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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显风流第44部分阅读

      晋显风流 作者:肉书屋

    晋显风流第44部分阅读

    白。

    谢道韫沉默,半晌后微微叹了一口气,有些无奈的道:“现在的问题是,我根本不知道你们这家店铺是做什么生意的。只让我见见店铺的门面,就希望我砸钱进去,这样的事情似乎并不符合道理。”

    “只是小生意罢了,”每次说起这些事情,梅三郎的眉角都会流露出一丝淡淡的疲惫,“不管怎么说,双方都有好处可拿的。”

    院外又传来几声护卫的喧闹,谢道韫看了看那面,将军刺收回袖口,道:“那三个人,你有没有什么意见。”

    “三个小人物而已,何必费心。”

    梅三郎的语气平淡,谢道韫闻言却微微蹙了蹙眉。

    一个不顾手下生死的人。谢道韫深深的看了梅三郎一眼,心想,这位估计是连自己的生死都懒得顾及的主。

    有脚步声向这间房走来,谢道韫转身走向窗子,低声道:“夜深了,睡吧。”

    “好。”梅三郎微笑着看她的背影,“我等着天明。”

    ……

    ……

    除了谢道韫与梅三郎,没有其他任何人知晓那夜那房中的那场谈判。

    王府虽然乱了一整夜,到最后直直惊动了会稽当地的官府,但在动用了许多人力物力后,还是没有人查找到关于那夜的任何线索,最终只能不了了之。

    “郎君动用了贴身的弩机。”海涛天将重新装好弩箭的弩机递给梅三郎时,终究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嗯。”梅三郎连眼睛都懒得睁开,“闲着无聊,试着玩了玩。”

    这样的理由显然十分缺乏真实感,海涛天哑然了半晌,却也明白了帮主的意思,将心中那一丝疑问强忍了,不再多问。

    胖子被圈在了谢府里,虽然在梅三郎的沉默下,没有人会再次追问那夜的事情,但风头之内,谢道韫还是保持着自己故有的谨慎。

    更何况,胖子从来都不将这种意义上的软禁当做苦恼,反而很是满意身在谢府之中的生活,觉得吃了就睡,睡了就吃的生活,竟是如此的美好。

    谢道韫也终于在胖子的帮助下开始了内功的修习。虽然是有生以来第一次接触内功,但谢道韫前世对人体了解颇深,这或多或少的对内功的修习有所帮助。但毕竟是讲究循序渐进的东西,还是要积水成渊,不可求速成。

    按照胖子的说法,他从七岁起开始练习内功,至今已有二十载,算是有了小成。

    其实内功的心法说来说去不过是三百余字,即便是将其翻译成现代汉语,也最多超不过五百字。可就是这简简单单的几百字中,却记述着一种颠覆过整个人类社会的研究结论,其分量不可谓不重。

    毕竟修炼是一件需要隐匿的事情,所以谢道韫只能在夜深人静后再摸入胖子的房间,请教一些入门须知。

    “只是入门的时候需要注意些,大概十天半个月后,巨子便可以不再过来。因为不论是修习到哪一个层次,修习的法门是不会改变的,唯一改变的只是自己身体的经脉宽度。”胖子用肉嘟嘟的手指挠了挠耳朵,声音依旧尖锐着,“若将内力比作水流,那经脉的宽度便是水道。只要水道越宽,能够在一个时间内调用的水流便越多,力量自然越大。”

    “这么说起来,内功的修习连天分的差距都不存在,唯一依靠的,只是勤奋二字而已。”谢道韫摇了摇头,发现一件神乎其神的事情被剖根究底之后,竟然可以变得如此简单。

    ——

    (这几天忙得头发晕,睡眠不足,全靠茶和咖啡顶着。但这章码起来感觉还蛮舒服,希望大家看的也舒服就好。

    这章算是补昨天的,今天的两更应该是在十二点和晚上七点半。)

    正文 第三十章 小轩窗内谁人语

    鞠躬感谢wxxyaya、三猫头儿的粉红票票~

    ——

    平静的日子总会过的很快。

    自那夜事了之后,整个会稽都平静了下来。

    百姓们终于从正月的气氛中完全的解脱出来,开始为生计而劳苦奔波。王府中的某位女子又开始安心的刺绣,慢慢的勾织着一张看不见的网,以及她所渴望的阴谋。后院的那位住客有时会看看左手旁的弩箭,默默的思索着什么,却又有些不得章法。盼兮沉默的伺候在身旁,像往常一般,焚香弹琴,风雅异常。

    踟蹰又踟蹰,盼兮终究是开了口:“听人家说,葛稚川葛仙翁如今就在会稽谢府住着,夫君这几日身子不大好,不如……”

