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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重生]古典音乐之王 作者:莫晨欢

    正文 第7节

    [重生]古典音乐之王 作者:莫晨欢

    第7节

    眼见着盛彦辉如此认真的模样,戚暮眸子一转,问道:“你说的这些我都觉得可以,但是……我为什么要和你比呢?”说着,戚暮勾唇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

    盛彦辉:“……”

    论刚刚才建立起来的偶像目标如何最快地在心里幻灭的,大概也不过如此了。

    现在的戚暮绝对不知道,多少年后,当他在欧洲再遇见盛彦辉的时候,他竟然给对方留下了这么大的“心理阴影”,请计算盛彦辉的心理阴影面积?

    太平洋都不够大了!

    而此时此刻,戚暮却没有想过这么多,他和盛彦辉道别后很快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正巧台上的竖琴家正表演结束,他一边轻轻地鼓着掌、一边坐了下来。

    还没坐稳,只听一旁的杜胜小声说道:“小七啊,你早说你和那个盛彦辉要进行比赛,我就拿你们做宣传了啊。”

    戚暮微微一愣:“杜哥您说什么?”

    “哈哈,没什么没什么,那盛彦辉也是,这种事情到了最后关头才肯说,真是太坏了。咱们华夏音乐界都是纯朴的孩子,哪儿有这种坏水啊,肯定是那个来自慕尼黑的大胡子教他的,准没错!”

    戚暮:“……”还真给您猜对了。

    接下来戚暮并没有再说什么,这一场音乐会中间发生的插曲也看似只是个催化剂,让全场的气氛更融洽和谐了几分。等到最后杜胜和几位老朋友上场进行表演的时候,那热烈的掌声几乎要将屋顶掀翻。

    表演的四个人都是b市著名的音乐家,他们以前就经常组成乐队进行室内演出,而这次也依旧表现出色得让观众席足足安可了三次,才肯罢休。

    其一确实有老音乐家演出精彩的缘故,其二也有观众们给他们面子,刻意多安可的成分。但是总而言之,这次的室内音乐会是正式结束了,并且划下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作为一场市级的室内音乐会,即使邀请了来自全国的不少音乐家参与,这场音乐会的效果却都出乎了所有人的想象。全场一共两次高潮,几乎每次都能让参与者此生难忘。

    一次是戚暮所演奏的《e小调协奏曲》和《茨冈狂想曲》,这个才二十岁出头的青年,让在场所有人的音乐家、音乐人士、专业乐评人都忍不住地鼓掌安可——因为他真的值得。

    还有一次便是杜胜四人的演出,多年的演出经验和练习让他们的乐曲越来越和谐相衬,即使是对声音挑剔到极致的闵琛都在最后认真地鼓掌,投以赞许的目光。

    这是一场盛大的音乐会!

    绝不会因为它较小的格局而让人轻视!

    就算是到了最后结束的时候,许多人也意犹未尽地互相笑着交流着,将自己对音乐会的感触分享给四周的人。他们穿着正式的西装、礼服,相谐着向门口走去。

    大概是华夏的礼节,戚暮是第一次在音乐会结束的时候站在门口与这些来宾们交谈、目送他们离去。在欧洲的时候基本上主办方举行完一次音乐会后,大家便是各自离开,而这次作为主办方的谭老和杜胜,却将戚暮这个劳动力给拉了回来——

    就算站在门口吹吹风、亮亮相,也能显示咱们b市交响乐团的脸不是!

    “你可是咱们的门面担当啊!”

    ——刚从闺女那儿学了新鲜词的杜胜如此调侃道。

    门面担当小七:“……”

    第二十五章

    “老谭,你这次组织的这场音乐会确实是不错啊!很好、很好!”

    “老杜,你最后和老王、老李他们的那首《卡农》真是不错啊,水平有进步!”

    “这就是你们b市交响乐团的小七?嗯,听老陈说这小伙子水平很高,今儿个一听,果然是名不虚传啊!”

    ……

    颇有些沉住气的音乐人士笑着与谭老他们交谈过后,便会先行离开走人。也还有一些比较跑题的人会装作不在意地多看一旁站着的戚暮几眼,接着笑道:“你们b市交响乐团的吉祥物长得真是俊啊,难怪听我外孙女最近老在说你们的演奏会了。”

    门面担当吉祥物小七:“……”

    送走了一大波的人以后,就算是年少力胜如戚暮都感觉到了一丝疲累,偏偏这观众们还总是喜欢调侃他、拿他逗趣,这只能让戚暮提起了十二万分的注意力,恭敬有礼地回答他们的问题。

    进入11月的b市的夜晚,气温早已降到十度以下,晕黄的路灯打在地面上都好像生了一层霜,平白地就有些寒气。天上挂着一轮弯弯的细月,城市绚烂迷人的灯光将天空照耀成了瑰丽的玫红色,不见一颗星星。

    戚暮一开始只穿着室内表演时的那件小西装,等送到最后几人的时候,他忍不住地取了自己的大衣套上,这才将漫天漫地的寒气杜绝于外。这件大衣其实戚暮并不是非常喜欢,他觉着这颜色实在是太过艳丽,但是令他无奈的是这已经算是原主衣柜里最厚的一件大衣了。

    要风度不要温度,这个原则在原主那儿实行得算是淋漓尽致了。

    当闵琛看到那一抹鲜红色的影子时,他脚下的步子倏地一滞,过了半晌才又走了过来。闵琛抬起凤眸看去,只见鲜红色的翻领大衣将青年白皙的面庞衬得仿若透明,在灯光的照耀下,好像连皮肤上细小的绒毛都可以看见。

    从艺术学的角度来说,红色是最引人注目的颜色,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地点,只要你放眼看向四周,你都会发现全场所有颜色之中,红色永远都是最少的一个。

    这个颜色太过张扬艳丽,很少有人驾驭的住。

    不巧,戚暮就是其中一个。

    他的皮肤太白,不知是冻的还是天生的,闵琛下意识地觉着是后者。他的目光从青年精致的面容上掠过,最后在他那双缩在大衣袖子里的半截手指那儿停留了一瞬,接着又抬首看向对方。

    闵琛慢慢启唇,道:“我……”

    “天哪,我的上帝!小天使你穿红色居然也这么好看?真是热情如火啊!”丹尼尔激动而夸张地喊道:“我可从来都没见过有人将这个颜色穿得这么好看,你真是能给人带来惊喜呢,小天使!”

