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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放弃了一室一厅的电梯公寓,叶天瑾重新租的房子在离学校不远的一座居民小区,房子建了有些年头,外墙被雨水蚀得黄一块绿一块,不过社区发展得很成熟,设施齐全,交通也方便。老年人和抱着孩子的妇女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在树从下悠闲纳凉聊天。

    在叶天瑾的强烈要求下,秦岭搬去和他同住。

    过去的叶天瑾像一片雨后青翠的叶子,干净而清新。如今他身上那种细致洁净的贵族气质更像磨砺而成的美玉,从一言一笑,从举手投足间自然流露。看着他的时候秦岭总会心跳加速。

    叶天瑾想让他重新考大学,秦岭默然,他家没那么多钱。

    叶天瑾仿佛也看穿了他的心思,“你只管好好看书,钱的事不用心。”

    秦岭乍然抬头,敏感的自尊心被碰得生疼,他发亮的黑眼珠中隐隐闪出狼一般的犟劲,他不愿意依附叶天瑾,扭头狠声说,“我不要——”

    然而叶天瑾更快的抓住他的手,“要还的,我借你。”他弯起唇角一笑,眼睛在柔光中仿佛墨画一般,“虽然是我弟弟,仍是要还的。”

    叶天瑾细致的笑颜令秦岭怦然心动,他脸上一烫,条件反的低头看地板,手指不自在的抓紧了自己的军绿色帆布挎包带。

    他的自尊心很强,它不允许他吃喝拉撒都依附于叶天瑾,但疯狂思慕叶天瑾的感情强大到他宁愿让自己的自尊变成卑微的尘埃。

    早晨八点,叶天瑾从卫生间洗漱出来,看见桌上已摆着两碗放凉了的白粥,秦岭正端着咸菜从厨房出来。

    叶天瑾拉开凳子,在旧方桌前坐下,对着粥碗眯起眼睛笑,“原来我家有只勤劳的小蚂蚁!”

    秦岭腼腆的一笑没说话,心里涌起稠稠的甜蜜。

    “我去学校,大概下午四点回来。”叶天瑾拉开门,仔细叮嘱,“不要随便开门。”

    秦岭盯了他一会,终于忍不住说,“哥,我十八了,不是八岁!”

    叶天瑾也笑了,顺手关门,秦岭蹲在门后面直笑。

    清晨阳光洒进房间,很明亮,秦岭利落的收拾碗筷,将两只碗浸入水中的时候,久违的熟悉感便笼罩了他全身。

    将盆子里洗干净的衬衣挂上衣架,秦岭理平了衣襟,却像作贼似的,飞快在湿衣领处亲了一下。

    叶天瑾是他心中不染尘埃的天使,永远永远。

    在这里住了一个星期,秦岭每天做些家务,买菜煮饭,小时候独立惯了,这些事难不倒他。叶天瑾不上课的时候,也会陪他一起做,叶天瑾不会买菜,在菜场买东西从不挑,有一次买了两个空心萝卜回来,剖开看见四半干巴巴的花心大萝卜躺在菜板上。

    叶天瑾做家务也很糟糕,洗衣服只会用洗衣机,过去吃饭不是去食堂就是泡方便面。现在秦岭在家里做饭,他在家的时候也会帮忙。两个人挤在厨房,他却连打下手的机会也很少,秦岭全包了,他一般就站在旁边,看着秦岭麻利的洗菜切菜炒菜,然后没话找话的问一些先放油还是先放菜之类的白痴问题。

    但也只有在这个时候,秦岭才觉得高高在上的叶天瑾笨拙得特别可爱,他也才会发自内心的露出呲着两颗小虎牙的得意痞痞笑容。

    秦岭洗完衣服,又把房间擦了一遍才回自己的房间看书复习。他喜欢叶天瑾,也喜欢叶天瑾用过的每件东西。

    但是,叶天瑾呢......23岁的叶天瑾,即使没有女朋友,也应该......有恋爱经历吧。

    “今天做的是什么,好香。”叶天瑾一开门便闻见浓郁的汤味。

    “炖排骨。”秦岭把莲藕炖排骨端上桌,一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腼腆的笑。

    吃饭的时候,秦岭装着不经意的样子问。“哥,有没有女朋友,带回来看看吧。”

    这时他看到叶天瑾伸到半空的手僵了一下。

    “我忙。”叶天瑾平静的吃饭。“没有时间。”

    秦岭的心怦的震动了一下,这是......这是他过去常常用来敷衍孟小莲的话!!叶天瑾又它用来敷衍他!!

    一个奇怪的想法猛的跳进他脑海。

    叶天瑾也觉察到秦岭脸上难掩的兴奋之情,于是放下筷子,用询问的眼睛看向他。

    秦岭竭力压下内心的情绪,他装着吃饭低头掩饰。“没可能吧,难道没有喜欢的人吗。”

    他大胆的抬头直视叶天瑾的脸。

    他看见一瞬间,猛然撞上他直接目光的叶天瑾,表情果然有些古怪!

