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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部分阅读

      租客先生,拖走! 作者:未知

    第 8 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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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心,我知你现在的心情,但你也不能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吧?从此以后就做灭绝师太,一个人过到老?其实我们女人这辈子求的不过是有个男人对自己好,可以陪着自己一辈子。也许你需要更长更多的时间来考虑,但我绝对不赞成你一刀切,不是为着沈逸承或是其他男人,而是对你自己不公平。”

    “一辈子?你以为沈家的人会同意吗?以前家恩为了和我在一起,已经和家里闹的鸡分狗跳,若他们知道我现在又和沈逸承在一起,他们不吃了我才怪。”

    “那总不能不明不白的就这样吧,难不成是金屋藏娇?”

    “金屋藏娇?”永心冷冷一笑,“他想都不要想!哪怕他真要娶我,当我如珠如宝,我也不稀罕,我巴不得早点离了他们沈家的人。”而后默默的用勺子搅着杯中的咖啡,很久才说,“我真是不想见着沈家的这些人。”

    叶兰兰瞅一眼吴妈,“这大概不容易吧?”

    永心脸色灰暗下来,她何尝不知道,如今简直是没有半点自由,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外头,时时刻刻都有那些眼睛跟了自己。半晌她才说,“船到桥头自然直,总归会有办法的。”像似安慰她,也是安慰自己。

    叶兰兰担忧的说,“那你千万别把他惹毛了,我风闻着他行事风格一贯凌厉凶狠。。。”

    永心笑笑,她比谁明白,他是只狮子,吃软不吃硬,只要顺了他的毛去,他轻易也不会晾出他的爪子。

    同叶兰兰散去后,关永心又去逛商场,眼看着换季了,她买了几件开司米的毛衣,走出商场去,只见马路对面停着一辆黑色的奥迪tt,车窗半开着,可以见到驾驶位上的人正侧着脸在打电话,头发乌亮,眉眼带笑。

    她不过只怔了几秒,就飞奔过去,路上飞驰而过的车子把喇叭按的震天响,吴妈跟在后面,拿起她掉地上的袋子,着急的喊,“关小姐,关小姐,危险。”

    她发足的飞扑过去,双手紧紧拽着车窗,面如死灰,可是嗓子仿似有团棉花塞着,并吐不出一个字来,双唇颤抖,死死的盯着车子里的人。打电话的男子见到有团人影扑在自己车上,已是收了电话,扭转过脸来,摇下车窗,诧异的看着她,“小姐,有什么事吗?”

    不是他,并不是他,永心垂下手来,耳朵嗡嗡作响,大街上人来人往所有的面孔都模糊不清的交错在一起。她呆呆的并不知该往哪走,吴妈已经跟过来,拉住了她说,“关小姐,我们站在这里等等,司机马上就把车开过来。”

    连接着好些天,晚上沈逸承回家,永心都已吃过饭上楼了,她从前总是等着他一起吃晚饭,如今倒又把他当陌生人似的不闻不问。他倒也不甚在意,只要她好好的吃饭,好好的在这个房子里,她总归会想通的。

    这日永心下楼来,刚走到餐厅,就窜出一只小博美来,小小的就那么点,比巴掌大不了多少,通体白色,瞪着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在她的脚边绕来绕去的低呜着,一副可怜讨巧的模样。她抱起来,左右摇晃着,它眼睛也萌萌的望了她,毛茸茸的一团,煞是可爱。

    吴妈从客厅走过来说,“哎哟,遍找不见,原来跑这里来了,这狗鼻子也怪灵的,闻见好吃的了。”桌子上摆着小笼包,油条,豆浆。

    永心笑着问,“这狗哪来的?是隔壁家溜来的吗?”

    “哪能呢,是昨天晚上沈先生带回来的,不过那时你上楼休息了,也没看见,他说怕你在家闷。”

    她一听到沈先生几个字,脸就冷下来,放了狗在一边,不再言语,沉默的吃着早饭。他怎么知道自己喜欢博美,隐约记得那次在成都的时候自己和他提过,原来他都记在了心里。吴妈看她脸色不好,赶紧抱了狗出去。

    吃过饭,她拿了本书在客厅沙发上坐着看,佣人们都忙事情去了,房子静悄悄的,不闻一点声音。她看了好一会儿,听到电话铃丁零零的响起,她并未起身,继续看书,是家中座机,总不会是她的电话。

    可是打电话的人仿佛耗上了,这边不接,那边并不肯放弃,又拨过来,永心望下电话,迟疑下,把书搁在沙发上,走过去接起。

    林思雅打沈逸承的电话,他正在开会,并没有接。她以为他在家里,便拨到家中来,却是个年轻女子接的,她在电话那头大声问,“逸承在哪?你是谁?”

    “我也不知道他在哪,你打他手机吧。”

    “我问你呢,你是谁?为什么在逸承房子里。”

    永心听她一口一个逸承,想是关系非同寻常了,既然这样,他何苦又留了自己在这里?她不耐烦敷衍电话那头的人,挂了电话,干脆走上二楼卧室去。

    林思雅见那头不声不响的挂了电话,心里憋气懊恼,从小到大,可从来没有人敢这样对自己的。她当即就驾了车,直奔沈逸承的别墅来。

    吴妈听见门铃声,走过来打开大门,只见外面站着一个年轻陌生时髦的女子,她客气的问,“请问你找哪位?”

    “我找逸承。”她伸过头往屋子里四周张望。

    吴妈不认得她,守在门口,并没有放她进屋的打算。况且在外头谁不认识她家主人,现在这些年轻姑娘,想攀高枝的多了去了,若个个都登门造访放了她进来,这还得了。

    “沈先生不在,你改日再来吧。”

    林思雅脸上挂不住,大声喊,“逸承,逸承。”又对吴妈说,“你让我进去,我就在家里等他。”

    吴妈不卑不亢的说,“那你还是先和沈先生打个电话。”

    林思雅恼怒,“若不让我进去,等下有你后悔的。”

    吴妈只认永心是这个家的女主人,想着若放她进去,惊扰了她可不好,便说,“我只是个下人,这件事情我也做不得主,小姐你还是先和我们先生通个电话才好。”而后就关上了大门。

    林思雅本就恼火,如今又吃了闭门羹,站在门口,咬了牙恨恨的说,“别以为躲在屋里头不见我就成了,有本事躲的了一世去。”她跳回车上去,一脚踩下油门飞也似的驾了车去沈家搬救兵。

    吴妈正端了冰糖燕窝上楼给永心,又听到楼下门铃响起,一声比一声急促,她边放下燕窝边嘀咕,“刚送走一个,难不成又来一个?”

