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节
夜照亮了夜 作者:初可
正文 第47节
夜照亮了夜 作者:初可
第47节
他拿出手机:“我给那边负责人打电话,以后你也不用去了。”他说着,真的按下手机键,我立即抢回他的手机:“什么意思?” 他不慌不忙,温声道:“安思风,我不可能再放你一个人在那里。除非,你跟我一起不去。” “我的时间还没到呢!” “可以提前结束。” 我懵了会儿,听明白,我又大声道:“不行!要很多钱的!” 声音太大,旁边路过的人都看了我们一眼。 我才回神,满身冷汗。楚珩二话不说,拉上我直接走进停车场,并把我塞进车厢。 他关好门,我回身就朝他说:“不行的!我能撑到三个月的!” 他点头:“那我陪你到三个月满。” “不行!还有一个多月,每天你过去都要给他们钱,每天都在浪费钱!” “那我也要去。” 我被他说得无话可说,他反而直直看着我,声音照例温和,面上却全部都是说一不二,他道:“安思风,这件事情,你的所有焦虑与担忧,我全部明白。但是你要更加明白一点,这一点,不含任何其他意思。钱于我而言只是个工具,全部都是我自己赚的,我能用它来做任何事。它能让你认识我,让我与你说上话,更让我每天都能见到你,便是它发挥的最大作用,也是它能发挥的最大作用。我甚至很感谢它。” 我靠在座位里,愣愣地听着他这一席话。 他又道:“安思风,在我这里,只有一样是重要的。” 他的手指指向自己衬衫的左口袋,他的心口处。 我不解看他。 他说:“只有你是重要的。” 我本因我妈妈难得的开怀而红的眼眶,又红了一点。 “安思风,你所有的焦虑与担忧全部都是不必要的。甲之蜜糖乙之砒|霜这句话不是十分贴切,但也能大致解释我的全部心情。” “安思风,你就是我的蜜糖。” 我的眼眶瞬间又热了。 是啊,我担心我害怕自己是负担。 楚珩却直接告诉我,那一切并不是砒|霜。不仅不是,这一切,包括我,全部都是他的蜜糖。 他伸手摸我眼角,靠近我,轻声问我:“你能明白吗,我的心意。” 我连连点头。 他的指尖有些shi了,抚过我的脸颊,他离我更近,再问我:“现在,你能放心一些了吗?” 我再点头。 “那么等阿姨出院后,去疗养院的事,你再考虑考虑?”他问得很真诚。 想到那大笔数目的钱,我又有些头疼,却又并不想破坏此时的氛围。况且,或许按照楚珩的话来做,兴许也没有错。 我点头:“我会考虑。” “好。”他露出微笑,再摸摸我的眼角,小声道,“别哭了。” “我没有哭!只是眼睛有点酸!” “好,没哭。”他哄我。 我看他近在咫尺过分好看的脸,心情被他宽慰好后,便又开始想那些七七八八的小事,我有些生气地说:“我真的很讨厌你这张脸!” 楚珩本还在继续摸摸我的眼睛四周,想把少许的液体都擦掉。 听到我这样一句话,他也愣了:“啊?” “讨厌!” “……已经长这样了。” 我伸手,一巴掌盖到他的脸上,气鼓鼓又凶巴巴地喊道:“这张脸太招人!所有人都在看你!昨天跟我说话的那个人,他想勾引你!他趁你睡觉,想摸你的脸!被我发现了!气死我了!他不要脸!” 楚珩移开我的手,眼睛微瞪:“所以你昨天那么生气?” 我更气了:“这还不够我生气吗?!我要气死了!” “你为这事气了一天?今天也因为这事招呼不打一声先走了?”楚珩有些无言,“所以我白担心了吗。” “有一点点这个原因!你别岔开话题!我要气死了,你今天再去,他们又要看你了!你不能被别人看!很多人想勾引你!” 我说着,两只手掌一齐上前,捂住他的脸:“不许给别人看!” 手掌下,楚珩笑开。 “不许笑!” 楚珩却突然亲了一下我的掌心。 十指连心啊朋友们。 我浑身又是一麻,手不由垂落。 楚珩笑着用他的双手捧住我的脸,在不甚明亮的车内,无奈笑道:“宝宝啊,你怎么这么可爱啊。” …… 太讨厌了,学我妈妈叫我。 不过嘴里说着讨厌的我,又失眠了一整夜哦。 第37章 三十七 失眠归失眠,尽管失眠,可以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那些时候的我,已比从前积极很多,也的确悠闲些许。 