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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

      [重生]古典音乐之王 作者:莫晨欢

    正文 第8节

    [重生]古典音乐之王 作者:莫晨欢

    第8节

    戚暮自然是非去不可了。

    自从重生以后,他还从没参加过这样规模的盛会。纽约爱乐乐团、蒙特利尔交响乐团……这些都是不亚于维也纳交响乐团的世界一流乐团,还有斯威特·谢里、克劳德·波特,这些人都是音乐界里的大师级人物。

    于是,一路上郑未乔一直在给戚暮讲述音乐节的事情,等看着戚暮进了公寓大楼后,郑未乔才打算开车离开。他低下头扭了扭钥匙,余光里似乎突然瞥见了一个熟悉的影子,但是等郑未乔抬头时,他面前的小路上已经空无一人。

    郑未乔愣了半晌,然后笑着自言自语道:“奇怪了,刚才居然眼花了看到闵琛了?还真是眼花了啊。”说着,郑未乔开车便驶离了小区。

    而他所不知道的是,就在距离他的车子不过三米的地方,一个高大俊美的男人正面无表情地低着头与一只肥肥的中华田园喵对视着。那是大眼瞪小眼,两者谁都不肯让步一下。

    闵琛就这么低着头与这只挡道的喵大爷对视,就是懒得伸腿往旁边多走一步,放任着五六米宽的道路不肯让步。

    而此时,戚暮正巧进了大楼的电梯,他刚才因为音乐节而激动兴奋的心情还没有平息,白皙的脸上也带着一丝欣喜。就在电梯门从两边缓缓拉上的时候,在那狭小的缝隙里,戚暮似乎看到了某个熟悉的身影。

    他怔然一呆,等到电梯往上行驶了几层楼后,戚暮才无奈地笑道:“居然看错人了……怎么可能是……闵琛呢?”

    打脸这种事,一向来得很快。

    不过一周的时间,就在戚暮埋头给自己收拾准备去港城的行李时,叮咚叮咚的门铃声让他感到了一丝诧异,然后很快地站起身,艰难地穿过行李森林到了门前,“吱呀”一声拉开大门。

    在四目对视的那一刻,两个人都是齐齐怔住。

    戚暮缓缓地睁大双眼,简直是用一种看待外星人的眼神来看门外这个冷峻淡漠的男人,他毫不掩饰自己打探的目光,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将这个突然造访的不速之客给打量了遍,最后终于不得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是·闵·琛!!!

    而门外,这个一向淡漠的男人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红了耳根,但是表面上却依旧冷这一张俊脸,用平淡无奇的语气,低声启唇:“你怕……虫子吗?”

    那声音依旧磁性醇厚,那神色依旧淡定沉着,但是这说出来的话——

    却像是隔了一个次元的不和谐!

    戚暮:“……”

    第三十章

    进入隔壁的房间前,戚暮已经做好了十足的准备。他深吸了一口气轻轻吐出,但是刚踏入这片属于邻居的领土时,还是忍不住为这里和自己房间的差别而怔了一瞬。

    这里完全是一派后现代主义的简约设计,入目之处几乎只有黑白两色的对比,硕大的落地窗间透过澄澈和煦的阳光,窗明几净,给人一种干净舒适的感觉。最重要的是……

    比自己的房间大了至少有四五倍吧?

    心里飞快地闪过这个念头,戚暮赶紧摇摇头将其逐出去。他四处打量了一会儿却仍旧没找着那只万恶的虫子,只得无奈地回首看向闵琛,视线却在触碰到对方的那一瞬间僵滞住。

    戚暮:“……”

    你站那么远干什么,只是个虫子又不是头狮子!!!

    只见闵琛敛着眸子,整个人都站在大门外不肯进内一步,见戚暮向自己看来,他立即伸手指了沙发的方向,声音低沉道:“那儿,黑色的,虫子。”

    戚暮点点头,抬步向那地方走去,他四处找了半天,最终才在沙发脚的一旁找到了一只……大概肖拇·指·甲·大·小的黑虫子!!!

    戚暮面无表情地从一旁抽了张面巾纸就将那虫子给抓住了,他下意识地想要扔进一边的垃圾桶里,却突然意识到这种“生化武器”还是放进自己的屋子里比较好,于是便抬步走人。

    戚暮手中捏着一团皱皱的面巾纸,步伐从容地走到了大门口处。此时此刻,只见那个高大挺拔的男人依旧一步不差地站在门后,死活不肯往前一步,见着戚暮出来了,闵琛微微蹙了眉头,问道:“已经……没有了吗?”语气淡定沉着,似乎松了一口气。

    明明一开始见着对方的时候还是十分惊讶的,但是经过了这场“生擒生化武器”的战役,戚暮对于这个男人的那丝敬仰——至少在这一刻——已经荡然无存。只见小七轻轻颔首,道:“嗯,就在这呢,应该还没死,我带回去扔了吧。”一边说着,戚暮一边将手往前一递,纸团眨眼间就到了闵琛面前。

    冷峻的凤眸倏地睁大,闵琛瞬间往后退了半步,不自然地别开脸去:“嗯……扔掉。”

    戚暮:“……”

    忍住笑意可是没那么容易的,戚暮抿着嘴一直忍着那快要冲破喉咙的笑声,但是耸动的肩膀却完全掩藏不住,他只得加快步伐赶紧往自己的房间里走。

    闵琛:“……”

    亲眼见着那小纸团被抓成一个卷扔进了垃圾桶里后,闵琛才重重地舒了一口气,浑身紧绷着的肌肉也一下子松开。到这个时候,他才发现眼前的青年似乎刚刚正在收拾东西。

    俊挺的眉头稍稍蹙起,思索了半晌,闵琛语气看似随意地问道:“你在收拾东西?是要外出吗?”

