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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在北国 作者:颜凉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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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在北国 作者:颜凉雨
觉得陌生,好像他就该是这么个懒洋洋的音色,声调也是低低的,因为吼要用力,用力会累,而他懒得累。不过偶尔他还是会跟我叫两句,因为我老挤兑他。
也赶巧,那之后的周末正好有军团小孩儿过来,于是我约他一起。包子很期待,无数次的问我你说小兰会是个什么样儿。说实话我也挺期待,于是很没出息的跟包子一起勾勒了一下怪物的样貌,但都没中,因为直到看见真人,我俩才意识到自己的眼界有多局限,凌飞那女王范儿已经突破了我俩的想象,其实我觉得我俩可以代表全人类。
我找了个很有才的媳妇儿,直到现在我都这么认为。
因为他可以在游戏里捏出自己的元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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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番外 大圣的花果山秘境 下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久等了,金子的内心,华丽丽补完,本来想拆分两章的,还是放一起好啦~~
有人说,爱情就是遇见对的人,而幸福就是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要我说,都他妈胡咧咧。你不争取不出力,没什么时间是对的,人家又不是白素贞,千里迢迢从峨眉山上下来就为找你这不开眼的报恩。同样,你肯豁得出去,有决心有信念有毅力,那再烂的相遇时机也不妨碍你娶媳妇儿――
男人就是要对自己狠一点,然后才能对媳妇儿下手更狠o(s□t)o
遇见怪物那阵儿,我的状态不咋地。我是有老婆等于没老婆,整个一柏拉图,这还不是客观原因造成的,什么两地分居天各一方之类情思隽永的都用不上,沈锐跟我在同一地界儿,可就是他妈的不乐意跟我一块住,好像我身上带刺儿似的。我怀疑他是性冷淡,但这话我没跟任何人说,包括包子。我总觉得家务事尤其是搞不定的家务事跟哥们儿念叨太丢人,而且我从来都认为只要够热乎,再硬的坚冰也能让我给捂化了。当然后来我才知道这有多傻逼,冰块可以捂化,但石头不能,搞不好还会把手扎得鲜血淋漓。不过这些烂事儿都揭过去了,没必要翻出来膈应人。
那时候怪物也好不到哪去。男人结婚了,媳妇儿不是他,好端端坐车里不动,也能被撞个满天飞。少年时期有阴影,青年时期被颠沛,好容易挣吧着活到三十而立了,就摊上这些,他没失足就算是世界第八大奇迹。不过当时的我并不知道这些,只觉得这人游手好闲整天就是东晃西晃,现在是来沈阳了,指不定明儿就直奔马尔代夫,活脱脱一贵公子败家子儿光花钱不挣钱的富二代。也就模样和性格可取,但,交朋友不就图个性格么,脾气相投了我管你高矮胖瘦贫穷富贵。梁山那一百零八好汉怎么聚上的,还不就是路见不平一声吼,弟弟就跟哥哥走。后来包子曾问过我好几次,说沈锐和凌飞从外表到性格均八竿子打不着,你怎么就能都看上呢?说实话,我也不知道,爱上沈锐是真的,爱上凌飞也是真的,只能说岁月擦亮了哥的心眼儿。
言归正传。
那年冬天的雪很多,左一场右一场好像下不完似的。我摸出个规律,下雪天找怪物这个懒蛋出来得瑟的成功率最高。他好像就是冲着这里的雪来的,一沾上冰花,他整个人都会染上不一样的风情。当然现在看来是风情,那时候只觉得他神神叨叨。