    永心从床上坐起来说,“你下去看看吧。”

    吴妈打开门,容语琴她还是认识的,旁边站着的可不是刚才那个年轻女子?!她笑着说,“太太。”

    容语琴冷笑着站在门口,“怎么,我也不能进去吗?”

    吴妈赶紧让在一边说,“太太请。”又讪讪的对林思雅陪了笑脸。

    林思雅瞪她一眼,也懒待搭理她,跟着容语琴走进房子来。

    容语琴四下打量,屋子里就几个下人在擦拭着灰尘,并没有发现其他可疑之人,便问吴妈,“人呢?”

    吴妈心下已是明白几分,看来者不善,心下叫苦,不知该怎么应付了她们才好,只得装聋作哑,“太太问的是谁?我们这里除了下人也并无其他客人。”

    容语琴自是不信的,信步就往二楼上去,林思雅跟在后面。

    吴妈不敢阻止,只是一路跟上去,“太太,要不你先歇歇,我给你泡点茶来。”

    容语琴并不搭理她,直接上了二楼,推开主卧的门,里面空无一人,她又往隔壁客卧走去。永心正坐在梳妆台前,听到一连串的脚步声,紧接着房门就被推开,别转过头去,容语琴走进房来,两个人脸上都有惊诧之色,永心站起来,但并不说话。

    容语琴冷笑道,“没想到竟然是你,关小姐。”

    林思雅站在一旁问,“姑妈,你认识她?”

    容语琴轻蔑的说,“何止认识,她当时还和我们家恩爱的死去活来,非他不嫁,怎么现在又住到这房子里来了,手段果然非同一般,我当日还真小看了你。”

    关永心静默不语,对着她实在也是无话可说。

    容语琴逼上前来,“你当日不是伶牙俐齿的能说会道,怎么今日倒成哑巴了,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是吧?你看上的不过是我们沈家的钱,天下好男人多的是,怎么除了我们沈家,你倒好像找不到男人似的,我还真没见过你这么恬不知耻的女人,跟了侄子又跟叔叔的!”

    关永心一张脸煞白如纸,冷冷的说,“我倒想离了这里,如果你能帮我和沈逸承说一声,放我离开,我感激不尽。”

    容语琴蔑视的眼光从她脸上扫过,又看到放一边的燕窝,“看看,这还真把自己当少奶奶养起来了。”

    永心本就苦闷,困在这里走也走不得,如今还要受这些话,心里越发的难受,只怕她还要说出更多不堪的话来,可她到底是长辈,又是家恩的母亲,她只说,“沈太太,恕我招呼不周,你慢慢坐着。”说着便往门外走去。

    林思雅拦在她前面,“今天不把话说清楚休想出这个门。”

    永心木然着脸说,“我要说的都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你想怎样,还是同沈逸承说去吧。”

    林思雅怒道,“你仗着有逸承撑腰,就耀武扬威起来了是吧?我劝你还是断了这美梦的好,麻雀就是麻雀,永远变不成凤凰!逸承绝对不会娶你这个层次的女人,早晚都会和你分手!”

    永心不耐烦和她理论下去,只说,“让开!”

    林思雅委屈的看着容语琴,“姑妈,你可要为我作主!”

    容语琴走上来说,“关小姐,我劝你识相些,我们好好和你说的时候,你最好见好就收,逸承一向是最听他大哥话的,我先生是绝对不会同意你进我们沈家的门,你何苦把时间都耗在这上面,女人的青春可没几年,别到时候赔了夫人又折兵!”

    永心惘若未闻,往门外走去,林思雅一把拽过她的手,厉声说,“不准走!你今天若不答应离开这房子,就别想出这个房间!”

    永心挣扎着甩开手去,吴妈站在一边,心里着急,看永心被欺辱,可是也不敢上前去拉,只得围在旁边说,“你们有话好好说。”

    容语琴眼光凌厉的扫过她,“你是什么东西,这里没你的事!”

    吴妈不敢再说什么,可还是担心永心吃亏,并不肯离开。

    两个人挣扎之间,林思雅扯下永心手上的腕带,露出腕上殷红狰狞的疤痕,她楞住,永心趁机推开她,飞快的走下楼去,吴妈立即跟在后面也走了。留下容语琴和林思雅面面相觑,也不好再呆下去,两个人也一起走了。

    晚上,沈逸承回到家中,只见沙发上搁着一本书,取起来看,原来古诗歌,翻开的这页正是古诗十九首中的首,《行行重行行》。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

    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

    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

    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

    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

    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返。

    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

    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

    他默默的从上看到下,目光停留在最后几个字上面,心下一阵酸楚,想着她许是想明白了,信步走上楼去。卧室门从里面反锁了,他心下升起疑云,拍打着门,“永心,开门!”侧耳听了,里面没有一点动静,他的心突突直跳,幸而有备用钥匙,他连忙下楼取了,开进去,她并没有在床上,抬眼望去,才看见她赤了脚坐在窗台上发呆。

    窗户半开着,如今已是初冬了,虽这个城市气候一直炎热,冬天里也从来不下雪,可是风呼呼的灌进来,还是起了阵阵凉意。她只穿件白色的薄毛衣,脸上却是红粉绯绯,他以为她感冒了,随手拿过搭在椅子上的衣服披在她身上,手覆在她额上说,“怎么坐在这里?”

    大理石的窗台冰冷寒凉,而她连袜子也没有穿,她只是一动不动的任他抚了自己的脸。他伸过手去关窗户,才看到角落边放着一只红酒和一只玻璃杯子,酒已经少了小半瓶,怪不得她脸这样红。

    他温和的说,“喝点红酒对身体好,不过这里太凉了,下楼去餐厅好不好?我陪你喝点。”

    她一动不动,也不睬他,只盯了外面,庭院里的罗汉竹枝叶在风中左右摇晃着,她只觉得脸热辣辣的难受,胸口说不出的沉闷,她伸过手去,推开窗子,把脸探出去些,风猛的从缝隙里灌进来,她并不觉得冷,脸上心里都凉下来,说不出的舒服。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四章

    沈逸承连忙合上窗户,“这样吹,要感冒的。”他见她并没有下来的意思,便伸过手去欲抱了她,她手挡过来,横在他面前,冷冰冰的吐出两个字,“走开。”

    虽然这些日子她不同自己说话,可是并没有生气,态度也不似今天这样冷漠,他不得要法,但是看她背抵在墙上,抱了膝缩成一团,心里生起怜意,气也气不起来,问她,“怎么了?为什么生气,你告诉我?”

    她仰起脸来看他,“我若说了,你就能帮我办到吗?”

