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故纵 作者:繁丧三千
正文 第3节
故纵 作者:繁丧三千
第3节
宁竟瑶看着眼前身子骨才刚刚开始展开,还有着小小婴儿肥的少年,目光不冷不淡,语气也没有了在易九臣面前的随意,反而带着为人父该有的威严和距离。
“儿臣、儿臣……”宁崇云想了想,手里微微渗出汗水,眼睛盯着宁竟瑶那端着白玉茶杯,却比白玉茶杯还要好看上几分的手,说,“儿臣自己安排,爹爹不必管儿臣便是。”
宁竟瑶早就猜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也没有纠结,点点头自行去找了管家,留下小世子一个人呆呆的还沉寂在刚才男人同他说话的心情里。
少年粉白的小脸上透着一丝红晕,视线在宁竟瑶离开后,便如同实质般胶着在那被男人碰过的白玉茶杯上,犹豫了半晌,终究去用手端了起来,碰了碰那茶杯的边缘,不知道想了些什么,耳朵一阵滚烫的脸盲将茶杯放下,离开了。
而易九臣则是早早的就在把宁王爷迎进府里后,连朝宁竟瑶道别都没有,去找了他的小孩儿去。
宁竟瑶正好闲的无趣,找了管家带他来到了给那半道上救来的邹祭天小朋友的房间,又问了那小朋友身体恢复的如何后,才推开那雕着兰花形状的门,走到邹祭天躺着的床边,站定。
听管家说这男孩儿身子骨极好,看着瘦,却像是从小练过武,就是失血过多,身上鞭伤严重,修养几天便会慢慢恢复,并且在被救回来的第二天就能吃能喝能睡的。
现在……
这男孩儿却是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只有眼皮轻微的动了动,让宁竟瑶觉着好笑又可爱,便道:“既然你不想见我,那我可走了,下次见面指不定是一个月后还是什么时候……”
说着,挪动脚步就要离开,却再次被男孩儿拽住了衣角,那男孩躺在床上猛的睁开眼,盯着宁竟瑶,说:
“五天……”
宁竟瑶淡淡道:“什么?”
“已经五天了,你才来看我。”说罢,便像是未被驯化的小野兽使劲将宁竟瑶拽了过来。
男人还未反应过来,便被那男孩儿一下子翻身压在身下,男孩儿用自己那根本微不足道的体重狠狠压着宁竟瑶,充满野性的眼里倒映着宁竟瑶略微惊讶的表情和那铺在床上,像是蛛网般散开的柔顺青丝……
第十二章:童言
听得来这北桐城的官道附近,有个贼窝。
是个强盗土匪聚在一起,推选了个大哥,占山为王后的结果。
强盗窝子里面,既有军师,又有大将,各自分工明确,所藏之地易守难攻,经常打劫那沿途来往的商客,同时不忘去附近的城中打劫有钱人家。
每逢月末,还拿着那些偷来盗来的钱财去窑子里面找几十个姑娘,带回寨子里面,犒劳兄弟们后,又在第三天带回来。
如此抢匪,虽让人厌恶烦恼,却又没有犯得杀人的大罪,一时间也没有地方官能对其产生影响,便在那山上安安稳稳的存在了十年有余。
那些土匪虽猖狂,却又是个欺软怕硬的主,总之,宁竟瑶在那官道上走的次数,没有五次也有三次了,却是一次都没有碰到过劫道的土匪。
“当家的知道你是谁,所以才不劫你。”男孩儿面色涨的通红,却又动弹不得,解释过了便大声说道,“你、快放开!”
原来,宁竟瑶原先被这男孩儿一个狠劲压在身下,那不痛不痒的力道完全制不住宁竟瑶,男人只是自顾自的起身,然后捉住男孩儿的两只手,看着男孩儿双手被自己捉住后,提的老高,就没有办法动弹,便觉得有趣。
于是就着这样的姿势,问起了邹祭天的身世出处。
邹祭天比宁崇云大上一岁,却完全看不出来,自小在土匪窝子里面长大,里面竟是些三大五粗的壮汉,凭着为寨子的贡献和实力,得到地位和食物,而这些邹祭天都没有。
邹祭天有的只是一个长相十分清秀的母亲,被寨主不知什么时候拉回贼窝里面,当了众多宠物中的一个,但是邹祭天却并不是寨主的种。
据说邹祭天的母亲是在被寨主拉回寨子之前,就有了身孕的,寨主要她落掉那胎,邹母说什么也不肯,说,只要让她生下这孩子,以后寨主要她做什么都可以。
于是,邹祭天来到了这个世上。
但是刚四岁的时候,邹母便死了,死的方式及其难堪,竟然是在床上被那寨主的特殊癖好给玩死的。被抬出来的时候,许多人都看见邹母身上滴的那些蜡油,还有翻烂的下身,就连后面都还塞着一根巨大的木棍。
有些特殊癖好不算什么,可是寨主用木棍玩女人后面那个地方的事情,还是让许多寨子里面的人议论纷纷。
‘用那个地方,真他妈的不嫌恶心啊……’
‘哎哎,听说有些男的专好这口,还专门找同样的男的从后门走呢。’
‘这个我知道,前些时候,不是有两个男的做那档子事的时候被人发现了么,隔天就被官府压着两个人绑一起沉水里去了!’
