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重生]古典音乐之王 作者:莫晨欢
正文 第9节
[重生]古典音乐之王 作者:莫晨欢
第9节
“喜欢新鲜血液?我以前和埃弗拉先生……合作的时候,倒是没有发现。”
闵琛微微垂眸,深邃的眼底流淌过一丝笑意:“年纪大了,就希望自己年轻。看到年轻人,大概心里也会高兴。”顿了顿,似乎想起了什么,闵琛突然正了神色,认真地看向戚暮,道:“以后你如果有机会与埃弗拉见面,不要告诉他我和你说过这些话。”
戚暮:“……”
为什么他总觉得说这话的男人,似乎意外地有些幼稚?
一路上戚暮都忍住了笑意没有再开口,等到忽然瞧见了一个熟悉的名人栏时,他才惊讶地睁大眸子,转首看向那个俊美挺拔的男人,低笑道:“没想到……他们居然把你的名人栏放在这样的地方?”
第三十四章
在音乐节官方所采用的这片欧式小镇景点中,一共有十个小型广场。用的都是最传统的小圆形中世纪广场风格,地板通常为红色的砖石,面积也不算大。但正是在这种简约朴素的小广场上,却也有不少人喜欢在这样的广场上进行个人演奏。
当然,想要站在最中央演奏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在每个广场的正中央都放置了一块名人栏,就戚暮走过的那五六个小广场来说,他已经见着了莫扎特、贝多芬、巴赫、小施特劳斯等多位大师的生平介绍。
而到了这第七个小广场,他远远地便见着了一个俊美熟悉的人物身影。
男人挺拔清俊的照片就这样被聚光灯打亮、挂在名人栏的中央,在照片的两侧,左边写着的是该人物的事迹成就,右边写着的则是他所写下的数十首奏鸣曲、协奏曲,甚至包括了几首钢琴练习曲等。
戚暮将那密密麻麻的文字看完之后,又笑着转首看向了那放在名人栏中央的照片。只见照片上的男人俊美优雅,穿着一身黑色的礼服,正手执指挥棒,似乎是在一场音乐会中抓拍得到的。
看看这照片上高雅清贵的男人,再转首看看一旁一脸淡定的闵琛,戚暮忍不住地低笑出声,道:“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你,还真是意外啊……”
如果放在一个星期前,戚暮是绝对不会对闵琛说出这样的话的。但是这一周的相处下来,离开了表演的舞台,他已经慢慢将对方看作是一个普通的朋友,因此一些比较亲近的话也非常容易地就出了口。
似乎被青年给调侃了,但是闵琛却依旧淡漠着一张脸,连表情都没变一下。他状若无事地看着那名人栏上自己的照片,过了半晌,指了一旁的试听机,说:“放的是《黎明协奏曲》和《a大调小提琴奏鸣曲》。”
戚暮闻言稍稍一愣,接着便拿起了耳机放在耳边,开始听起来。
走过这些名人栏的时候,有的时候闵琛会直接点出试听机里准备的曲目。虽然他说的不是全中,但几乎也没几个错误的,一路下来戚暮听了大约有二十多首曲子,也只有一首闵琛猜错了。
这耳机的隔音效果很好,大概是特意为了音乐节准备的,能够清楚地呈现出每一个乐器声部的音律。戚暮闭着双眼认真地听着那耳机中传来的音乐,等过了片刻,他才笑着放下了耳机,转首看向闵琛。
只是笑,却不说话。
灿烂耀眼的阳光下,青年细碎的头发被照射得有些金色,他就这么一声不吭地笑着看着对面的男人,看得连闵琛都不由自主地蹙了眉,低声问道:“怎么了?”
只见戚暮轻轻摇首,指了指那试听机,道:“这首《黎明协奏曲》是你在三年前写下的,试听的这段应该选自前年在纽约卡内基音乐厅所表演的那场。至于第二首……”顿了顿,戚暮唇边的笑意更盛了几分,他道:“第二首的《维奴卡》,应该是选用的最新版本吧,我没有听过这场演奏。”
即使是同样的指挥、同样的乐团来演奏同一首曲子,在不同的演出中,都会产生细微的偏差。能够听出曲子是哪一场演奏出来的,这既证明听者拥有超乎常人的耳力和音感,也证明了……他对这首曲子相当熟悉,至少听过多遍。
戚暮的话令闵琛倏地一愣,即使隔着一副墨镜,戚暮都能感觉到对方忽然僵住的身体。
猜错别人的曲子,那还是情有可原……但要是猜错自己的曲子,那可真是……
只见闵琛一脸淡定地伸手拿起了那只耳机,只是听了一段之后,他便面色沉着地放下耳机。修长削瘦的手指将鼻梁上的墨镜摘下,露出一双深沉幽邃的眸子来。
闵琛认真专注地看着眼前但笑不语的青年,语气郑重道:“《维奴卡》选的是今年柏爱全球巡演在柏林的那一场,应该才录制完没多久。”顿了顿,见着青年面上的笑意一丝都没有减少,男人嘴角一撇,语气不善道:“选曲的人水平有限,你要谅解他。”
戚暮:“……”
见着青年似乎还是一脸憋着笑的表情,闵琛轻轻咳了一声,严肃认真地转移话题:“我记得晚上蒙特利尔有一场音乐会,现在就去?”
既然对方已经转移话题到这种地步了,戚暮也只好低低地笑了两声,勉强地将笑声给止住了。他点点头,两人便一起向小镇南边的一处音乐厅走去。
蒙特利尔交响乐团来自加拿大,是世界一流的交响乐团之一,现任指挥是日籍著名指挥家长野先生,这位大师虽然是亚裔,但是指挥风格却更偏向于欧化,与多伦萨先生有几分相似,却又有一种独特的韵味。
音乐会上,几乎所有人都在专注聆听,并没有人注意到戚暮和闵琛的存在。而等到音乐会一结束,闵琛又极快地戴上了墨镜和帽子,再次将自己遮挡得严严实实。
见状,戚暮真是哭笑不得。
他总觉得自己似乎正走在一个……“特务”身边,随时等待候命。
这样鬼鬼祟祟的参观日一共过了三天,等到第四天下午时,戚暮正与闵琛欣赏着一位街头艺人婉转动听的萨克斯,忽然便听到音乐节的广播里传来一阵清亮流利的英文。
“港城海洋音乐节欢迎各位游客的到来,在悠扬迷人的音乐中,本周末晚八点,来自纽约的大师艾伦·斯威尔将带领纽约爱乐乐团在格蒙特剧院进行一场盛大的演出。”
“在此,斯威尔大师诚招一位小提琴首席,带领乐团演奏西贝柳斯的op39《第一交响曲》。招募时间为明日上午九点至明日下午六点,欢迎各位音乐爱好者前来参加。”
广播里又将这段话用中文、德语和日语重复了三遍,等到广播完全结束后,所有能够听到广播的地方都是一片寂静,过了片刻,瞬间掀起了一阵欢呼。
“纽约爱乐乐团!斯威尔大师!!!”