当然,这个悠闲,只体现在ji,ng神状态上。毕竟我白天依然上课,下午去医院,晚上去会所,定时定点,时间的安排没有改变。 但因为有了一个人的真心陪伴,一切都已不同。 坦白说,如今的我,想到当年仍会有一点点后怕。我也不知道,如果我到会所上班的第三天,没有遇到楚珩,现在的我到底会是什么样子。 幸好,他出现了。 他遇见了我。 他也拯救了我。 他其实并没有送过我什么很昂贵的礼物,和他谈恋爱的那些日子,我们每天吃得最多的是学校食堂,两人一顿饭吃十五块钱就能吃很饱。偶尔出去约会,会吃得贵一些,去外滩吃西餐,也吃洋房里的私人餐厅,有次一顿饭吃了几万块,也仅是我生日时。 他向我坦诚过,起初不知我妈妈底细时,猜测我与我妈妈是因为爸爸不在了,加之妈妈生了重病,生活才会越来越糟糕,他怕我伤心也不敢问。总之,他一向把我想得无比纯真与可怜、可爱,哪怕他是在那样的地方真正与我认识的。 我没正式认识他之前,他当然在学校里见过我。 他说我很耀眼,是属于人群中第一眼绝对就能瞧见的人,而且一瞧见后,便再也移不开目光。 他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我从前的穿戴打扮,他自然看得出来。 所以我们之间有一丝很诡异的相似点,尽管他以为的都是错的。我们俩恋爱的过程中,对物质上的东西没有一点追求。他一直拥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早就看遍,不在乎。我尽管是曾经拥有过很多,我也不在乎。 恋爱的时光里,他送过我最贵的东西是刻了字的对戒,除此之外,也就是那盒手工巧克力比较贵。 他不会刻意给我买新衣服,也不会刻意带我吃什么好吃的,更不会刻意带我去一些看似很高级的场所。 他与我在一起后,我的生活与从前看似没有一点差别。 吃从前吃的饭,穿从前穿的衣服,听从前听的歌。 甚至又出现了一个人,像从前的司机叔叔那样接送我上学放学,像保姆阿姨那样照顾我、关心我,更像我也有过的保镖那样保护我。 他,就是我人生中最大的改变。 想到有他在,我家的事,我妈妈的病,我面对的一切便再也不令人恐惧。 从前,失眠令人痛苦。睡不好,代表第二天的一切都会很痛苦,我会更没ji,ng神面对它们,我会更颓废,很折磨人。 可是有了他,哪怕是失眠,也不怕。 第二天不会再痛苦,会有他陪我去每一个地方,我知道他会在我身后的。 我对他的依赖感来得很迅速,也很凶猛。 失眠的夜里我会做什么? 当然是抄短信,我们那时候已经很能聊,收件箱里全部是我们俩的短信。 当时iphone4甚至还没有出来,智能机并未普及,我用的是一只白色夏普的翻盖机,内存有限,我不得不删短信。每回删短信都很难过,每一条都舍不得删,哪怕那条短信仅是一个“好”字,哪怕早已抄录到本子上,我也要盯着看很久才能狠下心来删。 抄完短信,依然睡不着。 年轻的身体也经得住熬夜,翻来覆去睡不着,我又会爬起来打开灯写博客。 现在的年轻人早不写这玩意儿,当年还很流行,我在一个叫作“不老歌”的网站上写,全部加密,谁也看不到,除了我自己。 我的双手在键盘上打字,百思不得其解地写—— 可爱? 可爱有什么用! 可爱你就亲我啊! 你都不亲我。 说什么可爱! 写完回头看看,自己脸都红。 倒也不是饥渴,我连两人到底怎么做|爱都还没搞清楚呢,也不是很感兴趣。这方面,我还没开窍。我只是很迫切地想要碰触我喜爱的人,这是那个年龄段没有任何性经验的男孩子都会有的急切吧? 本想删掉那些字,想想反正只有我自己可以看,我又留了下来。 我甚至想,我要每天记录,我要看他到底哪天才会亲亲我。 这样一写,就写了半个来月。 你们还记得我在学校晕倒的那次吗,我站在公交站台,我自觉还好,楚珩却能联想到我是如何单薄,再被风刮走的样子。 在他眼里,我仿佛城市中唯一的蒲公英,风一吹,手一碰,便散了,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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