‘是啊,都说这是中了邪气,才会去碰男人的后面,这种人就该早早弄死,免得传染。’
议论的风潮最后被寨主强势的压住,又从书香门第里抢了个软香的大小姐,当了压寨夫人,这事儿才算是完了。
可至此,那唯一对邹祭天好,可以用自己的肉体给自己还有邹祭天换来食物的人没了,男孩儿便一下子从原本就不太好的待遇变成了任人欺压的对象。
所有的脏活累活都让一个才四五岁的小孩儿去干,也不管对方是否有能力,主要就是想看男孩儿出糗的样子,然后大家一起找个乐子。
宁竟瑶根据邹祭天的寥寥数语,却是将整个故事在心里补充了大概,并且全部都补充的没有半丝不对的地方,只是在听到男孩说自己母亲是在床上死的,还有说那些寨子里面流言那段时,眸色微暗。
而那土匪头子外号叫做寇一霸,长期对已经当做下人使唤的邹祭天拳打脚踢,也从不给食物,于是邹祭天从小便会偷,说来不知算是运气还是天分,竟然从来没有被发现过,如此一来竟也长到了十三岁,直到前些日子邹祭天再也不想再那贼窝呆着,偷了寇一霸还有几个二把手的钱袋从那贼窝里面逃出来,结果却在半路上被发现。
当场把钱袋拿了回去,用鞭子打了个半死,正准备把邹祭天带回去交给寇一霸,却不成想男孩儿命硬,半路逃跑,最后竟闯进了宁竟瑶所在地……
宁王爷看着邹祭天那瘦小的身子骨,几乎他手轻轻一动,感觉就要断了,眼神却锐利锋芒,让宁竟瑶觉着自己抓着的是个刚出生的小豹子,虽然是个大型猫科动物,现在却爪子软趴趴的,叫出的声音也软绵绵的,可爱的紧。
在听到男孩儿说叫自己放开他的话后,倒也不拖沓,手一松,就起身,整理了一下乱掉的衣衫和青丝,说:“小朋友,叔叔要出去走走,你是继续在这里装睡,还是……”
“一起去!”邹祭天一被放开,就矫捷的跳在床上,听到男人说话,便利落的穿好鞋子,紧紧跟在宁竟瑶的身边,仰着头,看着男人的眼。
宁王爷轻笑,笑容淡淡的,不置可否的转身,长长的衣摆随着男人的走动扬起,衣袖也拂过紧跟在男人身边的邹祭天的小手,这一切都让男孩跟的更加紧密起来,亦步亦趋的像只刚出生的小兽。
走过长长的回廊,一路上种着的都是姹紫嫣红的牡丹,间或有着奇形怪状的石头,从怪石上蜿蜒留下的水流轻轻汇入池中,阳光打在水面上,水面波光粼粼的泛出水光,倒影着一个身材高挑,长发及臀的白衣男子。
水光的波澜光色同样洒在男人身上,仿佛就像是让他置身于海底,那肤色则比珍珠还要柔亮三分。
跟在一旁的邹祭天从未见过这样好看的人,分明那五官并无太过精致绝美,却总让人光是看着他,就自觉惊艳,再不想挪开眼。
宁竟瑶微微垂眸,便见男孩那丝毫不懂得掩饰的视线,问道:“可是我脸上有什么东西?”
男孩摇摇头。
“那你在看什么?”
男孩毫不觉得不好意思,直直的回答:“在看你。”
宁王爷浅笑着,不知是该说这男孩率真还是傻,因为从没有过人会这样一直盯着他,等他直视对方还不收回视线。
男人步子慢慢的,却还是比男孩快上一分,待绕过那些巨大的红柱,还有长廊门洞,男人发现男孩似乎又开始盯着自己的手看,便缓缓伸手递给男孩,说:
“怎么,是不是想要牵着走?”
邹祭天漆黑的眼睛看着男人雪白的掌心,又看了看自己虽小,却粗糙乌黑的爪子,摇了摇头,只抓着男人的长长的衣摆,才觉得不会玷污那人……
宁竟瑶自是不会知道男孩心中所想,却觉得这小孩确实很有趣,便总喜欢逗逗,就像是每次看到自己的儿子宁崇云板着脸站在自己面前,明明想亲近自己却又装作一副小大人模样时,那种简简单单的喜欢。
宁王爷对于自己不参与过深的事情,总是看的很透。
这并不是代表宁竟瑶对人都不会付出自己的感情,只是比一般人的付出要多一层隔膜,总是若即若离着。
说到底,却是因为他自卑、他害怕罢。
于是总想着用云淡风轻和那些盛名包裹着自己,当然,他披着的不止是自己的刺,还穿着聚休帝给他的‘铠甲’,可以说被保护的彻彻底底,内里,却也寂寞寥落的很……
心思过于剔透,大概也是不好的。
宁竟瑶从小,便总是听聚休帝对自己说要‘瑶瑶快活就好,其他什么事情都有朕在。’可是男人却也明白,没有谁会一直都在。
可是,这个时候,邹祭天却用那童声坚定的说:“你救了我,我就是你的了,所以,我就是伤都好了,我也不会离开的。”
——这是怕自己赶他走呢。
男人眯起眼,发丝被风扬起飘散在耳边,看都不看跟在自己身边的男孩,依旧漫步走着,说:“是那御医救的你,与我何干?”