“天哪我的上帝,那是纽爱啊!可以和纽爱同台演奏曲子!”
“哦,为什么只需要一位小提琴手呢,我的大提琴也演奏得很优秀啊!”
……
这种突如其来的意外让音乐节中的所有人都陷入到了一片震惊之中,许多小提琴手已经激动到连话都说不清楚了,只知道抓住身边同伴的手不停地欢呼。而一些乐器不是小提琴的乐手们只得无奈地叹气,但又十分期待这场来自纽爱的特别演出。
纽约爱乐乐团是世界一流的乐团之一,虽然它刚创立不足百年,却拥有一项无人可以打破的记录——至2004年12月18日,乐团一共演出14000场!
这样一个诞生于新大陆的乐团,拥有着全美最优秀的古典音乐人才。其音乐总监兼首席指挥艾伦·斯威尔先生也是一位出色卓越的指挥大师,他优雅庄严的指挥风格更是得到不少乐迷的支持。
可以说,纽约爱乐乐团,是吸引很多游客前来参加音乐节的重要原因之一。
而现在,纽爱官方宣布,他们想要寻找一位小提琴手与自己在音乐会上合作西贝柳斯的op39!这对于任何一个小提琴手来说,都是莫大的荣耀,就算是专业的小提琴手,也十分想要拥有这个机会。
戚暮感觉自己的心脏正在胸腔里剧烈地跳动着,还没等他回过神,他忽然便听到一个低沉磁性的男声在自己的耳边响起:“你去参加吧,那场招募比赛。”
戚暮倏地一愣,下意识地转首看向身边的男人。
却见不知何时,闵琛已经摘下了那大大的墨镜,只用了宽大的帽檐将自己的脸庞遮去了上半部分。阳光照射在那黑色的天鹅绒帽檐上,打下了一层淡淡的阴影,大约是混血的缘故,闵琛的眸子本就十分深刻,如今看上去更如刀削一般凌厉凛然。
他认真地看着戚暮,再次重复了一遍:“纽爱的招募比赛,你可以去参加。”
戚暮怔怔地愣了一瞬,接着才笑着点头:“我肯定会去参加的。”
戚暮可没有一点害羞胆怯的意思,既然纽爱将这个机会彻底放了出去,那么他就有这个资格去争取机会。
闵琛大概也是没想到戚暮会这么直接,他微微一怔,既而才勾了唇角。
世界乐坛上有一些华夏的乐手天生就会带着一些自谦的品格,不大好意思在公开场合主动抓取机会。所以闵琛才会误以为戚暮也有些犹豫,才会特意来激励他。
想了想,闵琛问道:“你应该把小提琴带过来了吧?”
戚暮笑着颔首:“当然带过来了,我打算今天就回去稍微练习一下,为明天做准备。”
自从纽爱的招募比赛公开以来,已经有不少小提琴手收拾好自己的乐器开始往大门的方向走——他们要抓紧一切时间练习,能多一分胜算都是好的。
戚暮也不例外,他当即便决定回去练习,而闵琛也十分随意地决定和他一起回酒店。出租车飞快地行驶过港城著名的青马大桥,长长的海平线上泛着一层氤氲的浅蓝,与天际交汇。
戚暮耐住了心中的激动,转首看着窗外的风景。
“艾伦比较擅长也比较喜欢马勒的交响曲,去年在维也纳新年音乐会上他提到过,在马勒的其他曲目中,他对《少年的魔角》比较偏好。”
闻言,戚暮惊诧地转首看去,却见一旁冷峻淡漠的男人正垂着眸子望着自己的手机,似乎只是随口一说而已。
但是戚暮却知道,闵琛并不是随口说说而已,他这是在告诉自己……明天最好要选马勒的曲子,而且最好……要选《少年的魔角》。
其实戚暮以前在维也纳交响乐团的时候也见过这位艾伦·斯威尔大师,他与埃弗拉大师是好友,所以偶尔也会去维也纳交响乐团看看。戚暮是知道这位大师喜欢马勒的作品的,但是却不知道……他比较偏好《少年的魔角》。
明明是一脸冷淡的模样,没想到却会突然说出这样的话。
戚暮不知怎得忽然觉着心中一暖,他点点头,轻声说道:“谢谢你……闵琛。”
而那俊美矜贵的男人却只是低低的“嗯”了一声,仿佛什么都没有听见一般。
等再看向窗外时,出租车已经驶过了青马大桥,路边的景色也从繁华热闹的港城转换为了稍显清闲幽静的大屿岛。再看着这片蔚蓝澄澈的天空,戚暮的心情已然好了许多,紧张的心思也少了不少。
而他不知道的是,在他的身旁,闵琛看着手机里发来的短信,终于稍稍松了口气。
丹尼尔:【刚刚给你问了这次纽爱突然临时招人的原因了,听说是为了配合音乐节官方,特意搞出来的活动。之前不是和你说过嘛,这次音乐节在前期宣传上出了点问题,所以主办方希望借助这次活动做一次广泛的宣传。】闵琛垂眸看着闪烁着荧光的手机屏幕,手指按动,很快发出了一条短信。
不过多时,丹尼尔的信息又回了过来:【上帝啊,闵,你怎么还问那么仔细?我的老天,你该不会是想去参加那什么招募比赛吧?你的小提琴水平我看比克多里差很多啊,虽然估计这次来参加的都会是业余乐手,但你也别给我丢脸啊。】闵琛还没看完这条短信,丹尼尔的第二条短信又来了:【不不不,如果你一定要出这个丑,我这就打电话给斯威尔,求他再给你搞一个钢琴招募,你看行不行?!】闵琛:“……”
不过一会儿,远在柏林的丹尼尔便收到了一条简短至极的信息——
闭嘴,别插手。
没等丹尼尔回过神,第二条短信又传送了过来——
我的小提琴,很好。
丹尼尔:“……”
上帝啊!
