俄国。
这是一个纵横超过十个国家的巨大高原山地,并不是一条山脉那么简单。
方宏出发的地方是亚美尼亚,翻过了这个隘口,就到了俄国了。
硬要走完整个高加索,那简直就是开玩笑,首先格鲁吉亚和俄国之间就有问题,你想要规划一个旅程,同时从这两个国家过,等于做梦。
“枪哥,有没有可能发现什么蒙古古遗迹啊什么的?”
方宏:“你们在做梦,我还发现荷马史诗金毛羊呢……”
这一片区域在历史上,是天然阻隔文明发达的欧洲,与荒蛮的欧洲的。
两千年前的这里,南面文明发达,城池遍地,商队众多,大帝国扩张如火如荼,而北面,蛮族茂如饮血。
虽然历史传说中屡屡提到高加索,可是实际上这个高加索和神话中的高加索没有半毛钱关系。
比如传说中的神奇女侠所在的女战士国度亚马逊,就和现在的亚马逊没有关系,是因为后来人发现亚马逊流域的印第安人部落,才给那个地方取名了亚马逊。
而我国古代和现代也一样,真有人认为古代的昆仑虚是现在的昆仑山脉么?古代的昆仑墟在中原西北部而不是现在的中华的西北。
所以,历史传闻中提到的各种高加索传说,也都和这个高加索山脉没有半毛钱关系。
“枪哥,新一期的节目收视率好像不高啊!”
说的是电视节目那边,不是直播站这里。
“想一想其实能想到原因的,节目的收视率第一季很高已经是业内奇迹了,第二季不会有那么高的收视率,顶多达到普通综艺的平均水准。”
原因很简单,节目相对于直播来说,实际上就是一个精编版,精选版。
如果说,看直播就好像一章一章连续不断的看一本书的话,看纪录片更像是九十九度搜索书目,然后选看章节。
书是有书页的,就好像直播是有日期的一样,承上启下,故事有一个连续性,但是不可避免的是其中有些地方是大部分人并不喜欢看的。
而新时代,大家更习惯于另一种吸取知识的模式,搜索一个大标题,点进去,再点开一个分标题,在点开一个小标题,俗称网页搜索,浏览网页。
对于知识的吸取非常有针对性,比如某个人喜欢看森林,他绝对不会看埃及那一期,有的人喜欢看大海,就不会点开巴西那一期。
而看直播是另一种习惯,看直播和看书很相似,悠闲时光,找点东西放松自己,顺便可以充实自己。
这是两种不同的人生价值观。
为什么网络刚刚兴起的时代,很多人认为电视即将被淘汰,结果是,电视业丝毫不受到网络的冲击,相反电视业蒸蒸日上?
因为越是资讯大爆炸的时代,越是很少有人能够有空闲寻找。在现在,电脑大规模的被手机替代,原因在于,手机软件的一个集成功能,强制推荐。
选一个分类,然后它会强制给你推荐这个分类相关的资讯等等,这其实是电视的模式,而不是门户的模式。
真的能有上千万人固定在每周末守在电视面前看一个冒险纪录片节目吗?最开始新鲜感十足的时候是可以的,可是到了后面,这个群体会迅速减少,但是也有另一个好处,培养了一群固定粉丝。
就好比,一个人被盗墓情节吸引而看了盗墓笔记,不代表他是一个迷,真的迷会沉浸在站中,一本又一本的看下去,而只是喜欢盗墓的人,看完盗墓笔记,他就离开了。
所以方宏没有想过这个节目会有那么多人一直看下去,就好像博物馆的几个稀世珍宝刚刚展出的时候火爆的一塌糊涂,而后面游客也大量减少一样。
“还留下的都是真爱粉啊。”
晚上,闲聊了一会儿之后,一天的直播结束了。
第二天清晨,方宏收拾行囊,和三个哥萨克人一同上路了。
走过鞍部,分道扬镳。
在定向越野中,没有一步路是会浪费的,他们有一个既定路线,而方宏也有自己规划的路线,在这座山之后就分开了。
“小高加索在往东的区域有一大片的雪顶,硬生生的走过去是不现实的,我选择了从这个隘口东北,他们的目的地好像是往正北面。”中间的一座山分开了双方的路。
在野外遇到其他冒险者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不过有意思的很有限,毕竟语言不通,还不如遇到饭桶母子,毕竟饭桶长得毛茸茸的,很可爱。
虽然三个哥萨克人也毛茸茸的,不过没有半点可爱的影子。
从一棵树下经过,方宏的脚步变慢,直到完全停止,然后又掉头折返,盯着树杈子发呆。
直播镜头给出的画面,让水友惊叹,整个屏幕飞过一大串我曹。
“灵芝。”
“好大的灵芝!”
树杈子上长得那个灵芝,起码有陨铁锅的尺寸,大概三十六七厘米的直径。
“我靠,虽然这种灵芝应该本身就是长得很快的大灵芝,看到还是让人吃惊。”
灵芝分布在全世界都有,特别是温带和寒带边缘的森林中最容易发现,在国内,由于是名贵药材,在野外已经很难遇到野生灵芝了。
方宏惊叹完了之后转头就走。
“枪哥,我曹,这么大个灵芝,不挖走?”
大家都知道方宏是一个出门不捡钱就等于亏的人,不下手着实让人想不通。
方宏无奈:“我想起了一个西班牙典故。”
“什么?”
“西班牙人最开始到南美时,在印加帝国和印加人做生意,用镜子换他们的黄金白银。”
“我靠,骗子,畜生,放下我来。”
“实际上,印加人当时满身穿金戴银,在南美,那根本就不是什么稀有宝物,相反,南美没有镜子,所以他们和西班牙人有同样的想法‘这个傻逼居然用宝物换我这些没用的东西’。”
物以稀为贵,在国内,由于是药材,灵芝非常珍贵。
但是这里是俄国人迹罕至的,大的不行的原始森林,是各类中药材多的数不清的亚寒带针叶林。
“这个灵芝放在国内虽然不算稀有,也值不少钱,不过放在这儿,就是比普通稍微特殊一丁点的菌类而已,而且,我马上要走出这片大山去下半程了,这东西带出去,会倒霉的。”
就算俄国遍地森林,也不代表森林里的东西可以随便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