男孩当然看得到宁竟瑶嘴角揶揄的笑意,小脸上是认真的可怕的表情:“我说了我不会走。”
宁竟瑶这时,只当这男孩是因为毫无依靠所以才会想要留在自己身边,便也不甚在意,道:“紧张什么,想留便留,我又没拦你……”
若是男人这样言语逗弄宁崇云,小世子早早便红着脸僵着身子,脸上又是欢喜,又要假装不在意,光是看表情,就足够让宁王爷乐的,可邹祭天却不,郑重的点点头,说:
“嗯,我以后都是你的。”
童言无忌呵——宁王爷如是想。
第十三章:白尧
那易九臣带着一个身材修硕,比九臣高上一点点的青年到宁竟瑶暂住的府邸时,宁竟瑶带着邹祭天在大厅也没有等太久,不过一盏茶的功夫。
那青年相貌堂堂,走在易九臣身边,一副书生模样,身上的素衫被洗的有些旧了,穿在他身上却又丝毫不觉寒酸。
不卑不亢的走进这大厅,不时和易九臣说着什么,而易九臣则在那青年身边自持哥哥的身份,唠唠叨叨的一直说个不停。
待他们在宁竟瑶面前站定。
宁王爷放下茶盏,便道:“来了,这就是白尧?”
被唤作白尧的青年看见宁竟瑶的眼里满是不敢置信和尊敬崇拜,行礼道:“草民白尧见过王爷。”
“起来吧。”宁竟瑶看见好友同自己描述的白尧与见面后相差太大,可是却没有说什么,起身说,“既然都来了,我们一齐出去,边走边聊吧。”
管家一听这话,就立马吩咐下去人手在不打扰王爷的情况下保护好王爷,一边送宁竟瑶一行人到府邸门口。
易九臣和宁竟瑶说过,白尧以前其实是个大商家的独子,结果因为家父染上赌瘾将家产全部败光,最后整个偌大的白家人全部都散了,白尧流落街头,而易九臣曾经受过白家的照顾,把白尧捡了回去,最后一起住了五年,以兄弟相处。
白尧是个读书人,从前变很是聪慧,家里请了中过榜眼的老师来教学,可是后来没有了家,就只好自己学。
宁竟瑶不管是与有才华的读书人还是大口吃肉喝酒的江湖人都非常聊得来,不少片刻,两人就将一大一小留在了后面,两人慢悠悠的走在前面,不时说着那些精妙的诗句,不时说起最近边塞的战事。
白尧在说起自己自觉学有小成,准备今年参加科举考试的时候满脸的信心和期翼。
宁竟瑶当然是鼓励了对方几句,然后不知怎么,又说起了对方为何去参加科举,结果白尧却不为任何功名利禄,也不是什么冠冕堂皇报效国家,而是道:“我想要他别那么辛苦,我想让他能过的好……”
“九臣?”
青年回头看了一眼正和一旁不怎么搭理他的邹祭天说话的易九臣,微微一笑,说:“是啊,哥哥因为我吃过很多苦,我想给他最好的生活,让他这辈子都过的好好的。”
易九臣虽然有宁竟瑶这么个有钱的友人,却从未找宁竟瑶借过半分钱,当初只有他一个人,逍遥的活着,有钱的时候变多花些,没钱就少花些,可是自从把白尧捡回来后,就拼命的赚钱去,什么活都干,把白尧当成自己亲弟弟一样伺候着,也不知是图的什么……
或许,只是单纯的想对白尧好。
白尧曾一度想要放弃念书,跟着易九臣出去做事,却被易九臣骂着赶了回去,易九臣说像白尧这样的人,只要好好读书,就好了。
白尧拗不过他,无奈的看着易九臣每天出去工作到很晚,而自己却只用在家里读读书写写字。
“我很没用吧……什么忙都帮不上,什么事都不会做。都快要二十岁的人,却还要哥哥养着。”白尧苦笑着对宁竟瑶说。
宁竟瑶还是第一次听到他们的相处模式,微微一怔后却笑了,说:“怎么会,你只要高中了就是对他最好的报答了。”
寒窗苦读十年,曾经是为的光宗耀祖,如今却只是为了让一个人开心,让一个人过上好的生活。
宁竟瑶是从未吃过苦的,永远不会知道那些为了这十年一次的科举而努力付出的人,但是他却清楚地看得到白尧的坚定。
宁王爷这次来北桐城一半是自己想出来游玩,一半是因为易九臣。
易九臣把一个快要二十岁的小伙子形容的像个狂热崇拜宁竟瑶的小信徒,偶尔在见到白尧看了宁竟瑶写的杂记后,说要是能亲眼渐渐宁王爷本人就好了,结果易九臣就半引诱宁竟瑶来了这里。
当然,在此之前,白尧是断断想不到自己哥哥竟和名声如此之大的宁王爷相识,开始还很紧张,后来聊开了便轻松了许多。
四个人并不张扬,只不过,或许是因为宁竟瑶身上的衣着太好,又或是因为男人气质那掩不住的高贵,惹得路人纷纷侧目,却又不敢一直盯着看。
一大下午,宁竟瑶被易九臣带着把闹市的一半都逛了个大概,快要中午的时候,才意犹未尽的回了府邸,回去前,还给买了几串糖葫芦,说是带回去给小世子尝鲜。
回去的路上,只有宁竟瑶和邹祭天两个人,易九臣带着他弟弟白尧回了自己的家,路上,宁竟瑶就拿出了一串糖葫芦抵在身边男孩儿的嘴唇上,说:“在府里你不是挺能说,怎么出来了就半天都冒不出一个字?嗯?”
