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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剑网三]苍云 作者:伦河玫瑰

    正文 第10节

    [剑网三]苍云 作者:伦河玫瑰

    第10节

    邬琅表情冷峻,利落抱拳:“琅必定尽力而为。不过,若要发挥东昌寨最大的潜力,还请卢大哥给予我调遣人事的最高权力!”

    卢彦微一沉吟,绝然说道:“好!在战事结束之前,东昌寨众人任凭你吩咐,就算是我也听你调令。”

    “多谢卢大哥!”

    邬琅默然点头,走上前,倏然转身,面向下手分坐两列的东昌寨众人。

    “土营余男何在?”

    “余男在此,玄苍将军有何吩咐!”

    “我要你在半个时辰内清点出五百名力气最大的力士。”

    “遵命。”

    “火营王伟何在?”

    “王伟在此,但凭将军吩咐。”

    “我要你立刻组织至少两千名弓箭手等候我命令。”

    “得令。”

    “金营赵努何在?”

    “赵努在此。”

    “你营中可有盾类,弓箭等兵器?”

    “有!”

    “很好,我要你立刻运送大量铁盾及弓箭往葫芦谷前线。越多越好。”

    “是!”

    “宋松,独孤胜何在!”

    两道人影忽然出现在群英楼大门外,赫然便是铁甲在身的宋松,独孤胜。两人同时单膝跪下,叩首:“宋松,独孤胜在此,请将军下令!”

    群英楼内顿时响起一片疑问

    “这两个小子怎么来了?”

    “玄苍将军是什么意思,要这些乳臭未干的娃娃上战场?”

    “话不能这么说,寨子里那些十四五岁的孩子可都到了娶妻生娃的岁数了,上战场有何不可。”

    “他们成天不是去渔阳镇瞎逛就是在寨子里捣乱,让他们去是送死!”

    “欸,我说老钱,跟你说了别成天就窝在你那个铁疙瘩屋里,两耳不闻窗外事。这几个月,玄苍将军可没干坐着。”

    “滚,我爱待哪待哪,你管得着吗。”

    “行行行,我不管,反正你儿子也在这拨人里。”

    “什么!我怎么不知道!狗娘养的臭小子,我非用铁锤锤死他不可。”

    “你儿子谁养的,拐着弯骂自己呢。”

    “…………”

    室内,邬琅声音沉着冷静:“独孤胜,命你为先锋营统领,带你手下队伍从正面抗击敌军。”

    “独孤胜领命!”

    “宋松,命你为破阵营统领,下辖机动部队务必用最短时间绕过葫芦谷行军至敌方后翼,形成包夹之势。”

    “宋松领命!”

    “诸位,兵法不在繁复,难在执行的力度和准确性。希望各位拿出自己最大的觉悟,我们要面临的是一场大仗!好,各自下去安排吧。我在大营集会操场等你们,半个时辰后正式集合!”

    “是!”

    这时,卢彦忽然开口说道:“贤弟,那我们呢。”

    邬琅倏然一笑:“卢大哥,自然是坐镇大营,静待胜利了。”说完,抬了脚步,几个眨眼间便消失在众人眼前。

    邬琅私军不需要更多的准备时间,便整整齐齐集合在东昌寨最大的集会操场。他们早在昨日便接到邬琅提醒他们即将上战场的暗示,所以在各营匆忙备战时,他们已然整装待发,队伍森然。

    集会操场是东昌山中罕见的宽阔平地,被东昌寨修缮布置后更显气派。操场最前方立有木质高台,每次集会,卢彦都会站在这座高台上发表演讲。

    今日,邬琅站在这高台之上。按方阵排列的私军队伍挺拔肃静。不看那一张张稍显稚嫩的面庞,谁能说这是一只土匪部队。

    邬琅身侧放着一坛酒,他启唇,声音清朗宏亮。

    “你们是我亲自带出来的兵,有几分几两重,我一清二楚。但是,寨子里其他人因为你们年纪小,便觉得你们毫无战斗力。你们说,这公平吗。”

    台下齐声大喊:“不公平!”声若春雷。

    “这三个月,谁起得最早睡得最晚,谁流得汗最多,谁受得伤痛最多?”

    “是我们!”

    “那就让所有人,包括临兵在外的薛棠看看,你们究竟能不能打!”

    “我们能!”

    “今日,没有浩气和恶人,没有红蓝之分。告诉我,你们是谁。”

    “玄字黑旗当首,我们是东昌玄甲军!”