买个满级号给怪物这事儿不是心血来潮,因为我发现少了兰博基尼的魔族大陆变得死气沉沉,包子时来时不来的时候我都不觉得什么,可怪物不来,就没意思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想来想去应该是怪物太能得瑟太爱招风,所以一没,就冷清了。只是后来每回看到海绵宝宝四个字在屏幕上动,我就总想把手伸进去把人抓出来然后试着看能不能捏出一汪水……
把沈锐介绍给他纯属心血来潮,当然前提是我确实想把凌飞升华成包子那一类的哥们儿,那么喜欢男人就是我金云海的一部分,没什么好藏着掖着的。不过呢,我也是真想看看怪物的反应。我拿这事儿吓过包子、强子、大刚等若干哥们儿弟兄,我承认,我的业余生活比较乏味= =
可是怪物的反应很微妙,你说他被吓着了吧,人家说话接词儿还都井井有条,巨镇定,可你要说没被吓着呢,那眼睛直勾勾盯着沈锐像要把人吞进去。不过后来火锅一上我就没脑袋想他了,怪物不奇怪那就不叫怪物了,所以相比之下,其实我更在意沈锐的表现。确切的说,人家一点儿没给我这老公面子,家里咋样外面还咋样,私下咋样人前也咋样,我和他说过很多次不管你对我有什么意见看法起码面儿上你得让我在朋友面前过得去,我觉得这是一个大老爷们儿最基本的面子,可他没一次配合,哪怕是装相。我看不起打老婆的男人,不过如果媳妇儿是个贼不省心的男人呢?我不知道,反正我那点儿有限的耐心是快到极限了。我觉得可能我俩迟早得干一次架,拼个头破血流你死我活的,或许沈锐也这么想,因为我总觉得我在憋着气儿,他在憋着劲儿。
那一年的农历十二月二十九,当时没觉得什么,无非是碰上了这辈子都不想再回忆的事儿,除了证明我有多缺心眼儿,没其他功效。可现在回过头来看,真是拉起了我人生后半段□的序幕。呃,好像又文艺了,那换个说法吧,没那个晚上我跟我媳妇儿注意是现任媳妇儿走不到今天。所以我有时候想想也该谢谢沈锐,知道自己不咋地,就自动自觉给合适的人让道,因为我有时候比较死心眼儿,没人搁后面推前面拽侧面踹,可能就一条道走到黑了。
我到现在也不清楚那俩狗男女什么时候好上的,别怪我说话难听,怪物能跟周航分手还是朋友,我觉得挺稀奇,反正要搁一人那么对我,又是结婚又是家庭暴力的,我不把他灭了就算发善心,包子说我不大度,我觉得冤枉,因为我毕竟没把沈锐弄死,确切的说我压根儿没碰他一根汗毛,所以他现在还可以和那女的恩恩爱爱,当然日子过得顺不顺那是他自己的事儿。可你要让我把以前的全忘了然后见面微笑还是朋友,对不起,办不到,我又不是玛利亚,王婆还跪地上求武松呢,武松不还是把她给剁了,这种美好的品德叫嫉恶如仇。
当时到底有多愤怒我真记不住了,就跟2012大洪水铺天盖地袭来似的,我那脑袋轰的一下,那是我第一次揍沈锐,我真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那时候要不是怪物拦着,我没准就把人揍死了,脑袋热的时候我下手从来没有轻重,所以也把怪物打得够呛。直到现在,我认识的哥们儿弟兄里也没一个说怪物性格好的,什么自恋,得瑟,傲娇,阴阳怪气,没耐心,顶多跳出来一个包子说他对朋友还成。呸!什么叫还成?他是那种把你当朋友就时时刻刻为你想的人,比如做装备的时候会想着要不要给你也做一套,有了好看衣服的时候会想着要不要留给你,虽然嘴上说不出好话,可行动在那儿呢,我那天把他的纯色羽绒服都快踹成印花款了,他愣是一声没吭。这叫对朋友还行?那世界上就没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了,包括上帝。
那天也是怪物第一次跟我实打实的说话,所谓实打实,就是不再抬杠,不再逗屁嗑,而是实实在在说说自己的事情。他和姓周的那事儿,说实话,让我挺震惊。不是说他也喜欢男人这事儿让我震惊,而是他能为了那个男的委曲求全那么久,让我震惊。那不是我认识的怪物,我认识的怪物从来只会把别人踩在自己的皮鞋地下,兴许手里还拎着个鳄鱼皮带,什么时候轮到他演苦情戏码了。