邹祭天身上穿着干净的衣衫,因为并没有准备多余小孩的衣服,就直接拿来原本给小世子带的衣服,衣衫很是精致,颜色稚气,穿在邹祭天的身上,虽没有宁崇云穿着好看,却也看着舒心。
男孩舌尖舔了舔那糖葫芦,甜甜的,便自己伸手接过,一边好奇的看着手里的糖葫芦,一边说:“你和那个人说的话我都听不懂。”
“是么……”男人自己也拿出一串,看着山楂上面亮晶晶的糖衣,含住一笑口,尝到那麦芽糖的甜味,不禁弯了弯眼角。
男孩见宁竟瑶这样,点破道:“买这个东西其实是你自己想要吧……”还找借口说什么是给小孩子买来吃。
宁竟瑶也不反驳,漆黑的眸子看了男孩儿一眼,声音轻淡带着浅浅的笑意,道:“怎么,有意见?”完全没有被戳穿的不好意思。
男孩一愣,随即垂下眼,摇了摇头:“没有。”
短暂的相处后,宁竟瑶把邹祭天交给管家带,因为太小,又与小世子岁数相当,便让邹祭天当了宁崇云的书童。
只不过宁崇云不太高兴,听说是男人的意思,又不敢违背,却怎么都不让邹祭天跟着自己,每天下午都跑的不见踪影,而邹祭天也每天从早到晚跟着宁竟瑶,俨然一个贴身小厮的身份了。
直到终于有一天,小世子不知道从哪里抱回来一只才满月的奶白色的小狗,送给了宁竟瑶……
就像每次小世子送男人东西一样,宁崇云怀里就抱着那只被打理的干干净净的奶白色的小狗,小心翼翼的递给宁竟瑶,男人一边询问少年是从哪里弄来这小动物,一边揉了揉小狗毛茸茸的脑袋。
此时坐在纳凉小厅里,对面是一池的荷花,身边放置的全是寒冰,穿的也极少,薄薄的丝质衣袍就被怀里的小狗扒拉着刨开,露出精致性感的锁骨和那隐约快要露出来的雪白的肩头。
厅里只有小世子和邹祭天在,加上一只才满月的小狗,宁王爷便不慌不忙的拉好衣服,却不慎让小狗踩着自己的手臂趴在胸膛上舔起了自己的脖颈……
小世子看着自己送的小狗这么不听话,既着急又担心,却不曾想这样顽皮的小狗却得了宁竟瑶的欢心,每晚都会带着那只狗到处溜达,在手心上放些点心,亲自喂给小狗。
可惜这样的日子没有维持多久。
一天夜里,宁竟瑶这么都找不到那只狗,取而代之的,是邹祭天半跪在男人脚边,亲吻指尖……
与此同时,千里之外的东明城皇宫内,御书房里的帝王眸色幽暗的看着下属送来的写着宁王爷从出东明城至今每天干了什么的所有明细文书,那修长的指尖轻轻撑着自己的额角,轻笑着,声音低低的。
第十四章:殷仇
向来不喜欢让别人碰到自己身体的宁王爷觉得,不能再把邹祭天放在身边了。
并非是邹祭天不好,而是太好。
宁竟瑶一点儿都不能明白男孩心里究竟是在想些什么,在身上的伤都还没有彻底好时,就开始跟在他身边,伺候穿衣穿鞋,束发洗脸。
到现在,竟然已经可以在他没有任何反感的情况下开始在他沐浴的时候守在屏风和那纱幔外了……
男人看着微微波动的水面,忽然想起前几日无故消失掉的小狗来,敛了敛眉。
近期宁竟瑶心情易于浮躁,算了算日子,却是该到了吃药的时候,每月的月中,其实便是他那异于其他男子地方时时刻刻提醒男人自己存在的时候。
宁竟瑶吃了快要十三年的药,却也并没有让自己那雌花彻底不再流出那些充满骚腥味的血来,只是让那些原本要来四五天的月事缩减至一天,而血量也大幅度的减少了。
宁王爷在吃这药时,就被告知这些药物是有副作用的,会让自己那个畸形的东西彻底坏掉,可是那岂不是正好?
到时候,他也不用再每个月都吃那些快要让他吐出来的难闻的药,不用特意腾出一天时间在家里让那磨人的时间过去,不用再担心别人会闻到自己身上那些应该属于女人才有的味道,不用肚子疼到有时候起床都无能为力。
可是之后呢?
若是让自己下面那畸形的地方坏死掉,让那里再也不会有奇怪的感觉,之后呢?
呵,他还是个怪物罢了,只不过是能让自己好受些而已。
那个每每让自己恨不得用刀子捅进去绞烂的地方依旧存在着……
一直在屏风外等着的邹祭天静静的站在那里,连呼吸都轻轻的像是怕惊扰了什么,那双曾经让宁王爷感兴趣的满是野兽般警惕与锐利的眼在此刻什么都没有,只是定定的透过那屏风,看着那模糊的人影。
男孩正是看的入神,几乎脑袋一片空白,却在此时被一声轻笑打断,便立即开口问道:“老爷,可是洗好了?”男孩不过是个什么身份都没有的人,当然是不能对宁王爷直称其名,被管家提醒的好多次,才换了这么个称呼。
邹祭天这个时候还不能理解男人为何不让人伺候着沐浴,却听话的站在外面,连他自己都不懂为何这么听话,可是只要是男人说的话,他就控制不了自己的想去听,去办到。
理由?
那种无聊的东西他为什么要有?!
想要待在男人身边就这么做了,没有什么不对的!