    “需要再一次提醒你们的是,你们即将踏上的是真正的战场。不是演习,也不是玩闹,而是真当真枪的砍杀战争。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现在,你们还是完整,气势高昂的憧憬着。但等这场仗结束后,你们中间,只有一半,甚至更少的人能活着回来。如果你们谁怕死,那么现在出列离开,我不会有任何意见。”

    “给你们半壶漏斗的时间考虑,若是时间过后再有人敢扰乱军心,我必斩其首示众。”

    烈日当头,就连盔甲反射的光也似乎是灼热的。少年们到底经验不足,在邬琅的再三恫吓下,终于有人心生动摇,左顾右盼看着周围是否有人出列离开。

    有第一个人低着头从队列中走出,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

    半壶漏斗漏沙过后,整整有三十七人临阵而逃,这个数字对于邬琅来说,还算可以接受。

    然而邬琅还是逐一点出更多的人,勒令他们离开。

    畏首畏尾,兵家大忌。

    独孤胜和宋松的脸色都不是很好,因为他们各自下辖都有人离开,这对他们的管理来说是个太响亮的耳光。

    适时,邬琅走上前,扬声道:“留下的人,你们是勇敢的。而我,还要在这里恭喜你们,你们会在这场战斗力学到演习里永远也学不到的东西。并且,你能亲身体会生死一线的惊险,虚惊一场的后怕,冲锋陷阵的热血,还有人命比纸贱的残酷。然后,你们将成为一名真正的军人、战士!”

    “很好,告诉我,赢的会是谁!”

    “东昌!东昌!东昌!”

    隔着一个小山头,位于群英楼的卢彦等人也能听到从集会操场传来的震天呐喊。东昌二字,像是两道惊雷,落在众人心中。他们从未知道,这两个字,被数以千计的人齐声高喊时,会是如此震撼心神。

    半个时辰后,土营五百力士到达,火营两千名弓箭手也悉数入场,金营十几辆满载武器的战车如猛兽一般缓缓驶来。

    此时此刻,邬琅眼下是乌压压一片黑色的头顶。

    紧张和蓄势待发弥漫在所有人心中。

    邬琅举起身旁酒缸,仰头大灌一口,猛然摔下,炸起一声刺耳巨响,酒水飞溅在地面,逐渐渗透蔓延开。

    “诸位,捐躯为家难,视死忽如归。东昌山是我们的地盘,既然州军敢来叫嚣,我们就让他们有来无回,葬身于此!各营,出发!”

    “谨遵将军指令!”

    常山牵过一匹黑马,邬琅跃然上马,忽的回头看了宋松一眼。宋松朝他点头,做了一个了解的手势,便带着队伍从另一个方向疾驰而走。

    邬琅勒过马,高喊:“扬旗!”

    霎时,一面黑色大旗迎风而立,黑旗两面皆书“玄甲”二字,金色小篆招展飘扬。

    往后叱咤风云,令北戎望而退十里的玄甲黑旗,今次一立,便注定要名垂青史,流芳百世。

    ☆、第三十七章 修罗杀神

    薛棠如一尊门神般坐在行军帐内,即使是不被外人所见,他也丝毫没有松懈之意。

    当初将军差他来这渔阳镇对付盘踞于此的地头蛇东昌寨,他十分不愿。当前北戎挑衅无度,时刻侵扰邕州边关,他怎么能在这种时候离开!

    却不料将军说,渔阳镇一日被东昌寨霸占,他心头便一日不得安宁。渔阳乃是广泽大后方,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又是邕州粮仓,让区区一个土匪寨子弄成匪镇,让人如鲠在喉。

    军令如山,即便他内心不愿,也只能轻车简行从广泽赶来渔阳。

    来到渔阳后,东昌寨势力之大让他诧异。何故会被一群乌合之众把持如此重镇!更让他愤怒的是,渔阳都尉就是个吃皇粮的废物,肩部能抗手不能挑,做什么渔阳兵政司都尉!连兵器都分不清,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薛棠是带着气攻上东昌山的,一路打到葫芦谷外,顺利得反倒让他不痛快起来。

    葫芦谷天险,百闻不如一见,果然易守难攻。

    他擅长攻城,对于这种山谷地形有点不应手。不然,就凭对面那群毫无兵士素质可言的山匪,岂能抵挡得了他足足七日。

    这七日来,他打得实在是憋屈。内心一团火都快要将身体焚尽了。他现在迫切需要杀人泄愤!

    账外忽然传来一个声音:“校尉,东昌寨那边有大动静了。”

    薛棠一下睁开双目,冷冷道:“是吗。”

    “您快出来看看吧。”在账外喊话的士兵可不敢进帐子,前几日那冒失鬼招呼没打就进去,直接被薛棠打死,血染得帐子一片红,到现在褪成一块块黑红色,看得人心肝颤。

    薛棠提起靠在手边的斩马刀,撩了帘子走出军帐。远目而望,一眼便看到那高高耸立的玄甲黑旗,飒飒飘扬在空中,威武生风。

    从山路上行来密密麻麻,排列整齐,即使下坡也没有破坏阵列的部队,气势可观。

    薛棠心中一凛,抢过副官手中的千里镜,镜头牢牢固定在那带领队伍有条不紊前进的人。

    那人穿一袭从未见过的黑金玄甲,脖子以下包裹得没有露出一丝肌肤来。蓬松白翎马尾一般在脑后甩动,隐约露出耳畔金色的菱形耳坠。更细致的五官却看不那么真切了。

    更让薛棠惊疑的是此人背在身后的武器,盾和……刀?且形状奇诡,不知从何而得。

    薛棠正欲多看几眼,那人忽然朝这个方向甩过一个眼神。薛棠猛地放下千里镜,捂住眼,几乎感觉到自己双目被一柄飞刀割伤的痛感。

    东昌寨,什么时候来了这么一个人?!

