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
[重生]古典音乐之王 作者:莫晨欢
正文 第37节
[重生]古典音乐之王 作者:莫晨欢
第37节
福娃:咦,为什么我的手里多了火把和孜然?
盛彦辉:……给我一点。
第一百五十五章 用你的体温,温暖我的体温。
漆黑深沉的夜色下,绚烂多彩的霓虹灯将城市点缀成了灯的海洋,大半片天空被灯光渲染成了艳红色,与白昼无异。
走在s市音乐厅的乳白色大理石柱下,戚暮将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笑着说道:“话说我今天要是在音乐厅里多呆一会儿,那你岂不是要等很久了?”顿了顿,他又补充道:“s市晚上的风还是很冷的。”
似乎是刚从柏林赶来,闵琛还拉了一个小巧的黑色行李箱。听了戚暮的话,他若无其事地抬眸望了青年一眼,薄唇微勾:“那就等一会儿?嗯,到时候让你为我取暖。”
戚暮闻言一愣:“取暖?怎么取暖?”
“把我的手放在你的手心,用你的体温,为我取暖。”
即使是在说这样厚颜无耻的话,男人也依旧语气镇定,神态自若,仿佛说的是一件“今天晚上吃什么”这样最简单不过的事情似的。而戚暮早已红了耳根,为这家伙的厚脸皮给害羞到了。
对面一道汽车的强光照射而来,戚暮眸子一眯:“其实你怕冷也没关系。”
闵琛倏地一愣,诧异地看过去:“什么?”
“正好冰镇了一下后,可以做成红烧蹄膀。虽然……”一边说着,戚暮一边拉起了闵琛的左手仔细地看着,然后嫌弃的“啧啧”了两声,道:“虽然这蹄膀上的肉呢,是少了点,但是肌肉还是比较有力道的,嚼起来估计也挺有口感。”
闵琛:“……”
戚暮将那只“蹄膀”放下,揶揄地笑了笑。青年精致昳丽的面容上带着调侃的意味,这和往日大不一样的表情让闵琛漆黑的瞳孔更加暗沉了几分,良久,他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问道:“你还和他聊天。”
两人正好往地铁口走去,戚暮一时没有听清:“你说什么?”
男人薄唇微抿:“你还和他聊天。”
“……我和谁聊天了?”
“刚才那个人。”
戚暮这才意识到对方指的竟然是盛彦辉,他无奈地道:“拜托,我记得你好像还听过他的演奏的吧?就是去年在b市的时候,谭老和杜哥组织过一场私人小型室内音乐会,他也上台演奏小提琴的。”
谁料闵琛却轻飘飘的“哼”了一声,然后说道:“没印象。”
戚暮:“……他叫盛彦辉。”
“不记得。”语气肯定,斩钉截铁。
“……”
你连一本书厚的总谱都能一下子记住,还记不得人家盛彦辉的名字吗!!!
轻轻地叹了声气,戚暮哭笑不得地解释说:“我也是突然碰到盛彦辉的,一年多没见了,就和他多聊了几句。”说到这,他忽然意识到:“等会儿,我以前和克多里、丹尼尔他们聊天怎么没见你说过?”
闵琛俊美深刻的面容上露出一抹“我很生气”的表情,然后道:“他对你有意思。”
戚暮:“……”
你是从哪只眼睛看出来的啊!
有读心术的闵琛:“我两只眼睛都看出来了!”
戚暮:“……”
真是对这个突然吃起飞醋的家伙没有脾气了,戚暮干脆直接转移话题:“对了,你今晚酒店订好了吗?突然拿着东西就过来了,有让丹尼尔帮你订酒店吧。我要后天才打算回维也纳呢,明天还要去拜访一下吴老前辈。”
沉默了片刻,闵琛低声道:“丹尼尔没订到房间。”顿了顿,他又补充道:“他的办事效率很糟糕,他说s市最近是旅游高峰期,很难订到房间。”
戚暮:“……”迟疑了很久,他才无可奈何地说:“你老是让丹尼尔给你背锅,这样真的好吗?”
闵琛:“他不介意。”
“……”可是我很介意的啊!
不过戚暮虽然这样说了,可他实际上也没打算让这个家伙真的跑到其他酒店混两晚上。
很久(一周)不见的两位爱人,一个刚穿越了小半个地球,从柏林赶到了s市,旅途劳顿;另一个又听了一整天的乐曲,精神疲惫。因此两人只是简单地梳洗了一番后,便又互相道了声“晚安”,然后就关闭了房间里的灯。
当然,这也是想象中最美好的情况。不过三秒,戚暮便面无表情地拍掉了某只伸过来的“蹄膀”,没有好气地说:“好了,明天早上还得去拜访吴老呢,早点休息。”
闵琛:“……”
过了许久,他语气失落地道:“吴老重要,还是我重要?”
戚暮想都没想:“吴老重要。”
受到会心一击的闵琛:“……”
在一片黑暗中,戚暮慢慢适应了这黯淡的光线,他望着另一块枕头上男人消沉失落的神情,忍不住扑哧一下笑开来。戚暮伸出手指,轻轻地描绘着对方的眉眼,手指从俊挺的眉骨滑落到抿成一线的薄唇。
最后他轻声道:“你更重要。”
冷峻冰封的面容一下子柔和起来,闵琛低声“嗯”了一句,接着便伸手揽过了青年的腰身。
就像他之前说的一样:用你的体温温暖我的体温。
闵琛从来都是个说一不二的人,你看……现在不就成功了?