    梅三郎闻言并不回话,他知道这几日王府中的司马方与王凝之往谢府跑的勤快,但他并没有加入这个行列的想法。

    盼兮见梅三郎不发一言,终是讪讪的低了头,轻咬下唇不再说话。

    梅三郎用眼角的余光看着她的面容,心思有些杂乱无章。

    此时,司马方和王凝之已经上了牛车,准备“护送”教书先生去谢府讲课。二人坐在同一辆牛车中,忽视一笑,司马方也会拍一拍王凝之的肩膀,说上一声“努力”。

    都是一个院子里生活着的人,王凝之的心思司马方又如何能够不知道?只是王凝之与司马方有些不同,后者毕竟是婚约在身,姻缘已然定下,只剩下最后纷繁复杂的程序。但王凝之的目标,却还仍旧仅仅停留在初步的行动里。

    在谢府上,司马方曾经瞧见过王凝之鼓起勇气向谢道韫打招呼,但最终结果不过是谢道韫随意的一礼,旋即离开,只留下一脸紧张到通红的王凝之。

    “王谢两家世家同好,若是王兄真的有心,何不知会一下建康那边。”几次这样的事情之后,司马方终究是有些看不下去,开始给王凝之出主意。而听到了消息的谢道菱也曾经将谢道韫请到自己房中喝茶,有意无意的说起王家、王凝之、婚配这几个敏感词,但在这方面神经粗条的后者几乎完全屏蔽掉了这些信息,这也是因为她最近正一门心思的扑在内功修炼上。

    对于这样毫无技巧的修炼手段来说,唯一的进身条件就是勤奋,一遍又一遍的通过呼吸的法门,对自己的经脉进行拓宽的冲刷,也让那水滴般的内力在丹田处慢悠悠的集结。

    这样的速度的确很容易将人逼疯,但谢道韫自问自己的性子要比这内功要变态的多,所以并不如何畏惧。

    若是换做寻常人,在练习了二三十遍功法,却发现自己身上的内功并无多少加成,经脉也没有被拓宽多少后,都会产生不小的倦怠之意,甚至会直接放弃。即便是有毅力的人,也会在五六十次后开始怀疑自己所行走的这条路,开始梦想某种捷径。

    但谢道韫毕竟是谢道韫,她在毅力上的坚韧程度实在是令人咋舌。而在她眼见为实了两名强者之后,她便也不会再质疑自己所修习功法的正确与否,只会一次又一次的练习,除了其余必要的活动,几乎从不停止。

    正是在这样的习惯下,最初几天需要旁人指导的日子极快的过去,原本的十天被压缩成了四天,就连胖子都开始无可奈何承认,谢道韫练起功来,活像一个不知疲惫的疯子。

    谢道韫只觉得自己像是回到了前世的某段时光,那时候的自己只是一天又一天的接受着各种训练,极枯燥乏味又偏偏危险横生。若是相比起来,那时候的训练才能被叫做残酷,才能将人逼迫到极致。与其相比,如今的修炼已经轻松很多了。

    除了日常的吃饭、睡觉、习字、讲学外,谢道韫几乎将所有的其他时间都用到了修炼上,也正是这样的努力,才让她达成了现在的结果。

    只是如此一来,司马道福却是郁闷的可以。她来到此处躲避是最根本的缘由,但她拜师的心思仍是没有淡下去。如今住在谢道韫房中,原本想着可以近水楼台先得月,谁知自己每天一睁眼就见谢道韫没了踪影,而等到谢道韫晚上归来时,她也已然进入了梦乡。

    几日下来,别说是拜师,就连正常对话的语句数量,怕是都没有每日嘘寒问暖的郗氏多。

    不过好在有谢玄在这里,多多少少还能陪她一陪。只是两个互相看不上对方武艺的小屁孩儿经常剑拔弩张,即便最终不会真的有伤风度的动起手来,也会互相对坐着大眼瞪半晌的小眼。

    由于谢道韫的房中忽然多出一个人来,青杏儿和菡萏的工作就有些忙乱不开,临时借了林氏身边的小丫头帮忙。依照林氏温顺的性子,自然不会推辞什么的。

    “菡萏姐,你的婚事可定下来了?准备什么时候操办?”刚被借来帮忙的晴儿笑嘻嘻的凑趣道:“老人们都说菡萏姐你是个有福气的,打小就伺候在小娘子身边,也算得上是锦衣玉食了,如今宋郎也是才貌双全,人又温柔,这样的好郎君,上何处找去。这种事儿一辈子只一回,可一定要细选日子好生操办着。依我说呀,菡萏姐你在咱们府上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到时候一定要把各院的管事儿,差不多点的人物都请来,那样才热闹。嗯,小娘子肯定也会去捧个场,没准儿主母还会打赏什么的那”