    薛棠高喊一声:“全军备战!”因东昌寨那边动静早已聚拢的士兵立马列阵而立。正欲抢在对方排兵列阵完成前先打散他们的阵型,却忽见对面立起一排上下两面巨盾叠立的盾墙来,将后方的部队全挡住了。而且盾墙推进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眨眼间就和他们拉近了将近十尺的距离。

    “弓箭手放箭!”

    薛棠话音落下,从他顶上飞跃至敌方的箭矢数量却完全不能让他满意。

    “怎么回事?”

    “校尉,咱们连日来耗费箭矢无数,现在存数已不多了。”

    薛棠顿感气闷,斩马刀一挥,大喊:“排尖刀阵,给我破了他的盾墙!”

    一字盾墙和尖刀人阵对冲而上,犹如两股巨浪相撞,两方均是伤亡不少。尖刀阵内不少士兵直接被巨盾压死,而过大冲击下的盾墙也破开了一道口子。

    薛棠见这盾墙重新聚拢的速度很慢,料定这批军队定然配合不默契,他要抓住这一点。

    “冲上去!”薛棠大吼一声,斩马刀大力劈在一面铁盾上,那铁盾居然直接裂开一道细纹,吓得持盾之人忍不住后退两步。

    尖刀人阵见薛棠如此勇猛,士气大涨,吼声震天,蜂拥围了上去。

    却见那后退的持盾之人忽然惨叫一声,倒在地上,双手把持的两面铁盾轰然砸地,从他身上抽出的长刀被鲜血染红,一滴又一滴的血液从刀剑滑落。

    薛棠顺着那血色长刀看过去,只见那黑甲人一张俊美无俦的脸庞是斑斑血迹,而声音冷然彻骨。

    “退者,死!”

    “我看谁敢再退!”

    “盾兵,还不给我顶上去!”

    刺激之下,那盾墙缺口被迅速合拢。薛棠大喊:“后退!散开!不要被包饺子!”

    “箭!放!”

    一声令下,从东昌寨方向飞过来铺天盖地的箭矢,此时已经不需要再注重准确度,在这样密密麻麻的箭矢攻击下,除了躲,就是死。然而薛棠却反其道而行,迎着箭矢的方向冲到了盾墙脚下,因为对面箭矢抛起的角度,反倒躲过不少弓箭的攻击。

    “东昌寨,尔等危祸渔阳,还要负隅反抗?若是你们现在放下武器投降,待我禀报州牧,留你们一条性命!”

    “哈哈哈,薛棠,你也学会说这些套话了吗。投降?笑话!我的字典里还没有投降这两个字!现在不会有,将来也不会有!你若不服,大可过来试试能不能砍掉我的脑袋。”

    “贼子休得嚣张!”

    盾墙一面一面被薛棠瓦解,暴露出盾墙后被保护着的东昌寨众人。到底是山匪和正规军的区别,战斗力实在不可同日而语。

    这时,从葫芦谷顶上忽然有细小,数量却繁多的碎石落下,砸在州军人阵中。这些碎石从极高处落下,虽重量不大,砸不死人,但也能将士兵身上的盔甲砸出一个又一个坑来,落到脸颊,手指上更是痛苦不堪,烦不胜烦。

    原本盾兵败退后,州军可以乘胜追击一路突破葫芦谷,不料发生这种变故,薛棠心里几乎要呕出血来。

    薛棠可以断定,这绝对不是巧合,而是东昌寨使出来的小动作,十分上不了台面,效果却很好,直接打乱了州军阵脚。

    “先锋营,上!”

    薛棠一看对面冲上来的部队,冷笑,东昌寨已经到了要让少年兵出战的窘迫程度了吗。很好,就让他薛棠彻底绝了你东昌寨的下一代!

    州军和独孤胜率领的先锋营第一次正面短兵相接。

    兵器碰撞划拉出令人牙酸的声音。

    少年们冲天的呐喊声响彻云霄,震荡的是自己的士气,还是为了掩饰那些初尝生死的恐惧。

    薛棠斩马刀手起刀落,一个又一个人倒在他面前。他能看到这些少年面上的恐惧,但是他们却没一个后退的,这让薛棠感到惊讶。在面对生死攸关时,难道这些小孩子不想逃?他们真的不怕死吗!

