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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剑网三]苍云 作者:伦河玫瑰

    正文 第14节

    [剑网三]苍云 作者:伦河玫瑰

    第14节

    “你们作为部下难道不应该给扬威将军提点意见,让他别在工作时间擅离职守,顺便拐走别家将领?”

    “哦,作为郎骑将军部下的你,为何不建议郎骑将军在我家将军邀他一同擅离职守时严词拒绝?这样,我家将军不就会灰溜溜地回来了吗。”

    “宋松,你这是强词夺理。”

    “呵呵,那不知薛校尉有何高招,宋某愿闻其详。”

    “…………”

    “好了好了,你们两个别吵了。将军们放松放松也不是什么坏事,就让他们好好玩吧。琐事,我们这些部下来干就可以了。”

    “看到没有,薛棠,这就是独孤胜的忠心和觉悟,你有吗。”

    “好了,宋松……”

    …………

    …………

    梅玖再一次看到薛校尉被二对一打败,怨气冲天地骑马回广泽城,一路上念念叨叨地说着他再也不要来雁门关了,但是梅玖知道,过不了多久,他还是会来的。

    至于扬威将军,没错,他只是个看起来严厉、威武、不好相处的男人,事实上,对于梅玖这个堪比救世主的人的出现,他简直再春风拂面,温柔可亲不能了,满足梅玖最大的要求,给他高规格的行政处理权,并配备最好最多的护卫。

    然后,扬威将军,就拍拍屁股走人了。

    部下们找到他时,他可以正在和郎骑将军在一起钓鱼,他可以正在和郎骑将军一起于荒原跑马,他可以正在和郎骑将军一起逛小吃街,他可以正在和郎骑将军一起喝酒发疯,总之,就是不干正事儿,而且还必定是和郎骑将军一起。

    就连和两位将军最亲密的三位校尉都不知道,他们两个究竟是怎么突然绑定在一起的。

    郎骑将军原本好好的一个工作狂,居然就这么被扬威将军给带坏了!更绝的是,据说有一次还是在青楼找到他们的。两位将军便衣出场,那俊朗模样,引得这些青楼女子们是大打出手,争来抢去,一分嫖资不要不说,还是千金但求被睡。到底谁才是来嫖的?

    梅玖有时觉得两位将军亲密得旁人半只脚都插不进去,得知他们相识不过一年多,内心更是震惊,方才感叹,知己果真是相逢恨晚,初见如旧识。

    只是他曾亲眼见到两位将军躲在无人的角落,姿势暧昧,投在地上的影子也交叠了起来。

    梅玖只敢在心里揣测一下两位将军的关系,对于这个偶然撞见没存半分说与别人听的意思。

    又一年夏季,玄甲军征兵,扬威将军的身影终于出现得稍微频繁些了。遇见他时,便问些寻常生活琐事,倒也关切。

    梅玖有一次被别的文书邀着去瞧扬威将军练兵,那是他第一次见戴白羽翎,穿玄甲衣,手持刀盾的扬威将军,这一刻他蓦地和萦绕于心的那个铁血形象联系起来。

    是了,这才是扬威将军才对!

    梅玖心中激动,远远看着站在高台被无数士兵仰望憧憬的玄甲将军,眼也不眨一下,这一站就是一上午,腿脚麻木酸软也不知。

    夏季末时,有几只北戎军队前来骚扰,皆被打了回去,十分振奋军心。

    雁门关早在原有的旧城池下,经过邬琅的建议新修建了不少防御设施,那些点子别出心裁,就是最有经验的老兵都没听说过。也不知将军是从哪里琢磨出来的。

    几只北戎骑兵被打退后,便再没敌军前来霍乱,许是北戎也要休养生息,屯粮养兵。

    临到秋季,永宁突然来了圣旨,宣郎骑将军杨记川、扬威将军邬琅一同进京面圣。

    此时正值雁门关百废待兴,虽说邬琅作为将军需要处理的民政不多,但也起到了一个震慑和安心的作用。若雁门关已经被整顿完全还好说,但情形显然并不是这样。现在杨记川和邬琅突然被一起皇帝招回去,谁也猜不准究竟是喜是忧。

    不过,再多猜疑,圣旨难违,两位将军还是得收拾行囊准备回京。

    然而对于邬琅来说,他不可避免地有些忐忑。开玩笑,他要去永宁欸,他居然要自己跑去永宁,这是作为一个智商正常的人会干的事?当然他不可能跟杨记川说他是从临淄王府逃出来的,所以我能不去永宁吗。

    简直呵呵。

    不过,临淄王应该好好地待在南林吧……

    ☆、 第五十章 你是狗吗

    邬琅和杨记川各领精兵五百从各自领地出发,同上永宁。

    在古代,长途旅行是一件麻烦透顶,并且极度耗时的事情。哪里像现代,动不动就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只要把脑袋和钱包带上就可以了。

    邬琅计算过,从雁门关到永宁,搁二十一世纪的地球,正常坐飞机只需要四个小时,但是现在,带着大队人马走官道,一路从雁门关南下到永宁,他们走了一个多月。

    对于邬琅来说,去永宁,那是一千一百个不愿意的。只是,除了不能抗旨这一个不可抗性因素外,他更担心的是此次皇帝将他和杨记川一起招入京城的深层次原因,以及,常山。

    邬琅看了眼安静骑马跟随在自己身后的常山,完全无法从他的眼神或者脸色中看出任何担忧。五年期限将至,他都快死了,他究竟知不知道!