而在他问完问题后,便听到里面响起有人出水的声音,滴滴答答的水珠像是珍珠敲击着玉盘般发出好听的声音,正想要进去伺候男人更衣的男孩刚迈出一小步,就因为宁竟瑶说的话收回了脚步。
男人说:“我没有叫你过来。”
邹祭天如今已经有了自己的小衣服,比不得最初借小世子的那件,却也在仆从中算是好的了,头发在头上梳着一个团子,看上去精神百倍,与第一次见男人时,蓬头垢面的样子相去万里。
等男孩等了好一会儿,才听见宁王爷声音淡淡的唤了他进去,可是进去后已然没有他该做的或者可以做的事情了。
宁竟瑶自己穿好了休闲宽松的亵衣,肩上披着一件薄薄的像是羽衣的长袍,只有头发湿哒哒的散在身后……
“老爷,我来给你擦头发吧……”男孩看着那像是墨泼的青丝在烛光下散着柔和的光,看着那发梢微微卷起,滴着透明的水滴,声音便这么颓然的冒了出来。
可是宁竟瑶却没有应允,只是转身躺去美人榻上,那双雪白的指甲饱满呈现粉色的双足便从精致的鞋子里露出,侧放在榻上,手随意的撑着额头,说:
“阿天,你准备一直待在我身边?”
男孩点点头,眸底闪过不解。
“那你可以为我做些什么呢?”男人淡淡的语气,配着那毫无笑意的面孔,忽然便凌然到让男孩看的出神。
“是说你可以帮我更衣梳洗还是束发守夜?”宁王爷继续说着,“可是能为我做这些事的人太多了,我为什么非要用你呢?”
男孩一下子睁大了眼,却说不出话来辩解。
“你只不过才十三岁,连我都不能打得过,当然也不能做我的侍卫,所以……告诉我,你能做什么?”
男孩像是没有料到男人会忽然说这些,叫他脑袋急速转了一圈,最后干瘪的说道:“我、会长大!总有天会长大,那个时候谁都不会比我更合适陪着你!”
男孩总是说出莫名其妙的,说要陪着他的话,宁王爷从不当真,毕竟是个小孩子,毕竟他们关系在宁王爷眼里,还比不得他与刚认识的易九臣的弟弟白尧。
只不过他一时兴起,救了他一命,然后,便没其他什么了。
“要等你长大,好啊,等你长大吧。”男人这时才勾起一个笑容,说,“我等你什么时候能打的过我了,再回来我身边好了。在此之前,我会让人教你一些东西,好好学……”
说罢,声音提高了些,道:“进来。”
那木门便被悄无声息的推开,一个人影瞬间闪进,跪在宁竟瑶面前,一声肃杀,此人正是聚休帝在常年放在男人身边的暗卫之一,大部分时间听命于宁王爷,但是总的来说,却只是为了方便聚休帝随时知晓男人动静的棋子。
宁竟瑶在那暗卫进来后,便一直在看邹祭天的反应,他以为男孩可能会甩手不干,可能会觉得自己绕他进早就设好的圈子里,也或许会什么都不说,一直沉默最后依旧每天到他这里来。
可邹祭天没有,男孩出乎宁竟瑶意料的裂开嘴笑了,声音带着少年人特有的清脆:“好,你等我,我答应你!”男孩这次没有叫宁竟瑶老爷,丝毫没有尊卑意识,但是宁王爷从不在意这些。
宁竟瑶见男孩答应了,便挥手让暗卫带男孩下去,自己也起身准备穿鞋去一旁的书柜上拿本书看看,然后便睡了。
结果却在自己刚把脚放下来时,就听见男孩快速走过来的声音,抬眼就见男孩半跪在他跟前,拿起他的鞋子准备为他穿鞋的模样……
原先该出去的暗卫因为男孩那突然的举动依旧跪在原地,只不过眼睛却在看到宁王爷那赤裸着的性感双足被一只小小的略黑的手捧着穿鞋时,又立刻低下头去,像是方才,什么都没看见似的。
而后,只听宁王爷没有任何责备,只是问起别的事来,道:“那只狗你把它怎么了?”
男孩声音平静,似乎在说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死了。”
“它何时得罪你了?”
“……我讨厌看它舔你,把你弄脏了。”
“……”
与此同时,距离北桐城不算太远的国之边界一片兵荒马乱,蛮夷人大举要攻破城门,却在还未靠近就被杀的血溅三尺。
惨叫声,怒吼声,声声震耳欲聋,刀枪相接,火花四射。
其中一骑马,挥着红缨枪的少年身姿挺拔,剑眉星目,在一众人中煞是显眼,冲锋在前,鲜血溅在脸上也毫不在意,杀退敌人三百余里后,又提着此次进攻头目的项上人头回来,在黑夜里,就像是嗜血又无情毫无人性的修罗。
在靠近军营附近时,随手一扬,便将那鲜血淋漓的人头甩挂在高高的木杆上,一边回了城内,一边翘着嘴角,走路轻快,手中普通人根本拿不动的红缨枪被他随意拎着,随后来不及洗去身上的血腥气便冲进了将军的议事厅。
而那不怒自威的将军则在看到少年人后眸里闪过赞赏,还没等将军说话。
那已经快要比将军高出一点的少年人便先开了口,声音充满开始变声时期那沙哑的磁性,道:“近期蛮夷人定是不会再来,我要告假,急事!”说着,顺手用手背擦去脸颊上的红色,动作潇洒帅气,因为想起什么,而在烛光的照耀下显得柔和几分的眼底尽是淡的要让人沉迷的琥珀色。
“你个臭小子能有什么事儿?!”将军刚骂出口,就见那坐着静静饮茶,身份尊贵的十四皇子将茶杯放下,那同聚休帝如出一辙的深邃眼里是任何人都看不透的漆黑,了然道:
“对他来说,去见那宁王爷便是天大的事了……”
“你说我说的可对?”