    尤其是那个冲在最前面的少年,他似乎是这个所谓先锋营的首领。他早已遍体鳞伤,手中大刀也卷了刃,但他依旧在作战,依旧拼命地挥舞着手中武器。

    忽然从背后冲去一个手持长枪的州军,他并未意识到这个即将夺去他性命的危机,还在麻木地向着前方挥动大刀。

    然而在那柄长枪即将刺进这个少年身体内时,一把长刀及时将枪挑开,反手一挥,那名州军轰然倒地。

    薛棠看到黑甲男人拎起少年将他甩出混战堆,持盾的左手将盾猛地甩出,黑盾轨迹所到之处,几乎没有人能够再站立。那黑盾飞了一圈,重新回到黑甲男人手中。右手长刀忽然朝颈后一架,挡住几把刺来的长剑。腰身向前一矮,长刀从头顶划过一圈,快速斩向那偷袭的人,一个呼吸的时间,三人便被他切断了喉管。从伤口中迸射出来的血液喷洒在他的脸颊和盔甲上。

    他持刀盾疯狂杀戮,清扫周边所有敌人,一个不留。州军士兵甚至不敢再出现在他附近。

    他就像是一个浴血的修罗,无敌!

    薛棠体内的血在沸腾,除了将军,他已经许久没有见过让他这么兴奋的人,他一定要和他大干一场!

    薛棠扫开身前路障朝着黑甲男人走去,这个时候,有嘹亮的冲锋号从葫芦谷进口传来,一声又一声,浑厚激荡,宛如丧钟。薛棠心下一滞,回过头去只见葫芦谷进口已经伫立起密密麻麻的人影,而那群人中,有一杆玄色大旗高高飘扬着。

    糟糕,东昌寨的人什么时候迂回到后面去了!

    不不,这群人一开始就没有出现在正面战场里。那个黑甲男人从一开始就是拖延时间,不管是用盾墙战术,还是对冲战术,都是为了给偷袭的部队争取时间。

    该死!

    薛棠看着身边州军士兵疲惫的神色,处处都是不好的预感。

    “薛棠!”

    有一道森冷声音喊着他的名字,薛棠打眼看过去,只见那黑甲男人从人群中一跳跳出惊人的高度,他手中长刀映照出的白光在烈日下刺得薛棠几乎要睁不开眼睛。

    “留下吧,薛棠!”

    士兵跑动时,盔甲撩动的声响,冲锋的口号声,以及刀刃的破风声,纷乱嘈杂冲击着薛棠的耳朵。薛棠牙根紧咬,下盘稳扎,斩马}刀抡起,直接扛下黑甲人跃起斩下的一刀。

    从自己斩马刀上传递过来的力量仿佛千斤重,压得他口吐鲜血,双手震麻,几欲要松开斩马刀刀柄。薛棠大吼一声,奋力一抬,将黑甲人长刀从斩马刀刀刃上卸下。心脏已然快要跳出喉咙口。

    薛棠挥动手中斩马刀向黑甲人砍去,不料那黑甲人左手黑盾一挡,在薛棠可以一刀斩裂铁盾的巨力之下居然纹丝不动,随后右手长刀瞬间劈砍而来,薛棠躲之不及,肩上立添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

    “校尉!”

    这一刀下去,薛棠几乎要握不住自己那几十斤重的斩马刀了。他牙缝渗出血来,极力喊:“突围!不用管我!”

    “薛校尉!”州军士兵纷纷赶回来营救长官。

    眼看那黑甲人的刀就要砍断薛棠的脖子,薛棠也已经做好了壮烈牺牲的准备,不料那黑甲人却突然飞了出去,摔在尸体堆里。

    薛棠几乎要以为自己是临死时出现了幻觉,他分明听到那黑甲人用细微的声音说,欸,算了。你名字还不错,我就不杀你了。

    这算什么!

    薛棠怒得几乎要爆眼球,却被几个州军士兵一把扛住,奋力从葫芦谷外围那群东昌寨土匪包围里突破出去,狼狈而逃。

    葫芦谷内响起东昌寨寨民嘶喊的欢呼声。

    邕州州牧第十一次攻打东昌寨的行动,彻底宣告失败。

    东昌寨来了个鬼神莫测的黑甲将军的消息,接着薛棠被重伤打败的势头,传得沸沸扬扬。

    当然,他们并不会知道,此后多年,这个横空出世的诡异男人将会一直占据着他们的视线,风口浪尖。

    ☆、第三十八章 以杀止杀

    邕州州军大败而回,东昌寨举行了三天三夜的庆功大会。

    邬琅作为最大的功臣,被正式任命为山寨的巡防统领,负责一切练兵御敌的事项。

    夜凉,东昌山却热闹如火。

    邬琅破天荒没有穿他那身黑金玄甲,看起来就像误入匪寨的世家公子,和沈蓬生有得一比。

    这还是许多东昌寨的人第一次正面近距离看这位玄苍将军,在平时,很多人往往只要一看他身后那把长刀就已经不敢抬头直视,故而认真观察这位神秘又凶悍的玄苍将军后,发现他居然生得十分俊俏。

    邬琅避开敬酒,偷偷从宴会上溜走。慢慢走到了葫芦谷上峰峰顶,果见一个倚树而坐的身影。往前走,借着月光看清那人的面貌。

    “独孤,原来你在这。”

    独孤胜慌然从原地站起身,有点无措地喊:“五爷!您,怎么来这儿了。”

    邬琅扇扇手,示意独孤胜坐下,自己也走到他身边撩了衣摆坐下:“找你呗,想着你大概会在这就过来了。”