    “只要能让你高兴,我什么都可以为你做。”

    “让我走。”

    他微微皱了眉头,但语气还是和颜悦色的,“除了这个,其他什么都可以。”

    “我只要这个。”她垂下眼帘,不再看他。

    他耐着性子说,“下来好不好?”见她不吭声,又伸过手去揽了她的肩膀,俯下身子抱起她,她捶打着他的肩膀挣扎着,“我不要你管,你放开我,我是上辈子欠了你们沈家的人吗?为什么一个个都这样对我?”

    他以为她说的是家恩,发狠起来,“他是他,我是我,我今天就在这里发誓,我沈逸承绝对不会负了你。”

    她眼泪滚落下来,双手乱拍打着,他抱了她放床上,捉住她挥舞的双手,“我知道你伤心难过,你要闹就闹,但只此这一次,过了今晚,从今后,不许再想再提从前的事,沈家恩已经是别人的丈夫,他和你没有半点关系了!”

    她奋力的挣开他的手去,愤怒的看着他说,“我和你也没有半点关系,你走开!”

    她跳下床急急的往门口走去,她知她出不去离不开,可是她恨透了这些人,她不管不顾的往前冲去,还没有走到门口,他就已经赶上来抱住了她,他力气这样大,她到底挣脱不开,推搡之间,发丝纷乱,脸上的泪痕弄湿了前面几缕头发的发梢,乱糟糟的又贴在了脸颊上。他的手臂环过她的腰肢,抱了她在床上,她跌躺下去,连带了他也滚落在床上,她身上是微甜的酒气,温热的呼吸喷在他的手背上,他情不自禁的低下头去亲吻她。

    她气极,手脚并用,指甲划过他的颈项,他吃痛的放开她,她待要翻越起来,他双臂紧紧的匝了她,她再也动弹不得,狠狠一口咬下去,他也不过是皱了皱眉头,并不松开她,她再也无力挣扎,眼泪纷乱如雨一直滚落下来。

    他只当她赌气,哄着她说,“别闹了,好不好?”

    她心里生出无限的绝望,仿是被松脂缠了的虫蚁,无论怎么反抗都是徒劳,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困其中,已到绝境,再也没有半分生路可走。她哭的无法抑制,全身都颤抖起来,嘴里呢喃的重复着,“走开,走开,走开。。。。”

    他怜惜的吻着她的发她的泪,“到底怎么了?告诉我好不好?”早上出门,她还是好好的。

    她只是一味的哭,到最后渐渐变成无声的流泪,可是并不肯再说一个字,她的睫毛也随了身体的颤抖而微微轻颤着,如在风雨中被淋湿双翼的蝴蝶,沾了蒙蒙的雾气在上面。

    他见她不再挣扎,起身坐起,她闭了眼睛躺着,肩膀一抖一抖的,他伸过手去,拭去她脸上的泪痕,说,“下去吃饭。”见她沉默不语,“那我让吴妈给你端上来。”

    他带上门下楼去,永心躺在床上,不一会儿听到楼下传来劈里啪啦碟子盘子摔落在地的声音,瓷器和地砖碰撞在一起,发出尖锐的响声,和这些嘈杂声混在一起的还有他的怒吼声,“以后我不在家,谁也不准放进来,管她是太太还是老爷!”

    这日永心坐在客厅看书,小博美在她脚边绕来绕去。

    吴妈在一旁拿着鸡毛毯子弹着家具上的灰尘,说,“小姐,你不出去走走,今天太阳这样好。”

    永心正待答话,听到外面门铃响起,她站起来走过去。

    吴妈连忙放下鸡毛毯子说,“我来我来,你坐着。”

    永心已经打开大门了,门外站着一年轻男子,手上拿着一只小盒子问,“请问关永心在吗?快递!”

    “是我。”她在单子上签了字,说声“谢谢”取过盒子,关上大门。

    吴妈好奇的问,“小姐,这是什么?”

    永心笑笑,“不过是我在网上买的一点钙片,最近晚上睡觉老出汗,要补点钙。”

    吴妈妈狐疑的看着她上楼的背影。

    永心走进卧室,关上房门,又从里面反锁了,找出眉刀划开盒子,从里面取出两盒钙片来,又取出一个报纸团,展开来,里面是两粒白色的小药丸。她仔细的看着外包装盒上快递单,店家果然很注意,上面并没有药名,在物品栏里只写了钙片两个字。她把白色的小药丸紧紧的拽在手里,又把报纸揉成一团塞进盒子里,而后把小药丸放进抽屉里,拿了盒子下楼扔进垃圾筒里。她走上楼梯去,在楼梯旋转处站定了,静静的看着楼下。一会儿,吴妈走到垃圾筒旁,拿起她刚才扔掉的盒子,左看右看,又仔细的看着上面的单子,而后把里面的报纸都拿出来,细细的拆开看了,并没有发现任何端倪,而后把盒子报纸都扔进垃圾筒里。永心看她离开了,才轻轻的走上楼去。

    傍晚的阳光很温暖,永心在院子的躺椅上继续看《古诗十九首》,庭院里海棠蟹爪兰正开的欢,芳香扑鼻。清风抚面而来,吹起她耳畔的发丝,发梢撩在脸庞上,酥酥麻麻的,她整个人慵懒的隐在淡金色的夕阳里,困意渐渐袭来,她干脆把书合在脸上,闭了眼睛休息,一会儿便进入了梦乡。

    吴妈走到院子来,轻轻唤她,“小姐,小姐。”看她已睡着了,走到里屋取来一条薄薄的毛毯盖在她身上,而后又转身进屋子去忙碌。

    沈逸承走进院子来,只见永心躺在椅子上,书掩在她的脸上,他轻轻取下书来,在她旁边坐了。他静静的凝视着她,睡梦中的她柔软许多,嘴角微微上扬,并不如醒时那般倔强冷漠,短发微微蓬松,前面几丝随风飘舞着,他伸过手去轻轻的按压下去,一松手,发丝又飞扬起来,他又轻按下去,绕是几次,永心醒过来,她睁开眼睛见是他,睡眼惺忪的说,“你下班了?”

    庭院里的白炽灯光照的她肌肤越发的白,她坐起来说,“我怎么就睡着了,都这么晚了,你吃饭了吗?”