    粗略地算着时间,常山跟随他从南林到渔阳,再到广泽,居然也有四年了。这个当初贸贸然闯进他房间的刺客,现在居然舍生入死地为他工作,半点报酬不计,也不知图的是什么。说常山忠心,这几年来确实帮了他太多,任劳任怨。只是那糟糕的性格,不提也罢。如今眼看着常山没几个月好活了,他怎能不急。就算常山不说,邬琅这些年陆陆续续知道的各种宫闱秘史也能将其本来身份猜个一知半解。若想要解药,这永宁,还真非去不可。

    只是,越靠近永宁,邬琅就越发有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不止是他,其实杨记川也是不愿意回永宁的。他离开永宁九年,早不想再参与进那些乱七八糟的党羽纷争中。而陌生的家人也是他不愿意接触的。如今再次踏进永宁高大辉煌的城门,终还有一种当年被人从护城河里捞上来时的时空错位感。

    两个人还真是有点同病相怜了。

    进入永宁前夜,邬琅和杨记川将士兵驻扎在永宁城外,按照规矩,他们的亲兵是不能进城的。

    士兵在宽敞的土地上安营扎寨,围炉做饭,邬琅叼着根草坐在营前张望不远处的永宁城城墙。通关文牒早早送入城中,告知皇帝,他们明日就能进城。

    杨记川喊他吃饭,他叼着草慢吞吞地走过去,晃悠得背上得刀盾发出卡卡卡的交擦声响来。

    他一下挂在杨记川身上,耷拉着眼睛:“川儿,我觉得我有权贵恐惧症!”

    “什么东西?”

    “就是一看到位高权重的人就腿软,嘴巴也哆嗦,根本说不出一句好话来!”

    “嗯。”

    “我还是fff团资深火法,看到皇帝这种开满后宫的就想烧,怎么办!”

    “嗯?”

    “我想要表达一下自己不想见皇帝怎么就这么难呢!”

    “你已经表达了,还吃饭吗?”

    “吃!川儿!川儿将军,看在我这么纠结的份上,给我加个烤鸡呗。”

    “常山,你狗日的拿的是什么,那是将军我的烤鸡!”

    “少爷,先到先得,这是您常讲的话。”

    玄甲军众已经捂起了脸,将军,您的形象还要不要了!

    排队等饭的士兵们皆相视一笑,原本因为临近天都脚下的紧张感也一扫而空。

    邬琅晃晃悠悠地跟着杨记川去领饭,虽然他们两个有资格被开小灶,但是一般出门在外都是和士兵一起吃,得了空还会来个围炉夜话来着。不过杨记川一般不参加,因为他看起来逼格太高,光坐那都引得士兵不敢说话了。也只有邬琅这种二脸皮子才能混一把兵油子。

    夜里,邬琅去找杨记川。杨记川已沐过身子,只穿一身里衣,披着大氅坐在灯下看信。邬琅撩了军帐的帘子进去,先是找了杯子喝了口水,才凑过去看杨记川手中信纸的内容。字娟秀好看,一看就知道不是那几个大老粗校尉们写的。说的无非就是广泽城的事,邬琅看了会儿就觉没什么意思,挪开了眼神。杨记川看完将纸烧掉,提笔写回信。

    邬琅突然说:“欸,怎么不见梅玖给我写信?”

    杨记川瞧了他一眼,意味分明。邬琅登时就不乐意了,从背后揽住杨记川,一嘴咬在他脖子上。

    “别闹了,你是狗吗。”

    “那怎么成,好不容易碰见你没穿盔甲,多好下嘴的机会啊。你也咬我一下,刚好凑成狗咬狗。”邬琅笑,伸长手拽了把椅子过来,就着这样的体位坐下:“你写你的,我看着你写。这些软趴趴的毛笔真是烦。”邬琅将下巴抵在杨记川的肩膀上,打了个哈欠。

    杨记川说:“明日进宫见皇帝,都让我来说,不管皇帝问你什么都别答太深入。”

    邬琅应着:“我知道,但是这司徒闵摆明了就是想利用我分你的权,说不定私底下把我给招见了。”

    杨记川转过头来看邬琅,说:“皇帝这人多疑,你平日里就喜欢说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和皇帝单独相处时,千万别跟他含沙射影。他不是李世民,你也别想着什么魏征。”

    “我有那么傻吗!对着皇帝还使劲瞎霍霍。到时候你就看我演技吧,我肯定让皇帝觉得我是个正儿八百的乡巴佬土匪。对了,他有什么忌讳?”

    “司徒闵很在意他母亲青楼妓子的出身,所以对于手底下臣子出入烟柳之地非常厌恶。再一个就是,不要轻易在他面前提征夷大将军一家,以及临淄王。”

    “话说上任皇帝怎么想的,真让这种有心理疾病的儿子做皇帝?”

    “男人一旦开始用下半身思考,就没有脑子什么事儿了。”

    “那这皇帝换个人坐也没什么关系吧,如果我们将来没什么机会回去,要在这地方耗一辈子,我可不愿意在一个不支持自己项目工作的老板手底下做事。”

    “你想当皇帝?”