    明明刚刚才知道自己的邻居是谁,但是经过那样……搞笑的事件后,就算是戚暮都无法对这个男人再起一点疏远感了。于是这场小意外恰恰成为了打开邻居之间交流纽带的关键,戚暮一边低头收拾东西,一边轻轻点头。

    “嗯是,我今天晚上的飞机要去港城。”话刚说完,戚暮仿佛突然想到了什么,他放下了手中要整理进行李箱的东西,似乎这才意识到眼前也算是个客人了,“下个星期在港城会有一场音乐节,我提前过去,之后想参加来着。”

    一边说着,戚暮赶紧将手里头的事务都放下,倒了一杯水放在茶几上,又笑着说道:“闵先生,没想到在这能见着你,真是让我感到意外。”

    也不能怪人家小七疏忽了,让你突然看见偶像到你家敲门、顺便请你帮忙抓一只肖拇·指·甲·大·小的虫子,你也会瞬间蒙神,完全不懂发生什么事了。

    闵琛微微颔首,端起那茶水喝了一口,发现竟然还是柠檬水后,不由为这个青年较高的生活质量而赞许地点头。

    嗯,他的房子里永远都只有白水。

    闵琛抬眸,道:“我也不知道隔壁会是你。你搬进来多久了?”

    毕竟有客人在场,戚暮便没有再收拾东西,而是坐在了闵琛对面的沙发上,也捧了一杯柠檬水,有礼貌地回答:“应该有一个多月了吧,这儿的环境很不错的,离乐团也近,所以我上个月才搬过来的。”

    一抹幽光从那双狭长的眸子里闪过,闵琛不做声地“嗯”了一声,心里却在想:原来上次在街上碰见的时候,就已经住着了?

    戚暮的这间单身公寓虽然面积不够大,但是所有东西都摆放的井井有条,一些独特的小配件也给房间里增加了一点人气。与隔壁邻居相比,这房间才更像是住人的,处处都收拾得整整齐齐。

    闵琛装作不经意地四处打量了一会儿,问道:“下个月……港城有个音乐节?”

    戚暮笑着点头,说:“嗯,是有一场比较盛大的音乐节了,听说纽约爱乐乐团、盐湖城交响乐团都会去,还有像斯威特·谢里、克劳德·波特,这些大师也都会到场。”

    听到这,闵琛忽然挑起一眉,起了些兴趣来:“纽爱也去?”

    “嗯,这几天宣传已经做起来了,我记得纽爱好像是在第二周开始的时候会进行一场演出的。”青年修长白皙的手指在透明的玻璃壁上敲打着,他抬眸思索了会儿,道:“这音乐节一共只持续两周,所以我想提前去熟悉一下地方,所以才会订下今晚的飞机。”

    安静的房间里,是两人交谈的声音在不断地响起。戚暮也是第一次发现原来这个男人这么好说话,一点架子都没有,和他交谈起来就好像是一个熟悉的朋友一般,永远都让你不会缺少话题。

    等到说了一段时间后,闵琛似乎站起身打算离开了,戚暮便也立即站起身送他离开。但是当闵琛刚刚走到餐桌旁时,他的步子陡然一顿,看向了那桌上被碗盘倒扣住的几盘菜。

    俊美优雅的面容上仍旧没有一丝表情,闵琛转首看向戚暮,问道:“这是你亲手烧的菜吗?”

    戚暮闻言往桌上看了一眼,然后笑着转首看向闵琛,道:“是我烧……额……”

    只见男人漆黑深邃的眸子仿佛是没有尽头的大海,就这样紧紧地盯着自己。那眼神看似淡漠冷静,但是眼底眸中不言而喻的意味却让戚暮是哭笑不得。

    想了想,戚暮试探性地问道:“既然都说了这么久了,要不……在我家吃顿饭?”

    “好。”

    答应得快速迅捷,完全不给戚暮一个反悔的机会。

    戚暮:“……”

    一直等到这位大神“吃饱喝足”、满意离开后,戚暮关上了自家大门,终于是无奈地噗哧笑出声来。

    “闵琛害怕虫子,括弧小拇指甲大小的”。

    “闵琛居然蹭吃蹭喝”。

    这种话,就算说出去,恐怕谁都不会相信的吧?

    嗯……连他自个儿现在都还有点不相信。

    想了想,戚暮忍不住走到电脑前,打开了某个熟悉的论坛。只见那论坛网页背景上至今还挂着某个男人俊美沉着的照片,和刚才那个因为怕虫子而连门都不敢进的男人……形成了天壤之别般的对比!

    戚暮再也忍不住笑意,他勾起唇角发了一个帖子——

    【如果突然有一天能和你的偶像同桌吃饭,你觉得那会是种什么感觉?括弧要真的有可能一起吃饭的。】发完帖子后戚暮便关了电脑没有再去关注了,他继续收拾着衣物,很快便将大大的行李箱收拾妥当。趁着天色还早,小七坐上了呼叫过来的电调车,呼啸一声就向b市机场而去。

    等到要上飞机前,戚暮这才想起似乎自己刚才还在多瑙河论坛上发了一个帖子。他用手机登录了上去一看,竟然发现这种帖子居然获得了几十条回复!

    【莫扎特大神早已故去,咱们就不多说了。现存有可能吃饭的偶像嘛……多伦萨先生?哈哈,那我肯定激动得要昏过去了!】【哦我的上帝,我居然能和女神一起吃饭?我吃饭的时候一定要放女神的钢琴曲当作背景音乐!】……

    这种类似的回答倒是多种多样,但是也有几个提到了那个让戚暮无比眼熟的名字。

    【和闵神一起吃饭啊……这也太爽了吧?上帝一定是和我开了个玩笑,我肯定要提前一周……不!提前一个月去训练自己的餐桌礼仪!】【柏特莱姆先生非常有贵族气质啊,我估计我这顿饭肯定吃了等于没吃,哈哈!】戚暮忍不住地凝眸思忖了半晌,他怎么记得……他这顿饭吃得还是非常餍足的,好像没有一点没吃饱的感觉啊。果然,想象害死人啊。

    谁能想到,那个在舞台上能够号令柏爱、气势磅礴的男人,居然会怕虫啊!