    他看她脸上微微有些笑意,语气也温和,料想前几天的事她已经不气了,说,“我还没吃,想着回来陪你一起吃。”

    她嫣然一笑,眼波流转,“你那天不是说要陪我喝酒吗?我今天就想喝点。”

    他看她突然转了性子,心情也明朗起来,“好,不过不许喝多了。”

    “喝多怕什么?在自己家里,又不是外头,你还怕我借酒发疯?”她笑着拉过他的手往屋子里走去,他心下微微一怔,心中欢喜起来,反握过她的手,两个人走进餐厅去。

    酒柜上有一支开了瓶口的红酒,永心浅浅一笑说,“我中午头疼,喝了一杯。”

    他拿过来说,“那就喝这支好了。”

    他把酒倒在水晶酒杯里,推到她的面前,而后又给自己倒了一杯。永心举起杯子轻轻同他的杯子一碰说,“生日快乐!”

    他楞住,“你怎么知道今天是我的生日?”他从小就没了父母,一直是由哥哥嫂子带大,自从出国留学后,这些年生日大都是自己一个人过。

    她一口喝光杯子里的酒,“你忘记我做过你的专访?”

    他又给她倒上一杯,“喝慢点,这酒有后劲。”

    因喝了酒的缘故,她的脸上有微微的潮红,她摇晃着杯里的酒,水晶混着红酒在灯光下如红宝石般闪烁,她眯着眼睛说,“那我喝了这杯,剩下的你都喝了吧。”她抬起头一仰而尽,而后看着他说,“可惜连蛋糕都没有准备。”

    他心下动容,脸上浮现出欣喜之色,“有你在就够了,我们不拘泥于形式。”

    她看着他把酒都喝了,她伸过手去拿过瓶子,又给他倒上。两杯酒喝下去,她有微微的醉意,心突突的跳的厉害,话也渐渐多起来。絮絮的说着从前读书时候的事,又是怎样来到这座城市,他也说了许多,从小时候谈到出国留学,又说到自己没有父母,一个人在异乡求学时的孤独,过节过生日从来都是自己一个人,言语里透露着许多的无奈落寞。

    她一贯知道他的强硬凌厉,此刻听着他字字句句,心里若有所动,她看着他把一瓶酒都喝了,说,“过生日怎么能没有礼物?”

    他酒量一直很好,平时喝几支红酒下去都没事,今天却已觉得微醺,只见她一张脸在灯光下艳若桃花,他想,大约这就是酒不醉人人自醉了。他脸热的厉害,身上也是滚烫的。他很期待的问,“你还准备了礼物?是什么?”

    “你把眼睛闭上!”她柔柔的说,一双眼睛因着酒的缘故,眼波欲流,他只觉得心底深处有什么东西正在一点点的融化开来,而自己已腻在其中欲罢不能。

    他受了蛊惑闭上眼睛,她探过头来,吻在他的唇上。他心中升起异样的光彩,缓缓的睁开眼睛,她不过是蜻蜓点水,唇已离开他的,因着灯光,双眸越发的乌黑晶亮,正笑盈盈的望着他。

    他推开椅子走过来,不由分说的抱起她,走上楼去,她雪白的手臂环过他的脖子,脸微仰着,双眼迷离的望了他。他踢开卧室的门,放了她在床上,随手脱下身上的外套扔在地上,他温热的气息喷在她脸上,带着红酒的甜腻芳香,他的唇吻上她的,是狂热的强取豪夺。他的头埋在她颈窝间,轻轻撕咬着,手在黑暗中摸索着解开她衣服间的扣子。他的动作渐渐慢下来,急促的呼吸也渐渐缓和平稳下来,而后一动不动的趴在她身上。

    她轻轻唤他,“沈逸承。”他没有任何反应,她推开他去,他滚躺在一边,没有动弹,她知道小药丸已开始起了作用。她慢慢的起身,赤着脚踩在地板上,扭开床头灯,然后拉开桌子柜子里的抽屉,一个个找过去,连抽屉中放着的记事本也抖落了,还是没有找到自己的身份证。她迟疑片刻,捡起他扔在地上的外套,缎子里布内侧有一个口袋,她伸过手去,果然摸到他的钱包,取出打开来,她的身份证果然夹在里面,她取出来放在自己口袋里。在透明的塑料夹层内还有她的照片,她楞住,抽出来仔细端详。这照片是她从前同家恩一起照的,后来家恩结婚,她实在太气,把照片从两个人之间一撕为二,可是后来到底舍不得,又用透明胶粘在了一起,她一直放在钱包里,想必这是他拿身份证的时候一起取走的。可是如今只有自己的这半张,家恩的那一半估计是被他扔了。

    她心里没来由的难过,连自己也不明白到底是因为他还是因为家恩,她眼睛扫过床上沉睡着的人,而后仍旧又把照片放回钱包里。钱包里有几千现金,她一并取了放进口袋,然后又把钱包塞进他外套口袋中。她走到门口,迟疑下,又退回床边,拉过被子给他盖好了。她走到自己卧室里,取过外套穿上,又拉开抽屉从中拿出一叠钱塞进口袋里。而后走下一楼,佣人听到脚步声,走过来,看她穿着外套,问,“小姐,你要去哪里吗?”

    她连忙说,“我口渴,下来喝水而已,你忙你的。”她又走上楼去,料是不能从大门出去了。她爬上窗台,推开窗户,探出头去,离地面太高,没可能跳下去。她抬眼望去,看到旁边主卧室窗前的圆立柱正通往一楼。她爬下窗户又走到隔壁房间,她看一眼床上,他呼吸均匀,睡的很沉,她放下心来。她轻轻拨开露台的帘幔,推开玻璃门,风呼呼吹过来,她搬出一张椅子,而后赶紧合上玻璃门,生怕惊醒了她。

    她从前做娱记的时候没少爬这些,她侧耳听着,楼下并无声音,她暗暗定下神来,踏上椅子,敏捷的翻过露台的护栏,攀爬在柱子上,又一点点的滑落下去。她手心上都是汗,柱子又滑,她如八爪鱼般挂在上面,心里又害怕,到底给她顺利的滑到地上。她弓了腰,轻手轻脚的穿过院子的草坪,一直离房子远了,才发足狂奔起来,一口气跑到小区大门外,才敢停下来。

    风迎面出来,刮在脸上,她并不觉得冷,因刚才的奔跑,身上反而热烘烘的,背上有点粘粘的难受。小区并不在市中心,位置较为偏僻,还好路两边有路灯,她顺着公路往前走了许久,才看到出租车,伸手拦停了坐上去对司机说,“机场,麻烦你快点。”

    机票是她早就定好了的,到了柜台,她拿出身份证,地勤就给她办了登机手续,她要一直等到飞机离开跑道起飞,才确信自己终于逃出来了。下了飞机,她又换乘火车,而后又坐汽车到了小镇上,在小镇上找了个电动三轮车,一路颠簸着回去,经过一日一夜的波折,她终于回到熟悉的小村子里。

    天灰蒙蒙的压的很低,路两边耸立着高大的树木,可是树叶都已经凋落了,只剩了光秃秃的枯枝,田里的庄稼早就收割了,到处都是荒芜一片,偶尔一两只寒鸦“呱呱”的叫着飞过,更显得荒凉萧瑟。

    公路也是前几年才修的,只到村口。她下了三轮车后还要走一段小路才能到自己家中。邻居王大婶正提着篮子从地里回来,见着她,大声的打了招呼说,“永心,真的是你!我说远远的看着像你,还以为自己眼睛花了,你怎么这个时间回来?回家陪你爸爸过年?也太早了吧。”

    永心笑着回她,“我休年假,干脆就早点回来,多住段时间。王大叔呢,还在城里打工?”