    “哈,开玩笑!我当个屁大点的雁门关城主就已经焦头烂额了,东昌山的山大王都比当皇帝来得有意思。”邬琅轻轻揽过杨记川,扳正他的身子面朝自己,捋起他的额发,小心翼翼地吻住他的唇:“抢皇位要打仗,谁知道多久才能结束,做了皇帝还要被那些古板老头子管东管西,塞老婆。那我的川儿该怎么办啊,咱们还得回现代领证呢。就算回不去,在边关做两个地头蛇也好啊。”

    杨记川轻轻咬了邬琅的唇瓣,无奈:“没关系,你要是想做皇帝,十年二十年的仗我们都能打。”

    “你怎么就这么一根筋儿呢,咱们就保持现在这样挺好的。不愁吃也不愁穿,担子没那么重,心里也挺舒坦。最重要的是,没人管我们。”

    “你要是问我想要什么,我能说我想把你干得下不来床吗……诶诶,脸红什么啊,我又不是第一次这么说了。我的川儿将军,要是别人知道你脸皮子这么薄,你高冷的形象就全完了!”

    “好了好了,不逗你了,你继续写信。”

    邬琅其实是很想来一炮的,但是明日要骑马进永宁,要是一下没把持住,川儿肯定要辛苦死。所以只好委屈委屈自己了。

    等待第二日,两人顺利进城,跟着接引的使者一路快马加鞭从永宁城门赶到皇宫大门。

    皇城禁地,除了带刀侍卫和皇帝亲口允许带兵器的臣子,所有人都是要卸刀的。当年杨记川的火龙枪因为别人根本拿不动,所以在城门口专门准备了搁置火龙的特殊区域,被引为美谈。

    阔别九年,今朝再度归来,守门的侍卫虽变了,那曾经特地划分出来的火龙专用地依旧在。只是让侍卫们没有想到的是,他们不仅见识了前辈口中所说的血煞之气氤氲不散,只认郎骑将军一人为主的火龙神枪,更见到了同样重逾千斤,凡人不可举的玄色陌刀和甲盾。

    “这可真是奇了,本以为像郎骑将军那样诡异的兵器,绝无仅有,没想到又来一个!”

    “听说扬威将军本人也传奇得很。”

    “二人都这么年轻,哎,果然是奇才。”

    “郎骑将军不年轻了吧,他离开永宁时也二十有一了,算一算,今年是三十岁整。”

    “说笑吧,郎骑将军怎么看也是二十出头的年轻公子模样。”

    “所以才奇怪,指不定郎骑将军是吃了长生不老药呢。”

    “胡说八道什么,还不站你们的岗?”

    “是,队长!”

    …………

    …………

    从靠近集市的广华门算起,进入真正的内皇城需要再进四个城门,分别是东肃门,隆威门,宣德门以及最后的正德门,这还没完,步行走完这堪比故宫长度的四栋门后,还要继续绕着御花园走上半小时弯弯绕绕的碎石小路,接着再穿过一个超长长廊,才正式抵达皇帝的御书房外。

    好在宫里人少,不然分分钟让邬琅想起自己去故宫旅游时的不好回忆。

    使者很快退下,太监则进书房通报。两人很快便被允许进去。

    邬琅下意识看了眼皇帝,发现皇帝长得相当耐看。不过他立马低下了头,跟着杨记川单膝跪下,这大概是他俩接受度最大的跪拜礼了。

    邬琅发现这皇帝说话非常有意思,他善谈,即使和杨记川这种惜字如金的人谈话也能很快笼络,搞热气氛,这说明什么,说明皇帝是个长袖善舞很善交际的人,而这种人往往相当以自我为中心,很有表现欲望,外表和蔼可亲,内心其实非常高傲。若要往深处讲,便可以得知,这样的皇帝在和群臣辩论时是绝对不会做太多让步的,一来是因为他自尊心很大,二来他地位足够高,三来就是他拥有很强的说服别人的能力。长此以往,这样的皇帝就很容易变得刚愎自用,听不进意见。

    但是如果皇帝只能被群臣摆布的话,当了也没什么意思吧。

    当然,还有一个就是。皇帝全程都在夸奖杨记川,对于邬琅,只在最开始给了他一个很淡的眼神。然后就让他们离开了。

    皇帝手腕自然是高明的,若邬琅当真只是不学无术的山匪,乐颠颠来了永宁,满以为就要得到皇帝的宠幸,飞黄腾达了,结果就被泼了个冷水,心里肯定惴惴不安,等着皇帝安抚。再看一同前来的杨记川这么受表扬,若是心眼再小一点,估计就已经记恨上了。

    这种一冷一热,需要拿捏,但不能太过。所以皇帝和他们的会面时间短。

    看来,皇帝果然对川儿已经有了忌惮。

    出了御书房,邬琅和杨记川对视一眼,跟着小太监离开。

    途经御花园时,迎面遇上放课后在花园里蹴鞠的皇帝第六子,一群小毛孩子吵吵闹闹的。

    那用细竹编织而成的小球在不同人脚上传来传去,一个不小心就飞出了场地,往邬琅和杨记川的方向砸来。眼看就要往人脑袋上砸了,邬琅抬手一抓,稳稳将竹球捏在手里。

    要搁现代,把球扔回去直接走人也就那么回事。现在可不行,对面那群踢球的小孩有皇帝的儿子。你遇见了不去行礼,可是大不敬之罪。

    没办法,邬琅只好和杨记川一起将球送过去。

    “臣邬琅。”

