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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冬小记 作者:易道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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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冬小记 作者:易道离经
”
楼千弦咬紧嘴唇,意思是谁也别想攫开他这张嘴。
洛蓝意味深长,又问,“打赢了吗?”
楼千弦腮帮子一酸,吸了下鼻子,蓄了一眼眶泪水,几不可见地点点头。他看了看自己的满手脏污,又看了看洛蓝的白净指尖,哽咽着嗫嚅道,“我能握你的手吗?”
洛蓝眸中映照出邋里邋遢的少年,楼千弦目光殷切,洛蓝之于他,便等同溺水者手中的浮木,较之他的生命还沉重。洛蓝摇头,楼千弦眼瞳紧缩,脑中一片空白,他浑身发凉,受伤地收回了手。
然后那鲜衣少年倏地弯身过去,将陷入深渊的小少年抱了个满怀,紧贴着不留丁点空隙。
楼千弦深埋入洛蓝颈侧,不可置信地瞪大双眼,晨曦般和煦的暖意渡来。洛蓝扶上他的后脑勺,二人鬓发交缠,遂不分你我。清冽的声音同温润的气息绽开在楼千弦耳畔,“谢谢你。”
第5章 第五章
三月,城春草木深。
自打那次冲撞以后,楼千弦便不再到书馆治学。贾兼贺先生顾念楼千弦的才学,而同窗一开始虽是忿忿不平,向贾先生打探清楚后,方知道洛蓝同楼千弦的羁绊,懊悔不已,故二者屡屡来函探听楼千弦的伤势,以及他何时重回书馆,然而楼千弦心意已决,所以这些书信无一不被洛蓝打发掉。
与此同时,洛蓝开始亲自教习楼千弦。他活了非常长的岁数,见多识广,学传渊源,传授给楼千弦的知识门类丰富繁杂,囊括却不止于四书五经六艺。除了明确分类的经史子集,洛蓝偶尔还会教给楼千弦许多民间风俗同处世的道理。
“把腰挺直。”洛蓝翻身上马,绕过楼千弦的腰腹,握住缰绳,轻轻一收,马匹的前腿瞬间悬空,仰天嘶鸣,引来按上一阵颠簸。今年春早,楼千弦的身量开始拔高,正是长个儿的趋势,反观洛蓝,模样并无多大的变化,仍是那十一二岁的稚儿的相貌。那小胳膊短腿的,把楼千弦拢在怀里略显勉强,两个人靠得格外地近,和煦晨曦的映照下,界限越发模糊,仿佛融化为一体。
“别紧张,肩膀放松,脚踩稳镫子。”说话间,洛蓝的气息喷薄在他耳廓上,痒痒的。马匹受控,情绪慢慢平复下来,踏步前行。洛蓝身上散发着一种令人心安宁静的气息,楼千弦沉默了半晌,终于将久埋心中的疑问说出。
“你那时候,为什么会出现在海上?”楼千弦声如蚊呐,思想经过一轮激烈的斗争,气急败坏地一股脑把疑问统统抛出来,“你为什么会救我?”
洛蓝沉吟片刻,沉默不语。楼千弦深知他的连撒谎的劲儿都懒得使,一时心急,他蓦地侧过头想去看他,两人的脸颊几乎贴在一块儿,他这般动作,嘴唇不可避免擦过洛蓝的脸颊。楼千弦一紧,忙把脑袋摆正,耷拉肩膀,语气充满了沮丧和失落,“不能告诉我吗?”