    被打断的闵琛:“……”

    门面担当吉祥物小天使小七:“……”

    丹尼尔作为柏林爱乐乐团的王牌经纪人,自然不会浪得虚名,他感慨的话语和欣赏的目光只在戚暮的身上停留了一瞬,便转移到了一边的谭正辉的杜胜身上。他用一口别扭的中文笑着说道:“这场音乐会……很成功……我,我很高兴再来!”

    闵琛面无表情地睨了丹尼尔一眼,道:“不是再来,是能来。”

    丹尼尔:“……”反正我听不懂,随你怎么说!

    知道自己这个经纪人一旦到了华夏的土地上等于是个“文盲”,闵琛便没有再想让丹尼尔说话,而是自己看向了谭正辉和杜胜。他轻轻地颔首示意后,道:“音乐会很好,表演都很好,感谢你们的邀请。”

    之前丹尼尔夸奖戚暮的那一段话都是用德语说的,谭老年纪大了连英语都听不利索,杜胜虽然算是精通英语,却也没神通广大到连德语都听懂的地步,于是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家作为门面担当的吉祥物小七,又有了个小天使的外号。

    但是闵琛的这段话,两人却是听得仔仔细细地。谭老笑着颔首,说:“原本以为你们不会来的,你们能来这次的音乐会,是我们的荣幸,谢谢你的赞美了,闵琛。”

    闵琛一直是个好交流的人,括弧对不熟悉的人。他有礼貌地点点头,身体动作的每一个细节都宛若中世纪欧洲的绅士一般,让人感到一阵迎面吹来的春风,即使眉眼间依旧没有一点表情,谭老竟也没觉得尴尬。

    “最后柴可夫斯基的op48《弦乐小夜曲》也十分出色,在第三乐章的终止式部分,第二小提琴有点过快了,如果再改进一下我觉得会更为出彩。”闵琛看似随意地进行了一些点评,杜胜却收起了脸上随意的笑意,认真地听着。

    他比闵琛年纪大上一轮还要多,但是他却也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说得恰恰是他们经常会忽视的地方。

    闵琛说话的顺序明眼人一下子便能看出,眼看着杜胜与闵琛交流了一番后,闵琛转首向自己看来,戚暮不由自主地就屏住了呼吸,下意识地吞了口口水。

    戚暮两辈子加起来接受过最高程度的点评来自于艾伯克·多伦萨先生,他是维也纳爱乐乐团的首席指挥,更是世界四大指挥家之一,当年戚暮在维爱进行排练的时候便与多伦萨先生交流过多次,也受到了一些启发。

    但是眼前这个男人……他是柏林爱乐乐团的首席指挥,年纪轻轻同样拥有世界四大指挥家之一的荣誉。

    最重要的是,他还是被业内公认的古典音乐之王。

    闵琛从十六岁写下第一首奏鸣曲后,短短十几年创作了数十首的曲子,这些曲子大多是交响乐曲,在全球范围内都有乐团进行演奏,甚至前几年他还亲自指挥柏林爱乐乐团演出了一场“柏特莱姆之夜”,演奏的全是自己谱写的曲子。

    而现在,戚暮正在等待这个人的点评。

    戚暮恍然间仿佛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扑通扑通的,跳个不停,好像下一秒就能从喉咙里跳出来一样。这与之前近距离的接触不同,这一次……是真正的点评。

    他再也没有乐团作为自己的依靠,这是属于他的独奏,所以这一次的点评完全是针对他个人的,再也没有其他任何因素可以影响。

    萧瑟微寒的夜风从马路的另一头吹了过来,拂过音乐厅前小小的人造湖畔,将月色的倒映吹出了一层层的涟漪,恍若戚暮此刻的心情,久久无法平静。

    “《茨冈》的技巧很好,如果你演奏帕格尼尼的曲子,我想也能胜任。《e小调》单个来说并没有什么太突出的问题,但是你在第二乐章的第三小段有点偏快,如果是在乐团进行演奏,那你的副首席将会很困扰。”

    磁性低哑的声音在森瑟的晚风中响起,戚暮微微一愣,下意识地就抬首向对方看去。这一抬头,忽然一下就对上了视线。戚暮显然没想到能够正好对上,而闵琛也没料到戚暮会突然抬头看自己。

    音乐厅灿烂辉煌的吊顶水晶灯光透过高高的大门照射过来,照耀在这个青年的脸上,不知怎的闵琛仿佛感觉到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戚暮的眼睛湿漉漉的,好像一只可怜兮兮的小猫正在眨巴着眼打量着他,让闵琛倏地心中一颤,喉咙间也有些发涩起来。

    他的语气有些僵硬:“总体来说,你演奏得不错。”

    “不错”两个字几乎是闵琛给出过的最高评价了,这让丹尼尔不由地多看了他好几眼。丹尼尔见闵琛竟然看小天使看得这么专注,他心思一动,一下子想到:难道闵也想把小天使给挖过去?!这可是潜力股啊!

    丹尼尔赶紧道:“戚暮,你想不想来欧洲进修?我这有不少学院的名额,巴黎国立、英国皇家、科隆莱茵都没有问题,我可以为你推荐。我真是非常喜欢你的琴声,让我很感动啊!”

    丹尼尔说的是英语,他的中文实在是不流利。他之前为闵琛寻找戚暮的专辑时曾经了解过,戚暮的英文说得还是很不错的,可以正常交流。

    听着丹尼尔的话,戚暮却是连想都没想,直接笑着回答道:“多谢您的好意了,丹尼尔先生,我短期内并没有进修的打算。”

    丹尼尔一愣,又劝了好几句,戚暮却始终是有礼貌地一一回了过去,不留下一点把柄,但也没有答应。到最后丹尼尔也只能无奈地放弃了这个让自己吃亏的“推荐进修”计划,与杜胜和谭正辉聊了起来。

    戚暮其实知道,他与丹尼尔·杜克并无任何渊源,对方不会平白无故地给自己推荐学院。丹尼尔表面看上去十分平易近人,但是戚暮还没单纯到相信这些什么“非常喜欢你的琴声”、“我很感动”这种话。

    丹尼尔是想借用这次的机会将他的未来与柏林爱乐乐团捆绑在一起,他想要以培养未来成员的名义推荐他,而戚暮虽然目标是在乐团里奋斗,但还没想过现在就要把自己和某一个乐团永远地捆在一起。

    即使,那是柏林爱乐乐团。

    用英语开始交流后,丹尼尔和谭正辉的对话还是十分愉快的。大家聊得也差不多了,丹尼尔似乎也打算离开了,谁料闵琛却突然抬了眸看向了一旁的戚暮。

    戚暮心中一怔,只听闵琛忽然开口:“你……”

    “嘿奥斯顿、丹尼尔!我们好久不见了!”拉着学生热火朝天地冲这边不停挥手的卡尔教授大声地喊道。

    今晚第二次被打断话的闵琛:“……”

    心里陡然松了一口气的门面担当吉祥物小天使小七:“……”

    第二十六章

    柏林爱乐乐团的小提琴首席就是卡尔教授的得意门生,而卡尔教授作为欧洲学院派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早就与闵琛、丹尼尔是老朋友了。

    即使在这样重要的场合上,罗伯特·卡尔依旧没有穿着多正式的服装。他挺着一个大肚子挥着手就走了过来,朝在场其他人热情地打了圈招呼后,他便转首看向一旁的丹尼尔,说:“嘿丹尼尔,好久不见。”

    丹尼尔用手肘撞了撞卡尔教授的胸膛,笑道:“嘿大胡子,你怎么在华夏啊?”