    “是啊,没办法,两个娃读高中了,用钱的地方多着呢,地里刨不出什么来,只有去城里做小工。只愿娃娃以后大了都像你这么有出息,可以考上大学,去大城市里赚钱。”又说,“这个时间你爸爸肯定还在学校呢,要不要去我家坐坐。”

    “不用,我去学校找他好了。”

    “那你改明儿记得到我家来,我给你烙饼吃。”因为永心一直没有母亲,王大婶为人热情,很是同情永心,家中做了好吃的常常会叫上她一起过去吃。

    因刚下过雨的缘故,路上湿滑泥泞,永心的皮鞋上溅起许多泥水,她沿着崎岖狭窄的小路一直向前走去,约莫一刻钟后,终于见到了那栋熟悉的小小红色砖瓦房子。永心家座落在村子的最里面,在她房子后,就是连绵不绝的大山和树林。

    木门的圆环拉手上绑着根麻绳,他们这里民风还算淳朴,且永心家中实在也是家徒四壁,并没有什么可偷的,所以这几十年来,都没有上过锁。父女俩出门的时候,不过就简单用根绳子拴一下,其实也不是放贼,更多的是防一些猫狗溜进去偷吃。她解开绳子,推门进去,走进自己的房间,放下手中在镇子上买的几件衣服和一些吃的,而后开始打扫起卫生来。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五章

    关建军放学后回到家中,看大门洞开,心下疑惑,三两步的走进房子来,看见正在擦桌子的女儿,喜出望外,“小宝,你怎么回来了?也不提前给我打个电话。”

    关建军不过五十出头,但长年累月的辛苦劳作,使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老了十岁,脸庞是风吹日晒后的暗红色,发出黝黝的光泽,深深的皱纹如被刀刻上去般。

    永心转过身来,兴高采烈的说,“爸爸,放学了?快坐下来,晚饭我都做好了。”而后又提过一瓶烧酒来,“看我给你带什么回来了,我陪你喝点。”

    关建军待要说什么,迟疑片刻还是决定瞒了女儿,笑着说,“好,你很久都没陪爸爸喝酒了,今天就好好陪我喝两杯。”

    父女俩边喝酒边拉家常,说着学校里的事,永心才知道学校里新来的老师又走了,如今只剩了父亲一个人。其实整间学校统共也不过才三十来个学生,按照年龄分成两个年级,现在数学语文地理都由关建军一个人全包了。

    他叹气道,“我们这里太穷了,老师都不愿意过来,现在好歹还修了条路,稍微方便些。”又问女儿,“上次不是听你说谈了个男朋友,怎么这次没和你一起回来?”

    永心眼睛黯下去,倒说不说的样子糊弄过去,关建军见她这样,以为两个人闹了别扭,“两个人之间吵吵架是很正常的,过些日子又好了。我女儿这么漂亮优秀,被哪个傻小子遇上了,那是他的福气。”

    永心笑,“你当我是宝,以为别人也这么认为啊?”

    关建军嘿嘿的笑,“爸爸没有别的奢望,只求你能嫁个好人家。”停顿下又说,“小宝,爸爸对不起你,连个完整的家都不能给你,以后你嫁人,千万不要嫁像爸爸这样窝囊的男人,要找个能保护你给你幸福的。”

    永心鼻子发酸,家中虽然穷,可是从小到大,是爸爸一手拉扯了自己,有什么好吃的,他也总让给自己吃,从前为着她学费,他挨家挨户的去借钱也没少招白眼。她说,“这辈子可以做爸爸的女儿我就很幸福,下辈子我们还做父女吧。”

    “傻孩子,尽说傻话。”关建军抿一口酒,微微皱了皱眉头,永心只顾着给他碗里夹菜,也没有注意到他脸上的异样。

    “爸爸,我这次要在家住比较久,从明天开始我去学校代课,你在家好好休息。”永心提议,她从前回来偶尔也会去学校帮忙,对她来说教这些孩子们读书已是轻车熟路。

    说是学校,其实不过是由一间荒废的民宅改良而成,屋子里就一个大通间,前面和后面的墙上各自漆着一块黑板,两个年级的学生背靠背分两边坐着。给一个年级学生上课的时候,另一个年级的学生就写作业,课桌和椅子都是村民自己用木板钉的,狭窄横长,一张椅子上可以坐五六个学生。外面用残砖碎石围了简易的围墙,院落里用土石填平了,就算是操场,平时学生下课的时候就在这里嬉戏。一边还用铁架搭了个简易的篮球架,供学生上体育课和锻炼身体用。

    连接着下了好几天的雨,难得这两天放晴,外面的泥土都干了,空气中满是清新温暖的味道。这日,永心便让低年纪的学生在操场上踢毽子跳绳自由活动。她给高年级学生上语文课,她正拿了粉笔在黑板上专注的写着字,听到门口有个声音稚声稚气的说,“关老师,这位叔叔说找你!”

    她转过头去,征在那里,因太过震惊,拿在手上的粉笔滚落在地也未发觉。阳光透过门窗间隙照射进来,无数金色的细沙在空中飞舞,而他就隐匿在光影金沙之中,虚幻的都不像是真的。她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闭上眼睛再睁开,他还在,她听到他叫她,“永心。”

    有几个年纪略大些的孩子已经看出了端倪,笑着问永心,“关老师,放学时间到了,我们可以回家了吗?”