我的哥们儿很多,但从来没有怪物这样的。明明性格南辕北辙,可偏偏抬杠都能抬上几个小时,永远不愁没有话题针锋相对,然后都是同,都被人甩了,并且可以在大年二十九的晚上秉烛夜谈。后来我再想这段的时候,恨不得穿越回去拿锄头把我脑袋刨开看看里面到底是豆腐渣还是烂棉花,这么一完美媳妇儿搁我面前,我他妈怎么就不知道扑?!可实际上,我当时真的没动心,哪怕一丁点儿,都没有。我就是觉得温暖,觉得此时此刻有这么个兄弟陪着,真好。
每每想到这里,我又觉得挺后怕,因为如果我到最后都没稀罕上怪物,那么我可能这辈子都找不来一个这么让人舒坦也值得我好好供着的媳妇儿了。我不是怕错过他,而是怕连自己错过这么好的人都不知道,谁说无知是幸福,我倒觉得那是最大的悲哀,仅次于二……
什么时候对怪物动心的,我真捋不出来。
他在我家过年那几天吧,有可能。
我硬把他拉离宾馆搬到我家住的那时候,有可能。
我闭关一个人玩儿情伤他帮我……哦不,是找钟点工帮我收拾屋子的时候,有可能。
他给我做三分钟咖喱的时候,有可能。
他给我讲二鬼战荆轲的时候,有可能。
他去我家过正月十五的时候,有可能。
我开车送他去给母亲扫墓的时候,有可能。
……
那阵子我总觉得有个小手,不定时就出来挠挠我的心,有些痒,有些麻。当时还以为让沈锐搞得怒极攻心身体出问题了,现在想想,你妈就是一头猪给这么多机会也总该抓住一次悟了,结果我还不如猪。
然后就是从一朋友那儿听来,沈锐五一结婚。
我不想承认,可在一起那么久,感情不是假的,或许那王八蛋从来都没有,所以随时就抽了身,可我抽不出来,一生意上的朋友说我最大的毛病就是心眼儿太实,我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这都变毛病了,是我落伍了还是这个世界发展太快?
我去酒吧喝酒,潜意识里就知道怪物会来,他总是在我需要的时候出现然后给予我一些急需的东西,有时候是劝慰,有时候是开导,有时候可能只是他那个不太厚实的肩膀。那个晚上我喝多了,怪物也多了,喝高之前我真没想过要和怪物发生什么,可酒精一上脑,有些事情便不受控制了。我酒量可以横扫东三省,那晚是真郁闷了,所以醉得快,但醉也并不是烂醉,我知道我在做什么,我知道我抱着一个很美好的人,太温暖了,我舍不得放开。
但第二天早上,我就辶耍我宁可跟一陌生人酒后乱性,也不想那个人是怪物,没有做哥们儿做到床上的。可同时我又觉得这不是个大事儿,都老爷们儿,错就错了,也不存在道德层面的责任问题,可我忽略了南北的地域差异,怪物那叫一个小心眼儿,愣是跟我冷战了半个月,后来怎么和好的我又忘了,只依稀得出个结论――怪物其实不怪,也不难搞,如果非要找个比喻那就是像荔枝,看着粗糙磨手,一剥开,就是柔软的肉了。
其实那时候我已经把他剥开了,可我自己不知道。
直到怪物说他要回家,我也并没有什么感觉,父亲出事了自然要回,我还特殷勤的帮人家收拾这个收拾那个。结果怪物就像个平安符,他一走,我公司就出事儿了,那两个月忙得我脚打后脑勺,等终于闲下来可以看看俄罗斯的月亮,那月亮才慢慢变成怪物的脸。我发现我挺想他,当时觉得他是我所有哥们儿里最特别的,但具体特别在哪儿说不出来。我弄了网络电话,终于时隔六十多天又跟他唠上了嗑,我当时觉得腰不酸了腿不痛了浑身都有劲儿了,我想我可能真的把他看得很重,我想我应该去深圳看看。
我不喜欢深圳,到现在都不喜欢。那里对于我来说就像是热带。你能让非洲人去南极让爱斯基摩人去非洲么,每个人都有他适合生活的地界儿,那地儿不适合我,但我还是颠颠儿过去了,因为那里有凌飞。其实我不太喜欢叫他的大名,一叫就浑身不舒坦,有时候头皮还会麻,包子说这是一种很别扭的羞涩表达法,好吧,没什么不敢认的o(s□t)o
在深圳那几天很过瘾,玩儿得过瘾,热得也过瘾,所以离开的时候我属于尽兴而归。
但,怪物亲了我一口。
其实怪物从来都是直截了当的,无论游戏里还是游戏外,他喜欢谁就笑,不喜欢谁就皱眉,喜欢和你玩儿就腻一起,不喜欢和你玩儿就连搭理都懒得搭理,所以他亲我就是对我有意思了,我知道的。哪怕那时候脑袋是木的,潜意识里也是知道的。