你就是真的打败了那些业余乐手,那也没什么好自豪的好吗!!!
第三十五章
纽约爱乐乐团要进行表演的消息早已在海洋音乐节进行宣传时,就已经传入了无数古典音乐爱好者的耳中,而如今它居然要临时招募一名小提琴首席,那更是让许多乐迷们疯狂起来。
不少港城附近的业余小提琴手原本因为其他事务而没有时间来参加音乐节,自从听说了这个活动后,他们是请假的请假、逃课的逃课,大批量地涌入场中。所以当戚暮第二天早晨刚达到招募比赛报名场地时,也被那人山人海的景象给吓了一跳。
小小的广场上,已经挤满了人。其中大多是背着琴盒、穿着轻便的年轻人,也有个别年纪较小的孩童在父母的带领下来到这儿,积极地参与报名。
在这群人之中,一个拎着琴盒的俊秀青年似乎能让人多看几眼,但是很快他们便又投入到紧张的报名气氛中,不可自拔。
大概是没想到报名的人会有这么多,直到上午九点多,所有的报名手续才全部统计结束。戚暮是七点多到场的,他哪里知道会有这么多人四五点就等着排队了,因此他领到的序号已经是最后几十个。
这可不是一个好消息。
这意味着评审团的评委们将会在听完上百位选手的曲子后,再来听他演奏的曲目。就是再如何美妙动听的琴声,在听了一整天后都会让人觉得烦闷,除非真的已经到了卓越出彩的境界。
“应该不会把每首曲子都听完的。”似乎想到了戚暮所考虑的事情,闵琛将墨镜稍稍拉下来一点,放眼扫视了一圈四周的景象,语气淡定道:“很多业余乐手的实力确实较低,应该只用听几个乐段就可以作出直观判断了。”
闵琛说得并没有错,毕竟只是一场音乐节,来参加的游客们大多数都是业余爱好人士。纽爱昨天才宣布了招募比赛的活动,就算是一些较为专业的乐手想要来参加,那也得订机票从世界各地飞过来,这时间根本来不及。
因此,今天到场的参赛人员中九成以上都是水平一般的乐手,甚至九成九以上的人过去都没有与乐团合奏的经验。
青年浅色的眸子在一个哭哭啼啼的小女孩身上停留了一会儿,然后他笑着点点头,道:“嗯,我知道。不过,超过二百人的报名……不知道这场比赛会进行到什么时候。”
事实上超出了戚暮的预料,这场招募比赛刚进行三个小时,就已经筛选掉了一大半的选手。
纽爱进行评判的方式也是十分残酷的,评审团会当场给乐手作出“去”或者“留”两个结果。倘若是得到“留”这个结果的乐手,就等待着最后一轮的选择,而得到“去”这个结果的,自然是直接被淘汰了。
于是一百多人的比赛下来,只有两三个人得到了“留”这个结果,其他人都悻悻地被淘汰。
这两三个人除了一位亚裔外,其余都是金发碧眼的欧美人,戚暮虽然没有听过他们的演奏,但是从他们手指尖上厚厚的茧子上可以看出,就算是业余爱好者,这三位乐手的水平应当也是十分不错的了。
选手表演乐曲的时候,是直接进入表演舞台的。谁也不知道那间音乐厅里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在等待着他们,而有些乐手出来的时候眼眶都红红的,似乎遭了一场大罪似的。
“斯威尔先生……似乎不像是一个严肃的人?”戚暮望着又一个红着眼睛出来的小女孩,清秀的眉峰微微蹙起,叹气道:“这似乎已经轮到第187位了。”
在等待叫到自己序号的过程中,戚暮和闵琛先去四处逛了逛,却惊讶地发现似乎大部分游客都集中在了纽爱的比赛广场上,其余地方都人烟稀少。而当他们回到场地上时,已经过去了上百人。
听了戚暮的话,闵琛抬眸看向了那个哭着从音乐厅里走出来的小女孩。只见这金头发的小姑娘吸着红红的小鼻子,一下子就冲到了母亲的怀抱里,又是哭又是笑的,十分怪异。
闵琛薄唇微抿,低声道:“你认识艾伦·斯威尔?”
戚暮心中一紧,接着赶紧摇头,解释道:“我……有看过他的机场指挥,他的指挥风格很温柔细腻,我想他为人也不会太过严肃。”
音乐是人性与外界交流的纽带桥梁,戚暮一直相信,一个能演奏出美妙音乐的人,绝对不会是心思恶毒的人。就像以前他向埃弗拉先生推荐罗遇森的时候,埃弗拉先生曾经与他说过:“陆,罗的音乐风格我并不大喜欢,太过于狭窄。你应该能听出来的,对吗?”
直到见识过真正的罗遇森后,戚暮才明白埃弗拉先生这句话的意思。
罗遇森心胸狭窄、没有开朗宽阔的心境,自然不会演奏出真正生动的音乐。
听着戚暮的解释,闵琛仍旧紧了紧眉头,却没有再多问。他望着广场上兴奋得与同伴不停交谈的年轻人们,深邃的眸子里闪过一抹暗色,良久,他说:“和很多人相比,艾伦脾气算是很好了。至少在排练出错的时候,他不会生气得将乐手骂得哭鼻子。”
听到这话,戚暮倏地一愣,下意识地问道:“……那你会吗?”
闵琛:“……”
男人俊美的面容上立即露出一个正经的神色,他认认真真地摇头,语气严肃道:“我很和善。”
戚暮:“……”
怎么感觉你说这话的时候,那表情完全不是这个意思啊?