第二天去拜访吴老的时候,戚暮特意带了几个大大的礼袋。闵琛十分识相地拿过了比较重的两样东西,这让戚暮一开始想要脱口的“要不你还是留在酒店吧”,也咽回了嗓子里。
吴盛涛是s市音乐学院的终身荣誉教授,在华夏古典音乐界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他曾经写过的几首交响乐和练习曲,都成为了华夏年轻小提琴手的考级曲目,甚至在国外的作曲家中也是名气不菲的。
戚暮昨天在华清杯比赛的时候就和吴老说过,今天会来探望他,但是当后者发现戚暮的身后还跟了个熟悉的身影后,吴老也是微微一怔,接着才面色严峻地将他们二人放进门内。
吴老的家是s市最常见的两层老房子,格局非常温馨,用色也大多是温暖的颜色,刚进门戚暮便感受到了扑面而来的家的气息。
进屋以后戚暮才发现,原来吴老的贴身助理小陈也在,这位干练精明的助理为他和吴老斟上了一壶茶,接着便非常识趣地离开了书房,带上了书房的门,顺便带上了……某个不速之客。
闵琛坐在柔软的沙发上,望着坐在自己对面的年轻男人,只见对方说道:“闵先生,您好,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您。”姿态大方得体,语气温和却又不显得促狭。
很少遇到这样比较有气势的年轻人,闵琛眸色一凛,颔首道:“你好。”
“要喝杯茶吗?”
闵琛接过对方手中的茶壶。
书房外,这两个人就这么客套有礼地交流起来,闵琛想要开展一个话题,还是非常得心应手的。而书房内,戚暮则与吴老交涉着,青年面带笑容,恍若春风,让这个桀骜冷淡的老头也慢慢的面色柔和起来。
等到戚暮出了书房,两人打算离开的时候,小陈十分热情地送他们出门。
刚走到玄关,闵琛脚下的步子一滞,转首看向那个精明能干的年轻人,问道:“刚才聊天的时候,你对我的音乐会非常了解,冒昧的问一下……你是我的乐迷吗?”
小陈忽然一愣,然后笑着摇首:“我很喜欢闵先生的音乐,但是……我更喜欢小七的琴声。”
在戚暮惊讶的目光中,小陈从自己的卧室里拿出了自己珍藏的几张有戚暮合作过的专辑,里头甚至连德交的那出歌剧《唐璜》都有,让戚暮也颇为惊讶。
这已经完全不是普通乐迷的水准了,这完全是资深乐迷啊!
第一次被人“抢”走了乐迷的闵琛,却丝毫没有一丝气恼。等到离开了吴老的家后,他甚至还赞扬道:“这个年轻人的能力不比丹尼尔差多少,如果好好培养,以后甚至可以成为独当一面的乐团经纪人。”
闻言,戚暮倒是笑着摇头:“不过我相信陈先生应该不会离开s市的,吴老的儿子二十几年前就车祸去世了,他收养了陈先生,将他当作儿子一样看待。我想……陈先生不会离开吴老的。”
听了这话,闵琛没有再多说什么。
等到两人走到最近的地铁口的时候,没等闵琛多问,戚暮便笑着道:“你就不好奇我刚才在书房里,和吴老说了什么吗?”
第一百五十六章
闻言,闵琛问道:“谈了什么?”
见着对方淡定沉着的模样,戚暮微笑着勾唇:“你还真不好奇啊?”
俊美优雅的男人闻言不由优雅地挑了挑眉骨,低笑道:“你要说,我就听。”言下之意是,如果你不想告诉我,我不会去逼迫你。因为……我相信你。
听着这话,戚暮面上的笑容不由更柔和了几分。两人一起走进地铁口,一边走,戚暮一边将自己与吴老在书房里的谈话简单地概括了一下,告诉给了闵琛。
其实他们的交谈很简单,一切的中心就是那把小公主——“伊蒂丝”。
原主几年前曾经想卖掉这把价值连城的斯式琴,换取金钱用来酗酒飙车。其实如果他要卖的不是这把小公主,那么吴老几人恐怕还不会出手反对,比如原主在此之前就已经把父母在s市的房子卖掉了。但是,这把“伊蒂丝”却有着不同的含义。
这是戚父戚母的定情信物,当初就是在一场小提琴展览上,戚父戚母在观赏这把“伊蒂丝”的时候初遇的。之后两人结婚,戚父花了大价钱才将其拍卖到手,虽然不能说是束之高阁、从此再不演奏,却也是非常重要的小提琴。
因此这次戚暮来找吴老,便是想试探一下对方对于“伊蒂丝”的态度。他想以“戚暮”的身份让这件美丽的遗物能够再次放声于世界,让其不用落灰于银行冰冷的保险箱,而是真正地将光芒绽放给世界。
而吴老的态度很明确,当初他们这些人只是因为戚暮太过叛逆,不想让这个不学好的孩子拿这样重要的东西去换酒钱,登不登上金色大厅只是一个象征罢了,现在的戚暮可以直接去瑞士银行将其取出来。
不过面对这样的答案,戚暮却是直接拒绝了。在吴老的书房中,他微笑着看着这位认真古板的老先生,认真诚恳地道:“吴老,我会凭借自己的实力拿回‘伊蒂丝’的。我希望她能够在全世界的聚焦之下吟唱出最美丽的声音,而金色大厅……非常适合。”
吴老明显对戚暮的回答非常满意,所以在他走的时候还特意叮嘱、鼓励了他几句。而当戚暮将这些话告诉给闵琛的时候,他却挑了挑眉头,问道:“一把叫做‘伊蒂丝’的斯式琴?”