    戚暮深深地觉着,自己这辈子就指望着这个八卦活下去了。

    而戚暮不知道的是,在隔了小半个b市的高级公寓顶层,某个怕虫的男人正淡漠着一张俊脸,身姿笔挺地站在光洁硕大的落地窗前。他的眼前是华夏首堵繁华喧闹的夜景,光彩朝华,霓虹灯闪,不夜城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闵琛拿着电话,低眸看向了脚下车水马龙般的街道。

    “你飞机起飞一个小时前突然让我去订票,我这哪儿订得到啊!华夏又不是德国,我们也不好动用关系,只有明天的机票了,闵。”丹尼尔垂头丧气的生气从电话里传出。

    男人微微蹙眉,最后也只得无奈地启唇:“嗯,好。”

    丹尼尔想了会儿,问道:“你要去港城做什么?哦对了,港城最近有个音乐节啊,你是想去看看吗?不对啊,你这种自闭症患儿以前可从来不喜欢去这种热闹的地方……”

    谁料丹尼尔的话音刚落,闵琛便危险地眯了眸子,语气也陡然一降:“你知道有个音乐节?”

    丹尼尔下意识地回答:“当然知道啊,克多里就收到了邀请呢,我当然知道了啊。不过人家可没邀请你,哈哈。”

    克多里·门萨是柏林爱乐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在全球拥有极高的声誉。很多音乐节都会邀请这些大师来进行演出,所以克多里收到邀请函,这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丹尼尔的笑声还在继续:“你又没人家克多里随和,所以别人当然不想邀请你了啊。再说了,让你去音乐节上表演钢琴,你肯定不乐意啊。你都那么懒了,你自个儿说说看,你上次进行钢琴演出是不是去年的事情了?”

    闵琛没有理会丹尼尔刻意的调侃,他微微垂下眸子,问道:“那克多里去了吗?”

    丹尼尔道:“没有啊,乐团里最近你又不在,他要管事的,哪儿能去啊。”说到一半,丹尼尔仿佛突然意识到什么,他猛然惊道:“等会儿闵,你问克多里去没去干什么?你不会……你不会想去吧?!!!”

    闵琛面无表情地颔首:“嗯。”

    “……你有时间去参加音乐节,你不回来管管乐团!!!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我跟你说,你……”

    在电话那边的人即将暴走的一刹那,闵琛睿智果断地关闭了通话,房间里顿时又恢复到了往常的平静。闵琛抬首看向城市里喧哗绚烂的繁闹景象,那光芒十分璀璨,但是照耀在这张深刻冷峻的面容上,却依旧显得清冷。

    “港城啊……”

    第三十一章

    港城面积很小,但是三面环海,属于热带的暖风从南海上徐徐吹入这座城市,将北半球冬季的严寒吹散。黑夜暗云,晚风习习,美丽的维多利亚港上停泊着大大小小上千只船,交汇在这迷人的东方城市。

    当戚暮到达这座袖珍城市时,他俨然发现自己身上的大衣实在是太过累赘了。等到他从机场换衣间里出来时,已经只穿上了一件薄薄的白色长衣。

    戚暮订的酒店是在距离港城市中心有一段距离的大屿岛,他乘着出租车很快到了酒店后,便将自己的东西放下,简单地收拾、梳洗了一番后,来到港城的第一个夜晚便平静地度过了。

    以前和维也纳交响乐团一起进行全球巡演的时候,戚暮曾经来到过港城。这座不夜城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惜的是由于行程仓促,他始终没有机会多游历一番。

    因此,这第二次来到港城的时候,戚暮一大早就起了床,他梳洗结束后便打算出门游玩一番。

    俊秀昳丽的青年只穿了一件薄薄的t恤,将白色的长外套随意地扎在腰间,这种青春靓丽的搭配特别适合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所以在戚暮出门的时候,他隔壁房间刚准备进屋的客人也情不自禁地拉下墨镜,沉默地看了他好久。

    戚暮将门卡直接放入了自己的口袋里,他刚一转身,就看见了那个在一旁不知道盯了自己多久的男人。

    戚暮:“……”

    闵琛:“……”

    戚暮下意识地赶紧转头看向自己的房间大门,确定这里真真实实不是b市的公寓后,才终于相信了——闵琛不知道为什么居然又出现在了他屋子隔壁的事实!

    头上的黑白棒球帽遮挡住了青年的上半张面容,也有效地缓解了部分尴尬。戚暮左右思索了半晌,最后才笑着开口问道:“闵……先生,你也来港城了?是来游玩的吗?”

    “嗯,参加音乐节。”

    戚暮:“……”

    居然回答的这么直接!

    似乎察觉到了戚暮的尴尬,闵琛深邃的眸子里藏起了一抹笑意,他状若无事地说:“没想到又和你订在了同一家酒店,真巧啊。”

    这话闵琛是真的没有说谎,他并没有刻意让丹尼尔去做些什么事,只是希望自己不要住在繁闹的市中心,往偏一点的地方都没有问题。于是,在闵琛不知情的情况下,丹尼尔便订下了这间位于大屿岛的酒店,同时……也住在了戚暮的隔壁。

    闵琛看到戚暮的时候是真的非常惊讶了,但是戚暮……可不这么认为。

    让你昨天中午才一起吃过饭的人,第二天早上隔了上千公里再次出现在你房间隔壁,这任谁都会觉着……那个词怎么说来着?跟踪狂?

    戚暮的脑子里飞速的闪过这个词,然后他下意识地摇摇头,将这种莫名其妙的念头抛去。闵琛怎么可能是跟踪狂呢?嗯,肯定是想多了,肯定是。

    “没想到你也住在这儿啊,但是音乐节是在下个星期才正式开始呢,闵先生……是打算再游玩一番吗?”想了想,戚暮又客套地笑道:“我也正打算出去看看呢,要不我们一起吧?”