    菡萏被打趣的红了脸,瞪了菡萏两眼,硬装着威严,道:“谁教的你这般没大没小,倒是敢拿我玩笑。这种事情自有长辈们操持,咱们做小辈的,有什么可烦心的?再说了,如今府上又不止咱家小娘子一位,另一位娘子可是与王府的世子爷订了婚了,估计这婚期也不会太远。咱们做下人的,哪有更主子争脸的道理。什么酒席之类的,随便意思意思也就是了。”

    这些话都被菡萏用极小的声音说出,依照她的性子,她能说出口就已经是难事了。可是说到最后,她自己也觉得心中有些空落落的。就像晴儿说的,这是一辈子只有一次的事情,一辈子也只能得那么一个人……

    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呢?其实菡萏自己也有些说不清道不明,她只知道从他们合府搬到晋陵之后,平日间便总会见到那么一个有些清冷又熟悉的身影。

    菡萏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宋清玉的情形,那时她正准备出府采买,从侧门出去后途径正门,便看到一名男子正在门外,欲求见谢府君。

    一天到晚来求见谢府君的人极多,无疑是为了得到府君的一句赞,将养名声罢了。所以太守府门前的护卫也已经极不耐烦,再加上谢奕本人的懒散,便想着找个借口随意打发了。

    “府君不在,这位郎君请回。”守卫们极为冷淡。

    宋清玉碰了钉子也不恼怒,只是淡淡的道:“我方才刚刚见到府君回府,如何能够不在?”

    守卫有些尴尬,又道:“即便在,府君也不会见你的。你是王谢子弟么?你是顾陆子弟么?既无郡望,又无名声,府君怎能有闲工夫见你?”

    在奚落之下,宋清玉却是脸不红心不跳,依旧冷冷清清又温润如玉,“我无门阀,我无世家,出身的确卑微。但我十六岁为中正官评为七品,如今求见一方太守以自荐为椽吏,有何不可?汝为府君乎?府君未撵我,你缘何撵我?”

    守卫被说的尴尬,一时间吱吱呜呜,又害怕真的得罪了太守府未来的椽吏,便换了脸色,让宋清玉稍待,自己进去禀报。

    宋清玉微微颔首,未有张狂之态,未有傲慢之姿……

    从那以后,宋清玉进府为椽,菡萏便开始有心无心的注意起这个男子来。偶尔碰面的一次寒暄都足以让她暗地里回想八九十遍,偶尔听到旁人在背后议论他时,又会充满顾及的不参与到其中,可偏偏又忍不住去听。若是听到有人说他好话,她便会为之欣喜。若是听到有人说他不好,她便会狠狠的瞪几眼那人的后脑勺,面色也会莫名其妙的发红。

    这样的心思让菡萏自己也影影绰绰的明白了什么,见父母也开始张罗起自己的婚事,有意让说媒人与府上的管事联系联系。

    “小郎君房里的红樱都许给了大管事的儿子,咱们家女儿怎么也不能比她差了。”

    听到父母背着自己商量起这些事情来,菡萏的心中不免有些心焦,有了些小女儿家的惆怅。

    只是辗转至今,终算是修成了正果吧。双方的父母都已经同意下来,甚至还已经互相叫起了亲家。

    每次听到父母偷偷的赞起宋清玉的好时,菡萏都不免面色通红。她知道自己是幸福的,尤其是比之心中早有牵挂的红樱。

    “菡萏她,终究是个不错的姑娘。”

    她曾经无意间听到过宋清玉对自己的评价。那时小轩窗,一人坐在窗内,一人立在窗外,有月,有风。

    菡萏脸红,蹑手蹑脚的逃离开去。

    这话的说者意兴阑珊,听者幽幽南山。

    ——

    (呼~好不容易赶上了时间,想找个清静的地方码字的确不大容易,索性终究是码出来了。看看时间,还没迟到,还好。最令影子欣慰的是最近虽然忙乱,但是码字码的还算顺心,应该不负众爱妃~嗯嗯~

    现在去吃口饭,回来继续,努力)

    正文 第三十一章 这烧钱的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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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兴有一个习惯,每天早上他都会去城中最大的酒肆吃早餐。

