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第101节 游戏人生(下)
第101节游戏人生(下)
心痒不已之中,就会偷偷下炕,蹑手蹑脚地摸黑来到柜边,从柜顶上取来那个寄托了我无数渴望和梦想的小匣子,再次钻入被窝。为避免让父母发现,我不得不用被子蒙上头,耳对着微型喇叭,用只有自己一人可以听见的音量去听。
听的次数多了,就忍不住想干点事情,干什么呢?就是也想听听自己点播的歌曲,一来是为听,二来是想让自己的名字上上电台,让主持节目的女士念念。心里蠢蠢欲动了几次,就进入了实施阶段——给栏目组的主持人写信点歌,但无论写多少次信,都始终听不到自己所点的歌被播出,更没有听到自己的大名被念出。
心想,是不是一个人的力量太有限,愿望不够代表性,不足以引起主持人的重视,因为凡那些被播的歌曲,都是多人点播、众望所归的结果。为早日如愿以偿,我在班里号召了十来个与我爱好与愿望相同的好友,进行了一番大张旗鼓的联名点播。
不仅名字一写一串,为增强影响力、号召力,还想了一个自认为不错的奇招,就是点播时这一组人的地址用当地的,用真的,那几组则用假的,假冒成陕西、山东或河北等地的。这样,同样一首歌,至少就有分别来自不同地方的四五拨人联名点播了。我们都高兴地认为,这个办法好,肯定能凑效,但随之而来的结果却又一而再、再而三地让我们大失所望,无论那个台,都从来不播我们所点的歌曲。虽一次次失望,但大家却又实在想不明白其中的原因,觉得电台的女主持人太不尽人情,似乎是看菜下碟,瞧不起我们这些孩子们。长大以后才明白,我们的伎俩太拙劣、太天真,看一下邮戳,就能立马识破,但那时的我们,根本不懂这个,总觉得那种假造得是多么天衣无缝!
我不仅善唱,还更善模仿,唱歌的时候,不是用自己的嗓音唱,而是完全模仿原唱歌手的音调来唱。我这种与生俱来的超强模仿能力,不仅能模仿男声,如蒋大为、李双江、张明敏等,甚至还能模仿女声,如朱明瑛、殷秀梅、陈琳等,且模仿得极像,足可以以假乱真。时隔多年,我想,如果那时能将这个天赋作为一项特长发展下去,没准现时名噪银屏的李玉刚还李玉刚。这种令人称奇的怪活儿、绝活儿,使我周围时刻都聚着一群喜欢唱歌的歌迷和粉丝。那时,我足足会唱一百多首歌曲,拥有一个厚厚的歌本。这歌本更吸引人,俨然是同学间争相借阅和摘抄的“红宝书”。遗憾的是,我少年时的如此天赋居然没有自我发现,更没有机会得以发展,而是在不知不觉中一步步退化,直至被完全磨灭。
玩儿,是人的天性,更是孩子们的主要特征。玩儿,本身并没有错。玩儿,应该是生活的一部分,但若将其作为生活的主题,作为生活的唯一内容,就是大错特错。但那个时候的我们,哪里分得清这些呀,我们还以为,一辈子这样玩下去也未尝不可。于是,上课时,要么身在曹营心在汉,一心向往着玩儿,要么干脆逃课,偷偷跑出去玩。而一旦下了课,就更不要说了,马上就能全身心地投入到热火朝天的玩儿中去。直至后来连教室也不想进了,进去也听不懂,还不如一门心思地专事玩乐呢。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挎着书包离开家后,不是去学校上学,而是偷偷跑到野外,疯玩儿去了,玩到放学时再随着那些从学校出来的孩子们回家。
学校管理很松,仅在初一时候管了我们几下,之后就再也不管了,想学就学,不想学拉倒,从不将我们的不良表现向家长反映。即便想反映,也没法做到,当时还没有现在如此便捷的通讯手段呢。“今年欢笑复明年,秋月春风等闲度”,在这种不受任何约束的逍遥自在中折腾了整整三年,武术虽没什么长进,歌也没唱出个啥名堂,但大好时光却被浪费殆尽。临近中考时,才一下子慌手脚,才后悔不该浪费那些无比宝贵的光阴,不该成天混日子,胡闹三年,一无所获。