而此时正远在柏林的丹尼尔忽然打了个大大的喷嚏,一旁正带领乐团进行排练的柏爱首席克多里稍稍一愣,然后温和地笑着说道:“丹尼尔,指挥不在你都敢打喷嚏了?这要是让奥斯顿知道你敢在乐团演奏的时候发出声音,那你可要……”
说到这儿的时候,栗色头发的首席稍稍顿了会儿,接着露出一抹温和的笑容:“按照奥斯顿的原话,那就是——‘请你圆润地滚出我的排练厅,把你糟糕的声音带出这个世界,那简直是上帝赐给你的玩笑’。”
克多里的话刚说完,台下一贯严肃的柏爱乐手们纷纷笑成一团。
似乎心情很好的样子,克多里正了正色,又严肃地说道:“还敢笑?”他说这话的时候刻意冷了脸,模仿了某首席指挥往常的神情,只可惜这模仿完全模仿不出闵琛冰山气场的三分精髓,反而让台下的乐手们笑得更欢乐了。
副首席笑着举手问道:“克多里,我们不笑,那哭好不好?”
克多里闻言更是乐了,他面色严峻的摇摇头,道:“忘了之前玛丽被训哭的时候奥斯顿指挥是怎么说的了吗?‘把你的眼泪、鼻涕给我吃进肚子里去,别滴在你的大提琴上’!”
……所以说,某位指挥说得也没错,他可从来不会把乐手给训哭了,只会让他们连吸鼻子都不敢发出声音。
作为一名合格的绅士,闵琛从未做过任何有损绅士风度的事情,就算毒舌技能已经练至满级,他也能面色平淡、连余光都不给你一下的将你损得无地自容,又让你连一句侮辱性的词汇都无法找到。
至于这些,戚暮以后也是从旁人口中听说的了,在他的眼中,可从来没出现过那样一个严肃可怕的柏爱首席指挥,只有一个似乎有些幼稚、又有些别扭的男人。
毕竟是入了深秋,就算港城是位于热带边缘,等到了下午四点的时候,阳光也不是那般灿烂了。徐徐西垂的夕阳在西方的天空中渲染出了瑰丽绚烂的色彩,而到这个时候,戚暮终于听到了自己的序号。
等他进入音乐厅的时候,刚在舞台上站稳,他一眼便看见了坐在五位评审中间的艾伦·斯威尔先生。
这是一位脾气很好的指挥,在戚暮经常去的多瑙河论坛里曾经进行过一场投票,以公认的世界一流乐团的指挥为基础,让大家评选出脾气最温和的指挥。
在那次投票中,艾伦·斯威尔的名字高高地悬在第一位,与第二名多伦萨先生都隔开了近一半的票数。至于你问倒数前三是谁?这说出来有风险,还是保密为妙。
难得见着一位亚裔的青年,斯威尔先生温柔的目光在戚暮的身上打量了一转,最后他笑了笑,说道:“似乎有些眼熟,你是216号的……戚暮是吧?”一边说着,他一边翻看着手中的报名资料,然后抬首看向戚暮,说:“我记得你,八年前你曾经与埃弗拉的乐团在维也纳合作过。”
戚暮闻言也是一愣,精致的眸子倏地睁大,有些不敢相信起来。
没等他回过神来,一旁的几位评委用英语笑着说道:“艾伦,你刚刚安慰那个小女孩才安慰到人家都哭着找妈妈了,你现在还想让这个漂亮的男孩也哭鼻子吗?”
“好了好了,艾伦,快收起你那罪恶的笑容,要不然人家又要说你一句‘您真是个好人’,然后哭啼啼地走了。”
戚暮:“……”
他总算明白那些又哭又笑的乐手们,到底为什么会作出这么古怪的神情了。温柔到让人想要哭泣,也算是……某种极端了。
斯威尔先生无奈地笑了笑,接着摆摆手,看向戚暮道:“你应该听得懂英语吧,戚暮。我很高兴能再次听到你的演奏,你今天要演奏什么曲子呢?”
戚暮认真地鞠了一躬,然后礼节十足地笑着说道:“斯威尔先生您好,我八年前确实与维也纳交响乐团合作过,我今天想要表演的曲目是马勒的《少年的魔角》。”
戚暮话音刚落,在场其他评委都是齐齐一愣。
所有人都知道纽爱这次要寻找的是演奏西贝柳斯《第一交响曲》的首席,因此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西贝柳斯的曲子作为比赛项目。也不是没人选择其他曲目的,但是选择马勒的曲子的人,戚暮还是第一个。
这让一位女性评委忍不住看向斯威尔,小声问道:“艾伦,你是不是看人家小男孩长得好看,给人家开后门了啊?”
斯威尔:“……”
戚暮:“……”
第三十六章
虽然那位女评委只是开玩笑的话,但是却也让戚暮哭笑不得起来。等到他正式开始演奏的时候,连戚暮自己也没有发现的,他更加认真了几分。
即使斯威尔先生一直声明自己在今天之前真的真的没有和戚暮说过话,但是那女评委的玩笑却真正听进了戚暮的心里。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真的算是“走后门”了——
从闵琛那儿得知了斯威尔先生最为偏好的曲目,难道不算是一种走后门?