    一边说着,戚暮一边看向了闵琛手中拉着的小型行李箱。

    听了戚暮的话,闵琛诧异地挑起一眉,半晌,他轻轻颔首:“好,那就一起吧。”

    戚暮:“……”

    难道不应该是回答“我还要放行李,以后再一起吧”吗?!

    无论过程是如何,结果就是从第一天在港城游玩以后,戚暮每一天都会跟隔壁邻居一起四处游玩。有的时候是正巧地偶遇,有的时候是前一天晚上回屋前就说好了第二天的行程。

    总而言之,戚暮已经对“这段港城之旅似乎与这个男人分不开了”这件事实,真正认命了。

    虽然心里是稍稍有点忐忑,但是真正和闵琛相处以后,戚暮却惊讶地发现自己以往对这个男人的认知似乎有些偏差。

    戚暮以前曾经去听过几场柏林爱乐乐团的音乐会,在那样金碧辉煌的音乐厅中,这个男人总是用不可比拟的气势将压住全场的躁动,将所有的音符都掌握在他一个人的手中。

    就像郑未乔说过的一样,用《命运》作为结尾曲,这种事情当今世界恐怕也只有这个男人可以做到。

    但是就是这么一个理当高雅矜贵的男人,却能够跟着他一起,在铜锣湾拥挤的人流中穿行,在浅水湾温柔的海水中脱鞋下海,体验细细的海风吹拂过脸颊的触感。

    如果说做这些事的时候,闵琛仍旧是一脸淡漠的表情,那么在音乐节开场前一天时,两个大男人在迪士尼乐园里游玩时发生的那件事,终于是彻彻底底地打破了戚暮对闵琛的固有看法。

    迪士尼是全世界所有人无法破坏的童年梦想,戚暮小时候也曾经想过要去电视上提起的这个乐园,但是他的养父养母家境原本就只能算是一般,再特意去这样的地方,确实是有些高消费了。

    所以当来到了港城以后,戚暮最想要去的地方就是迪士尼。

    原本戚暮想着到这种地方的话,闵琛可能会不大乐意。但是令他意外的是,当他提出自己最后一天想要去迪士尼乐园的时候,那个俊美清雅的男人只是诧异地看了他一眼,然后便点点头,道:“那明天一起去吧。”

    “……”

    在这样的地方,除了一些童话梦犹存的少女外,更多的都是带着孩子的家长。所以当两个挺拔清俊的男人并肩走在迪士尼钻石一样的小道上时,不少或是惊讶、或是惊艳的目光毫不犹豫地向这二人看来。

    戚暮的皮肤一直很白,他用一顶黑白的棒球帽将自己的脸庞遮去,只露出饱满的唇。而闵琛似乎不怎么畏惧热带刺目的阳光,但是任这样一个戴着一副墨镜、写着一脸“生人勿近”的男人走在迪士尼的钻石小道上,真是让人怎么看怎么觉得怪异。

    虽然一路上闵琛都没有表现出半点不适应,但是等到吃午饭的时候,戚暮还是忍不住问道:“闵琛……你确定,你下午还要继续逛下去吗?”这几天的相处,戚暮感觉到最大的进步就是他已经可以直接称呼对方的名字了。

    听了戚暮的话,闵琛放下了手中的杯盏,微微蹙了眉头:“你下午不想逛了?”

    戚暮摇摇头:“我还想再逛一会儿,但我觉得……你好像不是很喜欢在这里逛?”

    谁料戚暮话音刚落,闵琛便抬了凤眸看向他,镇定从容地道:“不,我很喜欢。”

    “……”

    于是在下午的行程中,这个刚刚才说了“我很喜欢”的男人,仍旧淡漠着脸色,一副随意看看的模样,全然没有半点激动与喜悦。戚暮见状真是哭笑不得。

    事情就发生在临近傍晚的时候,他们刚刚逛到小飞侠的主题区,还没再多走几步,便听到一个声音从广播里传出:“明天就是港城一年一度的海洋音乐节了,所有在今天来到小飞侠区的游客们都可以上台演奏一首曲子,小飞侠会给大家颁发礼物的哦!”

    戚暮诧异地往那个方向看去,他的视线还没跃过从从的人头,便听到一道结结巴巴的钢琴声忽然响起。戚暮神色一怔,下意识地低声道:“柴可夫斯基的练习曲op7?”

    低沉磁性的男声在他耳旁响起:“嗯,是这首。”闵琛的语气淡定冷静,等到两人剥开人群终于见着了那个正在弹奏的人时,都是齐齐愣住,顿了会儿,闵琛语气无奈地道:“难怪这么结巴,看上去大概不到5岁吧。”

    只见在小飞侠的小舞台上,一个金头发蓝眼睛的小男孩正在努力地弹奏着,他的小指头才那么一点长,但是却能从头到尾把一首曲子给弹完,已经是非常不错了。

    等他演奏结束时,穿着小飞侠服装的工作人员给小朋友送上了一盒曲奇。见着有礼物了,台下的小朋友们更是跃跃欲试,不一会儿就有几个小朋友得到了曲奇。

    眼见着上场的都是十岁以下的孩子,其他大人们都是笑着给他们鼓掌,等到大概第五个人的时候,才上去了一个看上去似乎有十多岁的小男生。那黑头发的华裔小男生腼腆地在钢琴前坐下,才弹了第二个音,戚暮便倏地睁大双眼,惊讶地转头看向一旁的男人。

    只见在傍晚昏黄绚烂的晚霞下,闵琛漆黑幽深的眸子仿佛倒映了无尽的霞光,他意味深长地看着台上那个正在认真演奏的男生,语气平淡地开口:“《d小调奏鸣曲》。”话音刚落,闵琛便敛了眸子看向戚暮,唇角微勾:“才第二个音你就听出来了,很熟悉?”