这年中考,总分450分的七门功课我只考了126分。这样的分数,足以说明我的水平有多差。但究竟差到什么程度,若用量化的方法来说明,恐怕更形象、更准确。初中物理有个欧姆定律,用公式表达就是i=u/,但等于什么,u等于什么,我就不知道了,连最基本的去分母方法都不会。这年是一九八五年,我已经很大了,学业差,但个子却忠实地继承了父亲的遗传,长到了一米七五。
此时,农村人的生活水平已有了大幅改善,家家户户一日三餐都吃上了白面馒头。与生活水平提高相对应的是,农村人对孩子的学习比过去有了很大重视,我所在的那个村子已有不少人考上了大中专学校,永远地离开了农村,当地人把这种现象称作“脱龙(农)皮”。对祖祖辈辈面朝黄土、头顶烈日的农村人来说,这可不是件小事,这是一件极其光宗耀祖、改门换户的大事情,也是世代务农的农家子弟们成才成功的唯一捷径。我那点可怜的成绩,把父亲气得火冒三丈,大骂了好几顿,都不解恨。即便不骂时,也处处给我脸色看,尤其是在我端起饭碗吃饭的时候,脸色更是难看到了极点,好像恨不得抢去。
其实,他骂也是瞎骂,骂词中毫无技术含量。我始终记得,跟别的家长一样,多年来他从未过问过我的学习。之所以一下子重视起来,也许是受别人家孩子考上大学这一事实的刺激,才大为震怒,大骂我败家子、白吃宝、不成气货,白花了他的钱。父亲的训斥,使我初有了一点自责的感觉,觉得自己的确白花了他的血汗钱。从小到大,家里经济条件就不好。土地承包前,和所有的农村人一样,父亲一年四季忙个不停,也挣不了几个寒酸的工分,自然也就没几个钱可花。
逢年过节,我、弟弟,还有妹妹,三兄妹很难有从头换到脚的新衣服。有了新上衣,裤子就只能将就,而有了新裤子,上衣也同样只能将近。初中以前,我和弟弟连秋衣都没穿过。夏天不穿没事,也用不着穿,但冬天不穿就很遭罪。没有贴身秋衣,棉腰(棉背心)、棉袄、棉裤直贴着肉皮,很容易往进灌冷风,起不到保暖的效果。但这还是其次,最难受的是玩耍时身上一出汗,汗水就会直接渗进棉衣里。棉衣有棉花,不易干,这样浑身就湿漉漉的,像穿了件湿衣服。而汗干了以后,衣服又变得又硬又光,像冻塑料纸似的,很扎皮肤,厉害时甚至能把皮肤扎红、扎疼。晚上睡觉时,脱下来放在那里,没什么感觉,但到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就一件也没法穿了。所有的衣服,都变得又冷又硬,尤其是那件最贴身的棉腰子,纯粹成了冰凌衣服。
不要说穿了,看着就忍不住打哆嗦,没有足够的勇气是不敢往身上穿的。这样,父母总是先于我们起床,把地上那个小铁炉弄着,将弟兄几个的棉腰子轮流烤热,让我们趁热穿上。不仅没有秋衣,三年级时候了,我还没有裤衩穿,这年春节前夕,大姑的大女儿——我的大表姐从yz市来我家作了几天客,临走时把我带到了市里,说让我这个乡下人去大城市过个年,吃点好的,见见世面。在大姑家里,第一天晚上睡觉时,我说什么也不脱衣服,穿着棉衣就钻进了被窝。大姑、大姑父、两个表姐、两个表哥,众人都很纳闷,忍不住都劝起了我,让我脱了衣服再睡,否则就睡不踏实,但谁也劝不动我。最后,还是大姑聪明,她哈哈大笑着给我找了一件裤衩,才使我脱掉衣服,钻进了被窝。这年我已十岁,确切地说,再过几天就要十一岁了,但直至此时,才有了自己的第一件裤衩,但还是别人给的。现在想来,我甚至觉得,也许只有在那一时,才明白,人是要穿裤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