“我恰好想去看看这婆娑世界罢了。”
这招对洛蓝非常有效。楼千弦狡黠地想道。
“还有呢?”楼千弦追问。洛蓝抿嘴笑了下,双腿一夹,马匹猛然奔腾起来,楼千弦忙弯身适应奔走的速度,良久才意识到让洛蓝奸计得逞了。
正如洛蓝所言,他的确对这大千世界星兴味十足。洛蓝完全稳住楼家整条的进出口产业链以后,楼千弦偶尔会托人从英国捎来一些科普杂志同经典读物。有朝,楼千弦正在书房等待洛蓝的到来,现状书和笔墨被他挪到案上一隅,面前摊开一本精装小说,正看得入神。
一缕秀发从鬓边滑落,闯入楼千弦视线的余光中,他像被踩到尾巴的小兽,猛然仰身,冲击力过猛的缘故,椅子前腿被跷了起来,膝盖狠狠顶撞在案底,轰隆一声,楼千弦匍匐在案上,痛得直不起身。
洛蓝波澜不惊的面容看不出悲喜,他捏住书籍的一脚,试图抽出,楼千弦却像干了什么亏心事,下意识压住精装书,敌不动我不动。洛蓝半眯着眸子,楼千弦突然觉得他这个神情有些熟悉。
以前他在英国念的小学,校舍选址面积十分辽阔,红砖主建筑后面是个休憩的花园,园中草木扶疏,白色碎石砌成的小路弯弯的,穿过微隆起的茸茸草坡,一直延伸至三层高的喷水池前。水池四周有街灯耸立,羊皮卷色的方块地砖,衬得灰白的喷水池尤为瞩目。
水池中央是个古希腊风格的雕塑,花季的少女,随风飞扬的纱裙,丰腴的双手虚捧着斜顶在肩头的瓷罐,湍急的流水淙淙地飞溅而下,顺着少女裙摆的曲线汇聚入池中,一刻不止的涟漪下是无数闪亮的铜币。
这里不成文的规定,水池里所有的铜币,尽数属于这幢校舍的守护人——
“喵呜~”
摄入眼帘的是洛蓝如画的眉目,脑海中萦绕不止的,却是猫咪在阳光底下舒展懒腰,舔舐粉色肉球时发出的甜腻调子。楼千弦捂住了脸,仿佛遭受重击一般蜷缩着,败下阵来,洛蓝如愿得到了他感兴趣的图书。楼千弦霎时蔫不拉积的,挨了训似的,“抱歉,我下次不会了。”
洛蓝定了定神,飞快地翻阅着手中的精装书,偶尔掀到精美的插画,目光会停留得更久一些。半晌,他一手握着摊平的书,内页朝向楼千弦,另一手轻轻点了点那细密如织的西洋单词,说,“教我这种语言。”
顺利成章地发展成这样的局面。
合上一册线装《国语》,楼千弦把文题撰抄完毕,抬眼便对上洛蓝半带几分殷切的目光。他把宣纸叠好,腾出座椅给他,同洛蓝一瞬交换了师生身份。楼千弦将一支铅笔交给洛蓝,手把手教他握笔,这提供给楼千弦一个绝无仅有的机会端详洛蓝的手。
洛蓝手指纤长,指节并不突兀,故而手指的线条尤为流畅。他的皮肤细腻白皙,隐约能看见皮肤下面淡色的血管。众所周知的,即便是握笔这种不费劲的动作,长时间还是会在手上留有痕迹,或许是神体的缘故,洛蓝温润的掌心干净得很,楼千弦寻摸了大半天,一无所获,不见半个薄薄的茧子的踪影。
初始入门是认字母。洛蓝照葫芦画瓢,将楼千弦临时制作的字母表誊抄了一遍,心中有了梗概。随后按部就班,学习单词拼写、英文发音同基本文法。洛蓝平日里话语精简,唯有在楼千弦给他上课,学习语言音调时,话会更多一点。
淡色薄唇开开合合,偶尔投来的疑问目光,俱让楼千弦心灵悸动不止。楼千弦有些庆幸,那些对同龄人来说枯燥单调的基础课程,他无一不耐心听进心中,并且将之精通掌握了。
词汇量还未达到阅读水平时,洛蓝会请楼千弦为之念书。先一句原文,后一句译文。他似乎对书籍并无特定嗜好,一般是楼千弦正在看什么,他便听什么。不过,据楼千弦观察,洛蓝对某个段落、某个情节、或某个概念感兴趣时,总会轻微耷拉眼皮,稍作沉思。
楼千弦收敛心神,俯身攥住洛蓝的手,牵引笔尖在一个时间词下方,从左到右刮出一道横线,“这个是关键词。”洛蓝落笔稍顿,很快便掌握了窍门,楼千弦顺势把下巴搁在洛蓝发頂,凝神看了一会儿,肩膀突然一矮,洛蓝下意识别开身子,微凉的嘴唇不偏不倚印在他软软的耳垂上。
“这是奖励吻。”楼千弦圈住洛蓝的脖颈,整个人的重量依附在洛蓝背后,沙哑的声音从头顶传来,“我母亲以前总是这样对我做的。”
“洛蓝,你不会像他们一样离开我,对吧?”
这一落笔施劲过甚,尖锐的笔尖啪地碾碎。
初夏时节,楼宅收到了一封正经八百的拜帖。
齐叔看着拜帖上的落款,瞪大了混沌迷蒙的双目,不大一会儿,干涸的眼眶变得通红。他疾步奔向书房,徘徊踱步,按捺住兴奋的心绪,跺跺脚,才毕恭毕敬敲响书房的门,得到允许后才颤抖着佝偻的年迈躯体,双手将拜帖奉上。
落款人,是楼千弦的亲叔叔。
楼千弦对这个叔叔留有不寻常的印象,但他从未亲眼见过这名传闻中的叔叔。他对这个叔叔所有的了解和认知,都是来自他父亲愤慨的片言只语之中。叔叔叫作楼青衣,是父亲仅有的血浓于水的亲弟。
楼青衣年轻时长了副温润如玉的容颜,可惜骨子里的性子落拓不羁、狂放粗野。他本来业已同青梅竹马约定好白头偕老,厮守终身。好景不长,一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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