    这个习惯并没有什么特别,几乎每一个游手好闲、家境又不错的男子都会采取这种消磨时间的方法。但李兴打心底不适应,他仍旧不明白,为什么有人喜欢当这种冤大头。

    因为是常客,李兴今早一进门便得到了极为殷勤的招呼。仍旧是二楼第三个靠窗户的位置,仍旧是一碗豆花、三根油条、两张刚刚烙出的馅饼。酒肆的小厮点头哈腰的应下,也不唱菜,而是蹬蹬蹬几步转身下楼,跑到街角去买东西去了。

    酒肆就是酒肆,又哪里会有这些东西的存在?所谓早餐,不过是小厮帮忙跑腿罢了。

    只是跑堂的小厮的确手脚利落,从街角到酒肆怎么也有三十余丈的距离,小厮全用跑的,一碗满满的豆花却能端的七平八稳,不洒出一分。可想而知,他必定是做惯了这种营生的。

    若是自己在外面买,一碗豆花一文钱,三根油条一文,两张饼两文,但小厮送到李兴面前时,笑容可掬的道:“承惠,十文钱。”

    来回不过二白丈的距离,跑个腿儿便附加了六文钱进去。若是说起来,这必然是全天下最贵的一双腿了。

    李兴的嘴角抽搐了一下,但很好被掩饰下去。他如同那些暴发户一般用鼻孔看人,从怀中摸出零零碎碎十余枚铜钱,随手往食案上一扔,很是大气的道:“都拿去,多余的算是打赏的。”

    小厮顿时眉开眼笑,嘴里的逢迎话又多了不少。

    李兴表面上哼哼哈哈的应着,仿佛很是享受的模样,但内心中却在肉痛。不说别的,就说打自己出府后,为了刻意营造出这么一个习惯,多花了多少银钱进去?若是将这些银钱都攒起来,能给儿子做多少件新衣服。

    一旁的小厮察言观色,也发现李兴有些意兴阑珊。他立时住了嘴,左顾右盼后低了头,有些暧昧的凑到李兴身边,道:“李爷这几日是不是有心事?城南那边新开了一家院子,里面请的全都是十四五岁的清倌儿,能歌善舞的,李爷要是有兴致,不妨哪日去那边玩玩儿。”

    李兴本在想几个月都没见过面的儿子,闻言便是猛地一怔,抬头便瞧见小厮正对着自己挤眉弄眼,那面目十分的滑稽。

    下意识的往左边瞄了瞄,果然,那个座位上的客人已经起了身,状似无意的向自己这边走来。

    因为方才小厮压低了声音与自己对话,这人就以为自己是在与他暗通消息么?

    李兴在心中微微冷笑,却不做什么洗刷嫌疑的事情,反而是“将错就错”,向着小厮勾了勾手指,刻意的压低了声音,一脸严肃的问道:“此话当真,在何处,跟爷仔细说说。”

    盯梢之人见李兴表情严肃,愈加坚信自己的判断,便慢慢悠悠的在李兴身边打着晃,竖起耳朵仔细去听。但他毕竟不是天赋异禀的人物,在李兴刻意压低声音之后,他又哪里能够听得清明?

    见李兴有些意动,小厮却是满脸的兴奋之意,急忙低声快速的解释道:“都是吴越那边弄来的好货色,价钱公平。只是刚开的院子,还没攀上原涉水的高枝,所以做起事情来有些小意,不敢大张旗鼓,这才没有打出名头来。只是那家的东家与我有些干系,所以就让我帮忙请些李爷这样的豪客。”

    原涉水此人颇不简单,虽然建康城内的世家大族可能没有听说过他的名字,但混迹于江湖的黑白两道却是对这个名字极为敏感。此人若是发了话,就连城内最大的帮派也要退避三舍。说白了,原涉水此人,建康教父是也。

    做青楼赌坊这种生意,自然不能不与原涉水打好招呼,这小厮说的倒也不假。

    李兴看了那小厮一眼,心想你小子的如意算盘打得倒是极响,说白了不过是赚些外捞,也不知若是你将我介绍了去,那边要给你多少银钱。

    又看了那边一脸猴急神色的盯梢者一眼,李兴心中一乐,便开始一脸神色郑重的向小厮细细询问起地点来。

    那盯梢的见二人一人一句甚是熟练,小厮脸上喜色渐丰,心中的假设可信度又提了三分,而他便也愈加心急了三分。

    不多时,李兴该问的都已经问完,小厮强调了三次,去的时候一定要提及自己的名字,这才准备重新投入到现在的工作中,美滋滋的转身。

    “哎呦,这位郎君,您可是要什么东西?”这一回身便撞在了那盯梢人的身上,小厮忙后退一步,诚惶诚恐。

    “嗯?嗯对对”那盯梢人,怕自己的身份被人瞧出,急忙转动脑筋,指了指窗户外面,街角上的一家做面线小面摊,道:“那家的面线似乎不错,你给我弄一碗上来。”