    “没有合适的,我也没时间去找。”叶天瑾笑笑,“我上班的时候再找——你怎么了,眼神这么亮。”

    “没有啊。”秦岭把一块排骨夹到叶天瑾碗里,赶快转移对方的注意力,“哥,我给你盛好汤了,再不喝就凉了。”

    叶天瑾点头,乖乖喝汤。

    秦岭偷偷看他,这一刻,他爱疯了叶天瑾。

    不可能!23岁的男人不可能没有生理欲望,也不可能对异毫无感觉。没有合适的,没有时间,没有空,全都是借口,这分明就与他敷衍孟小莲时一模一样!

    “我去洗碗。”叶天瑾站起来收拾桌子。

    “我来!”秦岭赶紧站起来抢过碗,痞气的歪着头咧嘴一笑,“你连洗洁都不知道放在哪里,去把菜放进冰箱就好。”

    水笼头哗哗的流着,秦岭浸在水中的手指微微发抖。

    秦岭几乎立刻就想当面问叶天瑾,你是不是不喜欢女人。

    该怎么开始,就这么单刀直入的问吗,“你不喜欢女人吗,我也是,不如我们在一起。”

    不行,这会伤害叶天瑾。秦岭徘徊着,内心斗争剧烈,他了解那种被暗火煎熬的滋味,说不出的秘密,道不明的难言之隐,有违正常人伦的感情让他曾经迷茫痛苦得无以复加。

    他并有这么问,而是狡猾的旁敲侧击,“哥,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怎么一直追问这个问题。”叶天瑾想了想,笑起来,“这我可不知道,不过一定会在三十岁以前。学校的恋爱不现实,工作的时候再说,其实我没什么特别的要求,只要她温柔体贴就可以,太漂亮不适合做老婆,再说我这种死板的格她们大概也会觉得无趣。”

    “不会的。”刚有的狂喜就像泼水的木炭,变成一堆灰烬。“我......去喝水。”秦岭拉开冰箱,往手中的玻璃杯中倒了一大杯冰水灌进喉咙,冰水沿着喉咙一直凉到胃,他怦怦直跳的心才像是稍微冻结一些。

    失望,像鸽群飞过碧蓝天空,留下一排淡淡失落的影。

    恬淡的日子一天天滑过。

    秦岭开始重拾课本,白天做家务、念书,做好晚饭后便去工作。他找了一份在ktv当服务生的工作,工资不高,但是离房子很近,他白天还有时间做家务和念书。叶天瑾虽然反对却也拗不过固执的他,只好勉强同意。

    晚上要凌晨一点才下班,如遇突发事件还会更晚,走在深夜的大街上,他常常想到过去两人宁静的岁月,然后孩子气的低头,露出愉快单纯的笑容。

    能够陪在叶天瑾身边,他的要求,仅止于此。

    “干杯!”十来个杯子撞在一起。

    桌上丰盛的菜肴在白炽灯下冒着热气,红烧鱼,山药**汤,红烧……

    因为叶天瑾被即将毕业时,他特地请了一天假和他们一起庆祝。叶天瑾也在厨房打下手,但却笨手笨脚的不知道做什么,被秦岭推了出去,命令道,“哥,去招呼同学。”

    “叶天瑾,看不出你弟弟挺勤快啊。”

    “多大了呀,这么懂事?”

    替叶天瑾庆祝的男女同学有十多个,秦岭坐在叶天瑾身旁并不多言,提到自己时他笑笑后又又腼腆低头。

    他不着痕迹的套他们的话,从这些人口中,他知道叶天瑾大学期间一直独身,没有花边新闻,只有喜欢他的人,他却从未对谁表示过好感。叶天瑾与同异都绝缘,只专注于书本,四年生活干净得像白纸,在□泛滥的大学寝室,他居然从来不看□。

    酒过三巡,微醺的同学们便开起秦岭的玩笑。

    “十八岁。”

    “小朋友长得这么帅,有女朋友了吗。”

    秦岭忽然噎住了,他镇定的瞅瞅叶天瑾却没说话。

    “在老家有一个。”以为他不好意思,叶天瑾笑着代他回答,然后侧头问他。“对了,怎么没见小莲来找你?”

    秦岭的剑眉不易觉察的皱了皱,眼珠一转立刻转移话题,弯腰拿出一只盒子,腼腆的笑着递过去。“哥,礼物。”

    系着紫色缎带的盒盖打开了,伸长脖子往里看的人群却怔住了。

    盒子里放着的居然是钢笔,整整齐齐的一百支一模一样的英雄钢笔。

    叶天瑾露出迷惑的神情,然后开心的笑起来,“......谢谢小岭。”

    秦岭毫不在意的咧嘴一笑,两颗小虎牙又尖又白,他并不解释,端起酒杯站定,“哥,祝贺你毕业。”

    你忘记了,没关系,我记得。小时候的我偷了你的钢笔,当被你拉进房间里时,我哭着说,我会买一百支赔你。

    许多玻璃杯在灯下快乐的撞在一起,“叮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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