    “我来参加一个比赛,哦对了,你还没见过我的新学生吧。”说着,卡尔教授往身后看去,却发现自己的身后空无一人,他摸着大胡子笑了笑,道:“华夏人就是腼腆,等回德国后再给你们介绍维克多吧,他是个可爱的小伙子。”

    音乐会的来宾已经渐渐走得差不多了,卡尔教授几乎是最后一批,他转首看向一边面色冷峻的男人,热情地说道:“嘿奥斯顿,咱们这么久不见面了,你怎么不给我一个拥抱?哦我家小宝贝可想死你了,她说今年听你在柏林的巡演时,你迷人的背影让她快要晕过去了!”

    一边说着,拥有法国人热情的卡尔教授直接伸开了双臂,上前几步,似乎就想给对方一个大大的拥抱。却见闵琛脸色不改,从容沉着地往一边挪了半步,让卡尔教授扑了个空。

    俊美淡漠的男人垂下眸子,伸手指了指卡尔教授那大到可以养鲸鱼的肚子,语气平淡道:“不抱,硌得慌。”

    好不容易忍住了笑的戚暮:“……”

    同样深受迫害的丹尼尔:“……”

    被伤透了心的卡尔教授:“奥斯顿,你真是越来越不可爱了!”

    “不可爱”的男人抬起凤眸,轻挑一眉,反问:“我可爱过?”

    卡尔教授:“……”

    之前怎么说来着,是谁说闵琛好相处、说话绅士的?你看看,一旦和熟悉的人说上两句,其毒舌本性顿时暴露无遗!而处于戕害中心的卡尔教授此时早已伤害值10000,失血身亡。

    其实卡尔教授早已习惯了闵琛的毒舌,但是令他不大理解的是,他总觉得今儿个闵琛似乎带了一点火气,这令他不由地反思自己到底是在哪儿惹到了这个小气的家伙。

    想了想,大胡子教授仍旧没想出个头绪,他干脆把这件事抛到一边,与谭老、杜胜几人聊起天来。等他看到戚暮的时候,顿时双眼一亮,又是一个大大的拥抱就送了上去。

    被硌得慌的戚暮:“……”

    卡尔教授笑着说道:“戚暮,你今天的表演真棒,我真的非常遗憾没有能把你带到慕尼黑。记得上次在比赛的时候我曾经和你说过,你的表演风格与奥斯顿很像,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有机会见面了,真是让我惊讶。”

    这话一落地,在场除了戚暮以外的所有人都是一怔。尤其是闵琛,他下意识地便转首看向眼前的青年,毫不掩饰神色中的惊讶。

    华夏有句古话叫做当局者迷,其实在刚才点评戚暮今晚的独奏时,有句话闵琛一直没有说出口。他听着戚暮的独奏总有种莫名的熟悉感,似乎这样的演奏风格、这样的表演方式他曾经听到过,就在耳边回响,非常熟悉。

    而有些事情正是因为太过于熟悉,所以便让人经常会有一种到了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来的感觉。

    想到这,闵琛微微敛了眸子,将眼底的神色掩藏住。

    他一开始以为戚暮的音乐风格与他某个熟悉的人非常相似,但是听卡尔的话,似乎是与他自己很相似?

    在心里下了判断之后,闵琛意味深长地看了戚暮一眼。他还是第一次碰到一个“与自己风格相似”的人,尤其……这个人选择的还是小提琴,与他完全不重合。

    这可真是一个有意思的事情。

    而此时的闵琛并不知道,事实上,他的那股熟悉感并不是卡尔教授口中的相似。自从有记忆以来,闵琛听过无数的声音,有大自然嘈杂混乱的声音,有乐器拉奏弹拨的声音,他私下里听过陆子文的很多首曲子,但是却从未听过他的《e小调》和《茨冈》。

    音乐是相通的,同一个人演奏不同的曲子时总会不自觉地把一种个人的风格掺杂进去。其实这个时候的闵琛已经听出了陆子文的音乐风格,但是他却没有往那个惊世骇俗的方向去想,因此也就错过了这一次可以揭开真相的机会。

    而在场其他人的想法却与闵琛大有不同,他们惊讶的是卡尔教授给戚暮的评价实在太高了。

    能与闵琛相似?这是什么样的评价?难道说……戚暮还能成为下一个闵琛?!

    丹尼尔的心里不由更加重视了戚暮几分。

    此时的天色已经完全擦黑,但是城市的夜晚永远不可能沉睡,透过大门射过来的耀眼光线照在青年白皙的面庞上,与那鲜红艳丽的大衣相衬,让戚暮的笑容更加隽秀昳丽。

    他礼貌地点头,笑着回答:“谢谢您的夸奖,我很荣幸。”

    卡尔教授点点头,又说:“其实今天……真是要谢谢你了,让我那个傻学生能够放下一切,老老实实地和我去慕尼黑了。这次是我欠你一个人情,戚暮,以后你有任何事情都可以来找我。”

    卡尔教授这话一落地,众人纷纷疑惑不已。除了闵琛微微眯了眸子、似乎有些明白了什么外,只有戚暮惊讶了一会儿,然后笑道:“谢谢您了,卡尔教授。”

    一通寒暄过后,卡尔也打算离开了。走之前他忽然想起了什么,赶紧回过头,道:“对了丹尼尔,你们什么时候回德国?要不我们一班飞机走吧,路上也好有个伴。”

    丹尼尔道:“我是后天的飞机,我早就买好机票了。”

    卡尔教授闻言一愣,然后大喜:“那正巧,我也是后天的飞机。那奥斯顿,你也是后天的飞机?那我们三个人哦还有我那个傻学生可以做个伴,咱们四个人一起……”

    “我今年不回去了。”

    “一起回去……什么?你不回去了?!”卡尔教授惊骇地睁大双眼。

    闵琛轻轻“嗯”了一声。

    卡尔教授:“……圣诞节你也不回去了?”