戚暮轻轻颔首:“嗯,对,是叫做‘伊蒂丝’。吴老给我看过她的照片,是一把很修长美丽的小提琴,琴把的线条非常优美,应该是非常出色的名品了。”
沉默了片刻,闵琛轻叹一声,道:“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克多里也有一把斯式琴,是他的朋友送给他的,那把琴叫做‘布尼尔’,似乎和这把‘伊蒂丝’是同年被制作出来的。”
听了这话,戚暮脚下的步子倏地一顿,他惊诧地看向闵琛:“你的意思是……”
男人轻轻颔首,语气无奈:“这很有可能……是一对琴。”
一位小提琴制作大师在每制作出一把小提琴的时候,都会耗费长久的心血和精力,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很难同时制作出两把琴的,而这两把“伊蒂丝”和“布尼尔”则是个例外。
闵琛在弦乐器上的造诣比戚暮和克多里要差上很多,但是这并不代表他对小提琴就没有研究。
克多里虽然拥有那把“布尼尔”,但是几乎没有拿出来演奏过,也就是在一次新年音乐会上克多里拿出来演奏了一遍,自此闵琛就再也没有见过那把琴。
事后闵琛并没有太在意这件事,倒是丹尼尔好奇地去查了查那把琴的消息,之后便非常惊悚地整天在他的耳边念叨了一个月:“天哪,闵!你敢相信吗!那把‘布尼尔’居然拍卖了115万欧元的天价!上帝啊,之前克多里拿出来的时候我怎么就没摸一下呢……”
大概是听得太烦了,闵琛便随意地去了解了一下,因此也知道原来“布尼尔”还有一位同期小提琴“伊蒂丝”。
听了这件事,戚暮倒是哭笑不得了。这个世界真是太小了,他没想到克多里居然会有一把与“伊蒂丝”对应的琴。
稍稍思索了会儿,戚暮笑道:“那这样也挺好的,以后等我迎回‘伊蒂丝’后,我和克多里可以开一场双人合奏会,用这两把小提琴。”
说这话的时候,戚暮正拿出钥匙开门。他将门轻轻推开,还没打开房间的灯光,忽然感觉到腰身上一个用力,下一秒,他便被人反手一把压在了冰冷的门板上。戚暮呆怔地抬眸,久久没有回过神来。
在一片浓郁的黑暗中,闵琛低沉磁性的声音仿佛来自地狱一般,诱惑迷人:“你和克多里开双人合奏会,我也要……”
感受着耳畔那温热的呼气,戚暮的眼睛好不容易适应了黑暗,他开始庆幸起自己刚才没有开灯了——至少不用被看到他发烫发红的耳尖。
大概是环境太过幽静,距离又太近,他的声音有些低哑:“闵琛,你也想和我开双人合奏会?可是你的小提琴水平实在是……”
戚暮有些不大忍心说下去了。
其实闵琛的小提琴水平真的算不上是差劲,至少他还能勉强算上是柏爱普通成员的水平,说不定在他进行柏爱的面试时,主考官能够一个脑抽就放他进柏爱。
不过要是把克多里的小提琴水平和闵琛的相比的话……
那前者就是绝响,后者就是勉强听听。
轻轻地咳嗽了一声,戚暮很好的掩饰住自己的笑意。但是耳尖的男人却抿了唇,深邃幽沉的眸子在黑暗里显得更加凝远,闵琛压低声音,道:“我想和你合奏。”
戚暮无语道:“我记得我们好像合奏过啊,比如……帕格尼尼的《第24号练习曲》?”
闵琛语气果断:“那不算,没人听到。”
戚暮:“……”过了半晌,他又道:“阿卡得老师和德兰,会哭的。”
闵琛薄唇微抿,又说:“人太少。”
戚暮想了想:“对了,还有一次,学院测评那次我们合奏的贝多芬的《春天奏鸣曲》,这个总算是在很多人面前了吧?那次你真是把我吓着了,没有进行过排练就直接合奏……我还真是第一次这样。”
『但是你演奏得很好。』
这句话闵琛并没有说出口,他目光悠远地望着眼前的青年,望着对方清澈透亮的眸子,良久,低声说道:“我想和你开一次……钢琴小提琴合奏会。”
戚暮是瞳孔倏地睁大,惊讶的神色完全没有掩饰。
和闵琛合开一场音乐会,这是一件多么荣幸的事情!要知道这个男人是一个连自己的钢琴会都懒得开的人,还要他和别人合奏?简直难于上青天!