《少年的魔角》是十九世纪德国著名作曲家古斯塔夫·马勒的代表作之一,是为德国诗人布伦塔诺的同名诗集所谱下的曲子,一般而言很少有小提琴独奏会选用这样的吟唱式曲目,但是戚暮既然选择了,自然也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世界上任何一个音乐家,无论他是再过于出色的,也不可能真的将所有的音乐都熟练掌握。这首《少年的魔角》戚暮只在刚进入日内瓦学院的时候练习过几周,之后就再也没有了碰触的机会。
只见俊秀漂亮的青年将长长的琴弓轻轻放在了琴弦上,他稍稍松了口气,接着,便是缓转而轻柔的乐声从琴孔间细细流出。那声音仿若是从遥远的天边响起,滑过碧波荡漾的莱茵河,将来自远方的呼唤传递进来。
戚暮演奏的这一小段是《少年的魔角》4《莱茵河传说》,在正规表演中通常是由清醇响亮的女高音进行演唱,而这一段的小提琴配奏则是起到了一种应和的作用,渲染出了莱茵河传说美丽动人的意境。
全曲只有短短三分多钟,难度也不算高,但是这首看似简单的曲子不同人演奏出来,总是不同的效果。
在马勒的曲子中,艾伦·斯威尔比较偏好的除了几首知名的交响曲外,就是这首《少年的魔角》了。作为一位世界级的指挥家,斯威尔先生自认为听过不少《少年的魔角》,但是很少有人会演奏这一曲《莱茵河传说》。
少,却并不意味着他没有听过。
柏林爱乐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克多里·斯特利恩就曾经演奏过这首《莱茵河传说》,斯威尔先生不得不承认,就单从表演的技术效果上来说,克多里的演奏再加上那位世界级女高音音乐家的歌唱,真是比眼前这一幕要优秀太多。
但是,不知怎的,斯威尔莫名觉着这个青年演奏的……其实并不比克多里差。
如果说克多里演奏的是最浑然大气的《莱茵河传说》,那么这个青年所演奏的便是一首悠扬近人的《莱茵河传说》。
这也很容易理解,没有这个广阔的舞台与合作的乐团、音乐家,戚暮就是想要表现得再过大气,那也是绝对不可能的。原本戚暮昨天晚上练习的时候就有想过,在没有同伴的情况下,自己该如何表演好这首民歌曲。
这个问题他思考了许久,最终得到了一个勉强解决的方案,却令戚暮十分不满意。但是就在今天早上乘车来到音乐节场地时,戚暮正垂眸凝思着,忽然便听到了一个低醇优雅的声音在一旁响起。
“你喜欢听歌剧吗?”
戚暮倏地一愣,诧异地转首看向一旁的男人。只见闵琛正淡定从容地拿着一份音乐杂志随手翻着,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表情,似乎只是随口这么一问。
稍稍思索了会儿,戚暮回答道:“歌剧也挺不错的,但是……我听得不多。”
戚暮也没有说错,他的养父养母家中虽然不算穷困窘迫,但是也算不上大富之家。他在进入琴行之后就经常自己做点零活赚赚钱,好不容易存了钱都会去买一张音乐会的门票,歌剧倒是听得少。
至于后来养父母去世、他进了日内瓦学院后,更是忙得连听音乐会都得挤出时间来听,哪儿有时间来听歌剧。所以虽然戚暮对歌剧并不反感,却也没什么特殊的感觉。
闵琛闻言轻轻颔首,他将那本厚厚的音乐杂志合上,转首看向了戚暮。阳光透过出租车干净的玻璃照射下来,戚暮仿佛看到了闵琛的左手食指上似乎有点反光,但是他却没有再多注意。
“歌剧和交响乐还是有一些区别的,歌剧是以歌唱为主体,乐团的演奏必须得为主唱者服务。从某种角度而言,歌剧和交响诗倒是有点交集。”说道这的时候,闵琛忽然顿住,目光深邃地看向戚暮,问道:“你觉得,它们的差别在哪里呢?”
戚暮倏地一愣,他微蹙着眉头思索了半晌,试探性地问道:“主体?”
“那他们的相似点呢?”
这话一落地,戚暮如同拨开云雾,恍然间明白过来:“叙事性!”
安静宽敞的音乐厅里,青年短短三分钟的琴声已然结束,但是却好像还在场馆里徜徉着。坐在评委席中间的艾伦·斯威尔先生难得地收敛了笑容,眉头紧蹙地在思考些什么。
戚暮也不着急,只是微笑着望着这位世界级指挥。
良久,只听斯威尔先生轻轻叹了声气,说道:“我自觉对音准的听辨是不错的,就是在旋律与节奏的掌握上,我也能厚着脸皮说一句……尚能掌握。但是戚暮,你的这首《莱茵河传说》只改动了几个细微的音律,我却总觉得产生了很大的区别。”
斯威尔先生蓝色的眼眸里带了点笑意,他看向戚暮,道:“刚才我想了想,你是把这首短曲……往交响诗的方向做改动了吧?”
戚暮自然知道,这种小改动是不可能逃过艾伦·斯威尔的耳朵的。虽然这位大师并不是世界四大指挥家之一,但是却也是距离那一层次无限接近的人。
戚暮轻轻点头,道:“是的,斯威尔先生。”
得到肯定的答案后,斯威尔先生笑着点头,道:“你这样的改动让这首曲子更适合演奏,确实是很好的创意,改动的也很好。是你自己想的吗?”
戚暮笑着回答:“具体的改动是我自己在等待上场的时候临时想出来的,至于这个想法,是……我的一位朋友,提点我的。”戚暮下意识地隐瞒了闵琛的身份,他记得之前闵琛可是说过,不想要暴露自己的身份。
听了戚暮的解释,斯威尔先生微笑着说:“你的那位朋友也是个很有天赋的人,好,你的结果我已经决定了,是‘留’。等到所有选手的演奏全部结束后,会有工作人员将最终结果公布出来的。”
听了这话,戚暮认真地鞠了一躬,便直接走下了舞台。
而他所不知道的是,在他的身后,斯威尔先生的笑容却渐渐隐去,他意味深长地看着青年挺拔清俊的身影,低声自言自语道:“把歌剧改成交响诗……这种想法,怎么好像在哪儿听说过呢……”
戚暮刚刚走出了广场,一下子便见着了那个站在人群中的身影。
闵琛正低首望着一块名人栏上的文字,只穿了一件黑色的定制长衣,宽宽的帽檐将他的面庞遮了大半。他看得很专注,等到戚暮走到他跟前的时候,也似乎没有注意到。
戚暮转首看向那块名人栏,视线却在看到那上面的文字时,一下子僵住。
戚暮:“……”
原来你看得那么认真,是在看自己的成就啊……
音乐节小镇的每一个广场都长得十分相似,等待比赛的时候戚暮也没有心情去打量四周的环境,他自然没有注意到,这个广场居然就是他们第一天曾经来过的——矗立着柏爱首席指挥奥斯顿·柏特莱姆先生的名人栏的——那个广场。
其实早就戚暮走到跟前的时候,闵琛就已经注意到他的身影,但是他却没有转开自己的视线,仍旧认真地一字一句地研读着那名人栏上的文字。
过了半晌,似乎发现了什么,闵琛忽然抬了眸子,语气郑重地说:“选曲的人果然不够专业,我是在去年10月30日在悉尼歌剧院进行演出的,而不是10月29日。”
“……”沉默了半晌,戚暮忍不住地问道:“或许选曲的人和这个撰写文字的人……不是同一个呢?”