    独孤胜低头沉默,罕见地没有接邬琅的话。

    月光一束一束透过树叶的缝隙洒落在独孤胜的脸上,邬琅看到了他眼中的茫然,还有质疑。

    邬琅仿佛看到了刚刚穿越到这个时候的自己,坐在竹心小院,看着头顶的那轮熟悉的明月,心绪杂乱。那时迷茫,对于这个陌生的世界,也质疑,是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

    人到底是一种脆弱的生物,身体脆弱,心理也脆弱。

    独孤胜毕竟才十六岁,在现代,十六岁还是个偷偷摸摸去网吧玩游戏的年纪,偶尔认真读读书,时常埋怨零花钱不够用,经常和菜逼队友撕逼。无忧无虑也不过如此。杀人,杀真正的人,恐怕是想都不敢想的事。这和游戏里拿第一滴血,双杀甚至五杀获得的兴奋感和满足感完全不可相提并论。

    邬琅自己,何尝不是初尝鲜血?当他下第一刀时还会在心里念一句对不起,各自为敌,生死无论。到后来,倒在身边的尸体越来越多,泼洒在脸上的鲜血也从滚烫逐渐冰凉。人就麻木了。真真砍人如切瓜。

    人有寄托和信念的话,即使是做一些看起来十恶不赦的事,其实也很容易原谅自己。就像他,当初在临淄王府,有一个摆脱男宠身份,彻底离开的目标,就算机关算尽,利用了一个又一个人,也没有太大的心理负担。现在,他要去找杨记川,他要在东昌寨扎根得势,所以抵御州军进攻,也不过是转瞬间的罪恶感。

    独孤胜不行,他不过是一个在没什么氛围里的土匪山寨成长的。他有什么大目标吗。不,没有。在邬琅来之前,他还不过是个被宋松颐指气使,跟着山寨里那群小混球一起出门恶作剧的二流子。东昌寨一日不倒,他们便可以一日衣食无忧。

    在这种等级森严的古代社会里,考取功名算是寒门出贵子的唯一出路了。这些山匪不喜读书,自然也不会有太高远的志向。

    没有信仰,没有寄托做支撑。遇上强大的精神刺激,很容易心理崩溃。

    邬琅将手中的酒递给独孤胜,“喝吧,专门带给你的。”

    独孤胜没有拒绝,接过酒壶后仰头就是一灌。

    邬琅双手叠在脑后,身子向树干靠了靠,抬头看天上的月亮。

    “闲来也无事,不然说说你是怎么进东昌寨的?”邬琅说。

    独孤胜一愣,少年变声期时沙哑的嗓音满满倾泻而出。

    “寨子还未建立的时候,渔阳镇的镇守叫高畅,是个十足的大贪官,最拿手的便是在有更大的官来渔阳时粉饰太平,让渔阳百姓伪装出一副安居乐业的样子。他当值的时候,渔阳镇的百姓叫苦连天,却无处声诉。我父亲原本在渔阳有一块薄田,种种地,养养鸡,也勉强能过活。后来附近的员外想抢占我家的田地用来建屋子,我爹自然宁死不从,告上官府后,那员外却伙同官府反咬我父亲一口,说那田本来就是员外租给我爹的地,我爹还欠他好几个月的租钱。官府最后不仅把田地判给了员外,我家还得还员外一大笔银子。就是将我爹娘和我一同卖了做奴才,也还不上那些钱的。我爹不服气,想要伸冤,最后却被活生生打死在衙门里。”

    “我和我娘没有谋生的手段,最后只能行乞度日。后来,为了养活我,我娘迫不得已,改嫁给年纪足以做我爷爷的独孤老鬼做小妾,我也跟着改名叫独孤胜。那独孤老鬼是个喜欢虐待妻妾的恶棍,他娶过无数房姨娘,最后都死了。而我娘,嫁给独孤老鬼后的第二年,就消无声息的死了。原本以为我会被独孤老鬼赶出去,没想到独孤老鬼却入伙了东昌寨。我便也一起进了东昌寨。独孤老鬼两年前死的,死在妓院女人的床上。”

    邬琅转头看了独孤胜几眼:“能长成现在这模样,也算不错。”

    “我,哎,我跟你说说我吧。其实我小时候非常普通,很平庸的一个小孩。父母也不出众。”

    “五爷吗?”

    “呵,很惊讶吗。其实在苍云堡,有很多像我这样的普通孩子被送入营内学习。”

    “五爷,苍云堡是个怎样的地方?”