“殷仇……”
第十五章:山洞
北桐城此地并不像东明城四季如春,这里的夏季正午的太阳几乎能将地面烤出烟来,到了傍晚才恢复成有丝丝凉风的模样。
夏蝉聒噪的叫声在一片小树林里显得格外有夏天的趣味,荷塘里也飞着蜻蜓和颜色艳丽的蝴蝶,不时传来几声蛙鸣还有鱼儿跃出水面的声音。
在段城主专程为宁竟瑶准备的府邸上,小世子正在一个偏远的院子外站着,身后跟着一大堆的仆从,手中拿着一把木剑,白嫩的小脸上渗出一些汗水来,似是刚刚从练功房出来。
宁崇云从小只要是宁王爷会的的东西他都学习,就是来到北桐也不落下,可是最近小世子多了一个奇怪的癖好,那就是每次练完功后非要绕个远路,去那偏院看一个貌似是下人的瘦小小孩扎马步,打木桩。
今天,当然也不例外。
宁崇云在发现爹爹让那个捡来的奇怪小孩去跟着皇帝专门放在爹爹身边的暗卫学习时,其实他松了一口气,小世子原本是唯一长期呆在男人身边的小孩,一下子又多了一个出来,当然会觉得自己的位置受到威胁。
小世子就像每个渴望得到独宠的小孩一样,一直在男人身边找存在感。
他会每天学到了什么新的东西,就去和男人说,听着他那在他眼里几乎没有一丝瑕疵的爹爹眸色清浅的看着自己,然后淡淡的喊他‘云儿’这个小名,夸夸他。
偶尔陪着爹爹和那个麻烦的易九臣出去体会一下北桐的地方风情,不时陪着爹爹下棋,然后用那把和爹爹一模一样的玉箫吹出爹爹曾吹过的曲子。
这里没有那些天天吵吵闹闹,动不动就来拜见男人的门客,没有络绎不绝就等着想见爹爹一面的江湖人,没有时不时就招爹爹入宫参加家宴的皇帝,只有他。
小世子每每想到此,便抑制不住自己的想要和男人一直住在这里的想法,即便这里热到他快要忍受不了,也不曾讨厌北桐半分。
这种悠闲的日子,却在看到那个叫做邹祭天的野小孩疯狂进步时,停止了。
宁崇云早早便从管家那里知道,宁王爷准备让那邹祭天成长到足够强大后,便一直留在身边,小世子与那个小孩没见过几次,印象最深的,也不过是那次邹祭天狼狈倒在地上却拽了宁王爷衣角的那一幕。
他总觉得这个小乞丐让人讨厌,明明那是他的爹爹,他却从没有在男人沐浴的时候进过男人房间,那种自己没有,而别人有的挫败与妒意让小世子对那乞丐的进步在意的不行!
小世子不知道给自己了怎么样的心里暗示,死也不想让那个乞丐超过自己,于是,每天更加勤奋的念书练功学习,然后明目张胆的去看那乞丐又进步到哪里去了。
等发现自己现在过去和那个小乞丐打一架,绝对可以一只手赢过对方后,才满意的离开,去了每天此时,男人都会呆在那里纳凉的小院。
结果到那里一看,却没有找到自己想要找的人的身影,问了以后,才知道,宁王爷在与段城主弈棋三局后,就趁着日头渐渐不那么毒辣后,出去看那座白顶峰了。
“那爹爹可有说什么时候回来?”宁崇云看着面前低头回答自己问题的婢女,问道。
婢女摇头:“老爷没说,只道想要自己去看看那白顶峰,还说不想太多人跟着,就只带了两个侍从。”
小世子向来都知道男人喜欢四处游玩,喜欢山水名画,喜欢美酒佳人,除了对在东明城那酒庄和钱庄的生意稍微上心以外,对什么都好似不在意的模样,什么都随心而已,往重了说,那是任性,偏偏任性的天下人都不觉他有何不对。
要是有机会……
让那些讨厌的门客消失,老是占用爹爹时间的粗鲁的江湖人再也不能随便和爹爹见面,让爹爹再也不能随随便便到处跑,乖乖呆在家里就好了……
外面有什么好的呢?
小世子抬头,便看得见那高耸入云霄的山峰顶端上朦胧雪白的一片,说:“那……等爹爹回来了,我再来和爹爹请安好了。”少年面无表情,一双狭长的桃花眼里也沉着让人无法知晓的暗芒。
白顶峰山下有似镜面般的湖泊,有茂密的丛林,也有漂亮的瀑布和蔓延而上的古老藤蔓,越靠近上面却是植物种类越少,到最后便是皑皑白雪,终年不化。
宁竟瑶身着便装,身后跟着两个侍从慢悠悠的走在湖泊旁,整个湖泊被苍天大树围成一个圈,只有中间一个小圆露出来湛蓝的天空,风景极其秀丽。
男人手里提着精致的酒葫芦,一边往深处走去,一边摆手,让身后的侍从就在这里等他,他自己一个人走走。
两个侍卫相互对视一眼后,其中一人说道:“王爷,请不要为难属下。”
宁竟瑶后头看了那两个单膝行礼的侍从,眼神冷了下来,却是什么话都没有说的转身就走,那两个侍从知晓跟上去定是要惹王爷真正生气,便只好在此等待。
“果然,没有人跟着的感觉……要好太多。”并没有人会喜欢随时活在别人的视线里,宁王爷除了回到自己房间,有自己的空间以外,便一直活在聚休帝的视线里,好不容易来了这么个安静的好地方,当然是希望能自己一个人独处一会儿。
男人不知不觉的晃到了半山腰上,结果还未想起来之前有人提醒过不能登过白顶峰半山的话,天上就骤然下起瓢泼大雨!