闵琛:“……”
明显地感觉到四周的空气似乎骤降了几度,戚暮哭笑不得地和闵琛一起走到了广场的边缘。不过多久,最后几十人的表演已经全部完毕,明明剩下来的乐手不过十人,广场上的人却一点也没有减少——
因为他们也很想在第一时间知道,到底是谁,能获得这次与纽约爱乐乐团合奏的机会。
戚暮拿起自己的琴盒站了起来,等待最后的结果公布。而这次从音乐厅里出来的并非是评委团的人,音乐节的官方人员拿着一只话筒走了出来。这面容姣好的工作人员直接站在了广场的正中央——那块名人栏旁,清了清嗓子。
“港城海洋音乐节欢迎各位游客的到来,今天,纽约爱乐乐团的临时招募比赛已经有了最终结果。到场的强手众多,评委老师们的点评也十分激烈,那么现在,我就宣布一下比赛的最终结果。”
这漂亮的小姑娘似乎也知道吊人胃口是件非常不好的事情,她说着一口流利的英语,道:“今天最终获得与纽爱同台演绎机会的,是表演了《莱茵河传说》的戚暮先生!”
“戚暮……?听上去好像是个华夏人啊。”
“我倒是没听说过这个名字,难道是匹黑马?”
……
工作人员这话一落地,在场的其他人都开始寻找这位幸运儿,而戚暮则忽然松了一口气,整个人也一下子放松下来。
这个结果其实戚暮早已能够猜到。在场的专业人士少得可怜,大多是业余爱好者。就算是有专业人士,戚暮也没有见到一个熟悉的面孔,那就更没有太大的挑战了。
戚暮唯一顾虑的,就是怎样做到自己的最好。
“戚暮先生,如果您还在场的话,请您上前登记一下您的联系方式,接下来纽约爱乐乐团的专业人士将会直接与您接洽。”
没有多矫情,戚暮直接拎着琴盒就向那工作人员走去,打算登记自己的联系方式。四周的人见到他走上前,也都用打量的目光不停地扫视着戚暮,而戚暮则是镇定自若地走上前。
的是就在他快要碰到工作人员手中的资料卡时,一个突兀的声音却突然响起:“这怎么可能?!我可是默特利交响乐团的小提琴组替补,这个华夏人怎么可能会打败我?!”
场中顿时一片默然,所有人都惊讶地看向那个愤然发声的棕色头发的白人男子。
只见后者正愤怒地红了脸,一步一步地走向戚暮和工作人员的方向,一边走一边说道:“我明年就可以直接转正了,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华夏人怎么可能打败我?我不服,他是不是你们港城官方作弊进来的?”说这话的时候,这男人刻意加重了“华夏人”三个字。
这话说得已经十分严重,让那位工作人员也是冷了脸色。
而戚暮倒是神色镇静,他上下打量了这个十分冲动的白人男子,问道:“为什么……你认为华·夏·人就不可能打败你呢,这位先生?”
那男人恶狠狠地瞪着戚暮,而戚暮则抬起眸子,淡定沉着地看着他。
只见那男人冷笑道:“华夏那种地方哪儿有什么好的古典音乐家,你就算是华夏爱乐乐团的人,也比我们默特利交响乐团差太多了,又怎么可能与我的水平相提并论?你们华裔人根本没有一点音乐细胞!”
这话,终于让戚暮彻彻底底地改了脸色。
戚暮勉强地抑制住了自己的愤怒,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笑,加重了语气,面色不善道:“这位先生,你知道你刚才在说什么吗?”
刻印在骨子里的种族歧视可一点都不会被戚暮的话语所干扰,那男人不屑地说:“难道你们华夏人里还有什么音乐大师?我可从来都没听说过你们有出过什么厉害的人物。华裔本身就没有这种高雅的音乐细胞,你们华夏人……”
“我确实……好像也算不上什么大师?”
低沉磁性的男声忽然从群众间响起,如同大提琴一般醇厚动听。明明那声音并不算响,却让在场的所有人都齐齐一怔,下意识地便向出声的人看来。
只见在那人群交汇的地方,一个挺拔高大的男人轻轻摘下了鼻梁上的墨镜。他步伐从容地走向那白人男子的方向,每一步都走得很稳,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贵气。
当走到那白人男子的跟前时,这俊美淡漠的男人将黑色的天鹅绒硬礼帽单手摘下,左手举在胸前做了一个礼节十足的绅士礼。
那张冷峻如刀削般的面容上并没有一点表情波动,闵琛淡定冷漠地看着这个彻底傻住的白人男子,语气平淡道:“作为一个华夏人,我可能……也确实算不上什么大师吧。”
第三十七章
夕阳灿烂耀眼的光芒将广阔无垠的天空侵染成五彩缤纷的模样,在音乐节小镇距离入口的第七个小广场中央,在那块矗立着大理石名人栏的一旁,一个俊美优雅的男人正垂着眸子,淡定冷漠地望着那个目瞪口呆的白人男子。
围聚在广场中的人并不少,但是此时此刻,几乎所有人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除此以外便是秋日瑟瑟的风声。
那个白人男子的额上不知何时已经冒了一层细细密密的汗,他干张着嘴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场面就这样僵滞着,闵琛也不用开口,只是随意的一眼,便给了那男子莫大的压力。
“妈咪,这个人和那个人长得好像啊!”
忽然不知从哪儿传来一道清脆响亮的童声,只见一个洋娃娃似的小女孩正抬起小手指,指向那名人栏上的照片。却见在那照片上,正挥舞着指挥棒的男人可不就是活生生站在他们眼前的闵琛?
刹那间,广场上一片哗然声起。
其实很多在场的乐手在闵琛刚刚表露出身份的那一刻,便早已认出来他的身份。而此时感到惊诧激动的,都是一些更为业余的音乐爱好者。
所有人都知道,能将自己的名字刻在名人栏上到底是一种怎样的荣耀,至少在现今世界的音乐大师中,只有三个人被刻在了这些名人栏上、放置在音乐节的核心位置供人景仰。
现在,一个活·生·生的大师,居然真站在他们的面前了!
而且,这个人……是闵琛!!!