    戚暮无奈地笑弯了眸子,点头道:“你的曲子我都听过,这首《d小调》是你十七岁的时候在伦敦首次演奏的。”

    闻言,闵琛微微垂下眸子,装作不经意地凝视着戚暮,却只是轻轻地“嗯”了一声,便没有再多说。

    而舞台上,那个男生还在努力认真地弹奏着。他的年龄看上去不过十四五岁,而这首《d小调奏鸣曲》虽然只是闵琛十七岁写下的曲子,但是难度却也不低,等那男生弹到快结束的时候,终于还是错了几个音,漏了几个节拍。

    戚暮看着那男生红了眼眶的接过小飞侠的曲奇,清挺的眉头蹙起,叹气道:“这首曲子还是很难的,我看那个男生应该已经练习了有一段时间。虽然我不大懂钢琴,但是我想……他的错误大概不小吧,发现自己失误的时候都好像要哭了。”

    这种专注努力的人,是戚暮最为欣赏的了。他们或许是天赋上差了一些,但是确实是很喜欢自己的乐器,才会这么努力地想要将其演奏好。

    戚暮看着那男生较为普通的穿着、有些发旧的球鞋,眉头微蹙:“可惜了,估计请不起好的老师……”

    戚暮的声音很低,只是在嗓子里低低的呢喃着。但是这声音却直接地传入了一旁某个音感超强的男人耳中,闵琛垂眸看着戚暮一脸无奈的模样,薄唇勾起,低声问道:“你认为这个男生很不错?”

    戚暮轻轻颔首,一边转过头道:“嗯,至少他够努力,即使天赋够不上,也比许多人强很多。只是可惜,他的天赋……和家境恐怕不足以支撑他拥有一个优秀的老师,进入一个很好的学院。”说着说着,戚暮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似乎想起了什么事。

    而见着戚暮似乎深有体会的神情,闵琛微微勾唇,他伸手一下子就摘下了戚暮的棒球帽。

    戚暮惊讶地抬首问道:“你这是……”他的声音在看到对方的那一刹那停住,只见闵琛直接将那棒球帽戴在了自己的头上,再配上一副宽宽的墨镜,几乎遮挡住了他大半张脸。

    戚暮惊讶地睁大双眼,似乎有些不明白对方是要做什么。

    只见闵琛将食指放在了唇前轻轻地“嘘”了一声,接着在戚暮惊骇的眼神下,迈步——

    跨上了舞台!

    第三十二章

    温暖湿润的海风从碧蓝的大海上吹拂进这座岛屿,吹入了迪士尼乐园的每一个角落。 小飞侠的梦想舞台附近,到处可见仿制动画场景的玩偶和山林水溪,将这个舞台点缀成童话般梦幻的乐园。

    而就在这个舞台的中央,此时正摆放着一架贝森朵芙的七尺三角钢琴,漆黑亮丽的顺滑琴面,黑白鲜明的漂亮琴键,这架钢琴就这样安静地屹立于舞台之中,却好像是立于舞台闪亮的聚光灯下。

    戚暮对钢琴并没有太深入的研究,这种乐器很贵,尤其是品质优越的钢琴更是贵到离谱,所以在那个年代,一般只有家境优渥的人才会去学习钢琴,而他小时候最多在初次学琴的琴行有见人弹奏过。

    但是虽然以前对钢琴没有太深的研究,可音乐到了最终,始终是相通的。戚暮听过很多钢琴曲,包括了贝多芬、柴可夫斯基、维瓦尔第等人的多首交响乐,也有很多练习曲。

    迪士尼乐园还是下了本钱的,给游客使用的都是七尺的贝森朵芙。

    但是,即使这样的钢琴对于普通人家来说已经算是上品了,可是戚暮大概能猜测到,恐怕闵琛从小到大……还没弹过九尺以下的钢琴。

    贝森朵芙已经是世界一流的钢琴品牌,但是戚暮曾经听维也纳交响乐团的人八卦着说过,柏特莱姆家的琴房里,据说放置了十几架施坦威的九尺大钢琴。

    而现在,这个男人正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弹奏。

    戚暮不由地眯了眼,看向那个已经坐在黑色琴凳上的男人。只见在夕阳绚紫玫红的霞光下,男人的腰身挺得笔直,棒球帽和大大的墨镜遮挡住了他的大半张脸,让人看不清他的长相,但是在场的所有人都是齐齐惊住。

    因为……放在钢琴键上的,是一双漂亮至极的手。

    那手指修长笔直,指节分明,在五指的指尖有一层薄薄的茧子,很明显是因为常年练琴而留下的。

    这种好看与戚暮的手指不一样,闵琛的手和他的人一样,带着一种张扬霸道的力量,仿佛当他按上了这琴键上时,这架原本还有点叫嚣高贵的贝森朵芙一下子就安静下来,乖乖地等待着他弹奏。

    就好像刚才上场的人只是小打小闹,而现在,真的要开始一场庄严隆重的音乐会了。

    正是这种控制住全局的气场,让在场其他人纷纷忘记了“场上这人已经是个成年男人、该不该与孩子们同场竞技”这个问题,他们都有些期待着整个人,将会演奏出什么样的曲子。

    戚暮怔然地望着闵琛,透过那墨镜,他似乎感觉到闵琛的视线在自己身上停留了一会儿,然后便见对方忽然看向那眼眶红红的男生。

    闵琛薄唇微勾,看着那男生,低声问道:“听过……原版的《d小调》吗?”

    那男生先是呆呆地摇头,然后又立即点头:“听……听过,老师让我买了专辑,我听过。”

    闵琛轻轻颔首,低叹一声:“有的东西光听是没有办法彻底理解的,《d小调》录得不好,没有录影像,有一些特殊的指法普通老师也不大清楚,以后这种曲子你就不用再学了。”

    那男生倏地一愣,仿佛没有明白闵琛的话。

    而在舞台下,戚暮却恍然间明白了——这个男人到底要做什么!

    他居然是想……亲自指导这个男生?!!!