宁王爷不得不先找地方避雨,不多时,便被他找到一个隐在藤蔓后的山洞。
此时,宁竟瑶身上全部湿透了,慌忙进了山洞,却发现洞内已经有人,一抬眼,便见那人身上也湿哒哒的,正在生火。
男人愣了一下,待那生火之人听到动静转头过来时,立马说道:“这位小兄弟,可方便让我一同进来避雨?”
被叫做小兄弟的人看了看宁竟瑶,站起来时,竟然比男人还要高一些,身形修硕,那深邃的眼里被火光映着看上去暖暖的,微微一笑,坐在另一个地方,给宁竟瑶让了个位,一边继续拨弄自己的火堆,一边道:“请随意。可以把湿的衣服脱下来晾在那里。”
男人感谢的点点头,却只是脱掉了外衣晾在一旁,然后坐在那少年人为自己腾出的位子上,说:“谢谢小兄弟了,请问该如何称呼?”
那少年人想了想,对宁竟瑶说:“……尹十四。”
第十六章:冒犯
“小兄弟这名字倒是上口的很,我比你大上不少,唤你尹弟可好?”宁王爷对着别人总是随和健谈,很容易让人对他产生好感,这么说着,果然那少年人同意的点点头,反问:
“不知该怎么称呼……”
“竟瑶……”宁王爷在外总不愿意用全名,不让别人知道自己的身份,一来是为了安全着想,二来其实也是为了能够让别人都放松下来,不那么拘谨,男人坐在早已经被少年人擦干净的大石头上,修长白皙的手整理了一下黏在自己身上的里衣,道,“叫我竟瑶兄可好?”
少年人当然答应了,而后便忙着自己的事,没有再说些什么话,只从身后的放在地上的背篓里面拿出一些杂乱的植物,开始分类。
宁竟瑶定睛一看,说:“月眠草?”
少年人顿下手中的动作,有些诧异的看着男人,从刚才开始就带着的淡淡的陌生感像是一下子消失掉了似的,问道:“竟瑶兄是如何知道这个的?”大概是聊到对方感兴趣的话题,少年人注视男人的眼都有点点亮光。
宁竟瑶笑了笑,说:“……这个……以前曾在书上见过。”的确是在书上见过,宁王爷十六岁以前天天被聚休帝抱去御书房,聚休帝在批改奏章,宁王爷就到处找里面的有趣的书看,不说全部,大概十分之九都被宁竟瑶看过,并过目不忘了。
“哎……竟瑶兄家里定不是大富大贵就是书香世家……”尹十四感叹着,“毕竟这种草很是罕见,就连记录这个的书都是珍本。”
宁竟瑶没有接着尹十四的话说下去,而是问:“尹弟是专程来这山上找月眠草的?”
“不算是吧……”尹十四坐姿随意,但是就算是把袖子都撩起来,露出那结实的小臂,手上沾着泥土和灰尘,却还是能让人看出对方的修养,“陪朋友来的。这白顶峰附和月眠草的生长环境,就过来碰碰运气,没想到还真有。”
“听说着月眠草是可以治百病的好东西,尹弟可是冲着这个来的?”
少年人把玩着手中的一小把被分出来的月眠草,把杂草随意的扔掉,摇头道:“只是感兴趣罢了。不过……说不定以后会有用吧……”
宁王爷失笑。
雨还在下,并且有越来越大的趋势。
因为暴雨而被乌云遮住的阳光也彻底消失不见。层层叠叠的厚重的云朵压抑的让人心生恐惧,不时发出的巨大雷鸣声与仿佛要劈开天地的闪电,一下子将大地照亮的如同白昼,后又彻底暗下。
宁竟瑶与那少年锁在的山洞很长,似乎与整个山体的其他山洞相连,不知如何形成,却可以听见最深处有滴滴答答的水声,男人好奇之下有拿着一个简易的火把与尹十四进去看了看,发现越往里面走就越冷,后来还可以看到成型的冰柱。
就像是山顶那万年雪一样,终年不化。
只不过遇到这次的暴雨,雨水不知从何处深入,最后蜿蜒着沿着冰柱往下滴水。
回到他们生火的地方后,宁竟瑶便发现自己的外衣已经被烤干,差不多可以穿了,便披着外衣坐回原来的位置上,看着尹十四往火堆里面加柴……
经过刚才一同进去山洞最里面的‘探险’两人明显更有话聊了些。
男人也发现眼前的少年看似随和其实心思细腻,或者也可以说是深不可测,极度擅长未雨绸缪。
只是看天气觉得今天大约会下雨,便在上山的时候顺便买了一捆柴,放在山洞里,然后在采月眠草的时候顺手带走了突然冒出来的兔子。
于是乎,男人现在看着少年面不改色的把那还断气的兔子生生剥了皮,用锋利的笑道划开肚子,把那些内脏取出来的时候,居然连心脏都还在跳动!