世界级的音乐大师出现在自己的眼前,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感觉呢?随便问在场的任何一个音乐爱好者,他们都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你有过初恋吗?就是当你的初恋女神/男神伸手告诉你——我们在一起吧。没错,就是这么激动好吗!!!”
由于闵琛的突然现身,这一次纽爱的招募比赛临时告终。戚暮和闵琛一起被官方人员请到了进行试听比赛的音乐厅中,而那白人男子早已灰溜溜地跑入人群中,眼尖一点的人还可以发现——他被许多华夏人“一不小心踩了好几脚”。
华夏的古典音乐是比西方落后一些,但是这些年华夏的音乐早已渐渐崛起,就连丹尼尔·杜克最近都在《theig》中直白地说自己的这趟华夏之旅很震撼,听到了拥有国际一流水平的交响乐。
当然了,种族歧视在某些极端分子的心中还是存在的,于是也便有了今天这一幕。
那为戚暮登记信息的工作人员一边低头写字,一边不停地向他道歉,而戚暮则很有礼貌地笑着摇首。出现这样偏激的游客也不能算是音乐节官方的错,他们也不可能调查每一个游客的身份信息,更不用说他们的信仰心态。
戚暮在登记自己的信息时,闵琛就随意地站在音乐厅的门口,静静地望着远处广场上渐渐聚集起来的人头。
当得知奥斯顿·柏特莱姆竟然也来到音乐节、并且就位于这个小广场的时候,无数的乐迷们从小镇的四周聚拢过来,纷纷想见自己的偶像一面。
这些往日里镇定沉着的古典乐迷们一旦疯狂起来,可是丝毫不比欧巴们的粉丝逊色。当然他们至少还知道保持一些纪律秩序,在发现闵琛早已和音乐节官方人员先行离开后,便悻悻地散开了。
戚暮很快填好了资料,他提着琴盒走在了闵琛的身边。
用来遮挡面目的墨镜早已被它的主人随意地夹在外衣的领口,闵琛敛着眸色望着广场上渐渐散去的游客们,眉头紧锁,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戚暮轻轻叹了声气,道:“我以为你不可以暴露身份的,今天的事情……真是多亏你了。其实你不用现身去教训那个人的,这件事我也可以处理好。”虽然会多了点麻烦,达不到“一个华夏的世界级音乐大师直接站在对方的面前”这么好的效果。
听着戚暮愧疚的话语,闵琛微微摇首,语气淡定道:“不是不可以,只是没有必要。但是既然有这个必要了,那么暴露了……也不是什么大事。”
见着对方一副坦然无畏的模样,戚暮忍不住地勾了唇,笑道:“我总觉得,对于丹尼尔先生来说,这绝对是一件大事。”
闵琛:“……”
这边戚暮和闵琛才说了几句话,两人还没打算离开音乐厅,忽然便见到一个棕色头发的男人笑着向这里走来,他高兴地喊道:“奥斯顿,没想到真的是你!真是好久不见了!”
戚暮转身一看,只见斯威尔先生正微笑着向他们走来。没等他理解这句“真的是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斯威尔先生已经与闵琛握了手,笑着解释道:“之前在戚暮表演了那首《莱茵河传说》的时候我就觉着有些熟悉,”说着,斯威尔先生看向一头雾水的戚暮,道:“等你离开后我想了一段时间,终于想起来前几年在柏林森林音乐会后,奥斯顿曾经也聊到过‘歌剧与交响诗的转换’这个想法。”
斯威尔先生温和善意的目光在戚暮的身上掠过,他再转首看向仍旧一脸淡定的闵琛,语气无奈道:“奥斯顿,我们很久没有见了,你既然来了,怎么不说一声呢?”
对于老朋友,而且是这位脾气一向很好、为人很和善的老朋友,闵琛冷峻凌然的神色总算柔和了一些,他道:“丹尼尔不允许我外出见人。”顿了顿,他又补充道:“是丹尼尔的错。”
戚暮:“……”
斯威尔先生很明显非常了解这位极好面子的家伙了:“是,我知道,都是丹尼尔的错,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话落,他无奈地叹了声气,说:“可惜了,如果早点知道你也在的话,我就可以把一位朋友介绍给你了。”
戚暮闻言稍稍一愣,诧异地看向斯威尔先生。
后者也察觉到了他的目光,斯威尔先生温和地笑了笑,看着戚暮说:“那位朋友和你一样,在小提琴上拥有很高的天赋和造诣,他年龄比你大上一些。前几天他表演结束后和乐团一起离开了,见面的时候他告诉我,他非常敬仰奥斯顿的音乐。”
听了这话,闵琛倒是没什么反应。每年在柏爱演奏结束后跑来向他表示崇敬的乐迷有很多,甚至有专业的音乐家直接以他的曲子作为自己个人音乐会的全场曲目,用来表示对他的敬意。
但是戚暮倒是有些好奇了,他笑着问道:“乐团?那位小提琴手也是乐团里的人吗?”
斯威尔大师点点头,说:“他目前是蒙特利尔交响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去年才从助理首席的位置升上来的,叫做克莱恩。”
闻言,戚暮倏地一愣,他惊诧地转首看向闵琛。正好后者也转眸向他看来,两人相视一瞬,皆是没有说话。
见状,斯威尔先生愣了愣,忽然想到:“难道说……蒙特利尔的那场音乐会你们去了?”
戚暮无奈地点点头。
斯威尔先生只得哭笑不得地说:“那可真是上帝的玩笑了。要是让克莱恩知道他一直很敬仰的人就坐在席位上听他的演奏,那他一定会非常激动。”
谁料戚暮却有些不忍地举起了手,犹豫片刻,才小声地说道:“事实上……那天我们去的有些晚了,最后是站在音乐厅里把整场音乐会听完的。”
斯威尔:“……”
他甚至都可以想象到,当克莱恩知道自己的偶像居然是站·在·音·乐·厅里将他的演奏给听完后,会是怎样扼腕不止的神情了!