仔细地思量了一会儿,戚暮笑道:“好,我们开一场合奏会。等我拿到‘伊蒂丝’后再开吧,到时候……你或许已经写完了那首《月光下的暮色》,我们可以一起演奏这首曲子。”
青年低悦好听的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响起,这个回答实在是太过于温柔,让闵琛冷峻的眉目也渐渐柔和了些。
明亮皎洁的月色从他的身后照射过来,让青年浅色的瞳仁仿佛琥珀一般澄澈动人。
闵琛情不自禁地低首,覆上了青年的唇,还是那个熟悉的柔软感,让他无法放手。这个吻深情缠绵,一开始戚暮还清醒地记着第二天要赶飞机,但是渐渐的他却沉沦在对方浓郁热烈的爱意中,害羞地回应起来。
炙热的气息在空旷宽敞的酒店房间里渐渐发酵,等到第二天戚暮在床上醒来的时候,他刚庆幸,就操起手边最近的东西——枕头,一把向那个可恶的男人砸去。
“不是说好了第二天要早点回维也纳,晚上要早点休息的吗!!!”
闵琛微微侧首躲过了“夺命枕头”,无辜地撇了嘴:“我在收拾行李。”
一边说着,他还扬了扬手中正在叠着的衣物。那衣服被叠得真是惨不忍睹,简直就像是随意地揉成一团、直接往行李箱里塞进去一样。
戚暮:“……你站着别动,我真的不会打死你。”
闵琛:“……你舍不得。”
戚暮:“你可以看看我到底舍不舍得!!!!”
闵琛:“……”
作者有话要说: xd闵神真是凑不要脸。
福娃:采访一下,闵神的脸,你还好吗?
闵神的脸:我的主人不要我了qaq
闵神:……
第一百五十七章
坐在飞往维也纳的飞机上,戚暮连一个余光都懒得抛给身旁的男人。他的腰间还泛着一股淡淡的酸疼感,不给对方一肘子已经够仁慈了,还想再理会对方一句?
于是在窗外一片阳光灿烂的蓝天白云下,只见一个俊美优雅的男人十分体贴地将热咖啡端给了身边的青年,换来对方轻轻的一声闷哼;他再将航空餐整齐地打理好,放在对方的小桌板上,谁料青年仍旧不看他一眼。
闵琛:“……”
过了一会儿,他悄悄凑过去:“你没生气你没生气你没生气。”
戚暮:“……”
下一秒,闵琛又重复道:“你没生气你没生气你没生气。”
戚暮彻底被逗乐了:“我生气了!”
闵琛深邃的眸子里闪过一抹笑意:“你不生气了。”
再坚定的意念在戚暮看到这个男人一脸“你舍不得生我气”的表情时,都彻底地化为乌有。他无可奈何地轻笑出声,然后道:“要是让你的乐迷看到你现在这个样子……你说怎么办?”
闻言,闵琛淡定沉着地抬眸,反问:“难道不会更欣赏我一点?”
戚暮:“……”
过了几秒,戚暮面无表情地说:“你的肩膀上有只虫子。”
话音刚落,只见男人倏地挺直了腰板,神色郑重,双眸睁大,连呼吸都不敢大声一点。闵琛勉强保持住了面上镇定冷静的神色,一字一顿地道:“在·哪·里……”
见状,戚暮噗嗤一声笑开:“飞机上哪儿来这么多虫子,你想太多……额……”
不过片刻,戚暮凑了过去:“生气了?”
闵琛面无表情:“没有。”
“……真生气了啊?”
“……没有。”
戚暮嘴角微微抽搐,无奈地叹道:“居然还真生气了。”
闵琛:“……”
于是一段漫长的航程,就在这你一句我一句“你生气了”、“没有”之中度过了。
当戚暮抵达维也纳的时候,正好是傍晚,绚烂的霞光将天空染成瑰丽的艳紫色,空气中微湿的花香让这座城市仿若没有进入寒冬,仍旧热闹蓬勃。
闵琛说是生气,但事实上当青年偷偷摸摸地在飞机座椅下方拉住了他的手后,他就又屁颠屁颠地凑了过去,好像一只大型犬类,就是和你傲娇一下,给点顺毛他就又蹭蹭了。
两人一起拉着行李坐着机场巴士往公寓而去,一边走,戚暮想起来:“柏爱的事情你不回去处理真的没问题吗?我记得虽然普通成员们是半个月前就放假了,但是你和丹尼尔、克多里好像没有放假吧。”
闵琛摇摇头:“已经基本上处理得差不多了,有重要的事情丹尼尔会发邮件给我。”
听了这话,戚暮也没再多问,等两人乘着巴士下车以后,距离闵琛的公寓大概还有三条街的距离,他们需要再走一段路。
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浓厚古典音乐气息的城市里,闵琛早已将大衣领口拉高,也戴上了墨镜,遮挡住了自己的面容。
但是就算是这样,他们刚走两步、还没走多远,便听到一道惊喜的呼喊声从身后响起:“天……天哪!竟然是您!!!”