    戚暮惊骇地睁大眸子,俊秀姣好的面容上全是不敢置信的神色。没给他时间再多想,下一秒,磅礴如同惊涛拍岸的琴声便飞快地响起。

    钢琴正在颤抖,每一个琴键的按下都宛如巨浪冲击上了海滩,将岸上所有的事物席卷一空。戚暮的手指猛然握紧,他的目光紧紧地凝视在那个弹奏钢琴的男人身上。

    拥有更好的音感和更高的耳力,就注定了,戚暮听到的比别人多得太多。

    闵琛的《d小调奏鸣曲》还有一个别名,叫做《黑夜海啸》。

    整首曲子都是极快的快板,虽然难度算不上闵琛所有曲目中最顶尖的那一类,但是其所表达的感情却十分充沛。那是一种在黑夜的大海里,独自一人迎击海啸的磅礴力量。

    曾经有人在演奏《d小调》之前开玩笑地说过:明明这首曲子的难度并没有那么大,但是每次演奏完却总觉得手指有些酸胀。

    这是戚暮第一次亲耳听到《d小调》的主人来亲自演绎它,快到让人心潮澎湃的琴声,每一个音符的力度都强到让人快要窒息,伴随着越来越激昂的旋律,那种快要被海啸击倒、又在最后一刻爬起来的力量,真是让人觉得胆战心惊。

    刚才那个男生演绎的《d小调》与闵琛现在的这首,就仿佛完全是两首曲子!

    如果说前者是孩童在池塘里玩耍,那么后者就是在汹涌可怕的海啸中疾行。

    闵琛的手指快到已经快成为虚影,但是他的身姿却依旧如刚坐上琴凳时一般淡定优雅,那种刻在骨子里的矜贵完全不因手指间的旋律而更改,只有偶尔跃动的身躯能够显示出这个男人似乎也沉浸在音乐的殿堂里无法自拔了。

    但是……真的就无法自拔了吗?

    完全没有!

    当全曲演奏到最后那段极快的快板时,戚暮突然听到了某个转音,他猛然一愣,惊诧地看向闵琛。只见后者仍旧沉稳冷静地弹奏着,但是那已然改变的旋律却让戚暮不大理解地蹙起了眉头。

    这首曲子从刚才那个转音开始,已经不再是《d小调奏鸣曲》了。闵琛将这首曲子的最后一部分全部改编,似乎一直在重复着某一段旋律,而且……速度越来越慢,越来越慢,慢到几乎能让任何人都看清他的指法。

    戚暮突然明白了!

    他是临时改编了这首曲子,为的就是让站在一边的男生看清楚他到底是怎样演奏的!

    只见闵琛将那指法重复了大约三四遍后,才猛然一转,用一道漂亮的滑音,猛地又将曲子带回了原来的旋律上。对于其他在场听众而言,他们只觉得闵琛刚才演奏那一段太过于平缓,似乎难度不高。

    但是戚暮却知道,能够将一首曲子在短时间内改编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并且衔接得如此顺畅,这才是真正的大师!

    戚暮只感觉自己的心脏随着那再次激烈起来的琴声而扑通跳动着,当最后一个尾音华丽地结尾后,戚暮用力地鼓着掌,忍不住地高喊:“bravo!”

    场下其他人这才如梦方醒地一起鼓掌。

    “诶这大人和小孩弹得就是不一样啊,还挺好听的。”

    “可不是嘛,我家这小子估计像这人这么大的时候,也能弹这么好听吧。”

    “爸爸,我长大弹得肯定要比他更好!”

    “好好好,我家宝贝肯定弹得比他更好!”

    ……

    所以说到底什么叫做班门弄斧,这要是让这对父子知道了现在正在他们面前演奏的人是谁后,恐怕他们就要悔不该当初了。

    世界上的钢琴天才有不少,可是闵琛只有一个。

    世界上能够作曲的大师不少,可能够在短时间内把一首曲子改得如此天衣无缝的,却寥寥无几。

    这种看似热烈的掌声对于闵琛来说其实早就习以为常,他转首看向了一旁呆愣在原地的男生,声音平缓地问道:“看清楚了?”

    那男生这才大梦刚醒,不停地点头。

    闵琛只是稍稍颔首,接着便低声在男生的耳边似乎又说了一句什么,然后抬步就走下了舞台。那个捧着一大堆曲奇的小飞侠还呆傻地没有动作,闵琛不给他一点反应的时间,直接拉着戚暮就走。

    等到小飞侠终于想起来要赶紧将曲奇当作礼物送上去的时候,闵琛和戚暮的身影早已消失在了拥挤的人群中,再也找不到一点踪迹。

    如果不是刚才那首气势雄浑、大气磅礴的《黑夜海啸》还在所有人的耳边回荡,恐怕他们都要怀疑刚才是不是真的存在这样一个弹钢琴的人,还是一切都只是他们的想象了。

    闵琛刚下了舞台,二话不说地拉着戚暮就走,他的动作实在太快,戚暮一时还没有回过神。等到两人走离了小飞侠的梦幻舞台后,戚暮才渐渐回过神来,他下意识地看向对方拉着手腕的地方,不动声色地挣脱开。

    闵琛为他的动作稍稍一愣,却没有多说什么。

    两人此时已经走到了一座小桥上,木头小桥简单可爱,看上去和迪士尼乐园的整体梦幻风格十分搭配。仿佛是刚才走累了,戚暮轻轻靠在桥座上休息着,忽然便感觉到眼前一暗,脑袋上又多了一顶帽子。

    他抬首看去,只见那个冷峻优雅的男人推了推鼻梁上的墨镜,薄唇微勾:“走累了?”

    戚暮扶正了自己的帽子,此时此刻他再去看对方,心里的感觉真是十分怪异。

    闵琛出身很好,自小受到的便是优良一流的教育,他本以为这样的人都会有一种刻在骨子里的傲慢,就像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首席贾思科。

    明明长得又黑又丑又胖,但是整天却用鼻子看人,说话时好像对你挺礼貌的,其实连余光都懒得扔给你一个。

    但是这些天的相处下来,尤其是今天发生的这一切,让戚暮恍然间明白:真正的绅士永远不会低看任何人,他们优雅高贵,并乐于助人。

    而当这所有的想法最后汇聚成一点,那就是——

    “你真是个好人啊,闵琛!”