接下来戚暮与斯威尔先生再交流了几句后,斯威尔先生将未来几天的排练计划与戚暮详细地说了说,便也没有什么事情需要再多谈的了。临走前,戚暮先去了纽爱排练厅里领取自己的谱子、并且与乐团成员熟悉一下,而闵琛和斯威尔则留在了音乐厅里。
硕大的音乐厅里只有窗外呼啸的风声吹过,安静非常,整个厅中只开了一盏照明灯,瓦数极高的照明灯光照射在舞台正中央,虽然将四周的地方照亮,但是在闵琛站立的地方却还是有些偏暗。
斯威尔先生笑着看着窗外缓慢走过的人头,忽然好似不经意地说道:“闵,我过去一直以为……你并不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家伙。”
对于这突如其来的话,闵琛却连眉头都没动一下,仍旧垂着眸子,淡定地回答:“我很和善。”
斯威尔先生顿时失笑:“你看,你这话连刚才的戚暮都不相信。不过今天戚暮表演那首《莱茵河传说》时,我虽然想起了你,但是却没料到真的是你。你真的……不像是一个热衷于提携后辈的人。”
闵琛生性冷淡,对于熟络关系、打造人脉没有太大的兴趣。这点丹尼尔也知道,或者说,这个圈子里没有人不知道这点:这个男人不屑并且懒得去做一些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因此所有人都明白——
宁愿请丹尼尔·杜克喝一杯咖啡,也不要给闵琛送礼。
他会让你下辈子都不敢去送礼。
“我有提携……戚暮?”
斯威尔先生重重地点头:“是。”说完,他又笑着道:“不过他真的有很好的天赋,你有这个惜才的心情,我也是能理解的。”
昏暗的音乐厅光线下,男人冷峻的面容有一半都陷入了阴影中,让人不大能看清。只见闵琛稍稍抿了薄唇,良久,才道:“不,其实,你并不理解。”
斯威尔一愣:“什么?”
闵琛抬起眸子,深邃的眼瞳里闪过一抹笑意:“对于这场你被迫无奈才答应的小活动,戚暮,是最合适的人选。即使你们特意准备的那个代替者,也绝对不会比他优秀。”
斯威尔先生倏地一怔,接着便不再开口。
这次纽爱确实是为了配合音乐节才展开了这场活动,这样的活动拥有丰厚的奖励——与纽爱同台演出,这奖励看似是天上掉了馅饼,但是事实上,哪儿有这么多的好事随地给你捡?
万一真的没有找出能够与乐团合奏的人选,音乐节官方早已准备了一个代替者,直接让其同样参加招募比赛,只要在最后让他成为胜利者,便可以让这次活动圆满结束。
但是当斯威尔先生听到了戚暮的表演后,却否决了这个计划。
而现在,闵琛却直截了当地提起了。
但是闵琛所说的“代替者绝对不会比戚暮优秀”这件事,斯威尔先生却有些不同意了。那个代替者是纽约爱乐乐团明年就要签下的助理首席,在美国拥有很高的人气,小提琴水平也非常优秀。
仿佛探知了斯威尔内心的不服,闵琛将食指放在唇间轻轻地“嘘”了一声,然后看向正前方,忽然飞快地打了个响指,并且同时说道:“是什么音调,戚暮?”
斯威尔先生诧异地顺着闵琛的视线方向看去,只见那个昳丽俊秀的青年不知何时已经回到了音乐厅。听了闵琛突然的问题,他哭笑不得地道:“g调re。”语气轻松随意,看似只是随口这么一说。
见着那青年越走越近,斯威尔先生早已震惊得睁大了双眸,他的心中一片惊骇,却听一旁传来一道低沉的男声:“你看,他不仅拥有小提琴的天赋,还拥有指挥的天赋,而且,他绝对比你想象得要更加认真勤奋。所以,想要在三天里将一首曲子合奏成功……”
“这样的人,不应该正是你最需要的吗?”
第三十八章
纽爱招募比赛结束的当天,戚暮正与闵琛一起走在离开音乐节小镇的路上,闵琛便收到了无数的短信和电话,有的是在谴责“好啊,既然来了也不见一见”,有的是在埋怨“我都走了才知道,原来闵你也在啊”。
各种各样的短信、电话简直是要进行轮番轰炸,致信进行谴责的基本上都是在海洋音乐节上有演出项目的音乐家们,而能够与闵琛通上话的,也自然是成名已久的世界级音乐大师。
这些人中,有许多戚暮认识,也有一些他只听过音乐会,但无一例外的,都是别人想见一面都难的人物。
有的大师脾气可比不上斯威尔先生那么好,隔着一个电话,戚暮都能听到那边用英语大声撕扯的吼话:“海伦,你怎么连练习曲都拉不好?休息时间就要结束了,不把这首曲子准备好,你等会儿就把谱子给我吃下去!!!……喂闵,你真是太不够朋友了,我都回到加拿大了,你要请吃饭、吃饭!”
只见闵琛淡定冷静地点了点头,语气镇定道:“好,我请客。”
“海伦!你的第三小节第五个音又错了!你是把你的手指忘在家里……”
冷峻优雅的男人毫不犹豫地直接挂断了这个电话,将听筒那边的声音彻底隔断。
戚暮:“……”
这通电话来自蒙特利尔交响乐团的首席指挥长野先生,据说这位大师今天刚从音乐节回到加拿大,前几分钟才从斯威尔先生那儿得知了闵琛居然听了他的音乐会、却没有告知他的事情,真是非常生气。
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世界级的指挥大师,闵琛照样眼都不眨地挂断了人家的电话……这要是让那些想要与大师进行一番交流的后辈们知道了,恐怕是要气得吐血三升都不止了。
而相比于戚暮的无奈,闵琛倒显得十分镇定。他随手招了手便来了一辆出租车,两人刚上车,戚暮便轻轻地叹了一声气,道:“今天……真是有些麻烦你了。没想到你的身份暴露后竟然会这么麻烦,我总算是明白丹尼尔的心情了。”
闵琛闻言微愣,漆黑的凤眸里闪过一丝迷茫,他问道:“麻烦?”
戚暮点点头:“嗯,很多大师打电话、发短信来质问你,刚才长野先生似乎也要求你请客。”
到了出租车上后,闵琛总算摘下了黑色的礼帽,他后仰着靠在舒适的椅背上,神态悠闲地道:“不麻烦,他们只是联络联络感情,今天不联络,明天也会联络的。”顿了顿,仿佛想起了什么,闵琛又补充道:“吃饭只是我随口说说,不会真请他的。”
戚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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