    小厮满脸堆笑的应下,转身便去。盯梢者重新做回自己的食案旁,偶尔抬眼瞄一瞄李兴的动作。

    李兴看着窗外的人来人往,感觉着那道盯着自己的视线,不免觉得有些好笑。他心想这人也着实敬业,自己在建康吃了多少顿早饭,他便跟着自己吃了多少顿。而且又换衣衫,又换座位的,生怕自己认出他来,也真是极费心神了。

    只可惜自己今日的举动给了他一个错误的怀疑对象,这位粮帮派出的下属,怕是要多做不少费力不讨好的工作了。

    想到这里,李兴便觉得心神有些舒畅,喝了那么一小口豆花,似乎觉得有些格外的美味。

    小厮去了又回,手中多了一碗猪脚面线。盯梢之人随手洒了十余个铜钱,没滋没味儿,一脸苦大仇深的吃了起来。

    李兴又笑,懒得再去管他,却因为那小厮提起的女人,从而想起了自己的女人。

    这么久没见到她了,她过得好不好?在府里有没有受欺负?那懦弱地性子有没有改变几分?李兴不知道,他也不知自己什么时候才能知道。

    他原以为自己会老婆孩子热炕头,简简单单的度过一生。但上天却不允许他平凡,或者说,是小娘子不允许他平凡。

    粮帮,粮帮。李兴并不明白小娘子贩粮的用意,但他却清楚的知道自己所在的这个位置,又多么的重要。自打来到粮帮,几乎每时每刻他都无法从粮帮的视线中脱身,每次出门,身后都要跟着几条尾巴。

    若是连出恭的时候都有人盯着,这样的生活必然不会太美妙。

    但李兴从未想过抽身而退,因为他自认为只是一个卑微的人物,所有如今的锦衣玉食都是因为小娘子的存在而存在着。

    他并非贪图富贵的人,当他第一天按照郗路所教的方法进入粮帮内部,与粮帮的长老、管事们谈判时,他便知道,自己的肩上扛起了一个多么沉重的负担。

    负担有时不单单是一种重量,也会是附加着信任感带来的暖意。

    君以国士待我,我必以国士报之。李兴虽然是一个小人物,但他的骨子里,却始终带着这样的信念。

    他想过家,想过女人,想过自己的儿子,但他从来没有为此而放弃自己在粮帮的任务,仍旧万分谨慎的实行着,昼夜不停。

    李兴所做的的确是一个极难的事情,他要跟谢家时时联系,却又不能让粮帮的发现,所以每到这个酒肆时,他的神经都会下意识的紧绷起来。

    那盯梢人猜测的不错,这个酒肆,的确是商量好传递信息的地方。但问题是,传递信息的方法每次都不一样,这次会用什么,连李兴自己都无从知晓。

    消息什么时候来,怎么来,对李兴来说,这些都是未知数。他只是奉令养成了这样一个烧钱的习惯,每天一早在酒肆的二楼,望着下面的浮华。

    “这位郎君,买点果子可好?”

    忽然有人跟自己说话,正在出神的李兴微怔着回身,发现自己身边多了一个衣衫褴褛、提着竹篮的半大男孩儿。

    竹篮里都是些水果,但男孩儿明显有些心粗,不同种类的果子都被他摆放到了一起,所以竹篮看着有些凌乱。

    看着男孩儿的花脸上那双亮晶晶的眸子,李兴觉得男孩儿有些可怜,笑着道:“你急着用钱?你卖什么东西,我全都买下来就是。”

    男孩儿眼睛顿时一亮,甚至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磕磕巴巴的道:“娘、娘亲病了,要钱治病,家、家里没钱。”

    一个很俗套却很真实的故事,李兴微微叹了口气,似乎是从男孩儿身上看到了自己以前的影子。

    “需要多少钱,你说说看。”李兴也不嫌男孩儿身上脏乱,伸手揉了揉他的脑袋。

    “汤、汤药要一、一百文,家里、家里只有这点果子了,我、我就拿出来卖……”

    男孩儿竹篮里的果子其实已经腐烂了大半,半点卖相也无。李兴叹气,从怀中摸出一颗碎银子,塞到了男孩儿手中,道:“我全都买下了。”

    男孩儿目瞪口呆,长这么大他的一双手就从未摸过银子。他学着当铺朝奉的模样,将银子放在嘴里用牙狠狠的咬了咬,好疼。

    李兴温柔的笑了笑,拍着男孩儿的肩膀道了声:“去吧。”