包子曾不只一次的开玩笑,说你俩凑一起得了,没见过这么般配的。我没当回事儿,因为从哥们儿转对象不是那么好转的,这和演员转型一个道理,你演惯了欲女,再演玉女,就怎么看怎么别扭。而且,沈锐那事儿还没完全从我心里过去,这时候找上怪物,我觉得不厚道。
当时怪物看着我后退,我数来着,每数一步,我就想着他该转身或者说不定还会对我比划个中指,他干得出来那事儿。结果怪物转身之前,退了七步,并且大方的挥手告别。后来我想,那可能就是他的底线了,他是怪物,骄傲得像只花孔雀,他没办法低到尘埃里,为了谁都不行。
但我可以。
离开深圳的时候我是真觉得自己不会后悔,我向来觉得后悔是这个世界上最没用的事儿,哪怕对于沈锐,我都没后悔,可在怪物这儿破戒了。包子问我是什么时候想清楚决定放弃沈锐寻找第二春的。我想了很久,没答上来。我只知道从深圳回来没几天,我就开始抓心挠肝的想那张闪闪发光的脸,然后一遍遍模拟如果当时我把人搂过来回啃过去了会如何这一类的场景,我像个娘们儿似的磨磨唧唧翻来覆去地想我做的对不对,我甚至把两个人从心里提溜出来做了个对比,然后我发现,完全没可比性。他俩唯一的相同点就是都曾让我心动,但好像也有微妙的差别,我可以清晰找出来哪天的哪一眼看上了沈锐,但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喜欢上的怪物,感觉到的时候,那苗儿就已经生根发芽枝繁叶茂。
我喜欢怪物,这没什么不敢承认的,我只是不敢跟对方说,因为我害怕说完又没那个能力负责任,那不如不说。后来想想,那段日子我好像被琼瑶附体了,整天东想西想就跟自己是言情剧男一号似的,要不是那通电话让我听见凌飞在跟人开房,我估计我能自己跟自己意淫一辈子。
后来怪物问我,当时到底怎么想的,真一点儿没生气?这怎么说呢,自己喜欢的人跟别的男的开房,不生气那还叫老爷们儿么。但后来我坐飞机上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我可以生气的立场,甚至我当时觉得怪物是跟那个姓周的复合了,也没觉得这事儿怪物做的不对。没谁是欠谁的,合该为你苦守寒窑十八年,看上你,那是你福气,你不乐意,人家转身去找更好的,于情于理也挑不出错,说到底,你就是活该。
但想是这么想,我还是迫不及待就飞深圳去了。我觉得这是最后一个机会,
62、番外 大圣的花果山秘境 下
不是说表白了就行,而是必须争取,就真成炮灰了,我也乐意。我这辈子做不成琼瑶,我天生就是上梁山的料。
但怪物,比我想象的,还要心软。
你说我上辈子到底做了多少好事儿这辈子才能感动玉皇大帝派个怪物给我呢,如果有机会梦见前世金云海,我肯定要给他磕一头!
后面就不用捋了,过日子嘛,往一起努力就成了。连老花眼的爹都问我最近是不是恋爱了,我想我可能太过春风满面。其实我是个挺低调的人,但近朱者赤,贴着俺媳妇儿总归会进化的(o)/~
呼,困死。
今天晚上又得一个人睡了。
再挺两天吧,我估计他就该心软了,黎明的曙光在向我招手,铿锵地鼓励着,金云海同志,挺住。我觉得我会挺住的,毅力是我治媳妇儿的法宝,想下半辈子活得滋润,必须死扛。至于那些已经捋顺的肉麻回忆肉麻话,哪凉快哪呆着去吧。
媳妇儿可以宠,但不能惯。
我是谁啊?大圣,悟空,而且脑袋上没紧箍,不怕人念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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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番外 世上只有妈妈好 上
凌飞是被太阳晒醒的。
他最近经常被晒醒,因为金云海不知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上班前总要先把卧室的窗帘拉开,然后倾泻而下的晨曦光芒就不偏不倚正洒在床上。他向金云海抗议过这种损人不利己的恶习,但对方振振有词,说多晒太阳可以补钙,而且日光包裹着凌飞就跟神功护体似的,也挺好看。当然,最最充分的理由是你他妈回回都要被晒个仨小时以上才能蠕动着爬起来还好意思抗议?!