    莫名其妙被发了好人卡的闵琛:“……”

    仿佛没有察觉到男人古怪的脸色,戚暮自顾自地点点头,目光放远,看向了小溪远处的地方。那里树林丛生,许多枝杈将尽头的景色都遮挡住,谁也看不清到底是什么样的场景。

    戚暮叹了声气,道:“我以前在维也纳演奏的时候,曾经见过一些人,他们认为……没有背景、没有天赋,光凭努力是永远不可能走得很远的。”

    戚暮这话半真半假,首先原主确实有在维也纳进行过演奏,但是这些感想,却全是他自己的。他又继续说道:“那时候我就在想,天赋固然重要,这我承认。但是家世……永远不会是决定一切的东西。”

    青年的声音惆怅悠远,仿佛想起了什么不好的回忆。这让闵琛不由多看了他几眼,只见戚暮微微垂眸,神色间是一片失落的模样,连一点笑容都挤不出来。

    说到这,戚暮仿佛突然间想起了什么,他低声笑了出来,道:“我怎么和你说这个了,今天你会去帮助那个男生,我真有点惊讶。我没想到你会去帮他。”

    闵琛垂下眸子,目光深邃,道:“他让我想起了一个人。”

    戚暮忽然一愣,下意识地问道:“一个人?”

    闵琛点点头,道:“一个已经去世的人。”

    完全没想到会得到这样的答案,戚暮自觉有些失言,“抱歉,我没想到这样。”

    闵琛却是摇摇头,他也抬眸看向了那片林木繁茂的地方,声音磁性低沉,低声说道:“那个人没有什么家世,天赋比刚才那个人高上许多,但是我相信,绝对比那个男生更勤奋。他也很棒,可惜在最后一次演出的时候出了意外去世了。”

    听着这话,戚暮的心里陡然起了一种异样的熟悉感,但是他怎么想却也没想出一点头绪。只听闵琛继续道:“在我的心中,他是一个出色的音乐家,他有这个潜力可以达到更高的层次。”

    深秋的夕阳渐渐地落入地平线下,等到九点多的焰火晚会结束、一直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后,戚暮都没有想明白……

    现在的世界乐坛里,还有这么一个人物?

    很勤奋,没家世,天赋和音乐水平能够得到闵琛的表扬?

    这样的人……真的存在吗?

    戚暮思索了半天都不得其解,等到月上中天时,戚暮房间里的灯光已然全部熄灭。而在他的隔壁,那片化解不开的黑暗里,一个高大挺拔的男人却站在床前,遥望着维多利亚港迷人的夜景,凤眸微眯。

    “之前你让我再查查看罗遇森……我查过了,似乎有人刻意让他在维也纳交响乐团吃瘪,给他使绊子。具体是谁我还没查清楚,不过你如果感兴趣,贾思科·布朗主办了一场小提琴音乐会,有邀请你。哦对了,贾思科就是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首席。”

    电话里是丹尼尔不停翻看资料的声音,而电话这一头,闵琛却凝了眸子,低声道:“我不急,你慢慢查。”

    丹尼尔“嗯”了一声,最后仿佛突然想起了什么,赶紧说道:“哦还有,你去参加那个什么音乐节没有关系,但没事别暴露身份啊,我可不想给你擦屁股。”

    “嗯。”

    浓郁的夜色里,男人醇厚的声音被厚厚的隔音玻璃阻挡住,再也其他人能够听到。

    闵琛抬眸看向那被城市的霓虹灯照亮如白昼的夜空,恍然间就想起了隔壁房间的青年回酒店时,一路上好奇思索的表情。

    一个已经去世的人……

    一个很有天赋的人……

    “其实,你也是一个很有天赋的人啊……”

    第三十三章

    戚暮为期不过三四天的港城之旅在迪士尼的最后一夜结束后,正式划下了句号。等到第二日一清早他被闹钟吵醒的时候,戚暮的第一反应便是——

    港城一年一度的海洋音乐节终于开始了。

    海洋音乐节是港城特有的古典音乐节,与英国的爱丁堡音乐节相似,都是属于开放性很强的露天音乐节。

    事实上,露天,并不意味着完全暴露于天空之下,在海洋音乐节的场地里也有不少专业的音乐厅,供大型乐团进行公开演奏。

    但是在这个音乐节里,无论是咖啡厅、糖果店,还是广场上、餐馆里,只要你能找到表演的地方,你都可以随意地进行演奏。所以在这样的音乐节上,经常会出现许多非专业的乐手,他们带着自己的乐器、表演着自己的音乐,获得大家的认同。

    戚暮原本……也带上了他自己的小提琴。

    不同于很多华夏人的羞涩内敛,戚暮一直在欧洲长大,自小也性格开放,带上乐器在这样的公开场合表演一下是很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到了这一天,他却还是有些犹豫了。

    不是因为害羞,而是因为……

    他真的要在那个男人的面前演奏么……

    昨晚回酒店的时候,戚暮满脑子都在思考着业内什么时候存在那样一个有天赋又够勤奋的已故音乐家,所以脑子里晕晕乎乎的,都没多少清醒的意识。于是当闵琛表明明天再一起去参加音乐节的时候,他下意识地就点头同意了,而没有否决一下。

    和闵琛一起参加音乐节,这意味着……他要是想进行露天表演,就得让对方站在一旁看着了。

    他独自一人将琴盒放在路边,肆情地演奏自己的音乐,而……闵琛就在一旁站着听。

    ——这种画面怎么想怎么觉得有种莫名的诡异感。

    于是一咬牙,戚暮暗自决定不带小提琴走了。不过多时,门铃便响了,戚暮拿了东西打开门,便见到隔壁屋的邻居正垂着眸子,诧异地看着他。

    闵琛微微抬眸:“你不带琴去?”