    “这位郎君,您好人有好报老天爷祝您发大财”男孩儿的祝福粗劣的可以,但却字字真心实意,带着哭腔。

    李兴又安慰了几句,男孩儿才回身下楼去。只是在男孩儿转身,露出后背那满是污迹的衣衫时,李兴的心脏猛地一缩。

    正文 第三十二章 逃与桃

    “路叔,李兴的事情就麻烦你了。毕竟是常年在外的兄弟,身边不知会有多少双眼睛盯着,要抽身就一定要一击即中,绝没有第二次机会的。”

    这天夜里,谢道韫与郗路在无人的院子里碰面,小心商讨着郗路北上的事宜。

    “小娘子放心,建康虽然人多眼杂,但也恰恰好在人多眼杂,依照着李兴的身手,十成的把握不敢说,九成九总是有的。”说到这里,郗路笑了笑,道:“其实不过是抽身罢了,相比之下哪里会有前几次碰面危险?我看小娘子你担心的也有些过了,李兴这人也是要头脑有头脑,要武功有武功的。”

    谢道韫知道郗路是在安慰自己,便随意的“嗯”了一声。

    听出这个“嗯”字里有敷衍的味道,郗路摇了摇头,苦笑道:“小娘子,不是我说你。在你眼中,是不是武功不如你的就不是高手,头脑不如你的就很笨。小娘子你可知道,虽然李兴与你单打独斗不一定能赢,但若是将他扔到江湖上,李兴他完全可以做地界内有头有脸的人物了。”

    谢道韫微微哑然,想了想发现,自己身边熟悉的似乎都是极厉害的人物,不论是朋友还是敌人,若是一个个的单独拎出来,的确可以让大地震上三震,但每日每日这样看着,竟不觉得有多少名堂了。

    有些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谢道韫点头道:“路叔你说得对,我这个毛病的确不大好,不是自己亲手办的事情就觉得不放心。嗯,这个得改改,确实需要改改。”

    谢道韫心想,自己如今这个性子,怕也是因为前世的缘故。毕竟前世做的都是冲锋陷阵、刀尖上起舞的事情,总是习惯性的将自己推到前线去,做些体力上的劳动,甚至若是长时间没有任务,还会觉得有些手痒。这个习惯今世仍是没有什么变化,以至于自己手下分明有大把的人可以使用,可自己却完全将他们当成了看家护院的小角色。

    微微感慨了一下,谢道韫心想,自己果然不是运筹帷幄之中的人,这种事情还是谢安叔父来做才更有味道。

    “跟李兴说一声,还要委屈他一段时间。三个月,再在外面等三个月,确定身后没有任何尾巴了,他便可以回家和老婆孩子团聚。”谢道韫说道:“已经着人在建康城外置办了一间普通民房,让他先行住到那里便是。只是让他平时行事注意些,花钱的时候斤斤计较一点,别露出什么马脚。”

    郗路又是一阵摇头,笑道:“瞧瞧,瞧瞧,小娘子你就是一个操心的命儿,这么点小事都要细想。放心吧,李兴也不是吃素的,这些事情他都懂的。”

    谢道韫也笑,点了点头。

    “只是,我总是担心一件事情。”郗路微皱了眉,“后面的事情都好办,即便是在八九双眼睛下偷偷的潜入李兴的房间,同李兴一道离开也不是什么极难的事情,只是有一件……万一我去找他,他那夜恰好不再,或是没有做好撤离的准备,没办法立时就走,那该如何?”

    “放心吧,”听郗路提起这件事,谢道韫却是有些轻松的笑了笑,“知会的事情,已经有人提前去做了,只要你后日准时行事便是。”

    ……

    ……

    李兴买下那篮子水果时,已经是谢道韫与郗路对话的两天后。

    他随手提着那竹篮,像往常一样带着身后的尾巴,逛了大半个建康城。走饿了便随便找一家酒楼用饭,吃饱喝足后便回了自己的小门小院。

    李兴进了自家的院子,眼睛四处的打量了一下。虽然一切东西都没有变化,但他也清楚的很,这房里的东西又被翻查了一遍。

    每天一遍,风雨无阻,就如同跟踪自己的那条尾巴一般,李兴不得不感慨,粮帮为了查出自己身后的主家,实在是下了太大的功夫。

    但这种努力明显是没有作用的,事实上,李兴每天在街上无聊闲逛,就是为了给这些人足够的时间来查探自己。

    小娘子说过,想要让自己的秘密不暴露出来,不该将它死死的藏着,而是要将不是秘密的那部分,有意无意的露出一角。

    李兴笑了笑,觉得自家小娘子这话果然有道理。

    整整隐忍了一天的时间,李兴终于将该死的尾巴们都关在大门外。私人空间虽少但聊胜于无,尤其是当小娘子有消息传来的时候。

    他买下那一竹篮果子之时,并不知道那是小娘子准备好的东西。只等他见到那男孩儿后背衣服上的图案,他才觉得惊心动魄。

    说成是图案未免有些勉强,若是让旁人去看,那不过是一张鬼画符罢了。而当这图案被有心人画到一个脏兮兮的男孩儿的衣服上时,便更像是终年的污迹弄出的污物,丝毫不引人瞩目。

