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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穆四好久不见

      俞莲秀道:“那可未必。你是没看见常家那小子的痴迷样。他要是真的不管不顾,非要娶穆四进门,老爷子就这么一个孙子,不见得能拧过他。你再看看良庆的态度。他可是老爷子面前说得上话的人。”

    谭周道:“良庆是个聪明人。他知道老爷子老了,要取悦新主人。但是你们都错了,常老太爷从来都不老,他眼不花,耳不聋,精明着。娶穆四这样的孙儿媳妇进入,不仅意味着常家堡从此要卷入江湖争斗,还要将自己放到朝廷的对立面,他怎么会做这种蠢事情。”

    俞莲秀皱着眉,面有忧色:“可你别忘了,那是穆四。我还记得,她还六岁的时候,就说动了一个旅居长安的皮影戏班子教了金家一众大小孩子一个月皮影戏,在金震岳的寿宴上演了一出……”

    俞莲秀眯起眼,透过窗缝看着江南水乡的明艳山水,却好似看到那一年,金家热闹的后苑里,大幕布上沙场纵横,铁马金戈;壮士结义,豪气干云……金家儿郎们在幕布后敲钟击缶,用稍嫌稚嫩的嗓音唱着铿锵的句调。那是怎样热情而欢愉的岁月啊,已然逝去了很多年。

    他喃喃说道:“我还记得那出戏,叫《桃园天下》,他们把那出戏改了,忠肝义胆终究战胜阴谋诡计,多天真的一群孩子……”

    他说着感慨:“穆四…真的是一个让老天都嫉妒,都想要灭掉她的小姑娘。见过她的人,就没有不喜欢她的。

    我记得,那是陕北的一个戏班子,班主姓胡,也是个江湖人,出了名的软硬不吃。穆四却凭着一张巧嘴,说动那班主在长安驻留了一个月,戏也不演了,专教那群孩子提线唱腔,一个个从头教起。

    她想做的事,有哪一件没做成的?

    她怎会不知道嫁与常千佛,能给她带来的好处……”

    谭周静静地听他感慨诉完,不动声色,缓慢说道:“老俞,你可是后悔了?”

    俞莲秀猛地转身,一瞬间变得情绪激动,满眼都是愤恨:“我当然后悔!我悔得要死,要不是你们逼我,我会变成现在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会沦落到现在这般天地,不仅儿子孙子,甚至连我自己,都不能姓自己的本家姓”

    谭周眼眸幽沉,道:“你可以改回来啊。大不了身败名裂,大不了让金六和穆四追杀你。”

    俞莲秀戛然声止,像被人骤然捏住了嗓子一样,尾音粗嘎而突兀。瞪着一双眼,狠狠盯着谭周,眼里满是怨毒。

    片刻后深吸了一口气,平静转过身去:“还说这些干什么。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了。”

    谭周道:“你知道最好。你的这些想法,可别被盟主知道了,他可不像我,是个念旧情的人。”

    俞莲秀嗤笑了一声:“金哲彦听了你这话,怕是能从地底下爬出来吧?”

    谭周道:“是他自己蠢,不知我从一开始,就是盟主用来对付金家的一招棋。怎么可能跟他做兄弟?”

    他不紧不慢地呷茶:“自从三姓灭门,你整个人就不一样了。疑心变重,胆气也不如前……”

    俞莲秀苦笑道:“你难道不怕么?柳宿天都让他们查出来了……你这么多年跟他打交道,可曾讨到过他什么便宜?还不是一夜之间说灭就给灭了。说起来不怕你笑话,我现在晚上睡觉,一夜都要换三四个地方,就怕被徐攸南的锦衣行找到……”

    谭周不以为意道:“该来的总要来,怕是躲不过去的。”

    他从袖中取了一只封蜡的铜管出来,放在刻花镶纹的槐木桌角:“你此行去建康,帮我去苏府送一封信。”

    俞莲秀皱眉道:“苏家?太子太傅苏润景的苏家?你找他们做什么?”

    那可是金七小姐金采墨的娘家。

    谭周道:“是这个苏家,不过我不找苏润景,找苏鸿遇。你送完信,且耐心等他一等,让他给你个回复,他若不愿意,你就问他,墨还香否?”

    俞莲秀听得最后四个字,脸色遽然发白,默然接了竹管,不再多问。

    谭周缓缓开口,却是接着之前的话说:“穆四是很聪明,如果她能看到常千佛给她带来的好处,削尖了脑袋执意要进常家堡,有可能真的让她做成了。但问题是她看不到。”

    “何以见得。”

    “情为障,爱是毒,如果她真的爱上了常千佛,她会走。如果不是,我有千百种方法让常纪海亲自出手。”

    谭周搁了茶杯,缓慢起身:“我得走了,晚了就走不了了。”

    行至门前停步:“我知道你布了很多人,想趁穆四伤重杀了她。不过我奉劝你还是撤了,良庆态度已明,你动不了她。还有,瞿涯已在来往清水镇的路上了。你最好在一个时辰内离开。”

    谭周长得很普通,身材普通,相貌普通,扔到人群里就找不出来。

    他缓慢踱着步,借着人群的遮挡,远远地往市集方向看了一样。

    一个黑衣长发的女子挽着常千佛的胳膊,随人流往前。一双眸子黑如琉璃,灿如星子,乌溜溜地转动打量四周,两颊梨涡凹陷,笑靥如花。

    还是从前那个灵动的精灵模样。

    好久不见了,穆四!他把帽沿拉低,缓慢退入街角深处。

    过午的清水镇从沉寂中苏醒过来。

    萎靡萧条了一中午的集市又热闹欢腾起来,行人车马来往,小贩们扯了嗓子地吆喝,更有那临街的店面,伙计们直接捧了衣料首饰和胭脂水粉,出门来拉客。

    对于一个小镇上的集市会这般热闹,常千佛是很感意外的。

    问过路人才知道,此处的市集分冷场和热场两种,三日冷场才逢一热场。且因周围山地交通不便,许多人路上耽搁,到时已经中午,要在镇外的三里屯饭庄用过饭才来。

    今日热场,又午时刚过,正是一天中最热闹的时刻。

    常千佛道了谢,笑问穆典可还要不要逛下去。

    他的印象里,穆典可偏爱幽静,并不是个爱热闹的人。

    不料穆典可这会兴致却高涨得很,闻言想也不想地答道:“逛啊,你不是带我来花银子的吗,不花你个兜儿精光,我才不回去。”

    转头冲一个卖糖人的摊贩道:“老板,我要五个糖人,要最大的,最贵的。”

    又指了指常千佛道:“他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