    邬琅眯起了双眼,仿佛陷入了回忆之中:“他在极北之北,有终年不化的雪山,有永无止境的下雪天,有不冻的映雪湖,还有机关遍布的苍云内堡。是个非常漂亮的地方,但是,却充满仇恨和愤怒。”

    “隐居避世的生活和你们很像,无忧无虑,自给自足,封闭狭隘,什么都不用想。所以对于教官们所说的富贵荣华,左右天下根本没什么概念,也并不向往。在苍云军营的学习也是应付了事。只等成年,讨个媳妇,生个娃,种种地,种种花,死了就把尸身烧了,骨灰撒在大雪山。一辈子也就这么过了。”

    独孤胜追问:“那五爷怎么……”

    “我听长辈说,先辈们被仇家追杀至此,建立苍云堡,得存血脉。那段血海深仇的历史离我太过遥远,所以我并没有太大的感觉。直到我十岁的那年,与众多同门师兄弟外出进行历练,遭遇厉害仇家的埋伏,伤忙惨重,才知仇恨滋味。然而让我更为心痛的是,统领为了救我,甚至连尸首也没有拿回来。”

    独孤胜张大嘴巴,一副惊相。

    邬琅继续说着:“我从小敬仰统领,入门学武不过是了却心中一个念想。那日统领掩护我回家门,我回头看他,他只留给我一个坚毅高大的背影。我当时并不知晓,这是我见他的最后一面。如果我知道,我一定会留下来,站在统领身前为他挡箭挡刀。而外出历练弟子五百,幸存者不过数十。”

    “那时,我悲愤几欲求死。但我不敢死,我这条命是数百条命换来的,何敢谈死?副统领告诉我们,人终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因伤心自尽求死则是最软弱无能的做法。可能人,永远只有在失去宝贵东西后才会有所醒悟。早前我不求光耀门楣,不求上进名次。可直到那次苍云之殇后,我才明了,只有握住手中的刀和盾,才能让关心我的人不必为我而死,才能保护我想要保护的人。”

    “在我的家乡,有一句话叫以战止战,以杀止杀。独孤,有些人,譬如你,降大任必先苦其心志,劳其体肤。懂吗。”

    “五爷,我……”

    “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过去,将酒浇在地上,让那些死去的儿郎们也喝一喝这胜利的喜酒。”

    独孤胜紧抿双唇,炒过搁在一旁的酒壶,起身快步走到那峰崖边,揭开壶盖,酒水咕噜咕噜往地下的葫芦谷落下,在静谧的谷中溅出接连不断的声响,仿佛是那些惨死的寨民的魂魄喝到此酒后的致谢声。

    独孤胜的眼泪忽然也如这倾泻的酒水,漫出眼眶。

    他嘴里轻声念道:“大毛,二毛,柱子,曾小牛,七哥,汤子,………,立飞,阿兴,小手,对不起……我独孤胜一定会好好活下去,连同你们的那份一起活下去的。喝了这酒,你们便在地下安息吧。”

    邬琅慢慢起身,站在独孤胜身后,并未出声打扰。

    他知道,经此一夜,少年慈悲的独孤胜便要走远了,迎来的是雄鹰的起飞。

    独孤胜离开后,邬琅依旧坐在这山顶,靠在树干上仿佛睡着一般。

    常山悄无声息地从树干背后走出,蹲在邬琅身边,借着月光,细细打量着这个他一直看不清的男人。忽然,邬琅猛地睁开眼,和常山双目四对。常山也不尴尬,只是慢慢站起身,“少爷。”

    “嗯,怎么跟来了。”

    “有点不放心。”

    邬琅笑了下,“怎么,以为我也杀疯魔了?没那么脆弱,安心好了。不过现在想想,觉得你之前说的那些话还挺对的。”

    “什么话?”

    “杀人,其实一点感觉都没有。”

    常山微顿,问道:“少爷说的那些都是真的?”

    邬琅收敛起笑容,语气不明:“信,这就是真的。不信,便错漏百出。常山信吗。”

    常山低头:“常山信少爷。”

    邬琅忽然哈哈笑了几声:“你这人,看着焖,其实挺精明的嘛。跟着我,吃香喝辣准没错。”

    常山撩眼看了下邬琅,无言以对,少爷又在说那些莫名其妙的话了。

    邬琅站起身,拍拍屁股,一把揽住常山肩膀,哥儿俩好似的。

    “来来来,常山,哥给你说说当年哥是如何三刀一个小朋友的。”

    “…………”

    ☆、第三十九章 杀人百式

    将一群弱鸡训练成行令禁止,张弛有度的强兵需要多长时间?

    邬琅用了一年的时间来回答这个问题。

    自从邬琅成为巡防统领后,东昌寨的兵制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保持寨内原本负责各项后勤事务的金木水火土营不变后,邬琅建立起了玄甲四营,分别是攻坚灵活——破阵营;冲锋陷阵——先锋营;千里杀机——飞羽营;修罗妙手——女卫营。破阵营专门负责破坏敌方布防,暗杀首脑,打探战场信息;先锋营作为前线冲杀部队又分为盾兵、刀兵两个兵种。盾兵多身强力壮固御,刀兵多灵活自取善杀。飞羽营专攻箭术和远程机关术。而女卫营则是邬琅力排众议将女性领入军队,负责前线的伤员救治和战线后勤。