    但这图案落在李兴眼中,却变得格外美丽起来。

    他强忍着立刻翻看那一竹篮果子的欲望,依照着往日正常的线路随意走着,等到四个时辰之后,他才回到了这个暂时安全的所在,准备好好的研究一下这个竹篮。

    此时的李兴有些隐隐的兴奋,他心想,好在自己今日给了那尾巴一个错误的信号,倒是真的派上了大用场。

    心情一好,一些欢快的调子便从李兴的鼻腔里哼了出来。

    院外的尾巴隐隐约约听到了风中传来的调子,猛地抬头,心思一动。

    他仍旧翻动着竹篮中的果子,十分期冀可以在里面找到字条之类的东西,但很令他失望,他找不到。

    舔了舔嘴唇,李兴为自己倒了一杯水。

    蹲在一旁慢悠悠的喝着,李兴眼睛都不眨的盯着那篮子果子瞧,心想小娘子总不会把字条藏到了果子里面吧。

    这当然只是无厘头的猜想,且不说藏到果子里需要多么高难度的技术,即便是藏得进去,也得李兴吃的出来才成。一个人,一篮子果子,李兴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十分有自知之明的放弃了这个想法。

    不知是不是无聊到了一定程度,李兴开始为水果们排队。水果的种类很多,柰果、酸枣、杏子……还有,桃

    李兴心念一动,开始数所有不同种类果子的数量。果然,桃子最多。

    嘿嘿笑了两声,李兴随手拿起一个卖相还算不错的桃子吃了起来。放的久了,怎么也算不上鲜美多汁,但在李兴吃起来,却要比建康城内任何一家酒楼的酒菜都好吃上百倍。

    “做这种事情,要随时准备逃走。等你需要逃的时候,我会派人来帮你。”

    想起上次见面时,小娘子对自己说过的话,李兴环顾了一下自己的四周,开始在心里默默的思考:离开的时候,该带点什么东西做纪念呢?

    ……

    ……

    二月的第一天,海涛天将刚刚得知的一个消息,告诉给了梅三郎。

    “逃了?”听到这个消息后,梅三郎并不如何的惊讶,也没有海涛天那样阴沉着脸。他似乎早已预料到这样的结果,以至于语气有些疏懒,“我还以为他费了这么大的力气进来,总会多做上几笔生意再走,没想到,竟这么快的抽身,看来这位主家并不是多爱财的人。哦,你之前说的线索是怎么一回事?”

    海涛天躬身回答道:“盯他的人说,在他消失的那一天,他曾经哼了一段小曲。”

    “嗯?”梅三郎抬眼看他。

    海涛天笑了笑,道:“他运气不大好,咱们的人恰好听过那段调子,而且正是久别的乡音。”

    听到这里,梅三郎终于有了一丝兴致,他摇头笑道:“小心谨慎了这么久,终究却是因为一句小调泄露了自己的出身,世事无常,真是世事无常。你们慢慢查吧,等有消息了再告诉我便是。”

    海涛天躬身应下,再抬头时,便瞧见梅三郎正在饶有兴致的看着窗外的景致。

    “这几日春寒倒是淡了不少,听说山上的野花已经开了,城里也有不少人出外踏春的。”海涛天观察着梅三郎的神色,“郎君若是有兴致,不妨也出去转转,咱们轻车简从的,也不怕被谁看出来。王府的后院虽然大,但毕竟只是一个院子,总这么待着,属下们也会闷。”

    “嗯。”梅三郎没有回头,只是淡淡的道:“若是你们闷了就出去转转,都是江湖上讨生活的兄弟,闲是闲不住的,偶尔出去赌上两把,只要不耽误正事,我也不会管的。青楼楚馆之类的地方会稽也不少,你们随意。”

    海涛天闻言一脸的尴尬,忙道:“属下、属下不是这个意思……只是觉得郎君您……”

    “海涛天,你跟着我多久了?”梅三郎用淡淡的声音打断海涛天的话。

    海涛天听到梅三郎叫自己的名字,一怔之后又有些怅然若失道:“从您当上帮主,属下便从未离身。”