    戚暮:“……不方便,就不带了吧。”说着,戚暮顺手关了门,他想了想,客套地回问了一句:“对了,你也不打算进行露天表演?”这话还没说完,戚暮就后悔了。

    果不其然,只见闵琛脚下的步子一顿,良久,才语气淡定地说道:“我扛不动。”

    戚暮:“……”

    可不是扛不动吗,一架九尺的大钢琴,怎么着也得上千斤了,别说一个人,就是十个人都抬不动。

    闵琛今天刻意多戴了一顶黑色的天鹅绒硬礼貌,帽檐很宽,几乎将他的上半张脸都遮挡住了,明明还可以露出的一双眸子也用墨镜挡住,整个人都遮得严严实实的,似乎恨不得直接拿张面具戴上去算了。

    他的这番衣着让戚暮忍不住多看了几眼,闵琛似乎察觉到了他惊讶的目光,解释道:“音乐节上的业内人士会比较多,丹尼尔不希望我在音乐节上露面,他担心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戚暮明白地点头,没有再多问。

    等到两人一起正式进入了音乐节的场地后,四周热闹的景象让戚暮一下子放松了心情,终于体会到了一种久违的音乐殿堂的感觉。

    这次的音乐节虽然官方宣传不够到位,但是对场景的选择和布置还是上了心的。场地的选址是在一处复古的欧式小镇景区,只要踏上这片土地,就有一种古典的风格迎面而来。

    或许是音乐节刚开始的缘故,在街边进行表演的乐手还不算多,戚暮走了一路也只见着了一个小号手站在楼梯上尽情地吹奏激昂的乐曲,除此之外便只有一位吉他手在拨弄调试着琴弦了。

    在这条红色砖石的小镇主干线上,到处可以见到用聚光灯打亮的名人提示栏。这也是主办方精心设计的一个创意,他们将古典音乐史上的大师们的生平都用多国语言表述在名人栏上,如果想要听一听他们的乐曲,名人栏旁还有几个公众试听机,可以随意聆听。

    戚暮还没走几步,便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他笑着道:“没想到多伦萨先生的名人栏居然是在这里。”

    只见在小镇主干道不过五百米的地方,在威尔第和瓦格纳中间,放置着的便是维也纳爱乐乐团如今的首席指挥艾伯克·多伦萨先生的名人栏。

    对于这位大师,戚暮是真的心生敬佩的。他上辈子虽然与大师相处得不多,但是也毕竟是一起排练过一段时间,多伦萨先生的指挥能力真的十分出众,对戚暮的指导也让他很受用。

    尤其是这位大师给了他在金色大厅演奏《蓝色多瑙河》的机会,戚暮十分感激。

    “艾伯克的音乐风格偏向于正统,属于纯古典浪漫主义流派,他的试听曲目应该是莫扎特的《维特》和海顿的《惊愕》。”闵琛语气平淡地开口,似乎在阐述一个事实。

    戚暮却有些惊讶,他知道这两首曲子都是多伦萨大师的代表作,但是多伦萨的代表作却远远不止这两首。按照闵琛的意思是,这两首是多伦萨大师指挥的所有交响乐中最为出众的了?

    戚暮拿起一旁闲置着的试听机听了一会儿,心里更是一凛。他放下了耳机,笑着回首看向闵琛,点头道:“确实是这两首,我没想到……你居然连这都能猜到?”

    闵琛双手都插在口袋里,模样十分悠闲随意。两人一边并肩向前走着,闵琛一边说道:“放在威尔第和瓦格纳的中间,应该不会选取太过于柔和的曲子,艾伯克自己也比较喜欢这两首曲子。”

    “我都忘了,你和多伦萨先生是认识的。”

    “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蓝色多瑙河》。这首曲子是他最为看重的曲子,每年的新年音乐会都会着重排练这首。”

    闵琛看似随意地说着,但是戚暮却一下子听进了心里去,他脚下的步子也一下子顿住。只见青年浅色的眸子倏地睁大,瞳孔微微震颤着——他到现在才明白,对于多伦萨先生来说,那首《蓝色多瑙河》意味着什么。

    能够将这样重要的曲子交由他来演绎,多伦萨先生真是非常看重他啊。

    戚暮心中的感激更多了几分,而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场地上开始进行表演的自由乐手越来越多。大多是表演小提琴、长笛、黑管、萨克斯等简单便携的乐器的,也有人借用咖啡厅的钢琴,来表演钢琴曲目的。

    这些进行露天表演的乐手大部分只是业余的,但是其中也不乏优秀的好乐手,其中有一位长笛手吹奏的《f大调旋律》让戚暮都是忍不住赞叹。

    “这样的水平放在维也纳交响乐团,恐怕也可以作为正式乐手了!”

    听到戚暮的评价,闵琛不由诧异地看了他一眼,问道:“为什么是维也纳交响乐团?”

    闻言,戚暮猛然一怔。他这才发现自己刚才一不小心将这个长笛手的水平与他最熟悉的乐团里的乐手进行了比较,戚暮浅色的瞳孔里飞快地闪过一抹暗光,他笑着抬首道:“我小时候曾经和维也纳交响乐团合作过,所以对他们熟悉一点。”

    闵琛眸色深沉地看了他一眼,点点头没有再多问。

    戚暮这才松了一口气:差点就要露馅了,真是万幸原主真的与维也纳交响乐团合作过。

    “他的年龄有点大了,埃弗拉不会让他进入乐团的。”闵琛望着那长笛手,启唇道:“埃弗拉有种古怪的爱好,他希望自己的乐团里有更多新鲜的血液,所以这个人即使到了维也纳交响乐团的水平,也是不可能进去的。”

    埃弗拉是维也纳交响乐团首席指挥的名字,在戚暮的印象中那是一个古板严肃的小老头,明明已经秃了顶,还死活不肯承认地天天戴着一副假发。

    经闵琛这么一提醒,戚暮这才恍然发现:维也纳交响乐团里竟然真的没有一个人的年龄是超过40岁的!

    他以前可没有发现……埃弗拉先生还有这样的独特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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