    “臣杨记川。”

    “参见六殿下。”

    那穿明黄衣衫,腰系宝玉,发带镶珍珠,面庞跟刚蒸出来的白面馒头一样的六皇子新奇地围着他们两个转了一圈,指着杨记川惊呼道:“你是扬威将军!。”视线一转,看着邬琅,双眼发亮:“你是郎骑将军。”

    全场一片寂静,气氛尴尬。

    邬琅相当震惊,那种精明的皇帝居然会养出这么个胖乎乎,脑筋不拐弯儿的儿子。

    随后,一穿宝蓝对襟长衫的少年从人群背后走出,悄悄附在六皇子耳畔说了句什么。

    白面包子六皇子挠了挠头:“哦,原来红的是郎骑将军,黑的才是扬威将军啊。”

    邬琅绝倒,视线落在那少年身上,心里猛地一突。

    那少年不过十一二岁光景,一袭宝蓝衣衫,却称得面冠如玉,唇红齿白,风流可期。站在六皇子身边,既不喧宾夺主,也不黯然失色。姿态居高,毫无谄媚,自有一派风度。任谁看了,也道六皇子可真只有身份才比得过了。

    没想到,几年不见,世子殿下已是这般模样。

    当年会吵着要水晶肘子吃的小胖子,可能,再也回不来了吧。

    ☆、 第五十一章 不准你死

    太监猛然惊觉两位将军都不认识世子殿下,连忙低头哈腰地给介绍。

    邬琅和杨记川抱拳鞠一躬,天真烂漫的白面包子六皇子扯着杨记川的大袖子想让他们一起来踢球。幸得临淄王世子司徒樾解围,让六皇子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倒有意思,皇帝和临淄王斗的厉害,两人的儿子居然玩得这么好,更甚至,司徒樾能左右六皇子的意见。这皇宫,也不知被临淄王的人渗透进来了多少。

    摆脱了六皇子,二人很快离开御花园往宫外走,出了宣德门便让送他们的太监留步了。

    杨记川从袖中掏出一块碎银递给小太监,说:“公公就送到这吧,麻烦了。”

    眼睛细明的小太监不动声色将银子手下,点头哈腰做尽模样:“不麻烦不麻烦,能给将军领路是小的的福分,这日头快落了,两位将军还是得快些出宫才好。”

    “公公说的是。”

    “那杂家就回去了,两位将军一路小心。”

    目送太监离开,邬琅心里才稍稍松了松神,不再有被监视着的感觉。

    还未走出隆威门,只听见背后有一道稍显稚嫩的声音喊着:“将军留步!”

    邬琅和杨记川双双回头,身着宝蓝褂衫的司徒樾飞快从远处跑来,身后跟着一个同样矮小的清瘦少年。邬琅瞧那少年眉眼无双,双目灼灼,发丝好如乌木,更称朱唇一朵。两个孩子站在一起,即便是这将将日落的天昏地暗,也耀目地让人睁不开眼。

    是,植儿?

    邬琅和杨记川站定,等跑近气喘吁吁的司徒樾回好气。

    “将军……呼呼呼……”

    “世子殿下?”

    “抱歉,杨将军,能让我和扬威将军单独聊一会儿吗。”

    杨记川看了邬琅一眼,默默走远几步。邬琅跟着司徒樾来到一个角落,忍不住道:“世子殿下,您这是?”

    “扬威将军,我身子乏了脖子有点酸,你可以蹲下来和我说话吗。”

    “世子有命,末将不敢不从。”邬琅答,随即蹲下了身子,仰起头微微仰视司徒樾。这个小家伙现在可不矮了。

    司徒樾抿紧了唇,忽然捧住邬琅的脸凑近了,吓得邬琅一个后撤。

    邬琅眼见司徒樾眼眶也红了,只是强抿着唇不愿流眼泪,赶忙低头跪下:“世子恕罪,末将方才不是故意后退的,只是世子动作有些突然,末将身体下意识便有了动作。末将该死。”

    “……是我唐突了,将军不要怪我这般冒犯才是。”

    “岂敢,末将泥土糟糠,未敢言被冒犯。不知世子殿下要与末将说的是何事?”