    闵琛微微颔首,冷峻的面容上没有一点表情:“不回去了。”

    卡尔教授是带着一肚子疑惑走的,他可不大明白闵琛为什么要呆在这个没有家人的地方过一个孤单的圣诞节。而等到卡尔教授走了之后,丹尼尔便继续与谭老和杜胜交谈起来。

    到了这个时候,戚暮总算是可以堂而皇之地打量眼前这个俊美挺拔的男人了。

    在欧洲长大的戚暮自然知道,圣诞节对于外国人来说并不亚于华夏的春节。虽然闵琛的母亲是华夏人,但是他的家人却生活在柏林,并不在华夏。戚暮有些不明白,是什么事情让闵琛决定不回德国了。

    青年好看清秀的眉头微微蹙起,正垂眸似乎思考些什么。闵琛不着声色地打量了戚暮许久,恰巧丹尼尔那边与谭老谈得正欢、注意不到这里的情况,闵琛便上前一步,轻轻在戚暮的耳边说道:“有时间一起去听场音乐会吗?”

    正在思考的戚暮突然听了这话,立即惊讶地抬头。这一抬首,他的视线便与闵琛地正正对上。戚暮的大脑正在飞速转动着,他完全不明白这个男人怎么会突然说出这种话?

    没让戚暮惊讶太久,只见闵琛薄唇微勾,低笑道:“你果然听得懂德语。”

    戚暮:“……”

    刚才只顾着太惊讶了,戚暮完全没有注意到闵琛的那句话是用德语说的,那内容实在是太让人不敢相信,所以他并没有刻意去思索一番。

    在戚暮的印象中,原主似乎并不会说德语,于是他眸子微微一转,不卑不亢地说:“最近我有自学一些其他语言,能够勉强听得懂一些德语,但是还不会说。”

    一抹幽光从闵琛的眸中闪过,他没有揭穿眼前这个青年的谎言。他稍稍思索了会儿,又问道:“你拥有绝对音感?”

    这一点戚暮自知早已暴露在对方面前了,于是他也便没有多隐藏,直接承认道:“是。”

    此时丹尼尔正好与谭老、杜胜交流结束,一下子便听到戚暮承认自己拥有绝对音感的事情。丹尼尔的双眼立即放出一道精光,他用“看美女”的眼神“色迷迷”地打量了戚暮许久,最终还是忍不住说:“小天使,你真的真的真的不想去进修吗?”

    戚暮再一次有礼貌地拒绝后,丹尼尔是扼腕长叹。

    一直等到他开着车与闵琛离开了音乐厅之后,丹尼尔还惋惜地说:“唉闵,那个戚暮真是一个不错的苗子,怎么他就是那么聪明,没有肯接受我的好意呢?”丹尼尔把着方向盘,语气无奈道:“才二十岁出头的年龄就有这么好的小提琴水平,连大胡子都说他和你的音乐很像,还拥有绝对音感……怎么早没让我发现这个人才的呢?”

    丹尼尔又抱怨了一大通,等到他心里舒坦了一些、不再那么郁闷后,忽然只听见一个带着笑意的低沉男声在安静的车厢内响起:“你早晚会见到他的,他的目标……”

    “比你想象的更高。”

    第二十七章

    音乐会结束的时候已经是九点,等到戚暮陪着谭老和杜胜送完了所有来宾后,已经接近十点。深秋b市的十点还是十分萧瑟寒冷的,谭老他们也就没再多留下来庆祝,便由杜胜开车送几人一起回家。

    在车上,杜胜一直不停地赞扬戚暮今晚的表现,也问了他为什么没有接受丹尼尔的好意,争取这一次去欧洲进修的机会。要知道,之前丹尼尔所说的巴黎高等音乐学院、英国皇家音乐学院都是世界一流的顶尖音乐学院,天份稍微差一点的人连它们的门槛都摸不到。

    戚暮只得表明自己目前还想在华夏多磨练一番,暂时没有去进修的打算。

    杜胜虽然觉得可惜,但也没有再多说什么。倒是谭老目光悠长地看了戚暮许久,忽然开口问道:“小七啊,你……和闵琛很熟?”

    戚暮闻言倏地一愣,下意识地便摇摇头,道:“谭老,在您上次将我介绍给闵先生之前,我都没有和他见过,又怎么会熟呢?”

    谭老随意地“嗯”了一声,就没再在这方面多说,他又道:“你年纪也不小了,既然你现在不愿意去进修,肯定也是有你自己的原因的,你自己知道把握分寸。今年最后一转的巡演已经结束了,在新春音乐会前,你每周只需要来乐团排练几次就够了。小七啊,你自己有什么打算吗?”

    其实在谭老询问前,戚暮早已知道了自己未来一个多月确实会十分清闲。他作为助理首席,只有几首曲子是由他代替杜胜进行演奏的,因此他的排练量还是很小的,而且除此以外,他便再也没有其他必须要去做的事情了。

    想了想,戚暮笑着弯了眸子,点头道:“谢谢谭老的关心,我已经有计划了。”

    这事如果放在一个月前,恐怕谭正辉此时还得板着张脸说上几句“你打算怎么做啊”、“要好好抓紧时间不能松懈啊”之类的话,但是这段日子下来,戚暮的成长谭老是真真实实地看在眼里了,他之前对戚暮的考量和犹豫也早已消失得干干净净。

    于是谭老只是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便再也没有多问。

    戚暮家是离得最近的,杜胜先开车到了戚暮的楼下,接着再送谭老回去。

    森冷微寒的夜风中,隽秀挺拔的青年穿着一身鲜红色的长衣,认真地目送那辆黑色的轿车离开,那红色宛若一团在黑夜里燃烧的火焰,让人无法忽视。

    等到杜胜的车后灯完全消失在了小路的尽头时,戚暮才微微抬首,转身上楼。浅琥珀色的瞳孔里闪过一丝无奈的笑意,戚暮乘着电梯按下了“26”的标志,看着电梯上的金色数字不停地变换。