戚暮诧异地转首向后方看去,只见一个拎着菜篮的中年妇女惊讶地望着他们,下一秒便赶紧地冲了过来。
戚暮无可奈何地往一旁让了两步,打算让这位乐迷好好地亲近一下自己的偶像,谁知他刚往旁边走一步,那妇女就跟着往旁边走了一步。
戚暮:“……?”
“你是小七(seven)吧?!我之前听过你在帕雷森剧院的那场《费加罗的婚礼》,真的是太棒了!那是我听过的最好的《费加罗》!天哪,没想到居然能在大街上碰到您!怎么办怎么办……我没带笔和纸啊……”
戚暮在诧异的同时接过了闵琛默默递过来的钢笔,当他在一张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后,他笑着感谢道:“谢谢您的喜欢,我非常荣幸能带给您美妙的音乐,感谢您的支持。”
那妇女更加激动了一些:“没想到近看比远看更加可爱啊!孩子,加油!我看好你,我会永远支持你的!”
戚暮又说了几句感谢的话后,即将告别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地问道:“那个……您真的是来找我的,不是来找他的?”说着,戚暮还为难地看向了一旁的男人。
只见那中年妇女往旁边看了闵琛一眼,然后下意识地问道:“这人是谁啊?”
戚暮:“……”
等到两人再次拉起行李箱踏上回家的路时,戚暮俊秀的面容上全是无奈的意味,他轻轻摇首,道:“没想到我在帕雷森剧院的演出竟然还能吸引到乐迷……”
剧院乐团在歌剧演出的时候,都是坐在台下的阴影里进行演奏的,可谓是真正的幕后功臣。
“你的演出很出色。”男人磁性低压的声音在一旁响起,“她是真的很喜欢你的音乐。”
闻言,戚暮微微一怔,接着笑说:“你想太多了,如果刚才那个人认出了你是谁的话,恐怕就不会来找我要签名了。”
狭长空旷的街道上,男人的步子倏地停住,察觉到对方似乎没有跟上来以后,戚暮惊讶地转首看去。
只见在夕阳氤氲的光辉中,闵琛深刻俊美的面容仿佛更加立体了几分,他轻摇首,道:“不,你的音乐,并不比我的逊色。”
青年浅色的眸子微微睁大,良久,他才低笑道:“是是是,不比你逊色。”顿了顿,戚暮又转移了话题:“对了,今天晚上吃什么?刚回来也没什么好准备的,要不然就吃火锅好了?嗯,就吃火锅吧……”
昏黄的日光拉长了两人的影子,在平整的街道上两条影子交汇着,仿佛在暧昧的缠绵。闵琛目光幽邃地望着身旁的青年,薄唇微勾,笑意又很快抿去。
他刚才……真的没有说谎。
这个青年的小提琴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来到了他的领域,再也不会比他逊色,甚至在不久的将来,会出众得绽放出万千光芒,让世界仰视。
帕雷森剧院在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提前圣诞假过后,终于迎来了再一波的训练期。
这时候,戚暮已经在这座剧院里带了快四个月了。四个月的相处让他与这些可爱的成员们早已打成了一团,在乐团中也颇受人喜爱。
甚至指挥华尔斯先生还曾经开过玩笑地说过:“小七,你在乐团里年龄最小,要不然……就做我们乐团的吉祥物好了?”
那一天,小七终于回想起了曾经被称为“门面担当吉祥物小天使”的“耻辱”,于是他义正言辞地摇头,语气严肃地说:“华尔斯先生,我认为这个名字实际上非常不适合我,我今年已经22岁了。”
华尔斯先生是非常遗憾地没有再喊这个称呼,但是有几个偷听到的乐团成员们却开始在私底下喊起来了,等到戚暮想要阻止的时候,已然收到了这样的回复——
“小七,你就不要谦虚了嘛!”
“就是啊小七,吉祥物多可爱,你就像我家小宝贝一样可爱!”
“喂约翰,你家儿子今年才3岁好不好!”
……
于是在这样热闹的气氛下,乐团成员们刚刚放假结束的慵懒感也慢慢消散,不过一个多小时,便正式投入到了正规的日常排练当中去了。
之所以要提前放圣诞假,原因是帕雷森剧院在每年的平安夜都会向老观众们寄去邀请函,邀请他们来倾听一场盛大的交响音乐会,当作是过去一年的照顾的回馈。
一般的剧院乐团通常都是为歌剧配乐服务的,但是这并不代表剧院乐团就不可以举行交响音乐会。虽然无法与维爱、维交这样的世界顶尖交响乐团相比,但是在维也纳,帕雷森剧院乐团也属于一流乐团,拥有着不俗的名气。
每年帕雷森平安夜音乐会都会吸引很多的观众前来参加,这是整个乐团除了周年庆歌剧表演外,最为盛大的演出,而今年要表演的曲目大致也与往年无异,仍旧是《圣母颂》、《皇帝圆舞曲》和《蓝色多瑙河》。
演出的曲目虽然与往年无异,但是演出人员却有了巨大的变化!
很多收到邀请函的老观众都惊讶地发现,今年的交响音乐会竟然用的仍旧是新人小提琴首席,而不是原本刚刚退休的老首席!