    司徒樾有些出神的看了他一眼,眨巴下眼睛,眼眶吞掉泪,嘴角扬起一个标准皇室微笑:“只是见着将军便心生欢喜,便过来想与将军结缘,将军这么和蔼可亲,我一个高兴,便没了分寸。我读书时最爱看关于行兵布阵的书籍,幸得见将军,怎么也想说上几句话。将军不要笑我。”

    邬琅面上是一副惶恐模样,仿佛一个饿了好几天的乞丐突然被施舍了一锭金子,兴奋狂躁又惴惴不安。

    “蒙得殿下喜欢,末将之万幸。殿下如此好学,以后必有大为。”

    “借将军金口玉言,樾定好好努力。”

    邬琅干笑几声,真是恨不得现在就拍拍屁股走人。好在司徒樾没有一直缠着他。

    “有劳将军为我挪出时间,即然郎骑将军还在等你,我就不再叨扰了。”司徒樾笑了下,甩袖转身,招了一旁的青衣伙伴:“走了,小豆芽。”那孩子如梦初醒般回神,看着邬琅的眼神揉进千般种情绪,最后只化作深深的惊疑。

    “恭送殿下。”邬琅看窦律一眼,如秋风扫落叶,淡然到好似陌生人的一撇。

    邬琅一边目送司徒樾和窦律离开,一边往杨记川身边走。

    杨记川问:“出了什么问题?”

    邬琅摇摇头,觉得有些可笑,凑到杨记川耳边小声地说:“这世子殿下给我表白来着,说对我一见钟情呢。”

    杨记川惊疑不定地眨了眨眼,“真的?”

    “谁知道这些皇家小孩怎么想的。好了好了,走吧,再耽搁就要天黑了。”

    “他真的说喜欢你?”

    邬琅噎了下,道“没说喜欢这么直白,就是,嗯,比较婉转,你懂的,古代人都这么说话。”

    杨记川眉毛皱得简直能夹死苍蝇,一言不发地走在邬琅身侧,气压越来越低。

    “川儿,没事吧。川儿,川儿!川儿?”邬琅几乎想仰天长啸,什么叫做一失足成千古恨,他说什么不好非得找个这样的借口搪塞!这可是真正的坑了爹!

    “你听我说,那临淄王世子才几岁啊,十一岁,还是十二岁,多半只是觉得新奇。”

    “这种身份的人,十一二岁也早开始性教育了。”

    “欸,可我们不一样啊,我变态吗,看上个十一二岁能当我儿子的小孩?我错了,我错了,啊。以后我绝不和那临淄王世子单独相处,就算要说话,也是当着你的面说,ok?你要相信我的忠诚!用我的盔甲发誓。”

    “我没生气。”

    “啊……”

    “我只是担心。”

    “担心什么?”

    “担心你成为皇帝和其他权臣拔河的绳子。”

    “嗯?”

    “出了宫我们再细谈。”

    邬琅点头,突然颇为感叹:“我还以为你吃醋了呢,害我白开心一场。呐,不管怎么说,虽然没有以前那种人人跪拜喊爹的程度,但怎么也是玄甲军军草吧。你就那么笃定没人看上我?”

    “你不是叫我信你吗。”

    “……我错了。”

    “不过,若是那小世子敢有居心,我也不怕让他尝尝火龙枪的滋味儿。”

    邬琅怂得不敢再瞎说话了,十分安分守己地跟在杨记川背后直到出皇城。

    两人领回武器,牵上门出城门,天色已黑。

    马匹慢悠悠地在街道上晃荡着,两匹马身靠得很近。

    杨记川说:“我父亲几个月前其实给我写了信,告知我皇帝有招我回京的意思。所以我早已料到那条圣旨,只是不想皇帝居然会让你一同前来。”

    “我父亲在信上说,皇帝近来多次问候他的身体,明里是关心他,暗地是想让他知趣些,自动请辞,告老还乡,将天策府总教头的位置交出来。这意味着,皇帝已经开始要对世家豪族动手了。打压世家大族,提拔寒门清流。皇帝要拉拢你,将出生寒门的你推向高位,顶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权利争斗的前头,和那些世家大族展开拉锯战。”

    “临淄王的生母柔妃的母家是河阳巨擘,拥有征夷大将军这种人物的李家,即使是没落也根除不尽的。世家们世代通婚,永远都带亲带故,剔骨连肉。当年李家虽然被灭族,但依然有许多人被暗地保护了起来。只是明面上给先皇面子,让了这一步。不然皇帝和世家若内斗起来,风雨飘摇,根基拔起,整个大商都要被北边的北戎和东边的大齐吞并。”

    “所以,临淄王世子从某个层面上讲,代表着权倾天下,聚众抱团的世家大族势力。而皇帝,自然是代表着不想被侵犯的皇权。世子找你,不会是表面上这么简单。你站在风口浪尖上,世家们拉拢不到你,就会想方设法对付你,手段之隐秘毒辣,我们可能根本想象不出来。”

    “我担心……”杨记川说到此处,似有咬牙切齿之恨:“我若是能再强点,也不必让你落到此种境地。”

    “说什么呢。”邬琅轻笑了声:“我看起来也不像是那种会任人摆布的人啊。退一万步讲,咱们不当这劳什子将军,找个清静的地方,盖间屋子,青衣粗布,种一辈子地,也是好过活的对不对。再退一万步讲,兔子急了还咬人呢,大不了把皇帝杀了,我们天高海阔去。”

    杨记川闻言,看着邬琅,眼中带些笑意:“对,你说得没错。大不了,把皇帝杀了便是。”

    “欸,不说这个了,你家究竟在哪?我怎么感觉我们一直在绕圈子。”

    杨记川眯了眯眼,镇定自若地朝四周快速浏览一遍,说“嗯……其实,我也不大记得了。”

    “…………”

    “那是杨记川的家,不是我家,何况,我也离开这么多年了。”