    今天晚上的事态发展确实超出了戚暮的预料,但是……

    与他所想的也相差无几。

    这场音乐会在他进b市交响乐团之前,谭老就已经开始谋划了,等到后来刻意为他多留了个表演的位置,谭老也算是用心良苦。

    在郑未乔离场之前他就拉着戚暮,一脸激动兴奋地表示自己回去以后就立即动手写稿子,要将今天晚上戚暮的表现都发表出去。

    郑未乔的名声在华夏音乐界还是比较响亮的,他是戚母的学生,自身的小提琴水平不低,也颇有一些文字功。戚暮明白,只要他的这篇文章能发表出去,绝对会造成不小的反响。

    于是,谭老想要制造的效果,也是真正达到了。

    而这个时候的戚暮还不知道,与他隔了小半个城市的某间公寓里,一个面相斯文的男人正抓耳挠腮地盯着电脑荧屏。那方方正正的电脑屏幕上全是密密麻麻的方格字,郑未乔一边纠结着一边不停地敲打键盘。

    大概过了半个多小时,他忽然长舒一口气,神情兴奋地就将稿子发送给了自己熟悉的几家音乐报刊杂志,等待第二天收到对方的回复。

    但是这一次让郑未乔没有想到的是,他才刚从电脑前起身还没走两步,忽然就听到了一声接一声的消息提示音在身后响起。郑未乔赶紧转身一看——

    【音乐殿堂小王:郑哥,你这稿子我们不需要了啊,老大决定自己亲自操刀,写一份和你同主题的稿子呢。】【音乐之声李姐:小郑啊,真是不巧,刚才我们头儿才写完一份关于你这主题的稿子,头儿几个月不动手写一次的,我们收不了你的啊。】【古典音乐阿晨:郑哥你咋这么不巧呢,陆姐才说她打算亲自写你这主题的呢!你这稿子我们收不了了啊,唉……】……

    类似于这样的消息还有三四个,都是从郑未乔比较熟悉的古典音乐媒体那边发过来的。这些都是b市知名的正规杂志报刊,除了个别是周刊外,还有不少是半月刊、月刊。往常郑未乔的稿子对于他们来说也是热门货,行情比较差的时候甚至要抢着登刊,郑未乔是万万没想到,这一次……

    他竟然遭遇了滑铁卢?!!!

    郑未乔愣了半天,接着赶紧坐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认真仔细地把自己的稿子从头到尾再看了三遍,最后找到了《音乐殿堂》的编辑小王,打字道:【小王啊,你是不是看错了啊?我写的主题是关于戚暮的,b市交响乐团的新任助理首席,不是以今晚谭老组织的那场音乐会为主题啊。张主编写的稿子可以当作首稿,我的作为后面的补充稿件的。】郑未乔刚打开《音乐之声》的编辑李姐的聊天框还没打字,那边小王的回复就过来了:【没有啊郑哥,主编就是说要亲自动手写一篇关于戚暮的稿子呢。】郑未乔闻言顿时一怔,他再询问过《音乐之声》、《古典音乐》等其他几家媒体后,竟然也得到了统一的回复——

    这些几个月不亲自动手写一篇稿子的老大们,居然齐齐决定亲手为戚暮写一篇稿子了?!

    这简直不亚于一场小型地震啊!

    郑未乔脸上一喜,第一个想到的便是赶紧打电话给戚暮、告诉他这个惊天的好消息,但是他刚拿起手机便想起来现在已经是半夜一点,估计戚暮已经休息了,于是他只能悻悻地发送了一条短信。

    这种有了好消息没办法和别人分享的感觉,真是太·糟·糕·了!

    越想郑未乔越觉着心中仿佛有一团火堵着,怎么也疏不通,真是越憋越难受。没过几分钟,他就忍不住又给戚暮发了一条消息,通知他《音乐之友》也拒绝了他的稿子;三分钟后,是《听声》也得到了准确的拒绝回复;再五分钟后,是……

    于是,当第二天戚暮从睡梦中转醒时,他刚打开手机,看到的便是郑未乔连续十三条短信,从凌晨1点多发了第一条后,一直发到凌晨3点钟才肯罢休。

    戚暮一边喝着刚从微波炉里热过的热牛奶,一边看着郑未乔这情绪激动到连标点符号都不大会用的短信,他的目光在郑未乔最后一条短信上停留了许久。

    修长白皙的手指在玻璃桌上看似若不经意地敲着,发出有节奏感的音律。良久,戚暮终于给郑未乔回了个电话,准备好了一肚子安慰对方的话语。

    清秀的眉头微微蹙起,电话那边刚被接通,戚暮就轻叹一声,道:“郑哥,你也不用太难过,我知道……”你被退了稿子很伤心……

    “戚暮,你醒了?!诶我真是太高兴了今天!”戚暮的后半句话还没说出口,郑未乔激动异常的声音便通过小小的电话听孔传来:“我今天实在是太高兴了,等会儿我去接你吧,你嫂子也很高兴,特意为你烧了几个菜,你来尝尝。”

    “……”

    被退了稿子还这么高兴?不会已经是悲痛过度、精神异常了吧?

    戚暮眸子一凛,赶紧道:“郑哥,你不要强颜欢笑了,只是被连续退了十二家稿子而已,我相信还是有杂志会收你的稿子的。如果实在不行,我去找谭老说说,看看他有没有熟悉的……”

    “嗯?强颜欢笑?小七你在说什么啊?”

    “他有没有熟悉的媒体……”戚暮的声音陡然一停,他猛然想到饿了什么,然后微微皱起眉头,有些不解地问道:“难道……你不是因为一直被退稿子特别伤心,才一晚上发了十三条短信给我,告诉我你一直被退稿?”

    “……”沉默了许久后,电话那边忽然传来一阵笑声,郑未乔难得大笑地说道:“小七啊,我是不是忘了告诉你了,我的这篇稿子的主题就是介绍你在昨晚的音乐会上的表演,而这些杂志拒绝我的稿子的原因……是他们的主编或者是主要写手要亲自为你写稿子啊!”

    “……?!”

    “小七啊,这真是太好了!不多说了,见面再聊,我现在就去接你啊!哈哈!”