凌飞委屈得要命,难道意志力强也是缺点么_
包袱款款地投奔金云海已经整一年了,可偶尔凌飞在睡眼惺忪里还会产生片刻的恍惚,仿佛自己仍在深圳,仍然混吃等死的过日子,直到一个翻身,脸碰到另外一个人的枕头,才在熟悉的味道里慢慢苏醒。日子从没有过得像现在这般踏实明朗,于是他总怕好景不长。
金云海说你这是病,得治。于是经常天黑之后帮凌飞打针,完全不需要技巧,只凭蛮力就能让凌飞升仙。凌飞享受在金子下面化成一滩水的滋味,这事儿没第三个人知道,所以他不嫌丢人,有了快感就喊,高丨潮了就叫,偶尔金云海没那意思他都能把对方勾得欲丨火焚身。有一回干得太猛了,俩人几乎折腾到天亮,事后很有默契地一同消停了好几天,美其名曰,缓缓。毕竟奔四张的人了,张弛有度才是持久之道。
金云海说他像妖怪,凌飞喜滋滋地问,妲己?结果对方白眼一翻,蛇精,还是葫芦娃里那个。
于是日子就这么过下来了。白天金云海上班,凌飞就在家里鼓捣鼓捣期货啊股票啊黄金啊等一切可以足不出户折腾的东西。凌飞发现自己越来越懒,以前是懒得收拾屋子,现在则发展到懒得叫人收拾屋子,而金云海在这方面的不在意或者说纵容也助涨了这种不良趋势,包子登门做客几次,后就打死也不来了,说是怕带了什么叫不上名字的病菌害虫植物或者根本无法归类的物种回家造成生物入侵影响他自己家的生态平衡。
金子的公司现在越做越大,凌飞去看过几次,都是以公司重要出资人身份参与某些特别关键的会议,比如最近一次是公司筹划着三年内打开美洲市场五年内上市。金云海没正式介绍过凌飞,但全公司都知道只要这人一出现保准就是公司要有重大举措了,久而久之,各种传言风生水起――
正直版:总经理与那位明星似的神秘人乃大学同学,毕业后一个出钱一个出力打拼下这座江山,帅哥出资人有更美好更高级趣味的追求比如服装设计或者平面模特之类,于是一直将公司当成副业,日常打理全由总经理来,唯有重要会议其方才出场……
纠葛版:总经理其实是孤儿,刚出生就被丢在孤儿院然后让一对没有孩子的夫妇收养,哪知没过两年那对夫妇就生了个儿子,便是这位帅哥,也就是说这公司本来是人家嫡亲儿子的,不知总经理用了什么方法巧取豪夺来逼得人只能隐在幕后做个傀儡老板……
玄幻版:总经理创业之初曾十分坎坷,后去某深山老庙求得神灵相助,出资人便是那神灵派来世间的化身,说是出资人,实则总经理徜徉商海的守护神……
金云海还是从秘书那儿得知自己和凌飞的故事已经够写八百集国产电视剧了,当下桌子一拍,重拳出击――第二天,全公司员工收到人力资源部主管群发的辟谣邮件,内附凌飞简介及个人生活照一张。简介很简:凌飞,男,总经理夫人兼董事长。
凌飞知道这事儿后再去公司总想戴墨镜蒙口罩,要不是嫌难看他干脆就在脑袋上套丝袜了。他喜欢成为众人的焦点,但前提这成因得是他够帅够潮够拉风,而不是像肉联厂的猪一样被人吧唧在屁股上盖个钢戳_
凌飞胡思乱想了一通,终于结束了起床的恍惚状态,彻底清醒过来。穿上剪裁合体的居家服,凌飞给自己泡了杯咖啡端进书房,一边看着彻夜未眠的显示器上的折线图,一边考虑是该买进还是卖出,同时盘算着如果公司真上市了自己那些资金不知要翻几番,到时候就可以跟老头儿显摆去,看,你儿子多有能力~(rq)/~