    结果两人一路靠别人指点,历经千辛万苦,走错路无数,终于抵达目的地。

    还有比离家多年,衣锦还乡,结果忘记家在哪更凄惨,悲凉的故事了吗。

    有,更凄凉的故事是,当这两个二楞字终于找啊找啊,小蝌蚪找妈妈似的找到家时,门锁了。

    我们衣锦还乡主人公一脚踹开大门,门锁擦着邬琅脸颊飞过。

    邬琅跟着杨记川牵马进来,发现将军府虽宽敞,屋舍错落有致,却显得冷清,大概是少有植被,毫无人气的缘故。他瞧了几眼主厅,空空荡荡,烛台上的蜡烛连灯芯都依旧是白的,完全没用过。实在不像是位高权重的天策府总教头会住的府邸。

    “这……”

    “本不想你来的,你偏执意。”

    “这么说,方才路上你说不记得怎么走是骗我的?”

    杨记川偏了偏头,“嗯,这地方还不如客栈。你不怪我骗你?”

    邬琅有些无奈地摇头,“是你想太多,跟我说实话就行,我还能因为这点小事跟你怄气?跟你一起住,在哪不都一样。啧,这地方是多久没住人了。”

    “父亲常年住天策府,这里恐怕只有些仆人会定期来打扫。”

    “你父亲不愧是大商第一工作狂,没见过一直住办公室连家都不回的。”

    邬琅将刀盾卸下,褪掉身上盔甲,“厨房在哪?”杨记川依着记忆指了个方向,问他:“干什么去?”邬琅拉了拉黏在脸上的头发:“烧水洗澡,宝贝儿。”

    好在这厨房还算是好找,柴火木炭也备的齐整,邬琅拎了桶到附近的水井打水,盛满大锅开始烧水。

    这么荒凉的将军府是他完全没想到的,在他意识里,杨钊是武将,或许会有点强硬、严厉,但对于川儿来说至少算个亲人,总比他穿过来时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态度不明的侍从腰好得多。现在看来,是他太想当然了。

    杨记川能死在永宁城门口,就已经说明个很大的问题,这对父子可能严重不合,再加上川儿这种从现代带过来的薄凉态度,和杨钊的关系可能和陌生人没什么差别。

    邬琅心里反倒松了一口气。怕就怕,川儿和杨钊有了父子情谊,待到日后临淄王揭掉面具开始造反,川儿会跟着杨钊一起站队。政治偏见是毒药,沾上就洗不掉了。临淄王是个狠人,皇帝不是对手的。

    他并不在意谁当皇帝,或者至少对于他来说,临淄王当皇帝还会更开明些。而重点在于,要我们帮你守疆土,可以,抢皇位,不关我们的事,其他不要再图谋更多。

    邬琅一屁股坐在灶前,疲惫地揉了揉眉心,想这些东西真是比打仗还要累。

    无聊地等着水开,厨房的门突然吱呀一声被推开,邬琅惊觉地捡起一根柴火进入战斗模式,定睛一看来人,翻个白眼把柴火扔了,重新坐倒。

    “跟你说过多少遍,走路别悄无声息跟猫似的。”

    常山走近,单膝跪下。

    “怎么样,重回永宁,有没有一种故地重游的怀念感。”

    “属下从未将永宁当做故地,以前想,若是能离开,永远别回来才是好。”

    “如今你回来,是为了永远不再回来。”

    “属下省得。”

    “有线索了吗?”

    常山摇了摇头,邬琅静默片刻,说:“总要慢慢来,解药也不是这么好得的。”

    “是,少爷。烧水的活让属下来做吧,您去休息就好了。”

    邬琅摆摆手:“我烧给我媳妇的洗澡水,你凑什么热闹,一边呆着去。”

    常山:“…………”

    “对了,咱们从雁门关一路带过来的那个五品武将官服呢,给我找找,明天我要穿着去上朝。”

    “已经准备好了,明日您起身就能穿。”

    “那就好,来,常山,一起坐着聊聊,咱们哥儿俩好久没聊天了。”邬琅打了个哈欠,往灶间扔进去两根柴火,火势一下就变旺了。

    常山依言坐下,捡起手边的铁叉字,伸进火堆里扒拉了几下。

    “欸,常山你知道为什么烧火的时候一定要故意撩动火堆?”

    “这个……属下不知。”

    “因为要让火焰充分接触到氧气它才能在木柴堆里一直燃烧下去。”

    “?”

    “氧气就是……哎,只有川儿听得懂。你啊,要是能长生不老就好了。等你再活那么一千年,估计就能明白我说什么了。”

    “少爷,您又在开玩笑了。”

    “对啊,我总说些奇怪的话,你有没有觉得我脑子有问题?”

    “圣人也讲天书,我们听不懂是没有福分,杨将军能听懂,您也不算寂寞。”

    “对,没错!所以我特别开心!我觉得我碰上他正正好!他闷,我逗他开心。我无聊,讲的冷笑话他也能回应我。你们都不懂,不懂这种感觉……”

    “你有没有觉得他特别傻。”

    “?”