    听着电话里的嘟嘟声,戚暮还稍稍怔着,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等他走到硕大的落地窗前时,他不由眯了眸子,有些迷茫地看着东边的地平线上、那一轮正在冉冉升起的朝阳。

    那阳光实在是太过炙热灿烂,即使今日的天空中密布了厚厚的云层,它也没有阻碍地穿透过来,将光线洒在这片沉睡已久的大地上。金黄色的日光落在青年的头发上,仿佛为之镶上了一层金边。

    过了半晌,戚暮才倏地噗哧一下笑出声来,无奈地呢喃道:“原来是这种小事啊,我还以为郑哥是在担心以后没有饭碗了呢。”

    26层的视野极其开阔,青年挺拔清俊的身影倒映在落地玻璃上,形成一团模糊的影子。而戚暮不知道的是,就在这同一片的玻璃上,还倒映着另一个男人高大沉默的背影。

    与戚暮这间小单身公寓只有一墙之隔的地方,是一间占地极广的高级公寓。下层便有200多平米的面积,上层的面积更是达到了近300平米,整个房间风格是黑白色为主的后现代主义风格,与房间的主人一样,似乎寡言少语。

    而此时此刻,闵琛正背对着玻璃站在窗前,低下头认真严肃地拿了一小颗方糖轻轻放入咖啡中。等到那白色的糖块渐渐染上了浅褐色的咖啡后,他才端起杯柄啄了一口。

    “……”

    又是两颗方糖被放入咖啡杯中,此时此刻,男人这才心满意足地品尝起来。

    窗外阳光明媚、碧天白云,秋日清晨微凉的秋风吹过天空中散布的云絮,让它们仿佛柳絮轻拂一样四处飘动。

    真是一个……好天气啊。

    ——两位一墙之隔的邻居,齐齐感慨。

    第二十八章

    华夏毕竟是古典音乐方面的后起之秀,虽然在近些年,这种来源于西方的艺术形式已经渐渐普及开来,但始终没有像欧洲那样普遍流行,因此类似于《音乐殿堂》、《音乐之声》这类业内巨擘般的杂志报刊,一般也只在圈内人士手中流传。

    李悦悦最喜欢的就是看电影,每天看上一部好电影就是再幸福不过的事情了,而在每周五上班前她都会到报亭买上一份本周最新的《娱乐前沿》,抱着偶像的照片舔舔脸。

    但是今天,就在李悦悦刚准备拿起报亭里摆放的那本《娱乐前沿》时,破天荒的,她的视线竟然没有被封面上自家偶像的帅照给俘获,而是不由自主地落在了一旁的一本杂志封面的小图片上。

    那图片实在是不够大,杂志封面的主体是一把小提琴,只有在右下角才插了一副照片进去。但就是这不足10平方厘米大小的照片,却让李悦悦的眼睛都转不动了,她瞪大眼睛看了好久,突然指着那本杂志说道:“老板老板!这是哪个明星啊,怎么长得这么好看?!这本杂志我要了!”

    老板将那杂志拿了起来看了好久,然后递给李悦悦,笑着说:“这是《音乐之声》,是一本古典音乐的杂志,哪儿有什么明星啊,小姑娘。”

    李悦悦一听更是睁大眼睛:“不是明星?!怎么可能啊,这么好看的肯定是明星啊!”

    说着,李悦悦便抱着杂志激动地跑开了,只留下一头雾水的报亭老板诧异地拿起一本《音乐之声》有些不解地看了许久。越看,老板也越觉着:“确实长得一脸明星的样子啊,难道说……《音乐之声》这期请了个明星?”

    娱乐杂志一般都是报刊亭里卖得最好的刊物,老板想着刚才李悦悦的表现,瞬间就做出了一个连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决定:把所有的《音乐之声》都放在了报亭最醒目的位置!

    于是一天下来,还未到傍晚,这往常看似销量一般的《音乐之声》,竟然就已经销售一空,让老板赚钱赚得是眼睛都眯起来了,从此决定大批购入古典音乐类杂志。

    此为后话,暂且不谈。

    此时此刻,戚暮倒是先悠闲起来了。b市交响乐团每周只需要去两三天,他在b市的朋友熟人认识的也不多,戚暮真正是感觉到了久违的寂寞和……清闲。

    每天清晨早早起床,在楼下小区里跑上几圈、顺便买上一点菜,中午和晚上自己再做些简易的餐食,除此以外便是练琴。练上一个上午,练上一个下午,为了让自己更熟悉这个身体、让这个身体更熟悉小提琴,戚暮在这过去的两个月里真的是废寝忘食地练习了。

    这种一天练上十个小时琴的经历,戚暮已经很久没有尝试过了。还是当年在琴行的时候,戚暮整天都需要练琴,那是最苦的一段日子,也是打基础的日子。等到了学院去系统化地学习专业知识、技巧后,已经轻松很多,不再每天要与自己的琴进行无停止地接触。

    从郑未乔那儿拿回来的这把仿制斯式琴,拥有清越迷人的声线,流畅妩媚的线条,让戚暮是爱不释手,确实是一把好琴。有的时候戚暮也会想,仿制的这把已经是这般优秀的,不知道那把存在瑞士银行的真款小公主,会让人惊艳到什么程度。

    倘若他能拿到那把小公主伊蒂丝,戚暮绝对不会有原主那样想要卖掉她的想法,而是想要拿着她,站在灯光聚集的地方表演。

    “要回到金色大厅啊……”低声地呢喃着,戚暮轻轻笑出了声,“还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啊。”

    想要拿回小公主?

    可以,先凭借实力杀回到欧洲去。

    这是老前辈们给原主的考验,而此时此刻,这个挑战便落在了戚暮身上。

    有了压力才会有动力,于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戚暮更加专注地练习起来,他要将自己过去熟悉的曲子都再次拾回。

    或许是这间公寓的隔音效果太好,也或许是戚暮专门改造的练琴房的装修材质太棒,虽然戚暮每天都要练习近十个小时的琴,但是那优美动听的琴声却从未传出过房间,连一点点的琴弦波动声都无法听见。

    就如同戚暮从来没有听到过,从隔壁房间传来过的钢琴声。

    戚暮将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练琴房里,这个时候的他一点都不知道,就在他埋头练习自己的小提琴时,就在那一墙之隔的地方,有个男人大大方方、堂而皇之地将一架九尺的斯坦威九尺大钢琴摆放在落地窗前,手指跳跃似的弹奏着。

    高雅的黑色斯坦威能够吟唱出最美丽的音符,将那一首首曲子或是悲沉、或是庄重地表现出来。相比于戚暮的勤奋,某个男人简直已经是懒到不可救药,他每天只会随意地弹上几首曲子,更多时候还是躺在阳台上柔软的大沙发上,看似随意地翻翻琴谱。

    闵琛看的琴谱与戚暮的自然不同,他看的是指挥用的总谱。一般都是大总谱,只有用a3纸才能打印下来,上面详细地写下了所有弦乐器、木管乐器、打击乐器和钢管乐器的谱子。

    每个指挥家都有不同的音乐风格,与之相似的是,他们看谱的方式也是不同的。就像维也纳爱乐乐团的首席指挥艾伯克·多伦萨先生,他的总谱永远都密密麻麻地写满了自己的各种笔记,经常被学院派的老师们当作范本,给自己的学生介绍。

    而在学院派的老师教导指挥系学生时,每当他们提到闵琛或者奥斯顿·柏特莱姆这个名字时,永远都是一脸难以启齿的表情。

    因为……

    这个男人他的总谱永远都是一·片·空·白!