一个首席对一场音乐会的影响,仅次于指挥。他带领了一整个第一小提琴组、带领了整个弦乐器,甚至可以影响到整个乐团的乐器演奏。
于是,不少老观众们都纷纷期待起这一次的演出来。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此时的帕雷森剧院……
却在争·执·不·休。
第一百五十八章
帕雷森剧院的大会议室,是一间面积约百平的大房间。在这个会议室里,剧院乐团的几十号成员和数十位歌剧演员都可以坐下进行讨论,为接下来剧院的发展日程提出建议。
而如今,这场从傍晚开始的会议已经进入了白热化阶段,以音乐总监格雷尔先生为代表的一方和指挥华尔斯先生为代表的一方,争论不休。
“华尔斯,你说得我都明白,但是这并不具有可行性!从来没听过哪个乐团放弃《圣母颂》的人声演唱部分!好吧,是,我也听小提琴独奏过《圣母颂》,但是你敢说那样的《圣母颂》比有人声伴唱的更为出彩吗?!”
遇到演出方面的问题,格雷尔先生急得是脸涨通红。而华尔斯先生也急急地说道:“哦不,格雷尔!难道你不认为我们一连表演了十几年的人唱《圣母颂》,这次不需要一些改进吗?我们的剧院正在发展,要创新、创新!”
“是!你要创新,但是你能给我提出一个更好的建议吗!”
……
事情的起因是在决定这次平安夜音乐会演奏曲目的时候,首席指挥华尔斯和音乐总监格雷尔发生了意见相左。
前者属于创新派,认为乐团不能在这样一成不变下去,需要有改良、需要有创新!因此,华尔斯建议在这次音乐会演奏舒伯特的《圣母颂》时,放弃一贯的人声演唱。
而后者则属于保守派,认为没有人声演唱的《圣母颂》无法表演出音乐的浑厚庄重,只会成为这次平安夜音乐会的败笔,而不会实现创新。
两者争执了半个多小时,是谁也不肯让谁。
戚暮也是第一次见着华尔斯先生如此激动的模样,这位来自法国的绅士完全没有了往常的风度,意志坚定地守着自己的观念。
原本乐团里的几个成员还开口劝了几句,但是当真的牵扯到是否要定下“放弃人声演唱”这件事后,劝阻的成员们也加入了“战局”。
这些往日里优雅拉琴、吹奏的乐手们,到了真正决定演出曲目的关头,各个吵得是不可开交,全然没有音乐家的气度风范——开玩笑,这可是正规演出啊!要是因为选择错误而没有制造出最好的效果,你说会怎么样?!
眼见着事件是越闹越大,好几个成员都吵得脸红脖子粗了,乐团的小号首席娜丽犹豫地看向戚暮,叹气道:“小七啊,你说这件事到底怎么好……其实我也觉得华尔斯先生的想法是好的,我们确实得有一些改变。可是格雷尔先生说的也没错啊,万一这个改变会造成不好的效果呢……唉,这可怎么好!”
戚暮也是无奈:“娜丽,我也不知道该如何选择,这真的是一个很难做出的决定。”
娜丽自然也知道戚暮既然一直都没开口,肯定也没有办法决定下来。于是她只能摇摇头,说:“唉,看样子今天这场会议是要开很久了,如果有什么声音可以代替人声演唱那多好啊!华尔斯先生和格雷尔先生都会满意了!”
话音刚落,戚暮倏地一愣。青年浅色的眸子微微睁大,眉头微蹙,下一秒他忽然想到:“娜丽,你真是太聪明了!我想我大概知道怎么做了!”
一头雾水的娜丽:“诶?!我说什么了吗,小七……”
“真是要谢谢你。”戚暮给了娜丽一个微笑,他再转首看向那边已经陷入冷战状态的华尔斯、格雷尔两人。戚暮站起身,高声道:“华尔斯先生,格雷尔先生,不知道你们愿不愿意听我说一句,其实……我大概想到了一个不错的主意。”
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地向戚暮的方向看来。
戚暮深吸了一口气,再缓缓吐出,将自己的想法徐徐道来:“其实,我是这样想的……”
……
“所以你就把事情揽到自己身上了?”电话里,郑未乔重重地叹了声气,道:“小七啊,你不要总是这样加重自己的负担,你还年轻,给自己这么大的压力不好啊!”
戚暮一手拎着琴盒、按了顶层的电梯按钮,一边哭笑不得地说道:“郑哥,其实我真的没有给自己很大压力。华尔斯先生的想法我也很认同,一个乐团确实得有实时的创新精神,所以在思考了很久以后,我才决定用小提琴独奏的声音代替人声部分旋律的。”
郑未乔语气无奈:“小七,你这想法确实不错,但是如果真的这样的话,那你在这场音乐会中的分量可是很重了,这难道还不是压力?”
电梯一层层地向上爬着,戚暮抬首望着那不断闪烁跳跃的数字,唇角微勾:“嗯,可是郑哥,这对我来说也是一个挑战吧,我毕业以后很久没有再给自己压力了,你要知道,人经常懒惰,可是会生锈的。”
“……”沉默了片刻后,郑未乔无语道:“小七,你这也叫懒惰,那你让你郑哥还活不活了?”