说到老头子,前两天打电话的时候好像听着没那么中气十足了,凌飞琢磨着弄点上好的东北人参下次回北京的时候带过去,顺便找个好点儿的中医给老头儿调理调理,毕竟有过中风史,身子骨不比从前,其实他觉得最好是能找个贤惠的老太太给自己当后妈……
凌飞在两只苍蝇的缭绕间思绪飘远,一直飘了很久,直到玄关传来开门的声音。
金云海的房子隔音很好,几乎听不见外面街道的杂音,书房又距离客厅很近,门也没关,于是开锁声在一片寂静里就显得格外清晰。
凌飞有些纳闷儿地走出书房,客厅上方的钟正指在十一的位置,临近中午。金云海可没有回家吃午餐的习惯,但也没听说哪个贼是拿钥匙开门的,凌飞一边这样想一边绕过当着玄关的屏风,然后就看见了一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
熟悉是因为他见过,陌生是因为他很久没见了。
“阿姨?”凌飞努力在记忆里搜索对方的姓氏,未果,最后只能来了个统称。
金子妈提着一个很漂亮的食盒,好几层,仔细闻,还可以捕捉到些许让人垂涎的肉香。但金子妈的脸色并不像她手里的东西那么好分辨,只见她先是愣了下,秀气的眉紧蹙着,或许进门前就皱着,待看清凌飞后有一瞬的讶异,复又慢慢转成平和,将眼底几丝难以分辨的情绪盖住,女人终于缓缓露出温和的笑:“原来是凌飞啊。”
这个“原来”二字就很微妙了,微妙得凌飞都不知道怎么接= =
正常人这时候都知道先给对方阐述一下自己为什么在这里,比如“我正好过来出差借助几天”,或者“我家房子装修实在没地儿住”,反正只要别说你家被火星人入侵了总归可以找个台阶下,但凌飞能是一般人么?
只见他居高临下杵人家老太太跟前憋半天憋出来一句:“阿姨你怎么想起来给金子送饭了?”
作者有话要说:幸亏我们的凌少没说“我在这一年了咋都不见你送?”r(s_t)q
另外,虽然更得有点慢,但不要抛弃俺哈,原本打算一章搞定妈妈好,但实在龟速又不想让大家等太久,所以写了点就先放上来鸟~
另另外,番外应该会有四篇,秘境,妈妈好,地球村,琐事记,俺争取尽快平坑,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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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番外 世上只有妈妈好 下
金子妈很自然地把食盒递过来,凌飞特顺手地接过去,然后才听见对方说:“这阵子他忙得一直没着家,所以我这个当妈的想儿子这不就过来看看。”
“可金子上班去了没在家啊。”凌飞没说出口的是难不成您老还想效仿田螺姑娘轻轻的来轻轻的走挥一挥衣袖只留下满桌饭菜= =
彼时金子妈已经换上拖鞋翩翩然登堂入室,不过很快她就发现换与不换鞋在自己儿子家的地面上并无差别。
“你们都不收拾屋子的?”女人爱整洁的天性在金子妈皱成烧卖的脸上得到了精准印证。
凌飞刚要汗颜,却忽然有了一语惊醒梦中人的感觉,连忙顺杆爬到安全位置:“这不是我过来蹭住几天嘛,才给折腾成了这样,平时挺干净的。”一边说着,凌飞一边把散乱在沙发上的脏衣服团吧团吧丢到角落,末了招呼,“阿姨您坐。”
“哦,”金子妈挑看起来比较干净的沙发中段坐下,声音绵长而慈祥,“平时挺干净的?”