    永心呢喃着张了张嘴,其实她并不知道自己是否有说“放学”两个字,可是学生已经站起来,欢天喜地的收拾了书包,一哄而散的跑出去了。

    她一直坠坠不安,想着当他发现自己消失会是怎样的勃然大怒,她设想了许多种,却恰恰就没想过他会千里迢迢的寻来。他身上穿着的正是去汶川寻她时的那套衣服,她恍惚的想到那日,她一抬头,看到他从帘子外钻进来,英姿飒飒。

    她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他一步步的走过来,脸上混杂着关心、焦急、欣喜之色,唯独没有愤怒。她目不转睛的看着他终于走到自己的面前,站定。他长臂一伸揽了她在自己怀中,声音低沉沙哑,“汶川我都能找去,你以为你逃到这里我就找不到了,关永心,这辈子你别想离了我,天涯海角我都会找着你。”

    她一直是有些怕他的,可是现在并不害怕,心下反而有种奇异的安定,只觉恍如梦境,他分明就在自己眼前,可是却如此的不真实。她又想着也许学生未走远,被他们看见总归不好,欲挣脱开来,他却抱的更紧些,“别动。”

    她没有再挣扎,任他静静的抱了自己,他终于松开她来,她沉静的看着他,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他一身风尘仆仆,脸色略为疲倦,想是一路舟车劳顿的赶来,可是眼睛里尽是喜悦,双手抓着她的肩膀,像是抓着了失而复得的珍宝。他看到她身后的黑板,上面写着诗经采薇篇章: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字迹小巧娟秀。

    永心看他打量后面,微笑着说,“我正发愁一个人忙不过来,现在好了,既然来了,你也来代课吧?”

    沈逸承看她眉眼含笑,并没有再抗拒自己,心下欢喜,满口答应说,“没问题,我从前数理化年年可都是年级。”

    “物理化学倒不要,数学地理就成。”

    两个人走回家去,永心向父亲介绍沈逸承。

    关建军笑着说,“我们已是见过了?”

    永心惊讶的看看父亲,又看看他。

    关建军继续说,“是我告诉他你在学校的。”又对沈逸承说,“从前永心常常向我提起你,虽然一直没见着,但也算是熟悉了。”

    沈逸承知他说的肯定是家恩,但也不挑明,永心略为不自在的说,“我给你烧洗澡水,你先坐会。”

    这里并没有热水器,平时用热水都是大锅烧的,洗澡不是在大木桶里便得用勺子舀了冲,永心烧好水出来,正听见父亲说,“小宝什么都好,就是脾气倔,这个像我,你平时要多担待点。。。”

    永心嘟了嘴说,“爸爸,你在说我坏话呢?”

    沈逸承微微一笑,“前面有好多表扬你的话,你没听见。”

    永心问,“什么?”

    沈逸承走近她说,“反正你的事情我都知道了,你小时候爬树捣鸟窝什么的。。。”

    永心脸微红,不接他的话只往前面引路,“洗澡水备好了,不过就怕你不习惯,这里什么都简陋,比不得你家里。”

    “你都能习惯,我一个大男人哪有那么多讲究?”

    如今是冬天,天气寒冷,永心穿着羽绒外套,胖墩墩的早在前面。她回来的时候本没带行李,所有的衣服都是小镇上临时买的,这里经济交通落后,连带着衣服都好似比外面的城市落后了十年,流行的还都是些花花绿绿的颜色,外套也没个收腰什么的。她好不容易才找到件稍微素色的,时髦不时髦的也管不了那么多,穿上不冷就好。如今沈逸承看她整个人团成一团,一扭一摆的走在前面,短短的头发一跳一跳,倒像只企鹅,忍不住嘴角上扬。

    永心回过头来,看着他忍俊不禁的样子,问,“笑什么?”

    “猪。”

    “啊?”她没反应过来。

    他指指她身上的衣服,她脸色飞红,“你才是!”

    “小猪!”他又叫。

    她不搭理他,取过一旁的毛巾塞他手里,就往外走,他一把拉过她的手,让她面向了自己,“不高兴了?”

    她有点赌气的微微嘟了嘴,眉眼里流露出一种孩子气来,双唇因寒冷越发的显得红润鲜艳,他只觉心神荡漾,低下头来,她连忙别过脸去,他已经两天没有清理胡髭,细碎坚硬的胡碴蹭在她脸庞上,点点刺痛,她“哎哟”一声推开他去,边向外走边说,“快去洗吧,水要凉了。”

    他看她脸色飞红,逃也似的跑掉,嘴角上扬,笑容如水波般在脸上散开去。

    他梳洗完毕出来,永心看他里面只穿件薄薄的灰色毛衣,外面套件黑色的呢子外套,相比之下,自己穿的简直就像是雪人。因没有吹风机,乌黑的短发只用毛巾擦了,还有些许晶莹的水珠在上面,可是根根矗立着,更显得精神饱满。

    冬日里天色暗的早,三个人吃过晚饭后,外面早已是伸手不见五指,永心拿了干净的被褥毯子出来,在空着的那个小房间里,把床细细铺好了,半开玩笑说,“沈总,只能劳烦你在这里将就几日了。”

    沈逸承在旁边给她搭把手,一起帮着把垫子抚平了,她以前在他面前总是有几分畏缩的,这次倒生出许多俏皮来,因来回忙活着,额上脸上冒出些许细小的汗珠子,他只觉得她雪白的脸庞在灯光下如琉璃般散发出璀璨的光辉来。她抬起头冲他微微一笑说,“刚才觉得冷,现在这样热。”她脱去厚重的外套,其实还是那么瘦,腰身只一点点,她走到窗户边,外面北风呼啸,她说,“看起来过几日就该下雪了。”又说,“我有好些年没见过雪了。”他们那个城市是从来不下雪的。

    “刚出了汗,这样吹,小心生病。”他站在她身后,伸过手去关上窗户,她整个人就困在他身体和窗户之间,她的身体抵在他的怀中,清晰可闻他温热的呼吸就在她的耳畔,她心下隐隐不安,不敢再动。他缩回的手顺势搭在她的腰际,拥了她,下颚抵在她的发间,是洗发水的淡淡香气。窗外是无边无际的黑,北风席卷着落叶从窗前吹过,可是怀中的人却这样温暖柔软,他满心里都是踏实安宁的欢喜。她生怕他做出什么来,可是他只是静静的拥着他,两个人许久都没有说话。

    最后,她终于说,“该睡了,明天还要上课。”

    他恍若未闻,并没有动。她伸过手去扳开他的手来,他的手反握过她的,在她耳边低语,“原谅我。”

    她怔住,半晌,低低的说,“我困了,睡吧。”

    他终于放开她去,她走到门边,他跟过来,轻声说,“晚安。”

    她微微一笑回他,“晚安。”而后合上门退出去。

    永心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忆起在医院里那几个月,她头疼的时候,她哭泣的时候,他那样紧紧的抱了她在怀里,他怎样的追到灾区去,他又不远万里的带她了去美国,心中有种奇妙的异样升起,却也夹杂着惶恐不安。风乍起,吹皱一湖春水。