两人又说了几句话后,戚暮便挂断了这通跨越了小半个地球的通话。他拿出钥匙打开了公寓大门,却惊讶地发现屋内漆黑一片,并没有任何人影。
冬日的维也纳太阳落山很早,就算天色已暗,此时却也不过五点出头。戚暮摇摇头将内心的困惑甩去,他刚换了双鞋、将琴盒放到琴房里后,便听到大门那儿传来锁钥转动的声音。
戚暮从琴房里缓步走出,笑道:“我刚回来的时候还奇怪你怎么不在了呢,去哪儿了?”
闵琛打开门的时候也是一愣,听了戚暮的话,他换鞋的动作微微一滞,但是又极快地恢复正常。他抬手扬了扬手中的塑料袋,道:“去买了点晚餐。今天乐团的事情挺早就结束了?”
自从闵琛去过一次帕雷森剧院后,戚暮便严令禁止这个家伙再跨进剧院一步……咳好吧,演出还是允许去看的,但是后台是再也再也再也不允许进去了!
要知道,自从闵琛上次去过以后,乐团里的成员们经常笑着调侃戚暮,说什么“小七,你是怎么认识柏特莱姆先生的啊”、“小七,听说柏特莱姆先生吃饭的时候连一点声音都不会发出,是不是真的啊”之类的话。
虽然戚暮严肃认真地告诉他们,闵琛吃饭的时候虽然不至于说话、或者发出很大的声音,但是最基本的咀嚼声总还是有的吧!
但是这些乐迷却一脸“小七你又骗我们”的表情。
面对这样的“脑残”乐迷,戚暮深深地觉得,如果告诉他们其实闵琛也是个普通人,会吃喝拉撒的话,他们一定会异口同声地说:“不!小七!柏特莱姆先生怎么会和普通人一样呢!”
……幸好他还记得保守“闵琛怕虫子”这个秘密。
戚暮接过了闵琛手中的塑料袋,将那几个用精致的黄木餐盒包装的食物拿出来放在餐桌上。闵琛去厨房拿了些餐具,便听戚暮说道:“今天下午是讨论一下音乐会的演出曲目问题,因为回忆比较早结束,所以我就先回来了。”
闵琛将筷子递给了戚暮,随意地问道:“《圣母颂》、《蓝色多瑙河》……还有一首是什么?”
闻言,戚暮诧异地抬首看他:“还有一首是《皇帝圆舞曲》。”顿了顿,他又问道:“你听过帕雷森剧院的平安夜音乐会?”
闵琛狭长凌厉的凤眸里露出一抹笑意,他轻轻摇首:“没有。”在青年诧异的神情中,他低笑道:“《圣母颂》是很多乐团的平安夜音乐会的必演曲目,而《蓝色多瑙河》的话……嗯,算是维也纳人对施特劳斯父子神一样恐怖的偏执吧,只是没想到还有一首也是施特劳斯的曲子,真是太恐怖的执念了啊。”
戚暮忍不住低笑出声:“你这话要是被维也纳人听到了,那可得围上来揍你。”
闵琛却毫不在意地挑起一眉:“不怕,我爱人保护我。”
戚暮:“……我最近觉得你特别欠扁。”
俊美优雅的男人淡定从容地颔首,语气平静道:“嗯,我也只给我爱人揍。”
戚暮:“……”
在戚暮嫌弃的目光中,这场简单的晚餐就这样结束了。用餐时,被帕雷森乐团成员们认为“吃饭连一点声音都不会发出”的柏特莱姆先生,举止优雅,用餐礼仪极佳,果真是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但是在餐后,这位脸皮极厚的音乐大师却直接将餐盒一扫,往垃圾桶里扔去。
看到这,戚暮脑中灵光一闪:“……你今天特意出门买晚餐,该不会就是为了逃避洗碗的责任吧?!”
男人挺拔宽厚的肩膀一僵,接着他转过头,面无表情地说:“我从来不会做那种龌龊的事情,从·来·不·会。”
戚暮:“……”
既然不是你这么认真干什么!
你的表情可不是这么说的!
在饭后的休闲时间里,青年在琴房里认真地练着小提琴,而男人便单手撑在钢琴光滑的琴盖上,认真地凝视着青年的身影。
漆黑深邃的眸子里倒映着青年清瘦的背影,闵琛慢慢皱了眉头,一声不吭。
……真的只是出门买晚餐了吗?