    “表面冷冰冰的,其实特别容易害羞。说个黄段子也能脸红,我真是服气。但是在床上绝顶可爱,当然我肯定不会跟你说有多可爱,你自己找个老婆试试去。有个什么事儿就特别担心我,什么都给我想着,出了事儿第一时间背锅,自责的不得了。我感觉我十分没有攻的存在感了。”

    “我觉得少爷您挺开心的。”

    邬琅摸了摸脸,笑道:“还好啊,是挺开心的。但是偶尔,偶尔我也希望他依赖我一下吧。以前,我总觉得自己有一种使命感,你知道吗。我觉得我来到这里,绝对不是庸庸碌碌就这么荒废掉日子的,我一定被赋予了一个重大的任务,需要我以大意志大毅力去执行。而我也绝对不能碌碌无名,淹没在人群中。但我很懒,我没有改变世界的决心,也没有推翻王朝的野心。我只想谁都不能管我,谁都不能限制我。我游戏人间,让我的身影只存在于人们口耳相传的传说中。哈哈,中二吧。”

    “后来,遇到他,我就不这么想了,大概就像是一夜之间从男孩跨度到了男人。不再在乎什么名垂千古,功勋千万。就只想踏踏实实过日子。上了战场,一想到死了就再也见不到了,心里就难过,一千个一万个不想死。又担心自己不努力,拖累他,所以不要命地向前冲。我知道他会来救我,有时候也挺肆无忌惮的哈哈。”

    “人啊,一旦有了喜欢的人,他既是铠甲,也是软肋。”

    “常山你不喜欢永宁,刚好我也讨厌,这是个连空气都充满阴谋诡计的地方,闻着窒息。”

    “我们都要回邕州去,一个都不能少!”

    “就算找不到解药,也不要一个人偷偷溜到谁也找不见的地方静悄悄等死。少爷我棺材钱,墓地钱还是出得起的。”

    “…………”

    “你也别说我咒你,就你那鸟性格我还不清楚?有什么要我帮忙的,直说。你只要记住,我不想你死,不准你死!”

    常山起身跪下,朝邬琅深深一拜:“属下,谨记。”

    ☆、 第五十二章 是不是你

    “哦!水好了!我先把热水运过去,常山你再去打些井水兑兑。”

    “是,少爷。”

    常山目送邬琅抱起一大桶刚烧开的水小心翼翼往外走,默默地在厨房角落找到空桶,走出门去。侧头远远望去,见杨记川迎面朝搬水的邬琅走过去,两人不知说了些什么,争了一阵,最后合力抬桶往房间走。

    常山摇了摇头,暗地里琢磨,难道喜欢一个人真的能改变这么多?

    打好凉水不动声色地送入房内,常山利落地翻上了房顶,仰面躺在屋脊之上。

    最近,他的确能感觉到四肢麻痹和间歇性窒息的症状出现得越来越频繁,他知道,若是再不吃药,要不了多久他就会失去下肢的感觉,再然后是腰部、胸部、最后全身只剩下眼珠子能动。但他不会立马死去,他会以这样的状态待上那么几天,慢慢体会身体内脏的腐烂,疼痛、窒息、绝望、生不如死。

    他年轻时,为了抵御药性,曾经熬到浑身僵硬不能动,只能慢慢等死的状态,好在初七及时发现他,喂了他解药。初七说,这已经是最惊险的时刻,若是等待内脏开始腐烂,就是大罗神仙也救不回来。

    他只好不再做更危险的抗药举动。他对组织的毒药有抗药性这件事,只有初七知道,但是初七是反对他这么做的。初七对组织忠诚,是组织训练出来的最好的狗。但是组织最后还是抛弃了初七,在他因任务重伤,失去双臂,再也不能为组织做事后。

    变成弃子的初七只有一个结局,那就是死。他曾经想过带着初七一起走,离开组织,但是初七说,组织给了他一条命,他不能忘恩负义。他不懂初七的坚持,觉得他真是莫名其妙。

    他最后见初七是在十年前的出云山上,初七说,他这辈子造孽太多,余下的时间愿常伴青灯,诵经念佛,渡人渡己。

    前些日子他提前进城,上得出云山,本只想寻得初七的墓碑瞧一瞧,顺便也帮自己找块土,挖好,等时间到了便自己挑进去。

    没想到初七,居然没有死。还在出云寺生活得不错,成了主持的弟子,地位不俗。只是苍老太多。十年前初七不过三十出头,现在看起来,犹如花甲老人。眉目倒是开阔了很多,笑纹也多。

    初七说,我此前曾想过,你若是来出云山找我,无非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彻底自由,前来告别。一种是命不久矣,见最后一面。我想,你虽坚韧过人,也回天乏术,多半是后一种。现在见你,惊觉你变了许多,像是真的活了,我又觉得是前者了。

    他摇头,说,我的确是过来见你最后一面,顺便为自己找墓地的。本以为见到的会是你坟前的树,没想到你还活得好好的。看来是有了解药。

    初七说,你的药都吃完了?

    他点头。初七借着为香客解签的由头,将他拉进了小房间内。跟他说,有些事说来话长,我十年前就该死,幸得圆空师兄相救。他本江湖异人,习得诡异蛊术,因种种原因抛弃凡尘,出家为僧。师兄养有一蛊明为幻生,乃是一对子母蛊,师兄将生蛊种植在自己身上,幻蛊种于我身上,此后每三月我只需饮师兄一碗鲜血,便可化解体内剧毒。只是,此乃以毒攻毒之术,在化解毒药的同时,也蚕食侵害着内脏。最多不过二十年可活。

    闻初七言,他侧目瞧着初七脸上的皱纹,道,二十年,足矣。你可有法子治我?