    无论是短篇的奏鸣曲,还是长篇的交响诗,管它是两三页,还是十几二十三十页,闵琛的谱子永远都干干净净、洁白光滑,看上去好像是刚刚从印刷厂里拿出来的模版似的。

    丹尼尔以前也曾经好奇地问过闵琛,你从来不写一个字,乐团里之前的演出错误都能记得吗?答案自然是肯定的。

    柏爱就是再过于优秀卓越,在排练一首新曲子的时候也会发生很多跌撞摩擦。如果是多伦萨先生,自然会将这些错误与需要磨合的地方记录下来,而按照闵琛的说法那就是:“听一遍不就记住了?”

    你看,在气死人这方面,闵琛从来不甘落于人后。

    大概就是因为一个邻居“太懒”,一个邻居太勤奋,这两个人就算每天都有练习,却从来没有听到过对方的琴声。

    闵琛就算拥有再好的音感和耳力,也绝对听不到无法传过来的声音。而戚暮就算是再拥有绝对音感,也不可能听到邻居每天就弹奏几十分钟的琴声——谁让他那个时候也在琴房练琴呢?

    所以说,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流,真是越来越少了啊!

    你说说就隔了一堵墙,咱们串个门、聊聊天,这可多好。

    但是这两人硬是“同居”了一个月,还不知道:自己有个邻居!

    ……

    夜色低垂,朦胧黯淡的月色被绚烂耀眼的灯光遮挡住,渐渐藏在了浓云背后。26层的高度再加上隔音效果极好的落地玻璃,外界的城市噪音被完全地阻拦住,没有传入这房间中。

    戚暮用白色的毛巾擦拭着湿漉漉的头发,一边将头发上的水分擦干,他一边走到了电脑前,轻轻输入了一个网址。下一秒,一个黑白色主题的网页便跳出在他的眼前。

    戚暮怔然地看着那网页背景上俊美优雅的男人许久,最后无奈地低笑自语道:“这个月的主题……是他啊?”

    这个网站叫做“一条蓝色多瑙河”,总部设在了奥地利,是欧洲最为正式的古典音乐论坛之一,里面聚集了不少欧洲音乐圈的专业人士,据说就连艾伯克·多伦萨先生都拥有这里的帐号。

    每个月这个论坛都会改一次主题,在网页背景、页面布置上使用该主题元素。戚暮记得在他上一次登录时,网站的主题似乎是穆索尔斯基的《荒山之夜》,没想到这一次登录的时候,却已经换成了闵琛。

    将人物作为论坛主题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但是戚暮有记忆的十年来,也就发生过不到五次,而闵琛的话……应该是继那次“柏特莱姆之夜”后,第二次上榜了吧。

    戚暮笑了笑没有再多想,他直接登录进自己的帐号,开始正式浏览。大部分的内容无非就是几大世界级乐团在哪儿进行了演出,一些知名的音乐家即将开始自己的独奏音乐会,除此之外好像也没什么太多的新闻了。

    戚暮想了想,在搜索框里输入了“罗遇森”三个字。

    跳出来的链接并不多,倒是排行第一的那个让他稍稍一愣,点进去看了看。

    青年清秀俊挺的眉头微微蹙起,他看着那帖子里的回复,浅色的瞳孔里闪过一丝疑惑,呢喃道:“罗遇森……混得很惨?”

    戚暮可记得当初在那间他最后闭眼的休息室里,罗遇森曾经直言不讳地表明“你是挡了别人的道”。这个“别人”既然能够请得动罗遇森来对他下药,那自然是个不简单的人,但是戚暮没想到,在这件事之后罗遇森竟然没有从他那儿得到一点好处。

    真是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看着电脑屏幕上密密麻麻的英文,戚暮紧皱着的眉头渐渐舒展开。他叹了一声气,转首看向了窗外那被城市灯光照亮的漫天红光。

    “虽然你混得不好,可是你以为……这就够了吗?”

    死亡之下的仇恨,永远不可能被任何东西所左右。

    戚暮永远都记得在临死前最后一刻,那整个人都仿佛被放在烈火上炙烤一般的绝望感。他很想爬到门前,全身却早已没了力气,连手指甲都被爬断,传来钻心的苦楚。

    可是那疼痛和死亡相比,已经差得太多。

    罗遇森最后丢下的那个庆幸的眼神,戚暮这辈子也遗忘不掉,他想要看的绝对不是这个人渣在维也纳上不上、下不下地混着,而是真正的——

    滚出维也纳!

    第二十九章

    自《音乐殿堂》、《音乐之声》等多家知名古典音乐媒体报道了谭老组织的那场小型音乐会后,已经过去了半个多月,但是这场音乐会的热潮却始终没有散去。

    就业内专业人士而言,他们对这场音乐会的评价颇高。原本音乐会邀请演奏的大多便是华夏有名的音乐家,他们也没有发生临时状况、全部成功演出,因此从可欣赏角度来说,这场音乐会确实算得上今年最为出彩的演出之一。

    而且另一方面,还出现了一名“陌生名字”的年轻人,在音乐会上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戚暮这个名字其实他们都还能从遥远的记忆里翻出来,但是毕竟是接近十年没有在大众面前出现过了,突然这么光芒四射地归来,让他们也只能齐齐感慨一句:“真是青年才俊啊!”

    而对于非专业人士来说,古典音乐原本就是个听上去十分高雅的东西。当别人都在听勺子兄弟的小梨子时,他们问你在听什么,你若无其事地回答上一句“听什么?我在听巴拉基列夫的《伊斯拉美》啊”。

    瞧瞧,这逼格是不是一下子就上来了?

    尤其是这个演奏出唯美小提琴声的人……他·还·是·个·帅·哥!

    那叠加效果简直就是惊天地泣鬼神,让所有对古典音乐不甚了解、或者了解皮毛的人,彻彻底底地沦陷,只得高呼一句男神。

    于是,在戚暮不知道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业内、非业内的乐迷喜欢上了他的琴声和……脸。而此时此刻,戚暮也永远不会想到,有不少小姑娘因为他的原因而买了b市交响乐团巡演的专辑,听着那雄浑磅礴的古典乐,纷纷高呼:“教练,我想学小提琴!”