宁竟瑶被那浓重的血腥味迷了嗅觉,总觉得自己身上都有了那种味道,不自然的垂下眼,心里怎么都看不透这个尹十四是个什么样的人。
明明才十五岁,却生的如此高大,既有修养学问像是大家之子,却又凉薄狠辣毫不自知。奇怪又神秘……
山洞里不一会儿就弥漫着一股肉香,宁王爷贡献出自己的酒葫芦与少年人一人一口的将那自己酿的梅花酿喝了个精光,寒冷也被驱散不少,兔肉很是美味,被烤的恰到好处,一口下去虽少了点盐味,却丝丝爽口。宁竟瑶被分了两个小腿,吃过后还舔了舔唇瓣,惹得尹十四以为男人还想要。
填饱肚子的时候,宁竟瑶又和尹十四相互了解着,知晓对方竟是从那不远的千龙县,即如今正在打仗的地方。不由得问对方此次回来是准备常住还是如何。
尹十四这个时候已经在用一些仅有的干稻草铺了个小小的靠垫,然后一边招呼宁竟瑶一起过去靠着休息,一边说:“大概在这里能呆上个把月,好久没有这么悠闲了……”
“那还要回千龙县?”
少年脱下自己的衣服盖在自己和男人的身上,男人也不矫情,坦然受着,毕竟这晚上,他们怕是回不去了,定是要挤在一起御寒才能谁的了觉了。
尹十四眸色不定的看着那火堆,说:“当然是要回去。”
“可是不久,蛮夷人说不定就会全面进攻了,千龙县很难守住。”宁竟瑶淡淡道。
“为何?”尹十四眨了眨眼,那浓密睫毛下的漆黑眸子有一丝诧异。
“……”男人有些漫不经心,又有些无奈,“唔……猜的。好了,早些睡吧,说不定明儿一早雨就停了。”说罢,宁竟瑶帮尹十四那外衣好好拉扯了一番,盖在少年身上,自己则稍稍的搭着,就侧着闭上了眼。
少年看了男人那侧脸,不自觉的露出一个不易察觉的笑容,而后又往火堆里添了些干柴,才缓缓合上眼。
按理说,伴着雨声睡觉,是最舒服的事情了。
可宁竟瑶此次却总觉得身上不舒服,隐隐有种不好的预感,却终究抵不过后来涌上来的困意,睡着了。
少年似乎也睡着了,呼吸平稳,可是在感到肩上有什么慢慢靠过来,最后轻轻靠在他肩上时,少年一下子就睁开了眼,眼底毫无睡意,看了看靠在自己肩上的脑袋,还有男人那被火光照耀的呈现金色的睫毛,心里静的,就像是山下那倒影着天空的湖泊……
可是,少年却忽然嗅到一股淡淡的血腥味,那种带着奇怪的却让人莫名躁动的味道!
还没等少年找到味道的来源,靠在自己肩上的人却发出似是难受的闷哼声……
尹十四皱了皱眉头,以为男人醒了,便低声问:“竟瑶兄,可是有哪里不舒服?”
少年的声音被压的很低,在空旷的山洞里就像是有着回音。
男人还没有彻底醒过来,在半睡半醒之间,竟也直率的回答着:“……唔……肚子疼……”
因为都是男子,少年便直接伸手去轻轻按了暗男人的小腹,手掌心的热度暖着男人的肚子,宁竟瑶舒服的不再发出难受的声音,但是好景不长!原本又要睡过去的男人猛的惊醒过来,呆愣的一秒,随即脱离开少年已经半环着自己的怀抱!
男人脸色惨白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少年却看了看自己从男人小腹拿出来的手,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最后看见男人方才坐着的地方有一片血迹才像是发现了什么似的,满脸不敢置信。
宁竟瑶心下一片冰凉,面上毫无表情,抓着少年外衣的手却是越来越紧。
只听尹十四说:
“姑娘,你女扮男装……十四不知,多有冒犯多有冒犯。”说罢竟像是非礼勿视般背过身去,那莹白的耳尖不知是被火光照的红了,还是因为其他什么……
第十七章:姑娘
姑娘?!
宁王爷浑身一震,垂着的眼盯着自己的因为力道太大而血管青筋明显的手背,半晌,才松开了力道,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宁竟瑶幽幽道:“不必特意避开,没关系……”
尹十四愣了一下,犹豫着,最后还是回过身来,再然后,那眼却不知道该看哪里,只好一直盯着地面,声音弱了几分,说:“那……姑娘你……有没有……”
“我什么都没有准备。”宁竟瑶直接回答出少年还没有问完的问题,心里虽然依旧在打着鼓,却在看到少年那反应后奇迹的平复了些许,淡淡说着,“时间比平日提前了一周,我也没料到……”
大概是因为换了个地方,水土影响,又有可能是温度太高的缘故,总之具体原因不得而知,毕竟男人在来北桐之前,每个月来的时间都大部分准确,从未像这次来的那么突然,又量多……
宁竟瑶总是很佩服那些女人,不知道她们为什么能够忍受每个月都像是死过一次一样,贫血、无力、腹痛……
他不可能去和任何一个女人讨论这些东西,可他自己的感受却是一点都不好!
那种黏黏糊糊的,带着腥臊味的红色液体,伴随着一阵阵似乎有东西在里面刮的痛感,缓缓流出,期间不时还有那种血块,光是感受着,就让他难堪又恶心。
宁王爷是个男人,他有经常锻炼,而出现的腹肌,有喉结,有下面男人都拥有的东西,他可以飞跃上马背,可以大口吃肉喝酒,可以让别人怀孕,可以拥有自己的小孩,他是个男人。
第3节
恋耽美
正文 第3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