    初七眼神有一瞬间憧憧,抬头朝他笑,说,师兄上月圆寂,坐化前将体内生蛊取出封存好。我,活了十年,也是知足了。你只要寻个日子,带着愿意做生蛊寄主的人一同过来,便可。记住,生蛊种植过程非常人所能忍受,以后你也会受制于他,必须谨慎再谨慎挑选。

    他愣了下,摇了摇头,说,我没有这样的人可以选择,初七,你……

    初七用干枯地手摸了摸他的脸,笑容是慈爱的,我现在是圆觉,不再是初七了。你呢,有新名字了吗。

    他点头,我现在叫常山。

    初七满意地点头,常山常山,好名字啊。你看你手上的签,若是解福寿,可是长命百岁的好签。我在这里等你,常山。你一定要来。

    常山不知道初七从哪来的自信,笃定他一定能找到合适的生蛊寄主。他猛然想起方才邬琅在厨房时,拍着他的肩膀,有力地说,有什么要我帮忙的,直说。

    这种事,直说不了吧。少爷并不欠他什么,何必为他做出这么大的牺牲?

    瓦下房内逐渐传出些许暧昧的声响,常山枕着双臂,慢慢闭上眼睛,想着明日早起伺候少爷起床,快速入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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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日,天还未亮,邬琅便被杨记川摇醒。他迷迷糊糊睁开双眼,复又闭上,想眯一会,耳畔传来熟悉的声音。

    “五郎,起床了。”

    “……几点了?”

    “四更天了。”

    “才三四点啊,怎么就上班了!”

    “五更上朝,咱们已经不早了。”

    邬琅头疼地揉着太阳穴坐起身,一脸不耐烦:“我能不上朝吗?”

    “不能。”

    “我不管!四点上班没人权!”

    “快点,别闹了。”

    这边说着,杨记川已然绑好了发带,穿好里衣衬衣,只差一件外套和靴子。邬琅还像只刚洗完澡,被吹风机吹干毛的阿拉斯加,神情萎蔫地抱着被子,不情不愿地起身。

    杨记川早早打好水给他洗脸,一张冰冷的毛巾往脸上蹭,邬琅打个寒颤,顿时清醒不少。

    “醒了没?”

    “我以后再也不要来永宁了!”邬琅猛地抱住杨记川在他衣服上使劲蹭,大声抱怨。

    “习惯习惯就好。”杨记川顺了顺邬琅的背,让他起来穿衣服。邬琅撇嘴,“我们果然得尽快走,谁受得了天天三点多起床啊,简直反人类。”说完话锋一转:“诶嘿嘿,不过在邕州,咱们可没什么机会同床共枕到天明,不然还不被你那些属下给骂死。害我做了多少次偷情郎!”

    “我觉得你倒是乐在其中。”

    说到这个,邬琅立马来了兴致,扔了手上毛巾,反身揽住杨记川的脖子:“主要是咱们次次都成功啊!刺激。要是被发现了,就只有尴尬了。”

    “要不我们在皇宫里来一发!绝对记忆深刻!”邬琅光是想想都已经热血沸腾,孰料杨记川眉毛一皱,说“你先把眼屎擦了。”邬琅的心就跟那冬天的火车进隧道似的,冷风呼嗖呼嗖的“川儿,你真是坏气氛!”

    常山很快把邬琅的官方制服送了进来,邬琅抖开袍子瞧过,往杨记川身上一瞄,说:“甚好甚好,穿起来就跟情侣装一样。”随后喜滋滋穿上。

    秋日的午夜四点,天还是乌蒙乌蒙,常山打着灯笼走在邬琅和杨记川跟前引路。

    这会儿是永宁高官上班的高峰期,两人时常能在路上碰到同样赶着上朝的官员,有的坐轿,有的骑乘,有的步行。岁数上至七旬,下至而立,应有尽有。

    将军府距离皇宫不近,光是这一段路已走出一身薄汗。进宫门后,所有官员都得步行,这一刻,大增的白头发白胡子老人让邬琅有种自己在参加清晨广场舞的错觉。

    邬琅和杨记川两人在群臣中端的是鹤立鸡群,不仅仅是他们俩傲视群雄的身高,更因为他们实在年轻,年轻英俊得令人不得不瞩目。已经有消息灵通的大官员们猜出,这便是从边关回来的两位将军。

    杨记川附在邬琅耳边,小声地跟他科普占据朝堂的大佬们是哪位,有什么来头,谁谁谁是谁的附庸,谁谁又是谁的门生。邬琅听得脑袋大了一圈,只记住这朝堂上,丞相崔鹤之权势滔天,乃天下第一大族崔家的家主。太师陈斐广有门生,桃李满天下,孙女入宫被封宸妃,很得圣宠。太子太傅许广陵乃东宫旧臣,皇帝心腹,考科举时连中三元,被誉为百年难遇的奇才。三派人斗得是不可开交。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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