    虽然和邬琅理想中的玄甲四营有一定的差距,但是好歹这些人都是他亲手带出来的!能有这番规模,他已经很欣慰了。而宋松和独孤胜的成长则是邬琅最喜闻乐见的。

    宋松跟在常山身边学习,本事学得挺多,人却也跟着发闷了。以前好歹能聊一句,现在是屁都放不出一个来,弄得邬琅很是无语。身为破阵营的首领,底下的人有样学样,一堆闷葫芦,无趣到了极点。也就排排阵列,搞搞演习的时候能看看。

    独孤胜经过那一场刻骨铭心的血战,心性是真的有了质的飞跃。他依旧很稳,但却多出了一股子狠劲。排兵布阵也渐渐变得诡谲起来。

    而邬琅,在这一年的时间里,不仅走进了东昌寨的权利核心,也融入进了普通寨民的生活。

    每天,士兵们都要在操场操练,或是在东昌山内进行徒步迁徙训练。邬琅从不缺席,练兵时虽然严格,但并不会有太出于各人喜好的偏心。他是玄甲军的统领,魁首。也是士兵们的弟弟、兄长。

    练兵之外,邬琅还会给他们讲故事。那个江湖故事里有一教两盟三魔,四家五剑六派。有刀光剑影,有血海深仇,有因缘巧合,也有霓裳羽衣。

    邬琅让金营打造制式盾刀分配下去。而盔甲,仿照大商一般士兵盔甲,色泽却是漆黑的。邬琅要让他们一看到盾刀就会想起苍云,穿上玄甲就有玄甲军的认同和归属感。

    目的,不过是弱化士兵们心中的东昌寨。强化一个概念,他们要效忠的是玄甲军,而不是东昌寨。

    洗脑是潜移默化的,就连沈蓬生也不太能察觉到这种改变。因为玄甲军就在东昌寨啊,效忠玄甲军不就等于是效忠东昌寨吗。

    但很明显,对于高高在上,少有能见面的卢彦。邬琅是更能触摸得到的统领。而感情,永远是需要近距离培养的。

    “听说前段时间渔阳镇的那个镇守送了个女人给卢彦?”

    “是两个,少爷。”

    “啊?”

    “双胞胎姐妹。”

    闻言,邬琅很是轻佻地吹了声口哨:“啧啧,娥皇女英啊,卢彦还真把自己当尧舜了。常山见过这俩娥皇女英吗,长得怎么样。又说卢彦被迷的神魂颠倒,从此君王不早朝。”

    “相貌是漂亮的,卢彦很喜欢。”

    “有杨记川那未婚妻漂亮吗。”

    “常山不知。”

    邬琅似是了然地点点头,瓷白瓷白的杯子在他手里转了一圈,杯内的酒夜也没有洒出去。

    他们现在在渔阳镇的一个酒楼里,叫了几碟小菜,要了两壶酒,坐了不短的时间。

    邬琅忽然谈起这个是因为楼下说书人一边讲着这杨记川相貌仪表堂堂,武功盖世,打遍天策府无敌手,打得北戎哇哇叫,然后舌头一拐就从英雄拐到了美人。说杨记川老爹本来给他物色了个名门小姐结下婚约,此女知书达理,贤良淑德,好到没边,嫁入将门正好文武互补。可小杨将军愣是不答应,左躲右躲,最后干脆从永宁一溜,跑邕州戍边来了。

    “肯定是那位小姐不够漂亮,杨记川看不上她。”邬琅扔一颗花生进嘴,说道:“北戎那边消停了会儿吧。”

    常山说:“北戎皇帝猝死,生前未立太子,也未留遗旨。现在,几个皇子正为了皇位大打出手。先前一直驻扎在广泽城外十几里的北戎大军已悉数撤回。指挥战场的征南将军汤连城也被紧急招回了北戎都城。”

    “哦,那不是说杨记川有暇来收拾东昌寨了?”

    “少爷就这么肯定?”

    “东昌寨这么大规模,系统地练兵,已经超出了作为山寨土匪可以被容许的范围。杨记川作为邕州的戍边将领,他不会坐视不管的。而且,他的爱将可是在我手上栽的跟头。他肯定也明白,随便叫个阿猫阿狗来不过是浪费兵力和时间。”

    “杨记川一定会来,我有这个直觉,而且不会远了。”

    邬琅抬头看了眼窗外,形形色色的路人和商贩。街道尽头突然出现一个牵马的男人,缓缓走来,穿着朴素,却又高挑挺瘦,气势高昂,在一群普通百姓中尤为扎眼。沿途不少人都斜着眼偷偷打量他。

    等他走近了,邬琅居高临下地打量这个男人,发现他长得不错,不止是不错,是相当好看。

    邬琅不知为何心跳得特别快,脑中仿佛有一道警铃当当敲了几声。

    邬琅看得专注入神,阳光宛若清辉一般疏疏落落撒在那人的头发和鼻梁上,带起的高光给邬琅一种璀璨冰冷的感觉。那人的嘴唇很薄,是个寡情薄意的面相。

    忽的,男人回头朝邬琅所坐的酒楼二层窗户边看过来,两人的视线在夏日灼热的空气里相撞,擦出丝丝火花。

    尔后又很快会转过头去,牵马继续往前走,进了一家普通的客栈,刚才的回眸对视似乎不过是惊鸿一瞥罢。

    邬琅拧过视线,喝了口酒。

    一个年轻英俊的男人。更为重要的是,邬琅觉得自己心跳有点异常,这说实话有点不太科学。他又不是那种看到美人就心生悸动的色胚。

    “常山,要是我突然心跳加快,这代表什么?”