    是啊,这么久了,但帮主称呼自己的时候都是“海涛天”的叫着,硬生生将所有的距离感拉的更远。

    “这么久了,你难道还不知我的喜好么?”梅三郎看着窗外发了嫩芽的树,幽幽道:“我从不喜欢出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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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这是个多么美妙的日子啊哈尔滨今天最低气温零下二度,最高零上七度……我勒个乖乖的……

    影子我准备抱着吉他去唱“大雪封山十几天”……)

    正文 第三十三章 营营苟苟亦为道

    感谢超强台风童鞋的粉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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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喜欢出门啦”

    六七岁的孩子总是会有跳脱的性子,只不过有些孩子会在人前展露出来,而另一些只在至亲眼前显现,而往往后者,就被人称作蔫坏。

    司马道福绝对不是蔫坏的那种小家伙,她是什么都写在脸上的人,性情也是开朗的一塌糊涂。

    陌上花开了,归人已在归家的路上,只是这路途或许远了些,足有三个月的期限。

    “思儿别乱跑,若是出汗了就跟奶娘说一声,千万别着了凉。”林裹儿并不知道自己夫君快要归家的消息,她只是日复一日的做着自己应作的活计,勤勤恳恳,直等到夜深人静之时才会想起那个许久不见的他来。

    当思念都变成一种习惯,还有什么其他能够奢求。

    思儿听话的凑到了林氏身边,有些羡慕的看着一身红妆的司马道福,利落的翻身骑上高头大马,好不潇洒。

    “阿姐,咱们也骑马吧”小谢玄看着也有些意动,侧过头来征求谢道韫的意见。

    谢道韫无所谓的耸了耸肩,吩咐仆从去备马,又嘱咐自己身边的护卫道:“护着郡主,别让她受伤,别让她闹事。”

    护卫是谢道韫训练处的那批,自然不会对这种命令产生什么诧异之心,颔首领命。

    郗氏和刘氏此时也出得门来,与马上的郡主打了招呼,说了几句让司马道福小心的话,后者自然只是笑嘻嘻的应下。

    拍了拍思儿的头,郗氏问林氏为何不把自家的儿子带出来玩,林氏自然回答些关乎身份、尊卑之类的话,郗氏也少不得说几句林氏的不是,又转身嘱咐丫鬟赏林氏的儿子一些难得的吃食。

    热热闹闹的人声此起彼伏,只等着前院的人过来打声招呼,她们便会动身往城郊踏春去。

    二月初二,会稽谢府合府游春。

    司马道福在谢府混迹了快要半月,会稽王那边不说话,司马道福自然是巴不得永远在这里住下去的。虽说每日夫子教课的时间不变,但最起码看管自己的人少了许多,这样松散的日子自然是为司马道福这个小丫头喜欢的。

    司马方仍旧每日送夫子来来回回,倒也没有人提出让夫子住在谢府的想法,因为如今这个情形谁都清楚明白,只是一些小丫头少不得聚在一起嚼舌头根子,说世子爷真是个上心的人,竟借了这么个借口,天天来看自己的未婚妻。

    即便是今天也不例外,司马方仍旧定时定点的在谢府门外倚马而立,宽袍大袖,白衣飘飘,唇边浅笑,倒也风流。

    这次的借口用的也是极好的,郡主出行,总要有些护卫的存在不是?司马方打着照顾妹妹的旗号,又有谁能说些什么。

    “原来是姐夫,菱儿姐一会儿就出来了,不必着急。”经过司马方身边,谢道韫打了个哈欠,少不得打趣了他几句,“哦这个姿势不错,挺帅的,就这样保持不动就行。”

    旁边的小丫鬟都开始偷笑,莺莺燕燕叽叽喳喳成一片,十分热闹。

    “韫儿妹子莫要打趣我。”司马方一脸的尴尬,难为他还偏要装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道:“还要多谢韫儿妹子对舍妹的照顾,这些日子真是麻烦你了。”

    “嗯嗯。”谢道韫点了点头,道:“知道你是为了照顾道福才来的。知道知道,不用刻意强调。”

    边上的丫鬟们笑成一片,酒红色开始在司马方的脸上缠绵。

    谢道菱此时终于走出门来,想是听到了谢道韫之前的调侃,如今脸上正是一片绯红,正眼都不瞧司马方一眼,低着头,小碎步的便上了自己的牛车。

    司马方目光紧追不舍,终究被车帘挡住,我在这边,侬在那边。

    旁边的小谢玄看着场间这一幕,歪着脑袋似乎明白点什么,刚想细细品咂,却被眼前忽然出现的一人一马打断。

    “喂想什么呢?”司马道

    晋显风流第44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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