    永心带了低年级的学生在写作业,沈逸承在给高年纪的孩子上地理课,她坐在最后面,面向了他,只见他拿过一只粉笔,手臂在黑板上行云流水般的转个圈就画出一个大大的圆形来,开头和结尾的衔接处完美的连在一起,倒像是用圆规画出来的一般,而后又在圆球里标上七大洲五大洋。

    孩子们都惊讶的叫着,“沈老师,你好厉害啊。”连永心也看呆了,沈逸承微笑着往她这边看,眼睛里尽是得意之色。

    下午永心带着女孩子们在操场上玩老鹰捉小鸡,沈逸承在另一边和男孩子们打篮球,篮球其实已经很陈旧,里面的气也不够足,但是孩子们都玩的很尽兴。以前关建军也和孩子们打球,但他自己本身就打的不好,也没什么技巧可言。如今沈逸承教他们自然是另一番光景,篮球倒好像长他手上似的,滴溜溜的转着怎么都不会掉下来,飞身扣篮,三分远投,把孩子们看的一楞一楞,个个都大声嚷嚷着,“沈老师教我。”

    “我也要学。”

    “哇!好厉害!”

    永心听到孩子们的欢呼声忍不住往他这看,只见他凌空跃起,抿着双唇,眼睛专注的望着前方,一扬手,球稳稳的飞进篮筐里,而后爽朗的笑,整个人笼罩在金灿灿的阳光下说不出的神采飞扬。

    沈逸承认真的教孩子们怎样上篮,怎样跳跃,而后坐在一旁的石头上,看孩子们自己练习。他听到另一边女孩子们的欢笑声,侧过头去看,孩子们一个拉着一个,结成长长的一队,永心是鸡妈妈,掩护在最前面,一个高个子女孩做老鹰状朝长长的队伍扑过去,永心伸展开手臂,带了孩子们左闪右躲,笑的就像春天里盛开的桃花,鲜妍明媚,欢声笑语盈溢在整个天地间。

    天气到下午突然就变了,渐渐的暗下来,天空中白色的云朵都被风撕裂了吹散开去,灰蒙蒙的天空越压越低。永心担心下雨,干脆让孩子们提早放学。沈逸承站在讲台前收拾着书本,永心想起他早上画的地球,便也拿过粉笔在黑板上打起圈来。可是怎样都不行,要不就是椭圆,要不就是扁的像是被挤压了般,或者干脆凹凸不平。

    沈逸承转过头去,黑白上许多大大小小的圆,永心不好意思的笑,问他,“你怎么画的呢?为什么我都不行。”

    “天赋!”他简单的吐出两个字。

    永心眼一瞪,明摆着欺负人嘛!是说她怎么都学不会吗?他走过来,左手取过她的粉笔,一顺手又是一个完美的圆。永心目瞪口呆的看着他,竟然这样都可以,左右开弓。

    沈逸承得意的笑,永心说,“据说左手灵活的人,脑袋很聪明!”

    他老实不客气的说,“所以你肯定是画不出来的,用不着学了。”他一扬手,粉笔在空中以抛物线状落进讲台的盒子中。

    永心不解的问,“为什么?”

    “关小猪!”他一本正经的叫她。

    “你才是!”永心看他又提起,懊恼的跳起脚来,把手上的粉尘拍他脸上,他一反手,也摸了一头一脸。

    “哎哟。”她躲闪着反击,怎奈他高出她许多,她即便垫起脚也够不上,他笑着伸手过来搓揉着她毛茸茸的短发,就像摸着宠物的脑袋。她双手挡在头上大笑着,“我不是小猫小狗,放手啦!”而后欢快的跑出去,他紧跟在后面,在门口追上她,握了她的手把她往自己怀中一拉,她没反应过来,抬头望向他,笑容明艳艳还挂在脸上,如山花般灿烂。他低下头来亲吻她,她有片刻的呆滞而后本能的抗拒,缩了身子往后退去,背抵在门框上,双手抓着他的胳膊挡在自己身前,他目光温柔似水跟过来,她心微动垂下手来,他拥了她吻上去,极缓极温柔的辗转在她唇齿间,她垫起脚尖半仰着头,双手环上他的脖子。缠绵许久他终于放开她,她脸上有淡淡的红晕,双眸越发的黝黑明亮,他额头抵了她的,在她鼻尖轻轻一吻,“永远都不准离开我?”

    她反拉了他的手,朝外面跑去,大声说,“我带你去个地方。”

    两个人沿着崎岖小路走了很久,终于抵达山顶,永心气喘吁吁的说,“你看。”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六章

    沈逸承放眼望去,只见连绵不绝的青山一座连着一座,向两边的蜿蜒而去,一直到无尽远,天和山已连成一片,山底下的村庄仿似玩具积木,房子都是小小的一个一个,无数的炊烟袅袅升起,缓缓而上,又被风吹散开来,缥缈再不可见。田地都被分割成小小的方块,仿似棋盘,苍茫天地间,人显得尤为微弱渺小,不过是棋盘中的小小棋子。天色阴沉灰暗,大片的乌云一直压下来,再压下来,低低的就笼罩在头顶,北风席卷起地上的落叶枯枝从脚底呼呼而过,壮丽中又带着无比的苍凉,整个山林天际都是灰蒙蒙的一片。风一吹,永心的短发全乱了,可是并不觉得冷,远眺前方,她只觉得无比舒畅惬意。

    她席地而坐,沈逸承也学了她,在枯草地上坐下,两个人都静静的看着寒山远黛,谁也没有说话。

    许久,永心才幽幽的说,声音缓慢而平静,“我们这里很穷很落后,很少有老师肯过来,即便来了,教不了多久也会走掉。我爸爸是这里的赤脚老师,一年的工资也不过才几百,他把一生都奉献给了孩子们,在我心里他是最好的人。可是这么好的人也没能留住我妈妈,就因为穷。我五岁那年,她扔下我和爸爸离家出走,再也没有回来。”她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山下的小路,“我还清楚的记得,那天她就是从这条小路离开的,我哭着追在她后面,可是怎么都追不上,后来我爬到这座山上,看着她一直走远,一直消失不见。后来,每当我想她的时候,就会坐在这里,总想着也许有一天她又会重新出现在村口。其实我一点都不怪她,我爸爸说她是个很漂亮的女人,是他太没用,所以留不住她。你知道我爸爸为什么给我取名叫永心吗?因为我妈妈叫兰心,永心永心,永远爱着兰心。”

    她的发随风飞舞,露出两边耳朵,更显得脸就那么一点点大,眼中是悲凉孤寂的黑,他心下生起无限怜惜,揽过她的头在自己肩上。风从萧瑟的山林间四面八方的穿来,寒凉彻骨,他搂的她更紧些,她默默的沉浸在往事中。许久才说,“我们下山吧,看起来雨很快就要来了。”