    “您病了。”

    “我才没病,我是说我对着一个男人心跳加快了。”

    “少爷喜欢上谁了吗?”

    邬琅额上渗出一滴冷汗,翻个白眼:“那我还是有病吧。”

    回东昌寨时,邬琅途径男人进去的客栈,从大门看到他端坐在客栈大堂吃饭,两人相距不过百尺,邬琅又再一次冒出那种心跳加速的感觉来。

    邬琅眉目一皱,心道,看来是要距离比较接近才会有这种感觉。

    他摇了摇头,并不想被男人发现,很快便走过客栈门前,从郊外取了马奔驰回东昌寨。

    经过邬琅的建议,东昌寨原本暴发户一般的山寨外围防护更新换代,有了更为科学的哨塔分布和人员轮值,看起来更像是一个边防重地,而不是建在半山腰上的二流农家乐。

    普通寨民出入山寨需要腰牌,而邬琅基本可以用脸刷。

    “将军回山了?”

    “将军回山了!”

    邬琅无语地摆摆手,示意他们不用激动,喊个屁啊,又不是几百年没见了。

    马匹一路往上走,邬琅接连穿过设立在堑道上的几道寨门,终于进入了东昌寨的营地内。

    还没下马,就有玄甲军的士兵跑过来,敬礼,随后说:“将军,寨主叫您回来后立马去群英楼见他。”

    邬琅说:“寨主有说找我什么事吗。”

    士兵回答:“未曾,只是寨主的模样似乎比较急切。”

    邬琅说:“知道了,下去吧。”

    士兵一溜烟跑走,邬琅骑马跑上东昌寨内营。内营是身份较高的人居住的地方,像卢彦,沈蓬生一流,包括邬琅自己也住在内营。办公室也设立在此。

    内营海拔比外营高,面积较小,却精致非常,据说布局也十分讲究,请了大风水师来设计。

    群英楼建在东昌寨地势最高处,意喻明显。

    这地方相当于天安门人民大会堂,一般情况下不用来办事。遇上类似薛棠直逼东昌寨山门这样的大事,卢彦才会在群英楼召集所有高层开会。

    邬琅眼珠转了一转,心里猜测着卢彦究竟有何大事。

    黑马慢慢停在群英楼门前的空地上,邬琅下了马,守在一旁的寨民立刻上来讲马匹牵走。邬琅不紧不慢地往群英楼室内走,还未跨过门槛便已经看到坐满椅子的人。寨主的首位却是空的。

    沈蓬生温温凉凉地坐在轮椅上,见他进来,便朝他笑笑。邬琅颔首示意。他和沈蓬生的关系说得上微妙,即谈不上互相喜欢,也未有太大摩擦。一年前求出手的条件,邬琅也没有为难他,只是要他为自己做一件事,待来日想到了,便会要求。邬琅总觉得沈蓬生模样看着眼熟,心里便多了几番计较。

    除开这些,倒也相安无事。

    沈蓬生这一年里病有些起色,连带着卢彦也高兴得不得了,更是觉得自己天命所归,属于他的时代要到来了。

    邬琅进了群英楼,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下,闭目养神,静待卢彦到来。

    过了足足有两盏茶的时间,卢彦才姗姗来迟。虽然众人都不动声色,但是邬琅又怎么会感觉不到在做大家的不满。

    邬琅见卢彦容光焕发,一脸春风得意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吃了回春丸。他进来后先是握拳道了几声“来迟了来迟,各位海涵。”随后便脚步生风地迈向主位,一屁股坐下。

    “五郎也来了,甚好。”

    邬琅面无表情,说:“寨主事务繁忙,恐怕不知道琅已来多时。”

    卢彦被噎了下,打哈哈转移话题:“五郎幽默了,哈哈。说正事,今日召集大家前来,是有要事相商。”

    沈蓬生轻扬眉目,问:“如此仓促将我等邀来,不知是何事?”

    土营营主余男跟着发话:“对啊寨主,您这神神秘秘的,还让我们在这等了大半个时辰,有啥子事哦。”

    卢彦暗暗瞪了余男一眼,你这大老粗不说话会死?但瞬间又恢复和蔼可亲,笑如春风的表情。

    “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就是我想娶芙娘、蓉娘做夫人,这婚事如何操办,想听听你们的意见。”

    卢彦话音刚落,众人面面相觑,皆有惊色。就连沈蓬生也是一怔,想来事先没被通气。

    余男心直口快:“这有啥啊,寨主,您要娶夫人,肯定是要大摆酒席的!咱们东昌寨寨主成婚,可不能让外人小瞧了。”

    赵努和身边的人对视一眼,斟酌片刻,回道:“寨主是娶正妻,还是娶小妾?”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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