    漂亮得不像实力派——这是不少乐迷对戚暮的评价,同样也是《音乐之声》的编辑李玫对戚暮的看法。当她看到那个在郑未乔身后进入编辑室的青年时,李玫恍然间觉得自己仿佛成为了一个时尚杂志编辑,亲眼见着了某位t台模特进场。

    “李姐,这就是小七,今天真是要辛苦你们了!”一边说着,郑未乔一边将手里的盒装小蛋糕分给四周的人,道:“听说今天是由李姐你进行专访啊,我就在一边等着好了。”

    《音乐之声》是华夏一流的古典音乐杂志之一,虽然比业内前辈《音乐殿堂》稍稍差了一些,但在华夏已经是拥有不轻话语权的专业杂志。一般而言他们所进行专访的人选除了业内前辈,比如谭老、杜胜外,就只有获得某项大奖的音乐家了。

    毕竟是古典音乐类的杂志,《音乐之声》虽然是业内佼佼者,但是相比于一些新闻报刊来说,确实是销量平平。但是令他们惊讶的是,半个月前他们的那期杂志竟然销量翻了一番!

    经过高层会议,陡增的销量大家普遍认为可能与谭老的那场音乐会有关,尤其可能……与那个在封面上露了点脸的青年有关。于是就有了眼前这一幕:《音乐之声》通过郑未乔邀请戚暮进行专访。

    李玫今年三十好几,早已过了花痴的年纪,但她还是忍不住地多看了那个俊秀漂亮的青年好几眼。

    她大概是明白了,为什么这个年轻人能够让他们的杂志销量翻倍。“小郑你别太客气了啊!你们能来我才要谢谢你呢!诶小陈,你快带着人去化点妆,等会儿要拍照呢!”

    戚暮礼节十足地跟着那名叫小陈的年轻人先行离开,接着便是忙个不停地采访、摄像。

    以前戚暮在巴黎参加蒂博小提琴国际比赛时,虽然只是获得了第二名的成绩,却也得到了不少采访的机会。所以同样流程的事情,他做得周到细致,一点都没让郑未乔操心。

    等到一个多小时的采访结束后,戚暮有礼貌地与编辑室里的所有人笑着道别,一向高冷的《音乐之声》编辑们还愣愣地没有回过神来,更有甚者还拿着手机仍旧在拍照,讪讪地自言自语道:“……这就走了?!我还没拍几张照呢!我正和在娱乐杂志当编辑的老同学说我们古典音乐界也是有帅哥的,这照片还没发呢,人怎么就走了?!!!”

    编辑室里传来一阵哀嚎声。

    耳力顶尖的戚暮听着那叫喊的声音,无奈地勾唇一笑,还没再多想,便听郑未乔感慨万分地说道:“唉小七啊,没想到你今天表现这么好,这才一个多小时……咱们就结束了?我还以为你不大熟悉这种地方,要和大家打好关系才特意买了黑天鹅的蛋糕……”

    郑未乔说着说着就没了声音,戚暮正诧异地转首向他看去,只见他惋惜地摇摇头,推了推鼻梁上的银丝镜架,叹气道:“唉,早知道你和大家能相处得这么好……我就不浪费这个钱了啊!”

    戚暮:“……”

    戚暮真是不知道是哭是笑,但他还是非常感谢郑未乔给自己带来这次机会的。虽然是《音乐之声》主动邀请自己,可毕竟是郑未乔花时间精力来打通关系、安排妥当,这让他非常感激。

    “郑哥,我真的很感谢你这段日子帮我这么多。”

    戚暮这话一落地,郑未乔倏地一愣,他有些诧异地转头看向戚暮。

    只见在停车场较为昏暗的光线下,青年正微笑着望着他,好看的面容也稍稍因黯淡的光线而看不清晰。只听戚暮笑着说道:“这段时间你挺忙的,要不下个月你带着嫂子一起来我的公寓吧,我做点菜大家尝尝。”

    戚暮不是那种矫情的人,他自然知道郑未乔不会希望自己拒绝他的好意,更不会要他刻意地感谢,于是他便换了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谢意。

    不出戚暮所料,听了这话,郑未乔脸上紧绷着的神情一下子舒缓许多。他按着车钥匙开了汽车自动锁,等到两人上车后,他一边给自己系着安全带,一边道:“小七你还真是长大了啊,刚开始听你说什么感谢我的时候,我还以为你又要送我什么东西了呢。”

    戚暮闻言真是哭笑不得。

    他自然知道郑未乔指的是当年他为原主介绍了几份工作后,原主一时兴起,直接将那把仿制的斯式琴扔给了他,还美名其曰:这是你给我介绍工作的谢礼,余款就不用还了啊。

    戚暮都能想到,当时的郑未乔肯定气得是脑袋冒烟。他的好心好意在原主的眼中还需要用金钱来衡量,这任谁都会觉得心寒吧。

    郑未乔一边发动着车子,一边抬首看向前方,说:“请我和你嫂子吃饭可以,不过小七啊,你得换个时间了。下个月的话你可能没有时间,等到过年的时候你可以来我家吃饭,你嫂子亲自给你下厨。”

    戚暮正低头将安全带扣上,忽然听到这话,他讶异地抬首看向郑未乔,问道:“下个月我没有时间?郑哥,怎么我有没有时间倒是你先知道了?”语气间带着一丝笑意,戚暮姣好的眸子也笑弯。

    郑未乔语气肯定地说:“我当然知道你没时间了啊,因为我马上就要告诉你……港城下个月将会有一场盛大的古典音乐节,一共开展两周的时间,纽约爱乐乐团、蒙特利尔交响乐团、盐湖城交响乐团等等,好几个世界著名乐团都会去呢。”

    郑未乔的话让戚暮惊讶地瞪大了双眸,只听郑未乔还在继续说着:“除了这些知名乐团外,乌克兰的著名钢琴家斯威特·谢里、美国的小提琴大师克劳德·波特,还有不少优秀的古典音乐大师会到场。我是得陪你嫂子在b市、不能过去了,但是你倒是可以去一趟。”

    这些名字,让戚暮的神情越来越惊讶,到最后他已经到了惊喜的程度,忍不住问道:“竟然还有这样一个音乐节?我之前都没有听说过啊!”

    郑未乔也是笑着说道:“好像据说是宣传那边出了点问题,要等到几天后才准备进行大规模的宣传的。我有一个朋友就在港城,所以就知道了。虽然我不能陪你去了,但是怎么样,小七,你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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