“呃,啊。”凌飞思绪一片空白,晕乎乎好像给拍花子老头儿摸过脑袋似的,直觉话锋不太对,可具体哪儿不对又想不出来。
“别老站着,”金子妈拍拍身边的地方,“过来坐。”
凌飞呆愣着踌躇三秒,果断转身:“阿姨你渴了吧,我给你泡点茶。”
凌飞忙不迭进了厨房,结果发现没热水,咖啡壶里倒还有点残渣= =
“我不渴,倒是你,还没吃饭吧?”
近在咫尺的声音从背后传进耳朵,像阵阴风,凌飞浑身一哆嗦,背后灵恐怖,会凌波微步的背后灵更恐怖t t
当然如果背后灵做得一手好菜就另当别论了~(rq)/~
“刚出锅没多久的,趁热吃。”金子妈走出厨房,把食盒打开,一层层取下来摆到餐桌上,然后冲凌飞招手,“傻站着干嘛,过来啊。”
凌飞咽咽口水,用意志力支撑着自己的矜持:“我不……不怎么饿,你这是专门给金子送的吧。”
金子妈笑笑,笑纹很浅,转瞬便消逝在微微敛下的眼底,声音很轻,恍若叹息:“都一样。”
凌飞吃饭的时候金子妈一直在旁边看着,时而慈祥,时而探寻,时而哀伤,弄得凌飞一颗心七上八下,好好一顿饭,愣是没觉出滋味。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但他怕是没办法近二者二。凌飞想,没有一千年,谁都修炼不来金云海的粗神经。当然,即便有了一千年,也要看慧根。
快吃完的时候,凌飞盘算着等下一定要记得洗碗,一定要记得_
却不想金子妈开始跟他聊天。
“阿飞,你结婚了吗?”
凌飞被一口米饭噎住了,努力半天才红着脸咽下去,然后咕咚咚喝了一大碗汤,方才顺溜。一系列动作结束,他再没可拖延的,只好抬头对着长辈绽开干巴巴的笑:“咳,还没。”
金子妈的表情很自然,无处不透着对晚辈的关爱:“怎么不结呢,你条件这么好。”
“哪有,”被夸就得瑟星人很想谦虚,但止不住嘴角上扬,好在头脑还算清楚,“那个,我喜欢自由自在的……”
“多大了还说孩子话,”金子妈说着像想起什么似的,“哦对了,我记得你好像比金子小两岁。”
凌飞愣了下,心说不愧是金子妈,这都二年多了吧还能记着:“嗯,是小两岁。”
金子妈没有马上说话,而是安静地过了许久,才轻轻道:“挺好。”
凌飞决定还是现在就去刷碗吧= =
金子妈是忙活到傍晚离开的。期间收拾了屋子,洗了衣服,逛了超市,包了饺子。当然凌飞是全程陪护的,比如金子妈擦玻璃的时候他就负责给替换抹布,逛超市的时候他就负责拎东西,包饺子的时候……等下,这个要重点说,因为包饺子的时候金子妈居然问凌飞,你会不?凌飞当时就木了,声音前所未有的正直,阿姨,你是认真的么?
好吧,事实证明金子妈只是随便问问r(s_t)q
金子妈果然如凌飞最初想的一样,轻轻地来,轻轻地走,没留下云彩,留下了饭菜。以及,那像变了形的烟圈一样,丝丝缭绕,久久不散,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氛围。
金子妈前脚走,后脚凌飞就给金云海打了电话。那头说手头还有点事,怕是晚上要加班,凌飞说行,你加你的,其实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就是白天的时候你妈来过了。
不到二十分钟,金云海就差点儿卸了自己家的大门,凌飞怀疑他穿墙走直线回来的= =
“这,怎么个情况?”凌飞也没在电话里说清楚,金云海以为回家就算不看见战后废墟也得是满目疮痍,哪成想新的破洞没有,旧的倒让人补上了,窗明几净,鸟语花香,要不是凌飞戳那儿,他还以为进别人家了呢= =
“就这么个情况。”凌飞努力用最朴素的语言还原事件真相,“你妈妈来了,然后收拾屋子洗衣服包饺子,再然后走了。”
金云海黑线:“那你都干啥了?”
凌飞实话实说:“陪着。”
“你还真出息。”
“我能挺住就够不错的了。”
话题,终于进入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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