这件事或许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第一百五十九章
帕雷森剧院是一座罗曼风格的古式建筑,这座剧院在维也纳已经矗立了近百年,期间迭代交换了无数的乐手、演员,但是却有许多忠实观众从未抛弃过它,他们将其当作一生最爱的剧院,每周都要进场听一出歌剧。
这些人是支撑帕雷森剧院屹立百年的支柱,为了他们,即使是在平安夜,剧院乐团的成员们都会坚持演奏一场高水平的音乐会,展现出自己出彩卓越的水平。
因此,刻苦的排练是非常有必要的。
简约明亮的排练厅里,悠扬动人的乐声正在磅礴作响。长号轰隆隆地奏响着,弦乐器们如流水般吟唱着,那乐声舒缓流畅,端肃堂皇,带着施特劳斯家族独有的唯美动人。
《皇帝圆舞曲》一共分为序章、四首小圆舞曲和结束部六块组成,几乎每个部分都拥有两个主题,前者轻松明快,后者如同舞曲一般热情激烈,形成鲜明的对比。
又是一个热烈的合奏,乐声倏地宁静下来,指挥抬棒转首,看向了指挥台左侧的首席。
戚暮抬首与华尔斯先生相视一笑,接着,一段明亮轻柔的华彩从青年的手指下缓缓流泻出来,琴声清亮动人,明丽柔和。
帕雷森剧院出色的首席顺利地完成了一段首席承接的华彩乐段,整个乐团在其带领下整齐流畅地演奏起来。
即使是排练,乐团里也没有一个人敢轻视,连最容易发生失误的木管乐器组也发挥稳定得如同训练过一百次似的。
而事实上……
这才是他们第二天排练这首曲子!
一曲结束,所有的乐手们由各组的首席分别指导着细节,华尔斯先生走下指挥台,笑着对戚暮说道:“小七,当初兰斯能将你介绍给我,真是太棒了!你的琴声温柔细腻,我真是看不出你这样一个年轻的身体里,竟然会拥有这么强大的力量!”
听了这话,不等戚暮回应,只见第一小提琴组的成员们纷纷笑开:“华尔斯先生,咱们小七都来了四个多月了,你怎么现在才发现他根本就是个不科学的存在啊!”
“就是啊,看到小七我都在想……22岁的时候我还在家乡组了个小乐队,几个人玩着吧?”
“阿尼,你还算不错了好不好!22岁的时候你都毕业了,我还在学院里被导师整天骂啊!”
……
听着这些家伙的乱侃,戚暮无奈地笑了起来,却见华尔斯先生蹙了蹙眉头,说:“兰斯当初将小七介绍给我的时候就说了:这是一个感情十分丰富的孩子,他能体会到隐藏在音乐背后的情绪。可是我倒是没想到,小七竟然能在一周内就用小提琴演奏出那样一首优秀的《圣母颂》。”
被夸到这个程度了,假设戚暮就算有某人一样可以充当国防的厚脸皮,也不由感到了一丝羞赧。于是他轻轻地咳嗽了一声,谦逊地说:“华尔斯先生,乐团里的每个人都很出色,我是因为和大家合奏了很久以后,才能掌握到《圣母颂》的感觉。”
“哦小七!你真是太谦虚了!我相信一周后的音乐会上,你一定可以和乐团一起,演奏出一首最让人难忘的《圣母颂》!”
面对华尔斯先生的赞扬以及乐团众人的调侃,戚暮只得哭笑不得地接受了这些同伴的好意。
就在他满以为这次突然爆发出来的赞美就该结束的时候,只听一个声音在人群中响起:“诶对了,小七,这次的邀请函要不我们用你的形象制作一个q版吉祥物印上去好了?!”
戚暮:“……我觉得这好像不……”大合适。
“哈哈哈,这真是一个好提议!咱们乐团总是用那样死板的邀请函,实在是太没有活力了。”
“就是啊!华尔斯先生,要不然我们重新设计一下以往每年的邀请函吧?”
……
一群人起哄起来,只见华尔斯先生淡笑着看了戚暮一眼,留给他一个“你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的眼神,接着在戚暮松了一口气的同时,淡定地说道:“我们的邀请函确实有些太刻板了,也确实应该改良一下了。不过我觉得……印乐团吉祥物上去有些太过了吧?”
戚暮:“……”谁是吉祥物!
华尔斯先生思索了一会儿:“不如在寄邀请函给年轻的小朋友的时候,随信件附送一个吉祥物玩偶?就做一个叫做‘seven’的小兔子好了,和小七形象比较符合,也正好能宣传我们乐团可爱亲近的形象。”说到这,华尔斯先生一顿,“小七,你觉得如何?”
戚暮嘴角微微抽搐:“华尔斯先生,我觉得这……”
“就这么决定了吧!”
“就是就是!”
“多么棒的建议啊,相信那些小观众们肯定也会喜欢这只小七兔子的!”
戚暮:“……”
谁是兔子啊!!!
帕雷森剧院的大型排练厅里,已然是笑成一团,众人嘻嘻哈哈地说着打趣,只有俊秀漂亮的青年欲哭无泪地已经开始在心里策划着:什么时候写一封洋洋洒洒的陈情表,等以后出了书就题名——
《我在帕雷森剧院的吉祥物生涯》。
而这里是其乐融融,每个人都十分愉悦,但是在隔了小半个城市的维也纳高级法院,庄严肃穆的第一号法庭里正气氛沉重,进行着一场几乎没有任何悬念的审判。
很少有案件能够让维也纳高级法院开启能够容纳大波旁听的一号法庭,但是在今天,却有无数的舆论媒体纷纷到场,用摄像机、照相机不停地拍摄记录,等待着今天这两个犯人的最终结局。
这些记者们大多聚集在旁听席的中前排,因为前排的位子上,已经坐满了一些身份重要的人,比如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首席指挥兼音乐总监、子爵艾伯克·多伦萨大师,又比如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首席指挥埃弗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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