    他一只手撑了地站起来,又伸过手去拉了她,她只觉得额上一点冰冷,说声,“果然就下了。”手抚上去,雪粒子融化开了,原是下雪了。开始还是一片两片零星的落下,而后越来越多,越来越急,如鹅毛般铺天盖地的飘荡下来,整个大地苍茫一片。

    沈逸承拉过永心羽绒服后的帽子,盖在她头上说,“我们赶紧下山,等雪积起来,路面湿滑就不好走了。”

    两个人顺着来时的路,疾步而下,因是山间小路,一味的靠行人踩踏出来,所以一路上都有些枯草枯枝,永心穿的是平底鞋,沈逸承担心她给绊了脚,便走在前面,他穿的是靴子,沿途遇上荆棘树枝都给他踢开了。地上很块就铺了一层白色的霜,走到山脚下,只见通往村子的小路上,有一些浅浅的鞋印,小猫小狗的脚印和小鸟的爪子印。

    永心走的很急,一脚踏在石子上,脚崴的生疼,她“哎哟”一声,沈逸承回过头来问,“怎么了?”

    她掩饰说,“没什么,踩飞颗小石头而已,我们快走吧。”

    沈逸承却已看出异样,蹲下身子说,“上来。”

    “啊?”

    “我背你。”

    永心推却,“我可以的。”

    “快上来!”他坚持。

    永心知他性子,只好伏上他的背,搂了他的脖子,又问,“我是不是很重?”

    他大踏步的往前走去,“两个你我都背的起。”

    无数的雪花纷飞而下,落在地上,树上,整个世界仿佛都笼罩在冰雾中。好些雪花落在他的发上,很快又消融开去,变成晶莹透亮的小水珠,寒风迎面而来,如利刃般刮在脸上,永心竖起他的大衣领子,双手在前面拢紧一些,不让风吹进他的脖子去。她温热的呼吸就在他的耳畔间,天这样冷,他只望早点到家,可是心里却又隐隐觉得,还是慢点好,只望这条路蜿蜒向前没有尽头,他便可以这样一直背了她,天荒地老。她的发丝拂在他的脸上,他只觉有种酥酥麻麻的痒,一颗心在这酥麻中都软化开来,他一度以为失去了她,千山万水的寻来,终教他等到她。

    两个人走到屋子前,关建军已在门口守了许久,看见他们回来,终于放下心来,“怎么才到?我看天色不好,还去学校找你们去了。”

    永心笑着从沈逸承背上跳下来,“我们去村后的山上看风景了。”

    关建军嗔怪道,“大冬天的,还有什么风景可看?”又看沈逸承头发都被雪水打湿了,

    说,“这样冷,喝点烧酒才好,不容易感冒。”

    永心想到自己发上刚被他搓的一头粉笔灰,已跑进厨房烧水去了。

    好一会儿,沈逸承提着一只铁桶进来,“以后洗头洗澡就方便多了。”

    永心抬眼望去,只见铁桶底部给他凿了许多密密的小孔,热水装里面,可还不真成淋浴的蓬蓬头了。

    她笑着说,“你挺有创造力的嘛。”

    “你今天正好做试验品,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记得告诉我,我好改良。”

    大雪一夜都未停,外面本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如今整个世界都被映衬的雪白光亮。永心睡到半夜,看外面亮堂堂的一片,以为已是清晨,取过枕边的手机来看,竟然才半夜。可是她翻来覆去的再也睡不着,干脆爬起来,也懒得穿毛衣,只披件外套,蹑手蹑脚的走到外头,打开门来,只见房前树上,邻居家的屋顶上,都铺着一层厚厚的积雪,瓦楞下已结了许多长长的冰凌柱子。

    她哈着气伸出手去,接住一片从天而降的雪花,又看着它慢慢在自己掌心中融化开来,正玩的开心,听到身后有声音说,“也不怕冻生病了。”

    她微笑着转过身来,“你也睡不着吗?” 他身上披着条毛毯,那毛毯本来就是咖啡色,毛茸茸的倒像只棕熊,她心里这么想着,脸上笑容就荡漾开去。

    他看她只穿个外套,里面是件薄薄的单衣,走过来握了她的双手,语气略为责怪,“手这样冰。”

    又拉了她在自己怀中,用毛毯也把她裹了,包了她的双手在自己掌心里面,两个人在门口的台阶上坐下,只露出两个脑袋来,依偎在一起,两个人的心里都是暖烘烘的。

    永心看着外面晶莹透亮的琉璃世界,心有所感,顺口念出,“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又说,“小火炉没有,但是我们有小毛毯,这个时候不能少了酒呀?”

    “家里只有烧酒,可没有红酒,你喝的了吗?”

    “喝一点不妨事,最多喝醉了睡觉。”她笑嘻嘻的站起来,走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个瓷器茶杯。

    沈逸承笑,“你这是喝茶还是喝酒?”

    她钻进毯子中,“这样就不用来回的跑了,我本来就是个粗人啊,比不得那些千金小姐名媛淑女的,就当是牛饮好了。”她自己先抿一口,又把杯子送到他嘴边,他也就着喝了,两个人相视而笑。

    永心只觉得两个人都傻气,大半夜的不睡觉,裹着毯子坐门口看雪景,可是心下却这样快乐,正抿了嘴乐,一抬头看见他正笑盈盈的望了自己,她问,“你笑什么?”

    “你笑什么我就笑什么。”

    她想,大约这就是古诗中说的“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了。”一阵寒风吹过,她不由自主的往他怀里缩了缩,他把她搂的更紧些,两个人你一口我一口的喝着杯里的酒,永心酒量浅,一杯酒还剩半杯就已经醉了,嘴里咕哝着,“熊,熊。”

    “什么?”他含笑着看怀中的人。

    永心只觉得毛毯柔软温暖,脸在上面来回磨蹭着,“你,大笨熊。”却已是睡过去了,头埋在她怀中,四周安详静谧,只有雪落在地上树上发出的簌簌声,她的肩膀随了轻浅的呼吸也微微颤动着。他低下头,下巴抵在她的发上,天地苍茫间,只余了漫天飞舞的雪花,一生一世一双人,相思相守不相负。

    早上永心睁开眼睛,望向窗户外,雪已是停了。她记得昨天半夜自己明明坐在门口喝酒赏雪,怎么就睡到自己床上了?肯定又喝醉了,定是他把自己抱到床上来的。她穿了外套跳下床去,走到沈逸承的房间,他并不在。她走到院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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